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企业如何增发股份
有关实施股票增发和提出股票增发预案公司的流通股比例的分析表明,提出股票增发预案和实施增发公司的流通股比例要小于没有实施增发或没有提出股票增发预案的公司,说明上市公司不合理的股权结构会影响到上市公司进行股票增发的倾向性。虽然流通股比例较小的公司通过增发来改善股权结构无可厚非,但要注意在这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流通股东的利益而不仅仅是大股东的利益,增发应以提高公司股票的内在价值为主要目的。尤其在增发过程中,股票价格的市场风险完全由流通股东承担,因此流通股东应在增发决策中拥有较大的发言权。
㈡ 公司内部增发股份是否合法
向公司内部职工增发300万股本,由员工自行出钱认购,公司的这种做法目前已经不合法了
公司职工股和内部职工股
公司职工股,是本公司职工在公司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时按发行价格所认购的股份。按照《股票发行和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公司职工股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股本总额的10%。公司职工股在本公司股票上市6个月后,即可安排上市流通。
内部职工股和公司职工股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在我国进行股份制试点初期,出现了一批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只对法人和公司内部职工募集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被称为定向募集公司,内部职工作为投资者所持有的公司发行的股份被称为内部职工股,内部职工股也就是俗称的原始股。
1993年,国务院正式发文明确规定停止内部职工股的审批和发行。1998年12月中国证监会发出通知停止公司职工股的发行。
目前大陆法律的懂事会至少要有5人才可以组成
㈢ 上市公司增发股票是算利好还是利空
凡事都有两面性,定向增发也有可能降低上市公司的每股盈利。所以股民要看定向增发之后上市公司每股盈利能力是否有提升、定向增发过程对中小股东利益是否有影响。
如果上市公司对是前景好项目定向增发的话,就会受到市场的认可,吸引股民的关注,股票价格自然也会走出上涨行情;如果是项目前景差或时间过长,就会影响市场对增发的信心,股价有可能出现下跌行情。
如果定向增发注入的是优质资产,其折股后的每股盈利能力明显优于公司的现有资产,增发能够带来公司每股价值大幅增值。相反,如果通过定向增发注入注入或置换进入劣质资产,极有可能变成个别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或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主要形式,对股票价格的影响是非常大的。
如果在定向增发过程中出现庄家操盘的话,则会形成短期“利好”或“利空”。比如相关公司很可能通过打压股价的方式,以便大幅度降低增发对象的持股成本,达到以低价格向关联股东定向发行股份的目的,由此构成利空。反之,如果拟定向增发公司的股价跌破增发底价,则可能出现大股东存在拉升股价的操纵,使定向增发成为短线利好。
㈣ 企业怎样增发股票
股票在上市发行前,上市公司与股票的代理发行证券商签定代理发行合同,确定股票发行的方式,明确各方面的责任。股票代理发行的方式按发行承担的风险不同,一般分为包销发行方式和代理发行方式两种。
1.包销发行方式。是由代理股票发行的证券商一次性将上市公司所新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购下来,并垫支相当股票发行价格的全部资本。
由于金融机构一般都有较雄厚的资金,可以预先垫支,以满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资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愿意将其新发行的股票一次性转让给证券商包销。如果上市公司股票发行的数量太大,一家证券公司包销有困难,还可以由几家证券公司联合起来包销。
2.代销发行方式。是由上市公司自己发行,中间只委托证券公司代为推销,证券公司代销证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续费。
股票上市的包销发行方式,虽然上市公司能够在短期内筹集到大量资金,以应付资金方面的急需。但一般包销出去的证券,证券承销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级发行价或更低的价格收购,从而不免使上市公司丧失了部分应有的收获。代销发行方式对上市公司来说,虽然相对于包销发行方式能或获得更多的资金,但整个酬款时间可能很长,从而不能使上市公司及时的得到自己所需的资金。
另外,为了股票一上市就给公众一个大有潜力、蒸蒸日上的深刻印象,上市公司在选择股票上市的时机时,经常会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
(1)在筹备的当时及可预计的未来一段时间内, 股市行情看好。
(2)要在为未来一年的业务做好充分铺垫,使公众普遍能预计到企业来年比今年会更好的情况下上市;不要在公司达到顶峰,又看不出未来会有大的发展变化的情况下上市,或给公众一个成长公司的印象。
(3)要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派息、分红制度,职工内部分配制度已确定,未来发展大政方针已明确以后上市,这样会给交易所及公众一个稳定的感觉,否则,上市后的变动不仅会影响股市,严重的还可能造成暂停上市。
投资者在考察一家准备上市的公司时,看一看并分析一下它的发行方式以及上市时间的成熟与否,有时也能让我们看出一些比读它的上市公告书所能了解的更深一层的信息。
股票发行人必须是具有股票发行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我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件》对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增资发行股票及定向募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分别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
(三)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
(四)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
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五;
(六)发行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七)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股票的发行价
