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股票技巧 » 公司股票减持税收
扩展阅读
云南错业股票代码 2025-08-29 22:49:17
2019股票最牛交易记录 2025-08-29 21:51:49
天味火锅底料股票代码 2025-08-29 21:26:03

公司股票减持税收

发布时间: 2021-06-01 22:03:54

❶ 企业减持股票需要缴纳增值税和水利基金吗

企业减持股票不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和水利基金。

❷ 大股东减持如何收税

大小非减持优惠方案(按地税90%奖励计算)
(实际个人只交税20%-20%×40%×90%=12.8%)
(个人限售股减持税收优惠、大小非减持、原始股减持、抛售员工股、高管离职卖股票)
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限售股持有者为纳税义务人,以个人股东开户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限售股个人所得税由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减税方案:
一. 按限售股减持征收个人所得税总额的36%(地方税收留存的90%)支付奖励费用。目前采取如下两种方式操作:
1)减持成交金额不到一亿的投资者可以享受应纳税总额地方留存的90%给予优惠返还。二次征税不要求强制执行。
2)减持成交金额超过1亿以上的投资者可以享受应纳税总额地方留存的100%返还,二次征收要求执行(有纳税凭证)。
二. 该奖励政策从2012年3月12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如遇国家财税政策调整而做相应调整。
三. 上市公司自然人股东限售股减持奖励于缴纳税收全部入库(一般为交易次月15日之前进行纳税申报及清算)后7个工作日内兑现。
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原始值+合理税费)
如果纳税人未能及时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一律按照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和税费。
证券公司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在规定时间上缴当地税务部门纳税保证金账户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税务部门必须将其60%上缴国库,40%地方财政留存。
对于地方财政留存部分的可以90%返回给客户。高额的税收优惠,大大降低了客户的限售股减持成本。
(实际个人只交税20%-20%×40%×90%=12.8%)
案例:若个人应缴税款为100万,则其中60万上缴中央,40万归地方政府所得,地方政府以此作为计提总额奖励90%,纳税人可获政府财政奖励36万。

❸ 限售股减持税收政策有哪些

根据税务法规定,限售股减持税收政策主要体现在企业和个人方面,减持限售股税收企业需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和20%的个人所得税。针对限售股股东和大小非客户,优惠最高的江西地区,对限售股减持税收提供便利服务,综合税负低至8.77%。对限售股股权减持、股权转让税收等业务有意的企业或者个人,皆由当地政府官员接待、洽谈。江西地区采取低至8.77%的综合税负,包含国税、地税、个人所得税,企业可以一次性减持,也可以分阶段、跨年度减持。具体细节和接洽手续,可以网络大昔大渝,专业口碑好,引领行业典范。

❹ 限售股减持税收有多少

在西部地区,如新疆、西藏,限售股减持税收返还80-90%,甚至更高,但是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结算到最后,综合税负高达14%以上。而在江西地区,采用国税、地税、个人所得税一刀切的模式,综合税负低至8.77%,对企业减持限售股税收有着非常大的吸引力,而且所有税收一次性结清,无二次征税的危险。更多避税优惠政策,可以网络大昔大渝,业界口碑好。

❺ 投资公司名下的原始股减持缴税

1.原始股解禁需要向国家交税;
2.为进一步完善股权分置改革后的相关制度,发挥税收对高收入者的调节作用,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证监会31日联合发布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3.根据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1、征收时间及税率:
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征收对象: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股票复牌日之前股东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以及股票复牌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

❻ 股东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税收是马上扣除还是等到年终公司财务报表合并纳税

股东减持上市公司股票,其纳税主体是股东,而不是上市公司,但上市公司有代扣代缴责任。

❼ 个人原始股减持如何纳税

1.原始股解禁需要向国家交税;
2.为进一步完善股权分置改革后的相关制度,发挥税收对高收入者的调节作用,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证监会31日联合发布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3.根据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