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果一公司只出售持有某公司股票的一部分,那会计分录应该 如何做
这个问题吧要从2方面考虑入手。你要看出售之后持股比例下降有没有设计核算方法的转换。比如控制变为重大影响,成本法转权益法。或者重大影响变为不具有控制 共同控制 重大影响 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权益法转成本法。
如果维持不变,那么很简单,出售的部分,按比例直接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余额。“科目余额”是什么意思明白吧?就是该科目的一级科目的金额,也就是所谓的“成本”+“损益调整”。即各个明细科目按照出售比例减少,实际收到的款项和长期股权投资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如果涉及核算方法的转换,就比较麻烦一些了。权益法转成本法就按照出售后的账面余额作为成本法的账面价值。因持股比例下降的成本法转权益法的话,需要追溯调整。要按照剩余持股比例在出售时点计算商誉,正商誉不做分录,负商誉计入“营业外收入”。被投资单位的权益变动,属于以前期间的,调整留存收益,属于当期的调“投资收益”,与当日按比例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作为其他权益变动。
㈡ 公司内部的人员是不是不能随便卖出自己的股票的
国外比较严格,国内相对要松很多了,只要过了禁售期,基本上随便卖了 。
《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㈢ 公司强迫员工卖股票,怎么办
我来总结一下你所描述的事实:原单位是有限责任公司,后来被现在的单位也是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兼并了;原单位曾叫职工入股,但是现在的单位要把有限责任公司改成股份有限公司,所以要你们把手中的股权转成股票,而你不想转。大概就是这么一个事实吧
根据你的补充,我的分析如下:
1.A以前快要倒闭就要求职工认购公司股权,至少15000,当时重庆的房价水平也就3000左右
如果当时是强迫交易,那么是违法的也是不合理的
违法在于民商事的交易重于意思表示真实,如果没有购买的意思而一方强加自己意志于另一方强买强卖是违法的行为,根据合同法54条属于可撤销可变更行为。但是你明知违法的就应当在1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诉讼时效经过就不能胜诉了
不合理在于当时公司已接近倒闭,还要你们认股的话,就是企图把公司债务转移到职工的身上,因为一旦公司不是被兼并而是破产的话职工将血本无归
2.现在被另一家更大的有限责任公司B兼并,现已更名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兼并对于之前已经认股的职工来说是起死回生的事情,也正是由于认了股所以现在职工也是新公司的股东之一,受公司法保护
3.B要申请上市,就急着把A以前的职工内部股份处理掉
这个说法是不正确的,在你完整描述事情经过之前多次误导了我
首先职工内部股份的提法是不正确的,AB之前都是有限责任公司,而有限责任公司对应的是股权而不是股份,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其次B不是因为要上市才急着把股权转化,而是B要从有限责任公司转变为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把股权转化为股份
4.以开会的形式通知大家
这个会准确的说是股东会,具体是经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决议才能确定公司转化事宜。因为职工是小股东,表决权小所以无法与大股东抗衡,只能接受通知
但是小股东的法定权利是在公司决议违反原章程时如果不同意转化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权。不建议这么做,下面还有分析
5.你们必须把股票卖给公司,在时限之内不卖,就作废
如上所分析,你们当前手上持有的是股权而不是股份,请确认这是否为会议的原话。此外不卖也不作废,依法应该是把股权折合人民币退还
6.公司回购的标准是你们工会认可签字了的,你们没资格对回购标准提异议了
工会签字没用,只要是没有按照合理价格回购时股东都有权提出异议。至于合理价格的认定一般以当时的市场价为标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7.公司上市后,就把你们的股票分到另一个公司里去
公司没完成从有限责任公司变形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前是无法上市的,而没处理好股权变形为股票之前是无法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这个说法其实就是吓唬人,当笑话听就可以了
8.持股权证者,在股票未获准上市前对购买股有所有权和收益权
这句话是说你们现在手上拿着的是股权,不是股票。在没有换成股票前你们对股权是有所有权和收益权的,但是一旦公司变性成为股份有限公司而你们不愿意换成股票的话,那么公司会依法把股权折合成现金退还给你们从而顺利完成变性。因为退了钱给你们就相当于新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你们已经不是股东了,那当然不会再有所有权和收益权
其实看完你的描述,只有第一点中原单位强迫认股是违法的,在现单位中如果收购是经三分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且价格合理的收购是合法的,只是开会中有些话说得不合法罢了。如果行为合法那么最终的结果是要么退股换钱,要么退股权换股票,你们依法只能二选一
而在本案中,你提到了公司要上市,并且是国有公司上市。请问你是否炒股或者了解股票交易,因为在收购价格合理的情况下把股权换成股份后是很暴利的,往往新股上市都会飙升几十倍不止...
如果公司是打算让你们把股权换股票的话,建议考虑接受,如果公司只愿意退股不愿意换股票的话,只要收购价格合理就可以接受。以上两种都可以的情况下推荐换成股票继续持有,这种方式获利最多
希望对你有帮助吧!
㈣ 经济法中,公司在作出出售股票时需要遵循哪些规定需要大多数股东同意吗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股东向公司现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里讲的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是以股东人数为标准,而不以股东所代表的表决权多少为标准。
㈤ 公司出售股票所得的钱由谁控制
公司出售股票所得的钱由该公司控制
由于该公司又由该公司的大股东控制,导致公司出售股票所得的钱由该公司的大股东控制
㈥ 什么是股票,公司为什么要卖股票,公司又是怎么赚取股票的钱
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
公司卖股票的说法不准确,应该是发行股票,其实公司发行股票就是为了筹集资金,也就是说自己想要发展但是没有那么多钱所以就想了一个办法发行股票让大家集资,当然这个集资是有你风险的不保本的
公司就是靠发行股票来赚钱的,至于上市后股票的涨跌对公司并没有实质的太大影响。
㈦ 同行会互相买卖股票吗
很多的
相互交叉持股,可以降低公司的风险,维持行会稳定团结
㈧ 公司向内部出售股票合法吗
肯定不可以的 这有强卖的意思 可以举报的
㈨ 当一家公司股票卖不出去怎么办,股民想把股票卖了,可没人买可以吗
您所说的情况只有在股票连续多个交易日封死跌停板的时候,才卖不出去。其他任何时候想卖出股票都易于反掌。
除非是公司出现重大利空,要不然连续多个交易日封死跌停板的股票是很少见的。所以在股市投资或投机,一定要经常看一看公司的公告和媒体关于公司的公开报道,谨防自己持有的公司(股票)踏上“地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