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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用自有资金购买自己股票

发布时间: 2021-06-02 03:40:21

㈠ 上市公司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核心员工股权激励股票属于利空吗

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核心员工股权,激励股票并不属于利空。一般上市公司的这种回购要高于市场价。

㈡ 如果上市公司用自有资金回购股份,会导致净资产的减少,而根据公式:净资产除以总股本等于每股净资产

首先要明确一点,上市公司用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并不一定会导致每股帐面价值减少,这个要视乎实际情况来说。详细说明如下:
的确上市公司用自有资金回购股份,总的来说是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净资产会减少,但并不一定会导致每股帐面价值即每股净资产一定会减少,原因是虽然上市公司因用自有资金回购股份,会导致公式中的分子减少了,会直接让人产生每股净资产会减少的情况,而实际上你也忽略了回购股份后也会导致回购所得的上市公司自身的股票会变成会计上所说的库藏股票,而这些库藏股票是不能参与公司分红和股东大会投票,而在计算每股净资产时,这些库藏股票,也是会被在总股本之中扣除后才会进行计算的。
若上市公司当前的股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实施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确这个是没有必要质疑每股净资产会减少的问题,而事实上就是会减少,主要是计算每股净资产公式中分子减少的比例大于分母减少比例所导致,而实践中股价反而上升,可以反映成以下两个结论:第一种结论,对于少数优质股票来说,每年都有稳定的业绩增长(这个是指公司的总的净利润或收益,不是指每股收益)的上市公司用自有资金进行股票回购,虽然回购会导致暂时性的每股股票净资产减少,但另一方面由于上市公司业绩稳定增长,这会导致每股收益会被回购增厚会相对明显,这会提升股票的理论价值,这个股票会上升也就不难理解了;第二种结论,对于现金流充裕且长远也没有可以扩充业务的项目的业绩相对稳定的上市公司用自有资金进行股票回购,这种情况相对于第一种结论用每股收益会被增厚相对明显来说就不行了,由于业绩相对稳定,就算回购对于每股收益会被增厚就会相对不明显,而一般这种公司进行回购对于股东来说可以视作一种形式不同的现金分红,由于整体市场上是存在一些风险厌恶型的保守投资资金存在的,而这些资金一般都是长期持有股票且很多时候是忽略其公司成长性,其投资要求也很简单——上市公司股价不需要有很好的表现,但公司必须要有稳定盈利,每年要有稳定的分红政策。这类公司明显也是符合这类投资资金要求,虽然不是直接的现金分红,但回购股票会导致市场上该公司的股票会减少,而这类资金对于这类股票存在一定的刚性需求,这种情况的股价上升也是不难理解的。至于业绩不大好的上市公司,在股价高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况下很少会出现用自有资金回购股票的情况出现,实际上这类公司在股价高于每股资产产的情况下不出现以各种名义有前景的投资项目再向市场融资已经算是好的了。
若上市公司当前的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实施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情况下,由于计算每股净资产公式中分子减少的比例小于分母减少比例,这会导致每股净资产在回购实施后净资产会增加的情况会发生,故此跌破每股净资产的上市公司宣布实施回购,股价会上升也不难理解了。

㈢ 上市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从公开市场上买回发行在外的股票,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发行在外的股份是什么

你所说的就是股票的“回购”。一般情况,股票上市是指在二级市场发行新股。例如:公司未上市前有股本1亿股,上市发行4000万新股。原有股份在限售期后可以上市交易。公司发行新股所得就是“募集资金”。如果上市后股价持续低迷,公司可以通过“回购”动作来稳定股价

㈣ 上市后股民购买股票的钱公司可以用来投资项目吗

今年参与购买理财产品的上市公司越来越多,规模也越来越大。去年仅有778家公司参与,规模约7000亿,今年不管是公司数量还是金额,都有了显著的上升。

只能说今年一些理财产品的收益率确实不错,加上今年房地产调控,给房市平添了不确定因素,如果所在的行业不景气,辛辛苦苦地经营还不如理财收益高,很多投资者就会更愿意把资金投入理财产品,以获得稳健的收益。反正上市公司不缺资金,缺了还有大把的股民愿意投。

但是,A股有一个奇特现象,就是这些上市公司一方面对我们说,公司为了提高资金利用率,为了带来更多的收入,把闲置资金拿去购买理财产品了。

我花钱买股票,上市公司反而拿着股民的钱,去买了理财产品

但是你这边说有钱,那边又说没钱需要融资,为什么不用自有资金进行再投资,而是反复通过再融资来开发项目呢?

行行行,募资不能用来购买理财产品,所以你先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再把融资用于项目研发,算是一种提高资金利用率的方法,但是你们有没有考虑过,这样做,有可能损害我们股民的利益啊?

我花钱买股票,上市公司反而拿着股民的钱,去买了理财产品

风险这么高,不如我自个儿买理财

如果上市公司反复再融资,而投资的项目却没有什么太大的利润,会摊薄股东的权益。而且不排除会不会出现利益输送,不断摊薄股东权益的可能。

如果上市公司有着足够的诚意,投资的项目具有高额的盈利,投资者的权益还是有着或多或少的暴涨的,但是目前来看,为投资者利益着想的公司真的是,少!

