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妈炒股赔了70万……7.6买的股票,现在1.2哭哭
如果有退市风险,还是建议早点割肉卖出,亏了没关系,可以慢慢学习技术赚回来,退市了才是啥都没有了
2. 公司给员工的激励股票,亏损时员工能否要求赔偿
这种干股一般都是公司内部自己约定的,并没有在工商部门进行登记管理,简单来说就是虚拟股份,持有干股的员工,只享有分红权,没有所有权,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如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存在滥用股东权利侵害债权人利益、财产混同人格混同等情况下,仍然可以打破有限责任的限制,所以如果是做股权激励,刚开始都建议干股激励,达成目标有分红,考核3年或者更多以后再考虑给实股,这样保证公司的盈利,另一方面让员工跟公司价值观统一,以后一条心。
公私账目混在一起,这种情况下,这1.5个亿的负债,作为实际持股人,张三和李四就要按出资比例全额承担了,亏损”不同等于“欠债”,好吧。即使是企业欠债,只要按规定履行出资义务,股东也不用承担赔付责任。
老板分给员工干股+实股,员工都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但如果经营不善,公司的实股的股东权益会受到影响。干股就更不用说了,经营不善,还有其它突然亏损100多亿元的公司,都很少出现股东需要用个人财产为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例子。
持有干股者不会承担亏损的责任;如果公司倒闭了,公司的股东的最大损失是投资没了,而对于持有干股者来说,可以拍拍屁股就可以走人。
3. 如果买了股票,股民的损失能索赔吗
炒股亏损是由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引起的炒股损失,可以找律师,在虚假陈述期间买入的股票才可索赔,若是因上市公司违规导致的:中捷股份因虚假陈述,被股民索赔,有因果关系,这是索赔的前置条件。
炒股损失,若是因上市公司违规导致的,可以依法索赔。
索赔的方法:上市公司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有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是索赔的前置条件。
炒股亏损是由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引起的,有因果关系。意思就是,在虚假陈述期间买入的股票才可索赔。
索赔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有专门规定。如果读不懂,可以找律师。
例:中捷股份因虚假陈述,被股民索赔。中捷股份总共赔了1800多万元。
4. 我的股票赔了百分之70,我该怎么办,还要留下去吗
逢反弹出局减仓.
如果导致这次熊市的大小非问题真的如国家通过新华社评论所暗示的让时间来解决,那解禁高峰期后的2011年才有希望,走出底部调整到位.主力出货的行情没底.底是机构大规模建仓抄出来的不是散户建议稳健对安全要求较高的投资者不介入,持币为主轻仓观望.
根据前几次奥运会各国股市的涨跌概率统计来说,奥运会举办当年上涨的概率为40%,下跌的概率为60%,所以用奥运会必须要涨来解释就不合适了.奥运后导致股市大跌的大小非解禁高峰期将到来,资金面的压力将更加明显.下跌的概率远远大于上涨.
之前我一直谈到的要防止出现的奥运见光死行情,还真的在8月8日出现了,非常的遗憾,虽然在心理上很不能够接受,本人也曾经对8号当天有过期待,期望这一天真的能够如大多数股友的愿望出现红盘,这样股友们的损失又可以减少一些了,虽然技术面已经很难看了,让人不相信8号会有行情,最终行情的发展情况是我最不愿意看到的最遭的情况_大盘破位,股市的运行规律战胜了谣言带来的游资推动的反弹,这也是这次反弹我一直在反复提醒朋友们风险的地方,也是我一直被人质疑的地方,说我为什么每次反弹只看空不看多,我只能够说大级别反弹的条件不充足,所以我不看好,如果只根据书上写的,现在跌了这么多了该有如书上说的大级别的反弹了,那这种判断大盘的依据我不认同.股市随时在变,人要随时去适应,如果股市真的如书上写的在运行和发展,那应该不会有这么多人亏钱.只有支持反弹的条件出现了我才会修正观点.