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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是集中交易吗 2025-06-20 18:30:20

公司奖励股票税

发布时间: 2021-04-15 00:54:33

『壹』 股权激励如何收税限制性股票如何收税

股权激励是指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激励对象进行的长期性激励,具体分为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3种形式。其中,股票期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股票增值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某一时期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直接获得股票增值的权利;而限制性股票是指公司在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但授予的股票在禁售期内是不得出售的。那么,个人取得上述股权激励所得应如何缴税呢? 激励对象因股权激励而取得的所得是与其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因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规定,无论是股票期权所得,还是股票增值权所得以及限制性股票所得,均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激励对象在授权日或授予日取得的只是与本公司股票有关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在取得时并不能给其带来任何经济利益,因此通常不在授权日或授予日对其缴税,而是在行权日或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日缴税。现举例说明不同情况下的股权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应如何计算。股票期权所得如何缴税【例一】A集团(上市公司)2008年股权激励计划规定,2009年授予激励对象60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计划有效期内的可行权日,按照预先确定的授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600万股公司股票;每份股票期权授予后自授予日起3年内有效;股票期权授予后至股票期权行权日之间的等待期为1年,即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09年2月5日,激励对象张某获得公司10万份股票期权,授权价格为15元/股。假定1年后经考核张某符合行权条件,将于2010年2月5日行权,即按15元/股购买10万股股票,当日该股收盘价格21元/股。依据财税〔2005〕35号文件规定,应在行权日对张某按“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应纳税所得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21-15)×100000=600000(元);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这里规定月份数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由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股票期权授权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年,因此公式中涉及的规定月份数一般情况下应为12。依上述规定,应纳税额=(600000÷12×30%-3375)×12=139500(元)。股票增值权所得如何缴税【例二】B上市公司2008年股权激励计划规定,以该上市公司为虚拟标的股票,在满足业绩考核标准的前提下,由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行权价格与兑付价格之间的差额;本期计划授予的股票增值权的行权等待期为两年,自股票增值权授予日起至该日的第二个周年日止,等待期满后的3年为行权期。其中,第一批计划可行权的股票增值权占该期所授予股票增值权总量的40%,第二批计划可行权的股票增值权占该期所授予股票增值权总量的30%,第三批计划可行权的股票增值权占该期所授予股票增值权总量的30%。2008年2月5日,激励对象王某获得10万份股票增值权,授予价格为15元/股。假定2010年2月5日业绩考核符合标准,并按计划兑现股票增值权总量40%的增值额,当日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为24元/股。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16号)规定,应在行权日对张某征收个人所得税。该次行权应纳税所得额=(行权日股票价格-授权日股票价格)×行权股票份数=(24-15)×100000×40%=360000(元),应纳税额=(360000÷12×25%-1375)×12=73500(元)。限制性股票所得如何缴税【例三】C上市公司2008年股权激励计划规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3个年度执行,即2009年~2011年每个授予年为一个计划。在满足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下,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股票。每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为两年,锁定期满后的3年为解锁期,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依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和安排分批解锁。2009年2月5日,激励对象李某按授予价格15元/股购入限制性股票10万股,当日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为20元/股。假定2011年2月5日,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并在当日解锁限制性股票的40%,当日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为22元/股。依据国税函〔2009〕461号文件规定,应在解锁日对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股票登记日股票市价+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获取的限制性股票总份数)=(20+22)÷2×100000×40%-15×100000×40%=240000(元),应纳税额=(240000÷12×20%-375)×12=43500(元)。再如,该公司采取回购股票方式向激励对象无偿授予限制性股票,其他激励条件及解锁规定不变。2009年2月5日,激励对象李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10万股限制性股票,当日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为20元/股。假定2010年2月5日,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并在当日解锁限制性股票的40%,当日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为22元/股。则应在解锁日确认应纳税所得额:(20+22)÷2×100000×40%=840000(元),应纳税额=(840000÷12×35%-6375)×12=217500(元)。

『贰』 现在股权激励个税怎么交

个人从任职受雇企业以低于公平市场价格取得股票(权)的,凡不符合递延纳税条件,应在获得股票(权)时,对实际出资额低于公平市场价格的差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有关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8年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一览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所得税
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时,股票(权)期权取得成本按行权价确定,限制性股票取得成本按实际出资额确定,股权奖励取得成本为零。

