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请问公司通过发行上市所筹集的资金,应该计入到资产负债表里的哪一项呢
借 银行存款
贷 总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募集资金中按发行的股份数每股一元是计入总股本的 其余的发行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贰』 股份有限公司溢价发行股票筹集的资金超过股票面值的溢价收入应( )。
正确答案:A
解析:股票溢价是股份有限公司按溢价发行股票时,公司所取得的股票发行收入超过股票面值的数额。当股票溢价发行时,股票溢价应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所有。企业取得的超出股票面值的溢价收入,扣除股票发行的手续费、佣金等后,记入资本公积。新老股东共享。
『叁』 股份公司发行股票所筹集的资金是
C 权益资金
『肆』 问个很基础的问题,怎么理解将企业的资本分成等额股份通过发行股票而筹集来的资金怎么计入资本
你看看招股说明书,经常会说新发型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多少百分比。
发行的比例越大,老股东对公司的控制能力就越少。
比如按你说原来股本10万股,又新发型了10万股,那老股东原来100%的持股,就变成50%了,就这个意思。
中国股票的面值都是一元,但是除了在中国股市刚刚建立那几年平价发行过几只,此后均是溢价发行,就是1元的股本通常都会发到几块,甚至几十块,因为企业是盈利的,股民买股票也时机行看的未来的盈利能力。
『伍』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取得的资金是负债资产吗
不是。是净资产。拿股票的人就是股东,他的出资不构成企业对其的负债。
发股票是股权融资,不是债权融资。
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的最根本区别在于所有权的区别,即股权融资是股份制企业有偿发放给投资人的企业所有权的过程。而债权融资只是企业有偿发放给投资人的企业债权的过程。拥有企业股权,无明确期限,可以按股获得收益,且收益率不定,可以按股履行权利,比如参加股东大会,选举和被选举为股东代表、董事会成员、临事会成员等。而拥有企业债权,有明确期限,收益率相对固定。但无权参与企业经营的各种事项,只能按期追索债权。但在企业破产清算时,优先于股权参与分配企业资产。
『陆』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筹集到的资金应该怎么记
面值记入注册资金,其他记入资本公积
『柒』 股份有限公司溢价发行股票筹集的资金超过股票面值的溢价收入应( )。
A
答案解析:
股票溢价是股份有限公司按溢价发行股票时,公司所取得的股票发行收入超过股票面值的数额。当股票溢价发行时,股票溢价应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所有。企业取得的超出股票面值的溢价收入,扣除股票发行的手续费、佣金等后,记入资本公积。新老股东共享。
『捌』 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溢价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其股票发行费用超过溢价部分应( )。
B
例 A公司发行1000万股募集资金3000万,另支付发行费为100万 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3000
贷:股本 1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000
交易费用处理
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玖』 发行股票或发行债券时的融资费用该记入哪个科目
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中规定:
1、企业发行债券时,如果发行费用大于发行期间冻结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按发行费用减去发行期间冻结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后的差额,根据发行债券筹集资金的用途,属于用于固定资产项目的,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处理原则处理;属于其他用途的,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如果发行费用小于发行期间冻结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按发行期间冻结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减去发行费用后的差额,视同发行债券的溢价收入,在债券存续期间于计提利息时摊销。
其他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比照长期借款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规定办理。
企业发行附有赎回选择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其在赎回日可能支付的利息补偿金,即债券约定赎回期届满目应支付的利息减去应付债券票面利息的差额,应当在债券发行日至债券约定赎回届满日期间计提应付利息,计提的应付利息,按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处理原则处理。
2、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或佣金、股票印制成本等,减去发行股票冻结期间所产生的利息收入,溢价发行的,从溢价中抵消;无溢价的,或溢价不足以支付的部分,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分期摊销。
『拾』 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股票时,所产生的费用发票应记入那处会计科目明细点。
从财务处理上而言,2010年6月23日,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发布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0年第一期,总第四期)》(以下简称《问题解答》)中对上市公司在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交易费用及其他费用,应如何进行会计核算的解答中规定,上市公司为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承销费、保荐费、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应自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发行收入中扣减,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有溢价的情况下,自溢价收入中扣除,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无溢价或溢价金额不足以扣减的情况下,应当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行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会费等其他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财会[2010]25号文件第七条上市公司对因发行权益性证券而发生的有关费用进行会计处理也作出如下特别规定,即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包括作为企业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交易费用,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并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上所及,《问题解答》与财会[2010]25号文件皆对因发行权益性证券而发生的有关费用作出了应区分上述两种情形进行财务处理,而不能将股票发行费用完全从发行收入中冲减。也就是说《问题解答》及财会[2010]25号文件对股票发行费用的处理是分两步处理,即直接归属于发行权益工具新增外部费用从发行收入中处理,其他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后一种处理的结果从财务层面上而言则将直接导致上市公司利润的减少,也进而影响上市公司的“业绩”。
摘自中华---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