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王某持有境内某上市公司的股票10000股
印象中2011年的时候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10股送3股,那么每股送0.3股。在中国股市上,绝大部分股票面值都是1元(有特例0.1元/股面值的)所以要交的税是10000*0.3*20%=600元
针对我上面解答的说明:
1,税率是20%没错,但是在2011年的时候可能有个应税所得额减半征收,但我没查资料。所以不确定实际税率是20%还是10%,如果是后者,答案就是300元。
2.这题目过时了,根据最新的规定,红利税还要按持有期限长短定税率,
『贰』 个人转让从境内上市公司购入的股票.取得的收益交不交税
你不是中国籍?还"境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财税[2009]167号
为进一步完善股权分置改革后的相关制度,发挥税收对高收入者的调节作用,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以下简称限售股)取得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本通知所称限售股,包括:
1.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股票复牌日之前股东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以及股票复牌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下统称股改限售股);
2.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下统称新股限售股);
3.财政部、税务总局、法制办和证监会共同确定的其他限售股。
三、个人转让限售股,以每次限售股转让收入,减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即:
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20%
本通知所称的限售股转让收入,是指转让限售股股票实际取得的收入。限售股原值,是指限售股买入时的买入价及按照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合理税费,是指转让限售股过程中发生的印花税、佣金、过户费等与交易相关的税费。
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
四、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限售股持有者为纳税义务人,以个人股东开户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限售股个人所得税由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五、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采取证券机构预扣预缴、纳税人自行申报清算和证券机构直接扣缴相结合的方式征收。证券机构预扣预缴的税款,于次月7日内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主管税务机关在收取纳税保证金时,应向证券机构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纳税保证金收据》,并纳入专户存储。
根据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情况,对不同阶段形成的限售股,采取不同的征收管理办法。
(一)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前形成的限售股,证券机构按照股改限售股股改复牌日收盘价,或新股限售股上市首日收盘价计算转让收入,按照计算出的转让收入的15%确定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以转让收入减去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适用20%税率,计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额。
纳税人按照实际转让收入与实际成本计算出的应纳税额,与证券机构预扣预缴税额有差异的,纳税人应自证券机构代扣并解缴税款的次月1日起3个月内,持加盖证券机构印章的交易记录和相关完整、真实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清算申报并办理清算事宜。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按照重新计算的应纳税额,办理退(补)税手续。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事宜的,税务机关不再办理清算事宜,已预扣预缴的税款从纳税保证金账户全额缴入国库。
(二)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后新上市公司的限售股,按照证券机构事先植入结算系统的限售股成本原值和发生的合理税费,以实际转让收入减去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适用20%税率,计算直接扣缴个人所得税额。
六、纳税人同时持有限售股及该股流通股的,其股票转让所得,按照限售股优先原则,即:转让股票视同为先转让限售股,按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七、证券机构等应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各项征收管理工作,并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限售股减持的有关信息传递至主管税务机关。限售股减持信息包括:股东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开户证券公司名称及地址、限售股股票代码、本期减持股数及减持取得的收入总额。证券机构有义务向纳税人提供加盖印章的限售股交易记录。
八、对个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九、财政、税务、证监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通力合作,切实做好政策实施的各项工作。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叁』 求一道关于cpa税法个人所得税的大题
中国公民王某就职于国内A上市公司,2010年收入情况如下:
(1)1月1日起将其位于市区的一套公寓住房按市价出租,每月收取租金3 800元。1月因卫生间漏水发生修缮费用1 200元,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支出凭证。
(2)在国内另一家公司担任独立董事,3月取得该公司支付的上年度独立董事津贴35 000元。
(3)3月取得国内B上市公司分配的红利18 000元。
(4)4月取得上年度奖金36 000元,王某当月的工资为4 500元。
(5)5月赴国外进行技术交流期间,在甲国演讲取得收入折合人民币12000元,在乙国取得专利转让收入折合人民币60000元,分别按照收入来源国的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1 800元和l2 000元。
(6)5月在业余时间为一家民营企业开发了一项技术,取得收入40 000元。适逢该民营企业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开展向玉树地震灾区捐款活动,当即从中捐赠20000元,同时通过有关政府部门向某地农村义务教育捐款8 000元,均取得了相关捐赠证明。税法试题卷第l3页(共17页)
(7)6月与一家培训机构签订了半年的劳务合同,合同规定从6月起每周六为该培训中心授课l次,每次报酬为1 200元。6月份为培训中心授课4次。
(8)7月转让国内C上市公司股票,取得转让净所得l5 320.60元,同月转让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某境外上市公司股票,取得转让净所得折合人民币l80000元,在境外未缴纳税款。
(9)8月开始被A上市公司派遣到所属的某外商投资企业工作,合同期内作为该外商投资企业雇员,每月从该外商投资企业取得薪金18 000元,同时每月取得派遣公司发给的工资4 500元。
