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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达股份股票

发布时间: 2021-04-15 11:51:24

⑴ 请问境外的母公司要给我企业注资需要什么程序、手续办理完成的时间是多久

由于直接上市程序繁复,成本高、时间长,所以许多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为了避开国内复杂的审批程序,以间接方式在海外上市。即国内企业境外注册公司,境外公司以收购、股权置换等方式取得国内资产的控股权,然后将境外公司拿到境外交易所上市。

间接上市主要有两种形式: 买壳上市和造壳上市。其本质都是通过将国内资产注入壳公司的方式,达到拿国内资产上市的目的,壳公司可以是已上市公司,也可以是拟上市公司。

间接上市的好处是成本较低,花费的时间较短,可以避开国内复杂的审批程序。但有三大问题要妥善处理:向中国证监会报材料备案,壳公司对国内资产的控股比例问题和选择上市时机。

境外间接上市,中国审批程序

根据上市方案的不同,所涉及到的国内审批部门也不同。如果以买壳或造壳的方式在境外上市,所涉及的国内审批部门较为简单, “S股”(中国企业在新加坡上市)为例说明国内审批过程:

一、向中证监报送以下文件,作为预申请;

1、企业境外上市的申请报告;

2、地方政府同意公司境外上市的文件;

3、承销商(保荐人)对公司境外上市的分析推荐报告;

4、中介机构名单;

中证监会商国家计委和国家经贸委之后,将会函告公司是否同意受理其境外上市的申请。

二、就产业政策问题咨询国家行业主管及外经贸部的意见;

三、公司通过省级政府向国家经贸委报送以下文件,提出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1、省级转报关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函;

2、股份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企业资产重组方案;

4、公司章程草案;

5、资产评估报告及确认批复;

6、验资报告;

7、土地使用权评估报告;

8、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确认及处置方案的批复。

9、发起人的营业执照;

10、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笥报告及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批复;

11、前三年经营业绩审计报告和未来一年盈利预测报告;

12、有关关联交易协议(草稿);

13、关于公司设立的法律意见书;

14、关于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法律意见书;

15、其他有关文件;

四、在国家经贸委作出批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后,发起人即可召开创立大会,通过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股份公司依法设立;

五、向境外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同时将申请表报中证监;

六、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章程,选举独立董事,批准转为社会募集股份公司并在境外上市;

七、以下文件报国家经贸委,申请转为社会募集股份有限公司;

1、省级政府关于转报公司转为社会募集公司申请的函。

2、股份公司的营业执照;

3、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决议;

4、股份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5、股份公司章程;

6、律师出具的关于公司转为社会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意见书;

7、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法律文件;

八、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有关文件,申请在境外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在获得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转为社会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后,即可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境外上市的正式申请,并报送以下文件:

1、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公司设立的批复和转为社会募集公司的批复;

2、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建议;

3、关于资产评估结果的确认批复(如需要);

4、关于土地评估结果的确认批复及土地地使用权处理方案的批复;

5、公司章程;

6、招股说明书(最新稿);

7、关联交易协议;

8、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盈利预测报告;

9、律师出具的关于公司境外上市法律意见书;

10、发行上市方案;

11、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国证监会将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批复。

国内企业境外直接上市程序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22 更新时间:2005-6-18

境外直接上市即直接以国内公司的名义向国外证券主管部门申请发行的登记注册,并发行股票(或其它衍生金融工具),向当地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上市交易。即我们通常说的H股、N股、S股等。H股,是指中国企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发行股票并上市,取Hongkong第一个字“H”为名;N股,是指中国企业在约纽交易所发行股票并上市,取New York第一个字“N”为名,同样S股是指中国企业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

通常,境外直接上市都是采IPO(首次公开募集)方式进行。程序较为复杂,因为需经过境内、境外监管机构审批,成本较高,所聘请的中介机构也较多,花费的时间较长。但是,IPO有三大好处:公司股价能达到尽可能高的价格;公司可以获得较大的声誉,股票发行的范围更广。所以从公司长远的发展来看,境外直接上市应该是国内企业境外上市的主要方式。

境外直接上市的主要困难在于是:国内法律与境外法律不同,对公司的管理、股票发行和交易的要求也不同。进行境外直接上市的公司需通过与中介机构密切配合,探讨出能符合境内、境外法规及交易所要求的上市方案。

境外直接上市的工作主要包括两大部分:国内重组、审批和境外申请上市。

中国公司申请境外上市条件

(一) 符合中国有关境外上市的法律、法规和规则。

(二) 筹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及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

(三) 净资产不少于是4亿元人民币,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是6000万人民币,并有增长潜力,按合理预期市盈率计算,筹资额不少于是5000万美元。

(四) 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及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较稳定的高级管理层及较高的管理水平。