(越是散户期待的的东西,可能就越有可能被机构利用来出货,奥运题材就是这么个东西,没实质的利好作用,只是题材,掩护机构出货而已,而在奥运后由于没有什么大的题材来掩护出货,所以,这个题材对于畏忌大小非的众多机构来说是最后的一个大规模减仓的机会了,在平时机构出货可能会遇到散户同时抛售的压力,而奥运期间由于散户对未来行情有所期盼不会轻易和机构比起出货,会给机构提供一个少有的较为轻松的出货环境,所以,谨慎相信股评的抄底评论,股评喊抄底的时候往往是机构要出货的时候,谨慎乐观奥运行情),后市大盘只有在短时间内强势放量收复了2800后市还有看高2990这个压力区域的机会(很难!).由于在8号当天对投资者信心打击太大了,开盘后不排除恐慌盘的涌出继续打压盘面,如果盘面在头1个小时内继续维持弱势下行的态势,个人保守建议,逢高减仓,回避风险,2500这个点位后市其实没有什么支持力的,不要太看重,能够守住当然是最好的,如果轻易失守,后市看低2000点.顺势而为吧.没人喜欢熊市,但是,不得不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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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大跌的大小非问题直接导致了资金面的失衡,空方长期压制多方,而在这个长期趋势中资金面被空方占据,行情自然是长期震荡走低.这就是股票为什么老跌的真正原因.而8月后是大小非的解禁高峰期,下跌的概率大于上涨.最新的资金统计显示,7月到现在为止,股评鼓吹的机构大建仓再次成为笑谈,虽然7月的减仓规模较大幅度减缓,但是基金和保险等机构仍然净减仓近300亿.而这波反弹的主力军成了游资,不过游资的特点众所周知是快进快出,既然是游资狙击的行情,在传统大资金还在继续拉高减仓的情况下,后市如果仍然没有较为实行性的利好出现,全靠利好谣言带来的这波反弹,有可能成为机构最后一次较好的减仓机会,奥运毕竟只是个题材,不对大盘的资金面带来任何的实质性改善,机构是不会放过这次拉高减仓的机会,但是反弹高度仍然要注意政策面利好消息的配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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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盘现在的行情特点是市场反复靠一直无法兑现的谣言来救市,先是国家有七大救市措施出台,在没有兑现的情况下大盘破位又出了个国家平准基金已经获准入市救市,第二天平准基金的发起人就辟谣没有这事...,如果一个股市的行情全靠谣言来维持震荡减缓下跌趋势,没有真正的实质性的措施出台,那这次反弹的目的就要多思考了,机构的目的是什么,频繁的制造谣言来拉高股市,最新的资金统计结果已经出来了,在这次红红火火的抄底行动中基金、保险和QDF2均是净流出,在上周行情比较被投资者看好的情况下,这些主力资金的净流出接近300亿,完全在意料之中,又是个借谣言拉高出货。而市场频繁传出利好谣言的真正目的也很清楚了。“拉高出货”。既然机构在众人期盼红七月的情况下,在半年报做业绩的情况下都保持了净流出,虽然大盘做得比较好看,但是从机构的意图看仍然没有改变的迹象,长期目标仍然是降低仓位回避大小非和宏观政策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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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资金面紧张导致的现在下降趋势已经形成的情况下,投资者应该保持理智不要盲目的乐观,股市很复杂也很简单,复杂的是什么因素都可能导致股市变化,但是简单的是资金面的长期多空趋势就决定了,大盘的长期涨跌趋势,但是股市不可能只跌不涨,肯定会在下跌途中出现反弹,但是反弹的规模应该视政策面的利好消息的情况来判断,如果还是这些非实质性的利好消息来托大盘,那每次反弹都是减仓的机会,只有针对大小非实质性的限制措施出来后,大盘才有可能缓解资金面的压力,带来一波中级反弹甚至反转,只要这个导致大跌的核心问题不解决,投资者就要以反弹看待,逢高减仓,而连续超跌投资者信心的积弱使得抄底资金非常谨慎,虽然抄底资金试图该变这种运行颓势,但是情况却并不是太乐观,现在的股市并不是政府说的缺乏信心不缺乏资金,个人觉得在大小非的阴影下现在这两样都缺.