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好像新公司要大规模回收以前公司卖给内部员工的内部股。高价回购,不知道卖不卖好。
1、退休跟是不是有股份没关系,关键看劳动合同是跟哪个公司签的
2、大规模回购内部职工股八成是要上市。有内部职工股是不能上市的,所以在上市前要把职工手里的股份都买过来,集中到少数几个股东手里。是卖还是不卖看自己决定了,如果觉得公司很有上市的希望,可以想办法要求公司将你的内部股转为正式股,这样上市后收益就大了。如果觉得上市没啥希望,那就高价卖掉吧。
3、93年以前发行的内部职工股问题不大,93年以后发行的在上市过程中都要清理,这是证监会的规定。
B. 股市里公司突然收购部分社会股份说明什么问题
是上市公司本身还是第三方公司收购社会股份。如果是上市公司回收自己的股票,可能是因为公司的股票价格太低通过回收注销公司股票提振股价,给投资者信心。如果是第三方收购则可能是第三方要准备部分或者收购公司。
C. 企业在什么情况下为什么要收回市场上自己的股票
股票回笼可能原因有很多,现在只说几种情况.第一种是股市股价远低于股东预期,实际值高于市场估值,类似低价收回.第二种企业合并或业务合并有升值的可能.第三制造假象拉升股价,提升企业资本值.第四公司内部出了权力之挣私下收股控制股权.有好也有坏自己多分析才能作出进与不进的依据
D. 公司要收回员工内部发行股票不卖可以吗
主要看原来的投资协议以及公司章程约定和规定。
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 公司酝酿上市,要收回职工拥有的内部股份,我们怎么办
不合法,股权,只能是拥有者自行处理的权利,没有什么人可以强制你处理的权利(法律规定的除外)。
你们退出来了,这些股份龟谁了呢?一般是高管那里去了!!!
当初公司初建期,你们出钱,换取了股权,是承担了风险的,当然也应该享受现在上市的收益的了,为什么要白白地放弃呢?
当然,如果你认为以五元的价格收购你的一股,是合理的话,你也可以卖给他,但是作为上市的话,到时候,恐怕是远远不够这区区五元的,现在股市中低于五元的股票有几个呢?
最近即将上市的三金股份,申购价是:19.98 元啊 ,广大的股民们已经开始质疑他的高官的股份是哪里来的呢???
F. 公司回购股票意味着什么
股票回购是指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按一定的程序购回发行或流通在外的本公司股份的行为。通过股票回购,可以减少外部流通股的数量,提高了股票价格,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司被收购的风险。
G. 员工股份收回正常吗
首先,员工入股后公司是否改制成了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对员工股的回购需经股东大会决议,以公司自由资金回购。回购后的股份称为”库存股“或称”库藏股“。
股份回购有很多动机,具体问题具体解释吧。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则不能通过回购股份的形式回收,要么是大股东受让员工股权,要么是减少注册资本。
H. 一家上市公司为什么要回购自己的股票,有什么意义
上市公司回购自己公司的股票,可以用来抬高股价,在企业有大量现金或留存收益,且股票价格低于企业内在价值,可以通过回购股票太高股价的方式提升公司的价值。回购股票也说明企业认同自己的内在价值,同时表明企业的经营良好,有较多现金和较高的盈利能力对自己股票进行回购,向市场发出企业管理良好的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8)公司突然回收员工股票为什么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二条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
(一)上市报告书;
(二)申请股票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营业执照;
(五)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六)法律意见书和上市保荐书;
(七)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八)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