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可转债和股票的关系
可转债是指由公司发行,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者价格转换成一定数量的普通股的公司债券,这种债券兼具债权和股权双重属性。
Ⅱ 可转换债券与股价的关系怎么样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它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从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并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转债理论价值是纯债价值与复杂期权价值之和,影响因素主要包括正股价格、转股价、正股与转债规模、正股历史波动率、所含各式期权的期限、市场无风险利率、同资质企业债到期收益率等。
转债理论价值与纯债价值、转股价值的关系是,当正股价格下跌时转债价格向纯债价值靠近,在正股价格上涨时转债价格向转股价值靠近,转债价格高出纯债价值的部分为转债所含复杂期权的市场价格。可转债的投资收益主要包括票面利息收入、买卖价差收益和数量套利收益等。
深市:投资者应向券商交纳佣金,标准为总成交金额的2‰,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
沪市:投资者委托券商买卖可转换公司债券须交纳手续费,上海每笔人民币1元,异地每笔3元。成交后在办理交割时,投资者应向券商交纳佣金,标准为总成交金额的2‰,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
(2)公司的可转债与股票的关系扩展阅读:
可转换债券具有债权和股权的双重特性。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债权性
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
股权性
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可转换性
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
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
Ⅲ 上市公司为何要发行可转债它和股票融资有什么区别
因为可转换债券可转换成股票,它可弥补利率低的不足。如果股票的市价在转券的可转换期内超过其转换价格,债券的持有者可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而获得较大的收益。
区别:
1、基本含义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
股票融资:是指资金不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借助股票这一载体直接从资金盈余部门流向资金短缺部门,资金供给者作为所有者(股东)享有对企业控制权的融资方式。
2、优势
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债券具有债权和股权的双重特性。可转换债券具有双重选择权的特征。
一方面,投资者可自行选择是否转股,并为此承担转债利率较低的成本;
另一方面,转债发行人拥有是否实施赎回条款的选择权,并为此要支付比没有赎回条款的转债更高的利率。
双重选择权是可转换公司债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征,它的存在使投资者和发行人的风险、收益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以内,并可以利用这一特点对股票进行套期保值,获得更加确定的收益。
股票融资:
(1)筹资风险小。由于普通股票没有固定的到期日,不用支付固定的利息,不存在不能还本付息的风险。
(2)股票融资可以提高企业知名度,为企业带来良好的声誉。发行股票筹集的是主权资金。普通股本和留存收益构成公司借入一切债务的基础。有了较多的主权资金,就可为债权人提供较大的损失保障。因而,发行股票筹资既可以提高公司的信用程度,又可为使用更多的债务资金提供有力的支持。
(3)股票融资所筹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在公司持续经营期间可长期使用,能充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4)没有固定的利息负担。公司有盈余,并且认为适合分配股利,就可以分给股东;公司盈余少,或虽有盈余但资金短缺或者有有利的投资机会,就可以少支付或不支付股利。
3、特点
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有若干要素,这些要素基本上决定了可转换债券的转换条件、转换价格、市场价格等总体特征。
(1)有效期限和转换期限。就可转换债券而言,其有效期限与一般债券相同,指债券从发行之日起至偿清本息之日止的存续期间。转换期限是指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普通股票的起始日至结束日的期间。
(2)股票利率或股息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或可转换优先股票的股息率)是指可转换债券作为一种债券时的票面利率(或优先股股息率),发行人根据当前市场利率水平、公司债券资信等级和发行条款确定,一般低于相同条件的不可转换债券(或不可转换优先股票)。
(3)转换比例或转换价格。转换比例是指一定面额可转换债券可转换成普通股票的股数。
股票融资:控制权是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收取股息,分享红利等。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长期性。股权融资筹措的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
(2)不可逆性。企业采用股权融资勿须还本,投资人欲收回本金,需借助于流通市场。
(3)无负担性。股权融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与否和支付多少视公司的经营需要而定。
Ⅳ 有的股票是可转债的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利害关系谢谢!
可转债是可以转换成股票的债券,从理论上(国外都是如此)讲应该是企业先发行股票上市以后,需要再募集新资金时原股东不愿意马上增发新股(这样会摊薄原股东当年的股权收益),但如果发行企业债券一方面会马上增加企业的负债比例;另一方面由于自身信用的问题发行成本较高(在国外发企业债的利率比国债要高许多).为降低成本,设计出了这种临界于股票和债券之间的产物.
发行人在发行可转债时先指定当本公司股票到达某价格时债券持有人可以要求将该债券转化为该公司的股票(这样该企业就不需要再支付利息了).
可转债的购买人由于考虑到万一该企业业绩增长以后股价能够到达转股价,自己可以通过股票的转换获取利润,因此愿意以低利率持有可转债(企业发行可转债时一般将利率定的很低).