今年是大小非最轻的一年,只有3万亿的解禁资金,但是已经让市场中的主力资金吃不消了(在主力开始出货前市场中的主力资金一共只有3万亿,但是大小非足够消灭它们了),虽然政府来了个基金也要讲政治的说法,不过看来实质作用不大,机构继续反弹出货的动作没有停止,不得不选择边打边撤退的策略,来降低损失,就算在奥运前政府再出所谓的利好来阻止股市的继续下跌,但是只要不是针对大小非的实质性的解决措施,只是一些不痛不痒的政策的话,那在资金的多空平衡已经打破的现在的这种行情下,就算在利好刺激下奥运期间采用横盘运行或者小幅度反弹的走势下,投资者仍然不要太过于乐观,因该谨慎对待,因为实质问题没解决,资金面就会继续紧张.如果出现政策带来的反弹时逢高降低才是明智之举.不要去相信股评不考虑实际的大行情.由于2009年的大小非解禁资金是近7万亿,2010年的解禁资金是近10万亿,而这已经远远超过了今年的3万亿,所以,在这个导致这次大跌的核心问题解决前,资金面的压力是不可能解决的,任何边缘性的利好政策带来的都只是反弹而不会是反转,股市虽然很复杂但是其实也很简单,股市的规律就是卖的多余买的就跌,买的多于卖的就涨,大多数人都知道这个道理,但是当资金面已经体现出来的时候为什么有些人却不愿意去面对.别去相信大小非也有要长线投资的,在大小非低成本甚至零成本的情况下一解禁上市就利润高达400%以上,甚至高达1000%以上时,这种成本带来的暴利,在一个弱势行情下,你认为大小非持有者是会落袋为安还是会继续看着自己的利润缩水(大小非也是投资者,利润第一同样是他们的理念,当长期股东这种想法只有被机构教育出来的散户会去干)而一个长期趋势中因为某种原因卖的力量都处于压倒性的优势时去谈牛市什么时候回来就是在自欺欺人.非实质性政策带来的就是反弹不是反转.由于大盘最强的支撑区域3300~3400和股评、机构口中最强的所谓永远不会被击穿的政策铁底2990都已经在资金面失衡的现实面前,迅速瓦解。所以短线在没有新的利好政策的支撑情况下,反弹就是降低仓位的机会,当然如果有边缘性的利好政策出台带来抄底资金抄底,带来的反弹相对规模较大当然最好,对散户来说机会难得。严格控制仓位是我现在唯一要说的,逢反弹减仓是严谨的。有资金在手里才有主动权,才能够迎来真正的底。底是主力抄出来的不是散户,在主力都迫于大小非压力减仓时,做为中小投资者能够做的就是顺势而为,不要逆势而动,机构减仓我们也要控制仓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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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熊市操作的一些反思)首先在熊市中震荡逐渐走低是长期趋势,利好消息只是催生反弹的一个条件而已,但是当利好消息的刺激逐渐淡化后,反弹就会结束了(而反弹高度取决于利好的大小程度),因为利好而被暂时改变的下跌趋势将继续下去,股市回归其自然的规律。而在导致大跌的核心问题被解决前(大小非),股市都不可能扭转过来,不可能产生反转。而在连续下跌的这个趋势中两千多支股中处于上涨趋势的能达到100支就不错了,也就是说在大盘下跌时买到下跌股的概率是95%甚至以上,做为投资来说既然知道这么低的概率选到游资狙击的股票,那还不如不去冒这个险。而选择操作超跌反弹是在这个趋势中讲究安全系数投资者的很好的投资策略,因为在超跌后产生反弹是肯定的,没有只跌不涨的股市,只是反弹的规模大小而已(要根据是否有利好消息和利好消息的大小来具体分析反弹高度),而在这个反弹过程中一般以普涨为主,在这个反弹普涨过程中处于下跌的股又处于10%以下,也就是说,你随便买支股票上涨的概率要远远大于在下跌过程介入股票的概率,虽然股票不能够把这种概率做为抄股的标准但是作为对安全要求很高的投资者来说,趋势投资是在熊市中最安全的一种投资策略。对股票把握不好的股友又想在熊市介入股票,那选择这种策略是比较安全的。但要记住,只有超跌才能够去抄一个短线,而一般的跌幅一般选择观望,中间的红盘可能都是套人的陷阱,当天一个反弹,第二天直接低开低走把抄底的人全部套了,所以熊市中你如果无法把握哪里是底的情况下,最好是做趋势,降低风险(个人观点谨慎采纳)。
现在要顺势而为了,不做死多头,也不做死空头,做个滑头就行了在大盘没有选择方向前,严格控制仓位会让你风险降到最低的。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请谨慎采纳朋友.
