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朋友叫看着一只股票,不明白“昨收”、“今开”、“最高”、“最低”是什么意思
1、昨收:
昨天的收盘价。
2、今开:
今天9:25分的开盘价。
3、最高:
当天的最高价。
4、最低:
当天的最低价。
除了这四个,还有成交额、振幅、涨停价;成交额是当天的成交金额;振幅是当天最高价位与最低从位之间的振幅率;涨停价是上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加上10%。
(1)广日股份股票昨收扩展阅读
大多数股票的交易时间是:
1、交易时间4小时,分两个时段,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2、上午9:15开始,投资人就可以下单,委托价格限于前一个营业日收盘价的加减百分之十,即在当日的涨跌停板之间。
3、9:25前委托的单子,在上午9:25时撮合,得出的价格便是所谓“开盘价”。9:25到9:30之间委托的单子,在9:30才开始处理。
4、如果委托的价格无法在当个交易日成交的话,隔一个交易日则必须重新挂单。
5、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证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为五一国际劳动节、十一国庆节、春节、元旦、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
B. 我持有股票的昨日收盘价为何跟我股份查询里的当前价格不一样了,昨天收盘看时还是一样的,怎么可能会不一
系统有时候会短暂出现这种问题。我也碰到过。不过过一会自己就变好了
C. 广日股份是干什么的
*ST广钢(600894)更名广日股份
*ST广钢(600894)公告,公司股票自8月31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同时股票简称将变更为“广日股份”。公司股票8月31日复牌。
此前,*ST广钢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置出原有的全部钢铁资产和负债,同时置入和购买广州广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公司已从钢铁制造企业成功转型为以电梯整机制造、电梯零部件生产及物流服务为主业的电梯制造与服务企业。
公告显示,广日投资成立于1989年1月7日,在进入公司前已在同一管理层之下持续经营三年以上。广日投资2009年盈利1.97亿元、2010年盈利2.55亿元、2011年盈利3.22亿元。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备考盈利预测报告》,广日投资管理201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5亿元(不包含LED补贴2亿元和钢铁业务);钢铁业务2012年1-4月的净利润为-2.5亿元。如2012年盈利预测报告假设的条件不存在重大变动,预测公司2012年实现盈利。与2011年对比,公司完成本次重组后扭亏为盈,盈利能力有所增强,经营业绩也有明显改善。
*ST广钢此前公布的半年报显示,公司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亿元,同比大增2642.36%。
D. 广日股份怎么回事,业绩还是不错的呀,为什么股价就上不去呢
1.业绩越好,散户越多,庄家拿不到筹码。
2.庄家吸筹不够,调整不充分,不会拉升
3.目前大盘趋势向下,拉升风险太大
4.关注近期热点,医药,芯片,军工,人工智能
E. 以前持有的高创股份股票怎么处理
应该看股价高低和行业及其排名,再结合大盘的情况。觉得从常识性判断,股价有没有虚高,有时候从最原始的常识来判断一下也是参考之一。
F. 股票一手是多少股
股票交易一手是100股。
G. 什么是股票什么是股份
股份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份额,股票就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代表公司份额的证券。通俗吧?举例就像有一个公司,它的总股本是十亿股,你如果有它百分之十的份额你就有一亿股,如果总股本有一百亿股,百分之十就是十亿股了。还有不懂的吗?
H. 怎么收到股票分红和股份
要收到分红派息就要注意以下4个重要日期并进行正确操作:
1.股息宣布日,公司董事会将分红派息的消息公布于众的时间,该日期要特别关注。
2.股权登记日,统计和认参加期股息红利分配的股东的日期,只有在该日期内持有或买入持有才能享受本期红利,该日期过了在持股是不享该期分红的。
3.除权除息日,通常为股权登记日之后的一个工作日,本日之后(含本日)买入的股票不再享有本期股利。
4发放日,即股息正式发放给股东的日期。根据证券存管和资金划拨的效率不同,通常会在几个工作日之内到达股东账户。
股票分红是指公司以税后利润,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及任意公积金后,将剩余利润以现金或股票的方式,按股东持股比例或按公司章程规定的办法进行分配的行为。
I. 股票股权转让是好是坏
您好,这需要看具体情形而定。
股权转让价格并不等于注册资金或实际出资,是由双方(转让方、受让方)参照注册资金、实际出资、公司资产、未来盈利能力、无形资产等因素协商确定,可以大于或小于注册资金、实际出资、公司资产。
公司有权要求未实际出资到位的股东限期补足出资,实际出资到位的股东也有权要求未实际出资到位的股东补足出资。
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后,股东不得退股,只能以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
股东股权转让时,公司及其他股东均有权要求转让股权的股东将股权转让价款首先用于补足出资。
以下情形需要注意:1.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
未出资实际上是虚假出资,即“取得股份而无给付”或“无代价而取得股份”。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除非未出资的公司股东在股权转让时隐瞒未出资的事实真象,受让人因此受到欺诈,否则不应认定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无效;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双方只要明知未出资的公司的股权存在的事实,而受让人又自愿承担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的出资补足责任,这并不损害他人利益,反而更有利于公司资本的充实。
2.一人公司的股权转让
中国《公司法》第20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2人以上50人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第75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由此可知,中国法律不承认设立一人公司(国有独资与外商独资公司除外),但对设立公司后的一人公司的却未作明确规定。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