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发行股票的数量由什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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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四款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确定的,董事会决议应当明确数量区间(含上限和下限)。
确定了发行价格下限,这样能确定出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发行数量的下限如何确定呢?
发行数量下限确定高了,这样未来股价涨幅过高的话,不是影响发行么?
在确定发行数量下限,该如何考虑呢?
望达人赐教!
B. 企业发行股票的次数有受限制吗(答对给分)
由股东大会决定,由证监会批准
C. 公司一般是怎么发行股票的。能发多少。能发多少次
只有上市公司才可以公开发股,至于发多少次,只要证监会同意,交易所同意基本上可以无限发,其它公司只能私下发股,发多少次基本不受限制,
D. 上市公司增发股票次数有上限吗
有上限。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二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除符合本章第一节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 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二) 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
(三)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
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4)公司发行股票的次数扩展阅读: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二十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赋予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
认股权证的存续期间不超过公司债券的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六个月。募集说明书公告的权证存续期限不得调整。
第二十四条认股权证自发行结束至少已满六个月起方可行权,行权期间为存续期限届满前的一段期间,或者是存续期限内的特定交易日。
E. 一家公司可发行几次股票。何种情况增发。再发。
一家公司只能发行一次股票,增发可根据需要提出申请,没次数限制
F. 一个上市公司最多能发行多少股票啊
股票发行(share issuance)是指符合条件的发行人以筹资或实施股利分配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资者或原股东发行股份或无偿提供股份的行为。
发行条件
(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
(三)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五;
(四)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五)发行人在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六)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G. 每个公司发行的股票数量是有限的吗
有限。
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
(7)公司发行股票的次数扩展阅读:
发行方式
1、包销发行
是由代理股票发行的证券商一次性将上市公司所新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购下来,并垫支相当股票发行价格的全部资本。
由于金融机构一般都有较雄厚的资金,可以预先垫支,以满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资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愿意将其新发行的股票一次性转让给证券商包销。如果上市公司股票发行的数量太大,一家证券公司包销有困难,还可以由几家证券公司联合起来包销。
2、代销发行
是由上市公司自己发行,中间只委托证券公司代为推销,证券公司代销证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续费。
股票上市的包销发行方式,虽然上市公司能够在短期内筹集到大量资金,以应付资金方面的急需。但一般包销出去的证券,证券承销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级发行价或更低的价格收购,从而不免使上市公司丧失了部分应有的收获。
代销发行方式对上市公司来说,虽然相对于包销发行方式能或获得更多的资金,但整个酬款时间可能很长,从而不能使上市公司及时的得到自己所需的资金。
H. 如何确定一个公司发行股票的数量
根据注册资本,确定发行下限.根据融资量,公司估值等和承销商,确定具体发行数量
注册资本就是股本,
1亿的注册资本,就代表1亿总股本.
发行数量规定是不低于发行后股本总数的
25%
.
1亿股本,发行量,基本在3500万股以上.
发行的部分是新增部分,不是公司出售原有股份.当然原来的控股权会被稀释
I. 股份公司是不是可以一直发行股票有次数限制么 原来发行的股票会不会消失
有条件限制的,还要证监会的审批;不然就无线圈钱了
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司发行股票,除了要符合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前一年末,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无形资产在净资产中所占比重不高于百分之二十,但是证券委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近三年连续盈利。
三、关于增资发行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申请公开发行股票,除了要满足前面所列的条件外,还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得资金的使用与其招股说明书所述的用途相符,并且资金使用效益良好;
(二)距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三)从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证券委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定向募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除了要符合新设立
和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定向募集所得资金的使用同招股说明书所述内容相符,并资金使用效益好;
(二)距最近一次定向募集股份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三)从最后一次定向募集到本次公开发行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内部职工股权证按照规定发放,并且已交国家指定的证券机构集中托管;
(五)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1994年7月1日开始实行的《公司法》对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又重新进行了规定:
(一)前一次的股份已经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四)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J. 每个公司发行的股票有数量的限制吗
理论上每个公司发行的股票有数量的限制这样的,但是实际上,不会有人傻到把整个上市公司的流通股都买下来,也不可能买下来。如果要坐庄的话,也只是买入其中的大部分股票。而且,随着股票全流通时代的到来,大股东为了保证其地位,一般是不会出售手中的股票的,所以上市公司的股票大部分任然在大股东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