5. 股票维权索赔可以获赔多少钱
维权索赔的金额数量情况如下:1. 您的对账单寄到后,由律师综合法理依据、法院判决先例等条件,来计算你的赔偿金额2. 最终赔偿额是由法院宣判决定赔偿比例的
6. 股票华闻传媒索赔等问题.本人于08年购买华闻2000股至今亏损持有.是否可对华闻传媒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求救
华闻传媒被财政部处罚,根据证券法和最高法院证券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遭受亏损的股民可以依法索赔损失。
如受损的股民准备委托律师起诉,应准备下列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卡复印件,买卖上述股票的完整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
律师代理这类案件,通常采用风险收费方式,帮股民打赢官司获得赔偿后,再按约支付律师费。
初步统计,截止2009年6月底,全国共有10000余名股民起诉四五十家因虚假陈述被处罚、被制裁的上市公司,索赔标的额约八、九亿元,影响较大的案件主要有“东方电子”、“银广夏”、 “大庆联谊”、“杭萧钢构”、“科龙电器”、“蓝田股份”。上述案件,目前绝大部分已结案,大约95%以上的原告通过和解或判决方式获赔现金或股票。
详细情况,可登陆律师网查询 www.yufenglaw.net
7. 股票赔偿的诉讼费是按实际持股人的亏损金额算,还是按实际赔偿金额算
按原告在起诉书中的索赔金额算
8. 股票维权期间继续持有的亏损还会赔偿吗
基本没有赔偿。股民在国内是市场,是毫无质疑的弱势群体。
9. 股票怎么进行维权索赔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认为在股票维权前要清楚以下问题:
是否被证监会处罚后的索赔都必然获得胜诉?当前的股民维权诉讼,如果没有被证监会处罚,是几乎(不绝对)在法院立不了案的,而即使立案了,在没有证监会处罚的情况下,最终的结果也基本是裁定驳回或判决驳回。所以说,证监会行政处罚不是股民索赔胜诉的绝对保障,只是一份相对比较核心的证据。股民维权胜诉的案件中,都是有着证监会处罚作为证据的。但败诉的案例中,也大多都是有着证监会处罚的。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证监会处罚了,不必然胜诉,证监会没处罚,可能维权诉讼无法启动。
10. 股票维权索赔可以获赔多少钱
有很大一部分投资者想当然的认为索赔金额就是账面亏损,其实法律有规定了计算方法,今天教大家快速学会如何计算索赔金额。
首先股票损失认定应当知道几个关键概念:
计算投资差额损失要先确定虚假陈述行为的几个时间点: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及基准价。
实施日是指作出虚假陈述或者发生虚假陈述之日。例如超华科技(002288)因虚增2014年的利润,受理法院认定2014年的年报发布日为虚假陈述实施日。
揭露日是指虚假陈述在全国范围发行或者播放的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首次被公开揭露之日。
在俞强律师代理的案件中,我们总结了一下,通常以立案调查公告日认定为揭露日,但有些案件也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日认定为揭露日。
基准日是指虚假陈述揭露或者更正后,为将投资人应获赔偿限定在虚假陈述所造成的损失范围内,确定损失计算的合理期间而规定的截止日期。基准日分别按下列情况确定:
1、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至被虚假陈述影响的证券累计成交量达到其可流通部分100%之日。但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的证券成交量不予计算。
2、按前项规定在开庭审理前尚不能确定的,则以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后第30个交易日为基准日。
3、已经退出证券交易市场的,以摘牌日前一交易日为基准日。
4、已经停止证券交易的,可以停牌日前一交易日为基准日;恢复交易的,可以本条第1项规定确定基准日。
基准价就是指揭露日至基准日收盘价的平均价。
计算投资差额损失,需要搞清楚投资差额损失计算的基准日、基准价。基准日,是指虚假陈述揭露日起,至被虚假陈述影响的证券累计成交量达到其可流通部分100%之日;基准价,则是从虚假陈述揭露日到基准日之间,根据每天的收盘价格计算得出。
虚假陈述行为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投资人因虚假陈述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投资者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及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及利息。
如果投资人只进行了一笔股票买卖,其投资差额损失就不会存在计算差异。司法实践中,投资人进行股票交易往往很复杂,不同的计算方法就会得出不同的损失金额。
赔偿的损失由哪些部分组成?
投资人实际损失包括:
1、投资差额损失
2、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
3、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印花税
4、前款所涉资金的利息,自买入至卖出证券日或者基准日,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在这四项里,佣金、印花税、活期利息占索赔比例不到0.5%,所以我们重点来看投资差额损失的计算。
只有在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之间买进的,并且在揭露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才具有索赔资格。
具体算法是(买入均价-卖出均价)*可索赔数量=投资差额损失(仅限于揭露日至基准日卖出的情形),如果是实施日至揭露日之间买进,一直到基准日之后卖出或者没有卖的,投资差额损失=(买入价-基准价)*可索赔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