(五) 上市后分红派息有可靠的外汇来源,符合中国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

(六)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国公司申请境外上市须报送的文件

(一) 申请报告。
内容应包括:公司演变及业务概况,重组方案与股本结构,符合境外上市条件的说明,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本年度税后利润及依据),筹资用途。申请报告须经全体董事或全体筹委会成员签字,公司或主要发起人单位盖章。同时,填写境外上市申报简表。

(二) 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公司境外上市的文件。

(三) 境外投资银行对公司发行上市的分析推荐报告。

(四) 公司审批机关对设立股份公司和转为境外募集公司的批复。

(五) 公司股东大会关于是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决议。

(六)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评估的确认文件、国有股权管理的批复。

(七)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土地使用权评估确认文件、国有股权管理的批复。

(八) 公司章程。

(九) 招股说明书。

(十) 重组协议、股务协议及其它关联交易协议。

(十一) 法律意见书。

(十二) 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盈利预测报告。

(十三) 发行上市方案。

(十四) 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境外直接上市(H、N、S股方式上市)及政府审批程序

(一) 确定中介机构和重组方案

与采用BVI设立公司境外上市方式相比,以H、N、S股公司方式境外上市需增加聘请境内注册的地土地及资产评估机构、财务审计机构。

关于公司重组方案,应注意以H、N、S股方式,将可以受《外商投资主业政策》的限制。

(二) 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以下文件,作为公司境外上市的预申请

根据中国证监会去年发布的《关于是企业申请境外上市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企业在向境外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的初步申请前三个月,应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以下有关文件:

1、企业境外上市的申请报告;

2、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公司境外上市的文件;

3、承销商(保荐人)对公司境外上市的分析推荐报告;

企业确定中介机构后,还应将中介机构名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中证监会商国家计委和国家经贸委之后,将会函告公司是否同意受理其境外上市的申请。

(三) 开展土地资产评估、资产评估、财务审计及法律方面的尽职调查

公司需由土地评估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分别对重组范围内的土地资产及其他资产进行评估,制作评估机构,并报有关部门确认(对于是民营企业改组成立股份公司并在境外上市,因无先全,其资产评估报告是否需由财政部确认,有待查询)。财务审计机构就公司前三年的财务状况出具审计联交易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件,并制作公司设立的法律意见书。

(四) 向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报送有关文件,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创立大会,进行公司登记注册

发起人应通过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并报送以下相关文件。

1、 省级人民政府转报关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函;

2、 股份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 企业资产重组方案;

4、 公司章程草案;

5、 资产评估报告;

6、 资产评估结果确认批复(如需要);

7、 验资报告;

8、 土地使用权评估报告;

9、 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确认及外围方案的批复;

10、 发起人的营业执照;

11、 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及涉及国家资产投项目的立项批复;

12、 前三年经营业绩审计报告和未来一年盈利预测报告;

13、 有关关联交易协议(草稿);

14、 律师出具的关于公司设立的法律意见书;

15、 律师出具的关于是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法律意见书;

16、 其他有关文件。

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作出批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后,发起人即可召开创立大会,通过公司章程,并输工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股份公司即依法成立。

(五) 向新加坡交易所,提出上市的初步申请(递交A1表格)。在递交A1表格前5个工作日,应将A1表格的内容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H股章程及选举独立董事,并批准公司转为社会募集股份公司并在境外上市。

在公司正式注册成立后,即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修订公司章程(“H股程度“),并通过选举独立董事、批准公司转为社会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并在境外上市等决议。

(七) 向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报送有关文件,申请转为社会募集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通过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转为社会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并报送以下文件:

1、省级人民政府关于转报公司转为社会募集公司申请的函;

2、股份公司的营业执照;

3、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决议;

4、股份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5、股份公司H股章程;

6、律师出具的关于公司转为社会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意见书;

7、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法律文件。

(八) 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有关文件,申请在境外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在获得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并于转为社会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后,即可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境外上市的正式申请,并报送以下文件;

1、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公司设立的批复和转为社会募集公司的批复;

2、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公司设立的批复和转为社会募集公司的批复;

3、关于资产评估结果的确认批复(如需要);

4、关于土地评估结果的确认批复及土地使用权鼾方案的批复;

5、公司章程;

6、招股说明书(最新稿);

7、关联交易协议;

8、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盈利预测报告;

9、律师出具的关于公司境外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10、发行上市方案;

11、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国证监会将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批复。

(九) 向**交易所提出上市的正式申请(进行聆讯)

(十) 公司进行路演及股票公开发行,并在**交易所挂牌上市。

需特别指出的是,如果公司拟纳入上市公司的业务,涉及到外商投资产业政策问题,公司须在上述所有步骤之前,取得国家行主管部门(局)关于公司重组及境外募集股份的同意。这是公司确定重组方案的先决条件。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参考资料:http://alpsbird.bokee.com/2018674.html