当股票上市发行时,上市公司从公司自身利益以及确保股票上市成功等角度出发,对上市的 股票不按面
值发行,而制订一个较为合理的价格来发行,这个价格就称为股票的发行价。
股票的市价
股票的市价,是指股票在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达成的成交价,通常所指的股票价格就是指市 价。股票的
市价直接反映着股票市场的行情,是股民购买股票的依据。由于受众多因素的影响 ,股票的市价处于经
常性的变化之中。股票价格是股票市场价值的集中体现,因此这一价格又 称为股票行市
㈤ 简述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
你好,上市公司股票增发,英文为SPO(Secondary Public Offering),即发行新股 ,也称增加发行。
增发股票的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
(2)盈利能力应具有可持续性。
(3)财务状况良好。
(4)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5)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规定。
(6)上市公司不存在下列行为:①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②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③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④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⑤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⑥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风险揭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㈥ 股份制公司如何发行股票
发行新股可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向社会公开募集,另一种是向原有的股东配售,也称配股。这两种方式,可以单独运用,也可以同时运用,就是在一次发行新股时,可以将其中的一部分向原股东配售,同时将另一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
1、新股发行决议
公司发行新股,这是属于增加公司资本的重要事项,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决议中包括:新股种类及数额、新股发行价格、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等项。
2、发行新股的核准
公司发行新股,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由董事会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属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3、公告招股文件
公司经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及附属明细表,并制作认股书。
4、新股承销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发行的新股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5、募集后的登记公告
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由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因为募集新股后,公司资本增加,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㈦ 股份有限公司增发新股有哪些利与弊
增发新股对股价影响要分两方面来看:
1、上市公司选择的增发方式是公开增发还是非公开增发(又叫定向增发),如果是公开增发,那么对二级市场的股价是有压力的,对资金的压力就更大,如果在市场不好时增发,就绝对是利空。如果是定向增发,那么对二级市场的股价影响就小一些,而且如果参与增发的机构很有实力,表明市场对其相当认可,可以看做利多。
2、增发价格,如果是公开增发,价格如果折让较多,就会引起市场追逐,对二级市场的股价反而有提升作用。如果价格折让较少,可能会被市场抛弃。如果是定向增发,折让就不能太高,否则就会打压二级市场的股价。
㈧ 《证券法》有股份公司首发、增发股票的条件,又有股票上市的条件。这两者有什么联系
股票发行和上市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发行,是指向公众出售股票,实际上叫公开发行。
上市,是指已发行的股票进入证券交易所交易。
一般来说,上市的条件会比发行更严格。实际操作中,一般都是两者同时操作,很少有只公开发行不上市交易的。
所以你看很多材料上说的是“公开发行并上市”。
㈨ 股份公司究竟是怎么发行股票的
企业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人提出发行申请
申请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对其资信、资产、财务状况进行审定、评估和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按照隶属关系,分别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企业主管部门提出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地主政府审批
在国家下达的发行规模内,地方政府对地方企业的发行申请进行审批,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在与申请人所在地方政府协商后,对中央企业的发行申请进行审批;地方政府、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发行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并抄报证券委;
3.证监会复审
被批准的发行申请,送证监会复审,证监会将在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具复审意见书,并将复审意见书抄报证券委,经证监会复审同意的,申请人应当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申请,经上市委员会同意接受上市,方可发行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