『叁』 奖励给职工的股票期权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第二条关于股票期权所得性质的确认及其具体征税规定

员工接受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的股票期权时,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征税。

员工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下同)的差额,是因员工在企业的表现和业绩情况而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因特殊情况,员工在行权日之前将股票期权转让的,以股票期权的转让净收入,作为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员工行权日所在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

员工将行权后的股票再转让时获得的高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是因个人在证券二级市场上转让股票等有价证券而获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的征免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员工因拥有股权而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取得的所得,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肆』 企业奖励给职工股权怎样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2005年3月28日 财税[2005]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

为适应企业(包括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薪酬制度改革,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现对企业员工(包括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和无住所的个人)参与企业股票期权计划而取得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员工股票期权所得征税问题
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该企业员工的股票期权所得,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员工股票期权(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按照规定的程序授予本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员工的一项权利,该权利允许被授权员工在未来时间内以某一特定价格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

上述“某一特定价格”被称为“授予价”或“施权价”,即根据股票期权计划可以购买股票的价格,一般为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市场价格或该价格的折扣价格,也可以是按照事先设定的计算方法约定的价格;“授予日”,也称“授权日”,是指公司授予员工上述权利的日期;“行权”,也称“执行”,是指员工根据股票期权计划选择购买股票的过程;员工行使上述权利的当日为“行权日”,也称“购买日”。

二、关于股票期权所得性质的确认及其具体征税规定
(一)员工接受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的股票期权时,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征税。

(二)员工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下同)的差额,是因员工在企业的表现和业绩情况而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因特殊情况,员工在行权日之前将股票期权转让的,以股票期权的转让净收入,作为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员工行权日所在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
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

(三)员工将行权后的股票再转让时获得的高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是因个人在证券二级市场上转让股票等有价证券而获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的征免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员工因拥有股权而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取得的所得,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关于工资薪金所得境内外来源划分
按照《国家税务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以有价证券形式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确定纳税义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190号)有关规定,需对员工因参加企业股票期权计划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确定境内或境外来源的,应按照该员工据以取得上述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外工作期间月份数比例计算划分。

四、关于应纳税款的计算
(一)认购股票所得(行权所得)的税款计算。员工因参加股票期权计划而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按本通知规定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的,对该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区别于所在月份的其他工资薪金所得,单独按下列公式计算当月应纳税款:
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

上款公式中的规定月份数,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上款公式中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以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除以规定月份数后的商数,对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所附税率表确定。

(二)转让股票(销售)取得所得的税款计算。对于员工转让股票等有价证券取得的所得,应按现行税法和政策规定征免个人所得税。即:个人将行权后的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转让而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依法缴纳税款。

(三)参与税后利润分配取得所得的税款计算。员工因拥有股权参与税后利润分配而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除依照有关规定可以免税或减税的外,应全额按规定税率计算纳税。

五、关于征收管理
(一)扣缴义务人。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境内企业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应按税法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二)自行申报纳税。员工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和没有扣缴义务人的,该个人应在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自行申报缴纳税款。

(三)报送有关资料。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境内企业,应在股票期权计划实施之前,将企业的股票期权计划或实施方案、股票期权协议书、授权通知书等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员工行权之前,将股票期权行权通知书和行权调整通知书等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扣缴义务人和自行申报纳税的个人在申报纳税或代扣代缴税款时,应在税法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将个人接受或转让的股票期权以及认购的股票情况(包括种类、数量、施权价格、行权价格、市场价格、转让价格等)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四)处罚。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企业和因股票期权计划而取得应税所得的自行申报员工,未按规定报送上述有关报表和资料,未履行申报纳税义务或者扣缴税款义务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关于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05年7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有关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9号)的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股票认购权取得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2005年5月19日 国税函[2005]482号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美国AB公司(香港)收购哈尔滨啤酒集团有限公司高管人员股票认购权有关个人所得税涉税问题的请示》(黑地税发[2005]1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规定,企业有股票认购权的高级管理人员,在行使股票认购权时的实际购买价(行权价)低于购买日(行权日)公平市场价之间的数额,属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的所得,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有关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9号)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

二、个人在股票认购权行使前,将其股票认购权转让所取得的所得,应并入其当月工资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上述所得由境内受雇企业或机构支付的,或者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对境外企业支付其雇员的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241号)规定的本应由境内受雇企业或机构支付但实际由其境外母公司(总机构)或境外关联企业支付情形的,相应所得的应纳税款由境内受雇企业或机构负责代扣代缴;上述应纳税款在境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取得所得的个人应按税法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纳税。?