⑵ 90后3153万元拍下一顿午餐,和股神吃饭值不值

你以为别人都是花几千万就是为了请别人吃一顿午饭?nonono,如果这样想可就大错特错了,毕竟富人的世界我们这些穷人是不会懂的。而且天下并没有免费的午餐,这个道理对于股神巴菲特来说也是一样,而且没有不赚钱的商人,更不会随随便便让自己亏损几千万。

和股神巴菲特吃饭难道就是埋头吃饭吗?当然是要谈人生谈理想,看星星看月亮,顺便探讨探讨生财之路,让股神巴菲特传授给你独家的知识经验啊。毕竟花的钱最起码也要收回本来啊,不然多亏。

跟股神巴菲特吃顿饭,其实也算是获得了一块敲门砖、一份秘籍,能不能用好这个机会,师傅领进门修行还是要看个人啊。

⑶ 巴菲特推荐的十本书都是什么

在2007年伯克夏股东大会上,一位来自旧金山的年轻人问巴菲特,要想成为一个好的投资者,最好的方法是什么?巴菲特的答案是阅读,他说:“我10岁的时候就把奥马哈公立图书馆里能找到的投资方面的书都读完了,很多书我都读了两遍,你要把各种思想装进自己的脑子里,随着时间的推移,分辨出哪些是合理的。一旦你这样做,就该下水(尝试)了。”

9年后,刚刚落幕的巴菲特股东大会依旧是全球投资者目光的焦点,世界对巴菲特成功秘诀的探索也从来不曾消退。巴菲特曾说,他每天要花80%的时间来阅读。为了推广阅读,在每年的股东大会上,还专门设了一个节目,就是在大集市的摊位上,出售一些打折的书或光盘,其实是推荐一些好的作品。

以下整理了巴菲特推荐过的一些书籍。如果我们注定没有巴菲特富有,那么至少可以比他更勤奋。

1.《聪明的投资者》,本杰明·格雷厄姆 著

“The Intelligent Investor”,Benjamin Graham

巴菲特说:“这本书1940年首次出版,这是以投资为主题出版过的书中最好的一本,它睿智地阐释了关于投资主题的许多真知灼见。”

⑷ 境外上市政府的相关规定

由于直接上市程序繁复,成本高、时间长,所以许多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为了避开国内复杂的审批程序,以间接方式在海外上市。即国内企业境外注册公司,境外公司以收购、股权置换等方式取得国内资产的控股权,然后将境外公司拿到境外交易所上市。

间接上市主要有两种形式: 买壳上市和造壳上市。其本质都是通过将国内资产注入壳公司的方式,达到拿国内资产上市的目的,壳公司可以是已上市公司,也可以是拟上市公司。

间接上市的好处是成本较低,花费的时间较短,可以避开国内复杂的审批程序。但有三大问题要妥善处理:向中国证监会报材料备案,壳公司对国内资产的控股比例问题和选择上市时机。

境外间接上市,中国审批程序

根据上市方案的不同,所涉及到的国内审批部门也不同。如果以买壳或造壳的方式在境外上市,所涉及的国内审批部门较为简单, “S股”(中国企业在新加坡上市)为例说明国内审批过程:

一、向中证监报送以下文件,作为预申请;

1、企业境外上市的申请报告;

2、地方政府同意公司境外上市的文件;

3、承销商(保荐人)对公司境外上市的分析推荐报告;

4、中介机构名单;

中证监会商国家计委和国家经贸委之后,将会函告公司是否同意受理其境外上市的申请。

二、就产业政策问题咨询国家行业主管及外经贸部的意见;

三、公司通过省级政府向国家经贸委报送以下文件,提出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1、省级转报关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函;

2、股份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企业资产重组方案;

4、公司章程草案;

5、资产评估报告及确认批复;

6、验资报告;

7、土地使用权评估报告;

8、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确认及处置方案的批复。

9、发起人的营业执照;

10、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笥报告及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批复;

11、前三年经营业绩审计报告和未来一年盈利预测报告;

12、有关关联交易协议(草稿);

13、关于公司设立的法律意见书;

14、关于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法律意见书;

15、其他有关文件;

四、在国家经贸委作出批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后,发起人即可召开创立大会,通过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股份公司依法设立;

五、向境外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同时将申请表报中证监;

六、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章程,选举独立董事,批准转为社会募集股份公司并在境外上市;

七、以下文件报国家经贸委,申请转为社会募集股份有限公司;

1、省级政府关于转报公司转为社会募集公司申请的函。

2、股份公司的营业执照;

3、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决议;

4、股份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5、股份公司章程;

6、律师出具的关于公司转为社会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意见书;

7、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法律文件;