还有某些不务正业的公司,主营业务没啥起色,完全依靠着理财收益让财报更加好看,不经意得了"股神"的名号。

㈤ 请教:上市公司大量持有自己公司股票的动机

从目前A股市场情况看,上市公司回购流通股,其初始动机应是,在公司股价接近或跌破每股净资产之时,利用回购流通股,明确上市公司对自身投资价值的信心,并以此提高企业经营业绩,进而维护公司股价。

从国外经验来看,股价是否接近或跌破每股净资产,也是上市公司是否回购流通股的重要指标。

财务指标必须考虑
回购流通股的资金来自上市公司,因此,回购是否会影响上市公司正常经营肯定是另一个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
首先,回购流通股是一种减资行为,实施结果将导致上市公司负债率上升。而且其实施与否还要得到债权人的认可,因此,较低的资产负债率是必备条件。从另一角度看,较低的资产负债率,也反映了上市公司未能充分利用财务杠杆来提高公司收益水平,回购却恰恰有利于公司每股收益的提高。因此,低资产负债率将是上市公司回购与否的重要参照指标。
其次,采用现金回购会给经营资金造成压力,因此上市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的状况、货币资金存量、稳定的盈利能力是回购是否可行的重要基础。如申能股份曾在回购国有股的案例中特别说明:电力投资已有了稳定的收益来源,且全部使用自有资金,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所需资金,且回购后所有的创利项目仍然具有稳定的收益。

硬性指标不可违
在有关回购规定中:为上市公司回购流通股设定了一些最基本的硬性指标。如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回购股份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等。
在上述三点中,最后一点值得投资者注意,根据《公司法》规定,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得低于25%,总股本超过4亿股的,这一比例不得低于15%。因此,对于一些流通股比例已经接近最低要求的上市公司而言,回购流通股则有可能造成"撞线"。

考虑B股、H股因素
A股上市公司中,不少上市公司同时发行有B股与H股,鉴于这些上市公司B股、H股股价大多低于A股股价的状况,这些上市公司如果考虑回购流通股,应首先考虑回购B股与H股。从目前情况看,在B股、H股市场中,实施回购流通股的可能性也相当大。

此外,值得投资者注意的是,从国外经验来看,上市公司推出回购流通股方案往往成为确认股价底部的利好之举。因此很多回购方案,往往由于股价的上升最终没有实施。

至于上市公司回购的股票是注销还是由上市公司自己持有,只要不违背有关规定,就由上市公司自己决定。

㈥ 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不

你好,可以的。
但是要确保产品的安全性,毕竟自有资金是公司运营的根基。

㈦ 上市公司为什么要回购自家股票这些股票值得投资吗

股票市场确实存在这类现象,上市公司用大量现金去购买流通在外的股份,但相信很多投资者都不能理解,为什么上市公司要花钱购买自己的股票呢?是不是上市公司钱多,还是另外其他原因呢?

其实上市公司花现金去购买流通在外的股票,自然是对上市公司有自己的好处,很大因素是由于以下几大原因上市公司才舍得花钱买回自家流通在外的股票。

原因一:提高股东的权益

上市公司用自有的闲置资金进行回购股份,然后把回购回来的股份进行注销,这样对于现有股东权益是可以提高的,让现有股东的权益提高不少。

比如上市公司总股本是100股,流通在外的股份是50股,还有50股是在大股东手中;某一天上市公司花现金去回购10股回来,然后进行注销10股,上市公司总股本变成90股,这90股是不是权益就会提高呢?这是上市公司要回购股份的原因之一。

但话又说回来,这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值不值得投资,并不是看上市公司回不回购股份,而是由上市公司股票的内在价值决定的,只要这家上市公司内在价值高,就值得投资,反之没有内在价值,这家上市公司就不值得投资,这才是判断一家上市公司股票值不值得投资的决定因素。

总之一只股票值不值得投资一定要综合多方面进行衡量,进行分析,进行考虑,最终才能确定一只股票的值不值投资,一句话值不值得投资要因个股实际情况而定,正常情况之下上市公司舍得花钱回购的是值得投资的,大家是否认同呢?

㈧ 上市公司用自有资金投资项目算利好吗

那要看投资项目前景是否有利

㈨ 上市公司的员工可以购买自己公司的股票吗

不可以,《证券法》中 第七十三条规定 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第七十六条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1、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5、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6、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第七十五条 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

内幕信息包括:

1、本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2、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3、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4、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5、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6、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7、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8、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9)上市公司用自有资金购买自己股票扩展阅读

1、法律责任形式

《证券法》规定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主要有:责令停止;责令改正;责令依法处理;责令关闭;退还资金;依法赔偿;取缔;撤销证券任职或从业资格;暂停或撤销相关业务许可;暂停或撤销自营业务许可;撤销证券业务许可;吊销公司营业执照;警告;罚款;依治安处罚条例处罚;没收;行政处分;刑事处分等等。

其中,罚款有的是在一定标准内按一定比例罚款,最高达20%;有的按一定标准的倍数罚款,最高达5倍;有的按金额罚款,最高达人民币60万元;有的则是按其非法买卖的证券等值以下罚款等等。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人的措施。所谓证券市场禁人,是指在一定期限内直至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制度。

违反《证券法》的规定,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依法收缴的罚款和没收的违法所得应全部上缴国库。

当事人对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部门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证券犯罪

违反《证券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为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