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构成股份支付会计及税务上分别如何处理
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股份支付通常涉及四个环节,授予日、可行权日、行权日和出售日,授予日是指股份支付协议获得股东大会或者类似机构批准的日期,可行权日是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职工或其他方具有从企业取得权益工具或现金权利的日期,行权日是指职工和其他方行使权利、获取现金或权益工具的日期,出售日是指股票的持有人将行使期权所取得的期权股票出售的日期。
(一)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换取职工服务的股份支付,按照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股份支付以换取的服务的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立即可行权的以权益结算股份支付,应在授予日将取得的相关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
对于有等待期的以权益结算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不做账务处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将取得的相关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行权日时根据行权情况,确定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结转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
(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对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应该按照企业应当在授予日按照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同时计入负债。
对于有等待期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不做账务处理。在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负债。在可行权日以后不再确认成本费用,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应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的规定,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之日起,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纳税。另外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个人一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B. 限制性股票分红如何处理
首先了解什么是限制性股票: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限制性股票分红如何处理:
第一、既然限制性股票按照法律形式确认为权益工具,则与权益工具相关的分配也应当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第二、应当区分现金股利可撤销与现金股利不可撤销两类情况,对于前者分配的现金股利应当冲减负债,因为等待期内可撤销现金股利的发放实质上减轻了公司今后回购相关股票时的支付义务;对于后者分配的现金股利应当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属于上市公司的人工成本;
第三、应当考虑未来解锁的可能性,对于预计未来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持有者应分配的现金股利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对于预计未来不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持有者应分配的现金股利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处理;
第四、既然限制性股票对于发行该股票的上市公司而言本质上是一项债务工具,那么所支付的现金股利就应当视同利息,确认为相关的成本费用。
C. 员工的限制性股票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一、企业所得税处理
(一)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立即可以行权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际行权时该股票的公允价格与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和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二)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需待一定服务年限或者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下简称等待期)方可行权的。上市公司等待期内会计上计算确认的相关成本费用,不得在对应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扣除。在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权后,上市公司方可根据该股票实际行权时的公允价格与当年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及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三)本条所指股票实际行权时的公允价格,以实际行权日该股票的收盘价格确定。
二、个人所得税处理
(一)认购股票所得(行权所得)的税款计算
对于个人从上市公司取得的限制性股票所得,即员工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下同)的差额,是因员工在企业的表现和业绩情况而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制性股票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
(二)转让股票(销售)取得所得的税款计算
员工将行权后的股票再转让时获得的高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是因个人在证券二级市场上转让股票等有价证券而获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的征免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将行权后的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转让而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依法缴纳税款。
(三)参与税后利润分配取得所得的税款计算
员工因拥有股权参与税后利润分配而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除依照有关规定可以免税或减税的外,应全额按规定税率计算纳税。
D. CPA会计中股份支付章节关于限制性股份支付的题目,求指教
题目中未涉及预计离职人员和预计下年资产净利率、下年净利润,那么我们默认预计0人离职,预计下年业绩目标都可达成。将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4元作为股权支付的结算的单位成本
授予日分录
借:银行存款 5400
贷:股本 9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4500
借:库存股 5400
贷:其他应付款 5400
13年末
借:管理费用 2000(200*4+400*4*0.5+300*4*1/3)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000
14年末 应确认(200*4+400*4*1+300*4*2/3-2000)期末余额减期初余额
借:管理费用 12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200
15年末
借:管理费用 4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400
最后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600
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600
借:其他应付款 5400
贷:库存股 5400
这道题目没有涉及股利没有涉及离职,还是比较简单的,加入股利和离职以后,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应付股利的当期发生额都要用期末余额减期初余额来进行计量
E. 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实务中,上市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安排中,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常见做法是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并规定锁定期和解锁期,在锁定期和解锁期内,不得上市流通及转让。达到解锁条件,可以解锁;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解锁而失效或作废,通常由上市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立即进行回购。
授予日的会计处理
收到认股款
借:银行存款(企业有关限制性股票按规定履行了增资手续)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就回购义务确认负债
借:库存股(按照发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以及相应的回购价格计算确定的金额)
贷: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F. 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要进行会计处理吗
需要进行会计处理, 但不是与股份支付相关的会计处理, 而是借银行存款(激励对象支付的授予价格),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G. 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问得比较模糊,也只能从原则上试着回答一下了。除授予时可以立即行权的以外,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时不做会计处理;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按等待期限平均计入成本费用和其他资本公积;行权时“其它资本公积”转入“股本”或“股本溢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