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母子公司的股份支付,为什么最后子公司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要转去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母子公司的股份支付,最后子公司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要转去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原因是:
1、母子公司之间的股份支付,会产生股本溢价。计入其他资本公积只是在等行权日前的过渡,授权后也就发了股票,就会产生溢价,要将溢价从其他资本公积转到股本溢价。
2、账务处理:
(1)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费用和资本公积
借:管理费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激励对象行权
借:银行存款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⑵ 关于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公司目前实收资本2000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均为5000万元。现股东与新股东签订增资协议,新股东增资1000万元,其中:5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5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认缴公司20%的股份,但是现在公司20%股份的公允价值是(5000+1000)*20=1200万,新股东实际支付价款1000万元,中间的差额200万元应确认为股份支付,那么我该怎么做账务处理呢
⑶ 集团股份支付里面用自己的权益工具结算,为何不形成新的股本
集团股份支付里面,如果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的企业的投资方,用自己的权益工具结算,其实质上视同于对子公司进行的投资,所以借方为长期股权投资,而对于子公司而言,相当于母公司对自己进行的类似于捐赠的行为,所以贷“资本公积”,因为未来没有支付义务,如果贷"应付职工薪酬“是不合适的,贷“股本”也不合适。
⑷ 关于股份支付会计处理
你看错了吧
企业集团内的股份支付,接受服务企业的会计处理分两种情况
1) 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
2) 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企业集团内其他企业权益工具的
你这个例题应该是反应第一种情况的
因为接受服务企业对股份支付"没有结算义务",相当于集团公司内企业间的一种无偿捐赠,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无偿"捐赠,不会产生新的股本,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至于你说的真正发行股票的那一方,那个叫“结算企业”。
写到这我突然觉得你好像这段书没看明白,举个例子吧,
比如,工商银行集团公司是上市公司,然后工商银行集团下属的一个全资子公司接受服务,并打算用工商银行的股票结算。这家子公司没有权利发行工行股票,实际是工商银行集团代为结算。
然后,根据工行集团公司 和 这家子公司 两者之间的协议,子公司没有结算义务。这时,相当于服务提供人给子公司提供服务,但是服务对价由工行集团公司支付,子公司还不必给母公司对价。这样的安排,相当于母公司对子公司注资。
上面这个特别绕的故事,就是你问的问题的情形。
⑸ 请问:这个计划是否可称为“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直接给股票,或以股票价值为基础确定债务。比如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等。
职工薪酬:不给股票,或者计算的方法与股票价值没有关系,属于职工薪酬。
分别适用11号准则和9号准则 。
如果公司通过持股平台提供激励措施,成立该持股平台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员工的服务,持股平台只能投资集团内公司的股票,员工满足服务期限时获得各自份额,且最终金额根据持股平台持有的股票价格来决定,则属于股份支付。
如果参与持股平台获得的最终收益与公司未来的盈利挂钩,和股票价格无关,则属于“长期利润分享计划”,即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应适用职工薪酬准则。
⑹ 会计处理,集团股份支付会计处理要怎么理解
企业集团(由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构成)内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一)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应当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应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应当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二)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应当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企业集团内其他企业权益工具的,应当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等待期内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结算企业(母公司)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接受服务企业(子公司)没有结算义务
(1)结算企业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资本公积(按权益结算股份支付计量原则确认资本公积)
(2)接受服务企业
借:管理费用等
贷:资本公积(按权益结算股份支付计量原则确认资本公积)
(3)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编制如下抵消分录
借:资本公积
贷:长期股权投资
【关键点】合并财务报表中反映的是,相当于母公司授予母公司职工权益结算股份支付的结果。
2.结算企业(母公司)不是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接受服务企业(子公司)没有结算义务
(1)结算企业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按现金结算股份支付计量原则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2)接受服务企业
借:管理费用等
贷:资本公积(按权益结算股份支付计量原则确认资本公积)
(3)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编制如下抵消分录
借:资本公积
管理费用等(差额,也可能在贷方)
贷:长期股权投资
【关键点】合并财务报表中反映的是,相当于集团会计主体授予集团会计主体职工现金结算股份支付的结果,合并财务报表中最终体现的是按现金结算股份支付计量原则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和管理费用,因接受服务企业确认的管理费用是按权益结算股份支付计量原则确定的,所以合并财务报表中会出现差额,该差额计入管理费用。
3.结算企业和接受服务企业均为母公司,且授予本公司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
借:管理费用等
贷:资本公积(按权益结算股份支付计量原则确认资本公积)
4.结算企业和接受服务企业均为母公司,且不是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按现金结算股份支付计量原则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⑺ 老师那个企业内部股份支付,什么是具有结算义务呢
结算企业就是最终支付现金或者支付权益工具的企业。
接受服务企业就是接受职工的服务,而该项股份支付就是授予这些为他服务的员工的。
比如母公司授予子公司职工一批自己的股份期权,母公司具有结算义务,就是结算企业,子公司就是接受服务企业。
在集团的情况下,结算企业可以自身的权益工具结算,也可以用集团内部其他企业的权益工具结算,还可以用现金结算等多种结算方式。
只有结算企业以其自身权益结算,我们贷方才计入资本公积的科目,其他情况下均计入应付职工薪酬中。
⑻ 股份支付
结算企业:最终完成股份支付的企业
接受服务的企业:通过股权激励从而接受相应职员为企业工作服务的企业
股权激励对象:即企业职员,在企业工作的报酬为公司股权。
结算企业和接受服务的企业可能是同一个主体也可能不是,具体看:
1、公司不是集团公司时,结算企业和接受服务的企业就是公司自身,二者合二为一;
2、公司是集团公司时,集团母公司以自身权益为本母公司职员结算的,结算企业和接受服务的企业也是母公司自身,二者同样合二为一;
3、公司是集团公司时,集团母公司接受职员服务而授予职员的是母公司旗下其他子公司股权的,二者分离(你看看谁是结算企业,谁是接受服务的企业?)
4、公司是集团公司时,集团母公司旗下的子公司甲接受服务,母公司为甲公司职员授予另一子公司乙公司股权的,二者同样也分离(你再看看谁是结算企业,谁是接受服务的企业?)。
可能情况分类不够完善,但应该能让你明白以上三者的具体含义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