『壹』 股票诈骗有几种
目前我知道的几种情况:
1.论述很多股票术语(甚至是自创的,主要为了忽悠你),甚至拿成功的历史行情当作事例作诱导,为了让你加入某组织,他们的生存之道赚取你得会员服务费。很多事实证明,这样的会员服务很多时候都是让人亏钱的,因为他们的主要精力在发展会员,而真正花大量精力研究股票的高手不会也不屑赚这样的钱,因为他们从市场获取更心安理得。
2.大量收集僵尸账户(市场盲从者),在集中时间内发放大量买入消息,配合主力出货。内幕透露者说:主力派发困难时可以找到很多这样的中介机构,他们生存之道赚取主力的佣金。不要以为一个小散力量微乎其微,量变引起质变,一个足够大的基数X一定的执行率足以让一只甚至多只股票形成一波像样的冲击。
3.向不同跟进者发布不同种类股票,总有涨势好的,行情好的时候会笼络大量的追随者,赚了有佣金,赔了不负责,这种买卖太合适了。
多种混合使用,更能快速发达。
暂时就这些,也许有伪装的更巧妙的,希望知道的都来说说,已警后来者。
『贰』 股票诈骗一万要判多久
你好,一般这方面是按照资金的大小规模来判断的,一万元应该不算是大金额。
『叁』 以有内幕消息骗取他人购买股票,是否涉嫌诈骗罪
你们有没有签订合同之类的,如果有保证百分百收益的就可以告他们,不过一般的机构是不会在合同上保证的,投资这块如果跟客户保证收益的就属于违法行为了。
『肆』 我一个朋友去一家股票推荐公司上一年的班,业绩是12万,但是公司因为涉嫌诈骗全部被抓了!
一般来说取保候审以后,可能是不会处罚的那么严重了,估计警方认为他不是骨干,但是这也是一个教训,在一个有问题的公司,能做一年,那么自己肯定也有问题,最大的可能性的就是罚款吧!所以还是要走正道啊!股市现在还是比较容易赚钱的
『伍』 我被上海股票诈骗公司骗了几万元怎么办
证明如果有确实的证据可以依法向当地公安部门经侦科举报并申请立案,证据包括:书面的合同或协议,通讯记录,转账记录,电话录音等。
『陆』 炒股诈骗怎么判刑
主要看诈骗的手段,如果使用信用证诈骗,就触犯了信用证诈骗罪,如果和证券公司有利害关系,那就就触犯金融诈骗罪和触犯<证券交易法>,因为证券公司属于三大金融机构之一,(银行,证券,保险)这两项特殊的诈骗罪,都比普通诈骗罪(即刑法266条的普通诈骗罪)量刑要高一点,6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普通诈骗罪法定最低刑应该在十年以上,最高刑是无期徒刑(普通诈骗罪无死刑),也就是根据情节和认罪态度以及案例在十年至无期徒刑之间量刑,如果是特殊的金融诈骗,最高刑罚至死刑。可以判处死刑的有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你说的股票诈骗我不知道具体的案情,所以无法给你准确的量刑标准。
下面是诈骗罪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l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本法第152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本法第l52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原《刑法》第151条或者第l52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
『柒』 一新员工进公司一个多月,他们公司股票诈骗,只是普通业务员,没有业绩,能被叛刑吗
不会的
如果不知情,没有参与,就是没有关系的。
『捌』 卖股票软件的公司涉嫌诈骗罪,员工怎么办
明知道是上了贼船,不果断离开,反而和他们分享不义之财,那就是同谋诈骗。
你那么相信网上那些用户名就是广告和联系方式的,24小时挂网上主动留q号刷评论发私信的,自称每天两三个小时就能挣到生活费的,费尽心思兜售网站插入乱码发链接的,哭着喊着要你去看图片个人空间的,现身说法鼓吹一根网线一台电脑轻松创业的,叫嚣网上商城新兴项目国外上市免费代理的,贴出截屏附件收款图要你下载可疑文件的,花言巧语拉你去什么yy频道改昵称交会费的。。是现身说法道听途说来当托的么?
『玖』 我有几个朋友股票诈骗,金额39万这样要怎么定罪
主要看诈骗的手段,如果使用信用证诈骗,就触犯了信用证诈骗罪,如果和证券公司有利害关系,那就就触犯金融诈骗罪和触犯<证券交易法>,因为证券公司属于三大金融机构之一,(银行,证券,保险)这两项特殊的诈骗罪,都比普通诈骗罪(即刑法266条的普通诈骗罪)量刑要高一点,6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普通诈骗罪法定最低刑应该在十年以上,最高刑是无期徒刑(普通诈骗罪无死刑),也就是根据情节和认罪态度以及案例在十年至无期徒刑之间量刑,如果是特殊的金融诈骗,最高刑罚至死刑。可以判处死刑的有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你说的股票诈骗我不知道具体的案情,所以无法给你准确的量刑标准。
下面是诈骗罪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l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本法第152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本法第l52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原《刑法》第151条或者第l52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