三、对个人在行使股票认购权后,将已认购的股票(不包括境内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上述税款由直接向个人支付转让收入的单位(不包括境外企业)负责代扣代缴;直接向个人支付转让收入的单位为境外企业的,取得收入的个人应按税法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纳税。

『伍』 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时间有何要求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规定:“二、对上市公司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适当延长纳税期限
(一)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之日起,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40号)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废止。
......
六、本通知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陆』 公司给的股票怎么交税

公司鬼的股票给的时候不用交,但是经分红的时候就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股息的20%缴纳。

『柒』 公司股权激励解禁所得收益交多少税

对于限制性股票的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是这样的:
如某高管被授予10万股限制性股票,锁定期为一年,分三年以30%、30%和40%解锁。
则在授予日的时候,不产生纳税义务。
在锁定期后,第一次解锁的股份为3万股,在解锁后一般都会有一年的禁售期,在禁售期满之后,就产生了纳税义务。
那么这名高管在被授予限制性股份经过一年的等待期和一年的禁售期后,就产生了纳税义务。
应纳税总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股票登记日股票市价+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 / 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获取的限制性股票总份数)
——(以下简称“公式一”)
但是,对于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所得,在应纳税额和纳税期限的规定上,税法规定了两方面较为优惠的纳税方法。
一方面是按照财税〔2005〕35号和国税函〔2009〕461号文的规定,对于应纳税额的计算,可根据员工的任职月份数进行平摊后再对应相应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捌』 股权激励税率计算

a.印花税:成交金额×1‰
b.手续费(佣金):成交金额×券商设置的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
c.上交所手续费:成交金额×0.018‰
d.深交所手续费:成交金额×0.0207‰
e.过户费:成交金额×0.013‰(上海收取,深圳不收。不足一元的按一元收取)

a+b+c+d+e = 实收的所有费用
股票期权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1、税目为工资薪金,应税项目为“股票期权所得”。本表仅计算股票期权所得的税额。
2、分摊月份数应大于等于1,小于等于12(最长只能分摊12个月);
3、“含税收入额”指员工行权时,从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的差额。
4、“捐赠扣除额及其他”为选填。以上数字填写均为正数。
5、应纳税所得额(计税金额)=含税收入额-捐赠扣除额及其他
6、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应纳税所得额(计税金额)÷分摊月份数”的计算结果,对照税率表自动填列(对照表见《工资薪金税率表》)。
7、应扣缴税额=【应纳税所得额(计税金额)÷分摊月份数×税率-速算扣除数】×分摊月份数;
若计算结果为负则默认为0。
8、“已缴纳税额、抵扣额或减免额”可填可不填,如填写应为正数;
9、应入库税额=应扣缴税额-已缴纳税额、抵扣额-减免额;
若计算结果为负数,则默认为0。

『玖』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时被激励对象如何交税

个税按照以下方式交纳:
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授予价)×股票数量 (授予价格:一般为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市场价格或该价格的折扣价格股票期权应纳税所得额是一个差额概念)
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股本
贷:资本公积一资本溢价

『拾』 公司给员工的股票需要交税吗

估计是要缴纳契税和印花税,一、印花税纳税人
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二、印花税税目和税率(税额标准)
根据应纳税凭证性质的不同,印花税分别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具体税目、税额标准详见《印花税税目、税率(税额标准)表》:此外,根据国务院的专门规定,股份制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因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应当按照书据书立的时候证券市场当日实际成交价格计算的金额,由出让方按照1‰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1、比例税率
(1)借款合同,适用税率为0.05‰。
(2)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等,适用税率为0.3‰。
(3)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合同、记载资金数额的营业账簿等,适用税率为0.5‰。
(4)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等,适用税率为1‰。
(5)因股票买卖、继承、赠与而书立“股权转让书据”(包括A股和B股),适用税率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