八、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有关文件,申请在境外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在获得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转为社会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后,即可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境外上市的正式申请,并报送以下文件:

1、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公司设立的批复和转为社会募集公司的批复;

2、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建议;

3、关于资产评估结果的确认批复(如需要);

4、关于土地评估结果的确认批复及土地地使用权处理方案的批复;

5、公司章程;

6、招股说明书(最新稿);

7、关联交易协议;

8、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盈利预测报告;

9、律师出具的关于公司境外上市法律意见书;

10、发行上市方案;

11、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国证监会将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批复。

国内企业境外直接上市程序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22 更新时间:2005-6-18

境外直接上市即直接以国内公司的名义向国外证券主管部门申请发行的登记注册,并发行股票(或其它衍生金融工具),向当地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上市交易。即我们通常说的H股、N股、S股等。H股,是指中国企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发行股票并上市,取Hongkong第一个字“H”为名;N股,是指中国企业在约纽交易所发行股票并上市,取New York第一个字“N”为名,同样S股是指中国企业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

通常,境外直接上市都是采IPO(首次公开募集)方式进行。程序较为复杂,因为需经过境内、境外监管机构审批,成本较高,所聘请的中介机构也较多,花费的时间较长。但是,IPO有三大好处:公司股价能达到尽可能高的价格;公司可以获得较大的声誉,股票发行的范围更广。所以从公司长远的发展来看,境外直接上市应该是国内企业境外上市的主要方式。

境外直接上市的主要困难在于是:国内法律与境外法律不同,对公司的管理、股票发行和交易的要求也不同。进行境外直接上市的公司需通过与中介机构密切配合,探讨出能符合境内、境外法规及交易所要求的上市方案。

境外直接上市的工作主要包括两大部分:国内重组、审批和境外申请上市。

中国公司申请境外上市条件

(一) 符合中国有关境外上市的法律、法规和规则。

(二) 筹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及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

(三) 净资产不少于是4亿元人民币,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是6000万人民币,并有增长潜力,按合理预期市盈率计算,筹资额不少于是5000万美元。

(四) 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及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较稳定的高级管理层及较高的管理水平。

(五) 上市后分红派息有可靠的外汇来源,符合中国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

(六)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国公司申请境外上市须报送的文件

(一) 申请报告。
内容应包括:公司演变及业务概况,重组方案与股本结构,符合境外上市条件的说明,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本年度税后利润及依据),筹资用途。申请报告须经全体董事或全体筹委会成员签字,公司或主要发起人单位盖章。同时,填写境外上市申报简表。

(二) 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公司境外上市的文件。

(三) 境外投资银行对公司发行上市的分析推荐报告。

(四) 公司审批机关对设立股份公司和转为境外募集公司的批复。

(五) 公司股东大会关于是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决议。

(六)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评估的确认文件、国有股权管理的批复。

(七)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土地使用权评估确认文件、国有股权管理的批复。

(八) 公司章程。

(九) 招股说明书。

(十) 重组协议、股务协议及其它关联交易协议。

(十一) 法律意见书。

(十二) 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盈利预测报告。

(十三) 发行上市方案。

(十四) 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境外直接上市(H、N、S股方式上市)及政府审批程序

(一) 确定中介机构和重组方案

与采用BVI设立公司境外上市方式相比,以H、N、S股公司方式境外上市需增加聘请境内注册的地土地及资产评估机构、财务审计机构。

关于公司重组方案,应注意以H、N、S股方式,将可以受《外商投资主业政策》的限制。

(二) 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以下文件,作为公司境外上市的预申请

根据中国证监会去年发布的《关于是企业申请境外上市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企业在向境外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的初步申请前三个月,应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以下有关文件:

1、企业境外上市的申请报告;

2、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公司境外上市的文件;

3、承销商(保荐人)对公司境外上市的分析推荐报告;

企业确定中介机构后,还应将中介机构名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中证监会商国家计委和国家经贸委之后,将会函告公司是否同意受理其境外上市的申请。

(三) 开展土地资产评估、资产评估、财务审计及法律方面的尽职调查

公司需由土地评估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分别对重组范围内的土地资产及其他资产进行评估,制作评估机构,并报有关部门确认(对于是民营企业改组成立股份公司并在境外上市,因无先全,其资产评估报告是否需由财政部确认,有待查询)。财务审计机构就公司前三年的财务状况出具审计联交易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件,并制作公司设立的法律意见书。

(四) 向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报送有关文件,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创立大会,进行公司登记注册

发起人应通过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并报送以下相关文件。

1、 省级人民政府转报关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函;

2、 股份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 企业资产重组方案;

4、 公司章程草案;

5、 资产评估报告;

6、 资产评估结果确认批复(如需要);

7、 验资报告;

8、 土地使用权评估报告;