对原股东而言这也是好事(增发新股募集的资金一般当年无法产生很大的利润,但发可转债以后当年原股东收益不会摊薄,今后随着新资金逐步发挥效力,企业利润会逐年提高,企业的股价也会随之高企,这时候再转换股权对原股东的收益影响就不大了).
但我国的可转债与国外有不同,例如有些公司没有股票就发行可转债;有些公司发行可转债是因为证监会不允许他们发股票,但又急着要钱,因此他们制定的游戏规则就是让股民转股(因为他们届时更不无力归还本金).所以在中国买可转债和买股票是一样的.
只要是企业债都应缴利息税(除非你已经转为股票再抛出).
转股起止日是指可以在一定价格转换成股票的起始和截至日.
Ⅳ 转债与其基础股票之间有什么关系
转债股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在目前国内市场,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可转债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属性,其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获取公司还本付息;也可以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所以投资界一般戏称,可转债对投资者而言是保证本金的股票。
1、自愿转股
假设某投资者持有丝绸转债1手,即1000元面值。在该转债限定的转股期限内,此 人将其持有的丝绸转债全部申请转股,当时的转股价(R)假定为5.38元。交易所交易系 统接到这一申请,并核对确认此1000元有效后,会自动地将这1000元转债(P)进行转股 。转股后,该投资者的股东帐户上将减少1000元的丝绸转债,增加S数量(S=P/R的取整=1000/5.38的取整=185),即185股吴江丝绸股份公司的股票。而未除尽的零债部分,交 易系统自动地以现金的方式予以返还,即该投资者的资金帐户上增加C数量(C=P-S×R=1000-185×5.38=4.7元),即4.7元的现金。
2、有条件强制性转股
如某可转债所设有条件强制性转股条款为:“当本公司正股价连续30个交易日高于当时生效的转股价达到120%时,本公司将于10个交易日内公告三次,并于第12个交易 日进行强制性转股,强制转股比例为所持可转债的35%,强制转股价为当时生效的转股价的102%。”假设某日因该强制转股条件生效而进行强制转股时,某投资者拥有面值 为1000元的可转值,而当时生效的转股价为4.38元,则该投资者被强制转股所得股票数量为S,S=P'/R'的取整部分,P'为被进行强制转股的可转债数量=(1000×35%)四舍五 入后所得的整数倍=400,R'为强制转股价=4.38×102%≈4.47,S=400/4.47的取整部分=89(股),不够转成一股的零债部分以现金方式返还,返还数量C=P'-S×R'=400-89×4.46=3.06元。
最终,这次有条件强制转股结束后,该投资者股东帐户上该种可转债和股票的增减数量为:减400元面值的可转债,增89股相应的股票;现金帐户上增加3.06元。
3、到期无条件强制性转股
以丝绸转债为例,该可转债设有到期无条件强制性转股条款,为:“在可转债到期日(即2003年8月27日)前未转换为股票的可转债,将于到期日强制转换为本公司股票, 若2003年8月27日并非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则于该日之下一个交易日强制转换为 本公司股票。在此之前10个交易日,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上刊登公告3次提醒可转债持有人。可转债持有人无权要求本公司以现金清偿可转债 的本金,但转股时不足一股的剩余可转债,本公司将兑付剩余的票面金额。”
该可转债最后一年利率为1.80%,假设其到期强制转股价格为4.08元,如某投资者在2003年8月27日仍持有丝绸转债1000元,则该投资者所持有的1000元转债将被全部进 行强制转股。其转股所得股数为S=1000/4.08的取整部分=245,转股后的剩余零债则予 以返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本息计算公式:C=(1000-245×4.08)×(1+1.80%)=0.41(元)。
Ⅵ 可转换债券和股票的区别
可转换债券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它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
可转换债券就是一种债券,但它与一般债券不同的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换成股票
Ⅶ 可转换债券与普通股票和普通债券之间的关系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它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从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并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普通金融债券,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普通金融债券类似于银行的定期存款。
金融债券按其发行条件的不同,可划分为以下几种:普通金融债券、累进利息金融债券、贴现金融债券以及浮动利息金融债券。
普通金融债券是定期存单式的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普通金融债券类似于银行的定期存款,只是利率高些。我国在过去所发行的普通金融债券期限分为1年、2年、3年三种,均以平价发行。
Ⅷ 可转换债券与普通股股票的区别与联系
可转换债券与一般的公司债券的区别: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它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公司债券须在一定期限内按照约定的条件还本付息,还本付息完成,公司债券结束;可转换公司债券若转换为股票,则其公司债券特征丧失,形成股票特征。
一般公司债券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向投资者发行的约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内还本付息有价证券的行为。可转换公司债发行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向投资者发行的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的行为。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债券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或投资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债券购买者)即债权人。
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由于债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确定的,所以债券是固定利息证券(定息证券)的一种。在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债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国,比较典型的政府债券是国库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