(10)A上市公司于2010年11月与王某签订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A上市公司支付已在本公司任职8年的王某经济补偿金115 000元(A上市公司所在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25 000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合计数。
(1)计算王某l.2月出租房屋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其他税费)。
(2)计算王某3月取得的独立董事津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王某3月取得的红利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计算王某4月取得全年奖金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计算王某5月从国外取得收入应在国内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6)计算某民营企业5月支付王某技术开发费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7)计算培训中心6月支付王某授课费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8)计算王某7月转让境内和境外上市公司股票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9)计算王某8月从外资企业取得收入时应由外资企业扣缴的个人所得税。
(10)计算王某8月从派遣单位取得工资收入时应由派遣单位扣缴的个人所得税。
(11)计算公司l l月支付王某经济补偿金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1)计算王某l.2月出租房屋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其他税费)。
( 3800-800-800)×10%+( 3800-400-800)×10%=220+260=480(元)
(2)计算王某3月取得的独立董事津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5000×(1-20%)×30%-2000=6400(元)
(3)计算王某3月取得的红利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8000×50%×20%=1800(元)
(4)计算王某4月取得全年奖金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6000/12=3000;适用15%的税率;速算扣除数125
36000×15%-125=5275(元)
或分段计算=500×5%+(2000-500)×10%+(36000-2000)×15%=25+150+5100=5275(元)
(5)计算王某5月从国外取得收入应在国内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甲国限额=12000×(1-20%)×20%=1920(元),应补税120元。
乙国限额=60000×(1-20%)×20%=9600(元),不必补税。
(6)计算某民营企业5月支付王某技术开发费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40000×(1-20%)-(20000+8000)]×20%=4000×20%=800(元)
2010年4月14日至年底,通过红十字会向玉树灾区捐款额可从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超出教材政策范围)
通过政府部门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可全额扣除。
(7)计算培训中心6月支付王某授课费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1200×4×(1-20%)×20%=768(元)
(8)计算王某7月转让境内和境外上市公司股票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净所得暂免个人所得税;转让境外上市公司股票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180000×20%=36000(元)
(9)计算王某8月从外资企业取得收入时应由外资企业扣缴的个人所得税。
(18000-2000)×20%-375=2825(元)
(10)计算王某8月从派遣单位取得工资收入时应由派遣单位扣缴的个人所得税。
4500×15%-125=550(元)
(11)计算公司11月支付王某经济补偿金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免税补偿金=25000×3=75000(元)
115000-75000=40000
[(40000/8-2000)×15%-125]×8=325×8=2600(元)
『肆』 将上月购入的股票成本为10000元转让取得收入15000元,存入股票专户。会计分录怎么写
借 其他货币资金 15000
贷 交易性金融资产10000
投资收益5 000
『伍』 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如何缴纳增值税
适用税率6%。依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第三章 税率和征收率”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
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2、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现改为10%)。
3、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现改为16%)。
4、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5)当月转让上月购入的境内某上市公司股票扩展阅读:
税率调整
从2018年5月1日起,国务院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
根据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2019年4月1日起,中国下调进口货物增值税率,这将使进口企业全年进口环节增值税税负减少约2250亿元人民币,消费者税负减少13.5亿元人民币,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陆』 (4)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所得20 000 元。 要求: (1)计算张某当年就工资薪金收
计算某人当年的工资薪资,这个很容易啊,每个月的收入加起来就是,如果是他持有的股票去进行,所以这个和他的公司薪资没有关系
『柒』 A公司2010年11月3日购入某上市公司股票10 000股作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理,每股成交价10元,支付交易税费300元
1、2010年11月3日购入会计处理: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00000
投资收益 300
贷:银行存款 100300
2、2010年12月31日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8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8000
3、2011年5月8日售出
借:银行存款 98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8000
投资收益 2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8000
『捌』 1.[填空题]李某2019年11月转让某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结算资金利息所得10万元。请
结算之后的股票的利息可以有不同的投资方式
『玖』 中国公民张先生是某公司的个人大股东,同时也是一位作家.2011年5月取得的收入如下
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获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应纳税所得额的50%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是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