9、 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确认及外围方案的批复;

10、 发起人的营业执照;

11、 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及涉及国家资产投项目的立项批复;

12、 前三年经营业绩审计报告和未来一年盈利预测报告;

13、 有关关联交易协议(草稿);

14、 律师出具的关于公司设立的法律意见书;

15、 律师出具的关于是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法律意见书;

16、 其他有关文件。

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作出批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后,发起人即可召开创立大会,通过公司章程,并输工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股份公司即依法成立。

(五) 向新加坡交易所,提出上市的初步申请(递交A1表格)。在递交A1表格前5个工作日,应将A1表格的内容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H股章程及选举独立董事,并批准公司转为社会募集股份公司并在境外上市。

在公司正式注册成立后,即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修订公司章程(“H股程度“),并通过选举独立董事、批准公司转为社会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并在境外上市等决议。

(七) 向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报送有关文件,申请转为社会募集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通过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转为社会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并报送以下文件:

1、省级人民政府关于转报公司转为社会募集公司申请的函;

2、股份公司的营业执照;

3、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决议;

4、股份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5、股份公司H股章程;

6、律师出具的关于公司转为社会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意见书;

7、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法律文件。

(八) 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有关文件,申请在境外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在获得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并于转为社会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后,即可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境外上市的正式申请,并报送以下文件;

1、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公司设立的批复和转为社会募集公司的批复;

2、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公司设立的批复和转为社会募集公司的批复;

3、关于资产评估结果的确认批复(如需要);

4、关于土地评估结果的确认批复及土地使用权鼾方案的批复;

5、公司章程;

6、招股说明书(最新稿);

7、关联交易协议;

8、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盈利预测报告;

9、律师出具的关于公司境外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10、发行上市方案;

11、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国证监会将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批复。

(九) 向**交易所提出上市的正式申请(进行聆讯)

(十) 公司进行路演及股票公开发行,并在**交易所挂牌上市。

需特别指出的是,如果公司拟纳入上市公司的业务,涉及到外商投资产业政策问题,公司须在上述所有步骤之前,取得国家行主管部门(局)关于公司重组及境外募集股份的同意。这是公司确定重组方案的先决条件。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参考资料:http://alpsbird.bokee.com/2018674.html

⑸ 在二级市场买卖股票超过2%,需不需要公告(请提供法律依据)

深交所:投资者买卖股票达到一定比例须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并不是上市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专有义务,投资者买卖股票达到一定比例,也要依法履行相关义务,否则就会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

买卖股票达到一定比例应暂停交易并公告

持股比例是投资者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的重要指标。《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均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二级市场购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时应当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之后投资者继续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持股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继续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当投资者买入股份比例首次达到5%时,必须暂停买入行为,并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在上述报告、公告的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份,否则即构成严重违规行为。

案例1: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08年10月15日买入A公司股份574万股,由于之前其已持有A公司168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987%,从而合计持有226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6.68%,投资者未按规定履行公告义务。

案例2:G公司案例中某商厦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合计增持G公司A股819万股、B股30.5万股,合计占G公司总股本的5.09%,投资者未按规定履行公告义务。

上述两个案例均属于投资者在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首次达到5%时未能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还继续买入公司股票,其行为违反了《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已受到监管部门的相关处罚。

二、持股比例已达5%以上的投资者,股份每增加或减少5%均应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在报告期及报告后两日内不得再行买卖。

增持上市公司的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不同,需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也不相同,当持股比例为5%-20%(含5%)之间,需编制并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当持股比例为20%-30%(含20%)之间,需编制并公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当持股比例达到30%后如需继续增持的,除获得证监会的豁免外,应提出全面“要约”,编制并委托上市公司公告收购报告书,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原来持股30%以上的股东若计划在12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过2%,则应在首次增持、增持1%、2%三个时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股东无论是通过竞价交易系统还是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减持,均应遵守有关规定。

案例1:X公司控股股东ZH公司持有上市公司6520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22.24%,2008年11月10日至11月13日期间该股东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出售股份累计达16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3%,投资者未按规定履行公告义务。

案例2:中核钛白(002145)第二大股东北京嘉利九龙商城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20日卖出中核钛白1742万股,占中核钛白股份总额的9.1684%,投资者未按规定履行公告义务。

上述两个案例中股东均是在持股比例减少达到5%时未及时报告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在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下继续出售公司股份,其行为违反了《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已受到监管部门的相关处罚。

需要提醒的是,还有一个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减持股份达到1%的披露要求,即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二级市场减持股份数量每达到1%时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持股比例在5%以上股东买卖时间有限制

一般普通投资者买卖公司股票行为不受限制,但一旦成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的股东后,就可以认定其行为能对上市公司实施一定影响,因此其买卖该公司股票行为在时间上将受到一定制约。

《证券法》第47条规定:持有上市公司5%股份以上的股东,将持有该公司的股份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这些投资收益归公司所有。即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对该公司股票买和卖行为必须间隔在6个月以上,否则该股东不能享有其买卖行为所产生的利益,同时,也构成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将会受到交易所的纪律处分和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案例1:Y公司的控股股东某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持有公司82.45%股份,2008年3月11日其在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323101股后,又以16.657元/股买入公司股票20,000股,城投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短线交易,最后,该公司获得的差价收益40,460元属上市公司所有。

此外,证监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中规定上市公司股东任何30天内通过二级市场出售的解除限售存量股份不得超过1%,否则应当通过大宗交易进行。

案例2:2008年4月29日宏达股份(证券代码:600331)的股东四川平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绵阳市益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分别减持了751.36万股和696.23万股,减持数量占该宏达股份总股本比例1.46%和1.35%,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结果上述两个股东受到监管部门的相关处罚。

最后,我们再一次提醒投资者,如果你在将来的投资中有可能达到上述限制时,一定要遵守信息披露的法规,及时报告、公告,并不得在上述期间再行买卖,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深交所投资者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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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T铁汉--国际联合电脑公司(CA)
前首席执行官兼总裁王嘉廉

王嘉廉,国际联合电脑公司(CA)前首席执行官兼总裁,1944年生于上海法租界内,其父曾是最高法院的法官。1942年,只有8岁的王嘉廉随父母移民美国,先是进入布鲁克林科技高中就读,后在市立大学皇后学院毕业。那时生活异常艰辛,王嘉廉常做一些被人瞧不起的活,经常连32美分一顿的午饭都吃不上。许多年后,回忆起早年的痛苦,他总是轻描淡写地带过,只是常说自己比盖茨经历的磨难多。"我知道饥饿的滋味,而他却不知道。"王嘉廉说,"移民生活对我的影响很大。"他对正规教育一直不感兴趣,却十分向往独立创业。他曾说:"我不喜欢传统的学校教育,那是浪费时间。"月转星移,他证明自己的选择是对的,当时的皇后学院院长即是现在CA公司董事会的一员。
1966年从从皇后学院毕业后,王嘉廉为了找工作,翻阅《纽约时报》的招聘专栏,注意到报纸整整两版半的篇幅全是招电脑程序员。他对母亲说:"我想成为一名电脑程序员。"母亲问他:"什么是电脑程序员?"王嘉廉说:"我也不清楚,但市场真是需要大量的程序员。"随后他到哥伦比亚大学电子研究实验室,学习程序设计,从对电脑一无所知开始,很快地便掌握了编写程序的诀窍。做了两个程序以后,他便决定一辈子干这一行了。在哥大做了4年编程员后,他又去了许多小公司做软件推销员,这期间发生的版权法律纠纷给了他许多警示。

此后王嘉廉进入"标准数据电脑公司"工作,负责编写及推销,加强IBM商户主机应用率的系统程序。这段期间,王嘉廉经常到客户部听取他们的意见,这些经验给王嘉廉带来相当大的启发:"电脑界最大的弊端是仅靠技术为驱动力,但科技人员却从不聆听客户的需求。如果有人愿意听取客户的意见,必定有很大的发展机会!"

1974年王嘉廉的机会终于来了。当时一家瑞士小软件公司正在寻找美国公司销售新的系统软件--CA-SO25,这种软件比IBM的同类产品快四分之一倍,却仅占硬盘储量的一半。瑞士的公司与"标准数据公司"商谈代理的可能性,但标准数据公司却决定退出软件市场。王嘉廉抓住了这个机会和它签约,几年内卖出许多CA的产品,成为该公司在美国的最大代理商。1979年,其兄托尼从律师所辞职,加入到CA。两人买断该公司,然后将CA上市。王嘉廉持47.9%的股份,其兄占21.6%的股份。从此,王嘉廉便导演出一部CA公司传奇故事。

在当今信息科技时代,没有人比王嘉廉更懂得如何使公司迅速成长。1981年12月,CA首次上市就集资了1200万元,并用现金买下Capex公司,此后数十次的收购行动,对王嘉廉来说,与野心无关,而是生存的必要条件。他说"假使我们仅仅维持稳定成长的话,依我看,我们很快就会被淘汰,或被其他公司吃掉。" 在公司并购的过程中,往往是一加一并不等于二。新公司与旧公司在技术方向,经营理念和价值观上都会有所不同甚至出现冲突,如何使两者步调一致,成为一个整体,是考验经营者管理水准的重大课题。

为了缩短这一整合的过程,CA进行了大刀阔斧的重组。在选用人才上,CA重组能力素质,而不论资排辈。CA的成功并购得益于王嘉廉海纳百川的胸怀,在产品开发策略上CA同样具有包容万物、兼济天下的气魄。如果你问王嘉廉或者CA任何一位主管:"你们在这个领域的竞争对手是谁?"往往会得到相似的答案:"没有一个人是我们的对手,我们是不一样的公司,他们都是只有专门一项产品的公司。"有别于Orack、Microsoft和IBM,CA的产品一视同仁地支持所有平台;以适应多厂家的多元化环境,这就是CA的平台中立性原则。这也正是CA成功的关键所在。

对于管理之道,王嘉廉遵循的原则是赋予员工职责,信任你的下属。员工有犯错误的权利,但前提是必须承认错误,做到人尽其责。在CA公司很多决策只须面对面的沟通、讨论与口头同意就算数,不需要层层主管签字。精简企业结构,避免官僚主义,这就是CA的管理之道。

在过去几年中,王嘉廉给CA带来了可观的赢利。目前CA的经营重点已转向随着网络普及应运而生的客户服务器管理系统的开发上。根据国际数据公司的统计,CA占有全美客户服务器4.3亿美元市场中30.6%的份额,名列第一。IBM占11.1%的份额,名列第二。如今,CA30%的收入来自于为顾客提供电子商务服务。这一数字是相当惊人的,因为新兴的网上交易方式才刚刚起步。据美国《福布斯》统计,王嘉廉以年收入6.5亿美元拨得头筹,成为去年全美最高薪的公司主管。在王嘉廉的年收入中,薪金占100万美元,红利占360万美元,其他特别补偿金占6.45亿美元。

曾有人说CA所以叫做CA,就是因为总在变化。虽是笑谈,但却道出了一个真理:创新求变才能青春常驻。CA的成功哲学之一是:所有的稳定都是暂时的,如果你不为未来做准备,将会被未来所淘汰。安于现状无法保持长久的成功。CA每年以超过营业10%的资金用于研发领域,根据客户的需求,不断以最先进的科技提供最好的应用解决方案,与行业趋势保持一致,这正是CA之所以成功的根本原因。

IT行业为我们展示了两类最为成功的公司,一种是从硬件到软件全线出击,在各个领域都呼风唤雨的全能冠军;另一种是心无二用,术有专工的单项高手。CA公司无疑属于后者。在商业应用软件领域内,CA总是努力做到最好。因为CA相信,只有"最好"才能达到"最大"。

CA的科技观也颇有几分中国文化的影子。近几年来,王嘉廉在公司演讲和接受传媒采访时多次强调:"过去20年间,计算机工业界和技术界所犯的最严重错误之一:就是我们的技术人员不负责任地去使用高新技术。他们把新技术当成了玩具,并且大肆宣传其功能,言过其实。而不去理会在现有技术中已经投入的巨额资金,如同狗熊掰棒子,滥用和误用新技术。"

在王嘉廉看来,电脑界的最大弊端是单纯依靠技术作为驱动力,忘记了技术必须适用于商业需求,为商业服务。企业一旦忘记自己所要达到的目标,不但会损失金钱,而且可能会失掉整个战场。就像当年的ASK公司,虽然拥有最复杂的数据库技术,但由于任凭科技人员过分专注于技术,反而忽视了科技真正的作用。人们购买数据库不是因为需要好看的科技,而是要使用它来解决企业经营的问题。CA在收购ASK之后,及时根据客户的需求和目标,调整方向,使ASK的拳头产品Ingres,重新焕发了光彩。因此,王嘉廉经营提醒属下:"我们的工作是使用技术来创造有价值的应用软件,而不是摆弄技术本身。"

面对计算机行业技术至上论的流行和一部分人对新技术过分的热衷,1994年的CA年度报告中特别强调,CA坚持不做流行的奴隶。在浮躁更多于理智的时候,CA无疑是一副清凉剂。

探询CA成功的秘密,从经营理理念、管理思想到企业文化,我们发现处处都与王嘉廉有着很大的关系。寻求一个公司的成长经验,却从中看到如此多的个人因素,可以想想优秀的经理人对企业的影响力何其深远。

主要业绩

●据国际数据公司的统计,CA占有全美客户服务器4.3亿美元市场中30.6%的份额,名列第一。IBM占11.1%的份额,名列第二。
●据美国《福布斯》统计,王嘉廉以年收入6.5亿美元拨得头筹,成为1999年全美最高薪的公司主管。

理念精粹

●"电脑界的最大弊端是单纯依靠技术作为驱动力,忘记了技术必须适用于商业需求,为商业服务"
●"我们的工作是使用技术来创造有价值的应用软件,而不是摆弄技术本身。"
●"假使我们仅仅维持稳定成长的话,依我看,我们很快就会被淘汰,或被其他公司吃掉。"
2、互联网巨子--日本软件银行总裁孙正义

二、
孙正义,一九五七年八月十一日出生,父母在九州岛(Kyushu)经营柏青哥生意,祖父辈从韩国移民至日本当矿工,并取日本姓氏安本。孙正义于高中时迁居至美国北加州,智慧聪颖的他越级进入加州柏克莱大学就读,主修经济,在学期间利用名震一时的美国喷射推进实验室的资源,搞出一样语言翻译器原型机的专利给夏普公司,很快就赚得他的第一个一百万美元。
廿一岁毕业后,因为思念母亲,再次横渡太平洋回到家乡,并改回自己的韩籍姓氏。他先模拟自己想成立的事业,分别编制出十年份的预估损益平衡表、资产负债表、资金周转表,还依时序的不同,编出不同型态的公司组织图,作出沙盘推演。

一九八一年廿三岁的他成立软体银行,在半年之内,与日本四十二家专卖店和九十四家的软体业者交易来往。高科技真正的舞台在美国,但一九八○年代后期,孙正义还在日本苦心经营,他说服了日本大财团如东芝(Toshiba)和富士通(Fujitsu)共同参与软体银行的投资。但不幸经营不顺利而拆夥,一年后退回财团原有投资资金,孙正义一肩担起损失的责任,却赢得了前辈们的佩服,软体银行声名鹊起,也为孙正义奠定了事业的信用基础。

在他事业的初期,并非一帆风顺,一九九四年,软体银行收购Ziff通讯锻羽而归,直到他接手设施不完善、参展费用高、久为人诟病的拉斯维加斯Comdex电脑展,才算和Ziff-Davis出版公司搭上线。一九九五年,他以二十一亿美元买下Ziff-Davis出版公司部分股权,至一九九六年,总共注资三十一亿美元才得到完整经营权,拥有Ziff-Davis出版公司长久以来以出版电脑周刊(PC Week)、专精个人电脑市场行销研究的Computer Intelligence公司,及曾和微软与国家广播公司(NBC)合资的入口网站Zdnet。

一九九一年,以C语言编译器闻名的Borland公司,准备在日本发行升级版,当时Borland公司执行长Philippe Kahn很快就和软体银行达成共识,他说:「如果我们有任何捍格,都在寿司吧谈妥了」。同年,他说服美国区域网路专业公司网威ell开创东瀛新市场,为了分散风险,再度邀约迪士尼入夥,到了一九九四年,开花结果,网威系统成为区域网路主要标准之一,年营业额达一亿三千万美元。网威副总裁Darl McBride认为孙正义是个可以使任何事成真的仲介人。

一九九二年孙正义得到思科系统的日本代理权,现在日本市场的软体销售通路七○%都由软体银行掌握。一九九五年二月,孙正义和思科系统总裁钱伯斯讨论销售思科的路由器,以及成立思科日本分公司的可行性。一个月后,软体银行就马不停蹄地邀集了日本十四家会社,共同出资四千万美元,完全准备就绪。思科业务部负责人彼得 克拉克说孙正义不像慢条斯理的日本人,倒像剑及履及的行动派。互联网世纪犹正萌芽,软体银行却已如火如荼地迎接新纪元了。

一九九四年软体银行在日本已拥有日本展览业界最具规模的Expos协会,也持有朝日电视的少数股份。一九九六年,日本雅虎成功进军东瀛,第一年就获利,在

店头市场初次公开上市一炮而红。八五%日本的网友曾造访此站,更重要的是由雅虎入口网站通往软体银行投资的电子商务。一九九八年二月,软体银行以四亿一千万美元脱手雅虎二%的股票,净赚三亿九千万美元,当年以一亿美元购入三○%的雅虎股份,如今只剩二八%仍值八十四亿美元。

一九九八年七月以四亿美元投资美国著名的 E*Trade线上券商 。一九九九年全国证券商协会(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ecurities dealer, Inc.),也同意和软体银行合资共组「日本那斯达克股市」,可能以互联网下单为主要窗口,制度化、透明化的网上交易系统是其特色。至二○○○年,软体银行拥有的美国企业已达三百多家,孙正义的软体银行终于成为真正的「全球作手」。

主要业绩

●软件银行公司自1994年上市以来,拥有日本三百家企业,遍及美国、欧洲重要的合资或独资企业,辖下关系事业、创投资金和策略联盟等一切资产,总共四百亿美金,跻身日本前十大会社。

理念精粹

●把员工每10个人组成一个小组,每组备有经营损益表,逐日修订更新。
●在企业管理上实行彻底的数字化管理,公司采用"当日决算"制度。
●定期举行"敲打1000次"会议。
●倘若缺乏对人性的关爱,数字将仅只是数字。」他界定软体银行营运的宗旨是为人类谋福利。
●人因梦想而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