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法定代表人都应该有管理签字权吗
你的单位的性质是什么?是独立的公司么。如果是。局里的代表就是股东代表,他的行为是股东的授权行为,就是你所谓的有管理签字权。合理合法。
如果不是。你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是无权利处分的管理人,局里的代表是你的上级,拥有管理签字权。
不管如何,法定代表人的权力都受到制约。
② 今年回家翻东西的时候发现一本股权证,
这份股权证需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用:1.该公司尚处经营阶段。2.该公司属合法的股份有限公司。3.你的股权证登记日期在该公司股份改制后。4.按照《公司法》规定: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股票的编号。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5.你持的股票应该是记名式的,到该公司去查以下股东备案册。
具备上述条件就能证明你层给该股份有限公司出过资,是股东,可享受股东的权利。
③ 股票与出资证明书的区别
出资证明书是表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地位或者股东权益的一种要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不同于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并不分为股份,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也有自己的出资额。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记载股东出资的法律文书就是出资证明书,有的学者也主张称为“股单”。
出资证明书有以下特征:
第一,出资证明书为非股权证券。即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并非由出资证明书所创设,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来源于股东的出资,出资证明书只是记载和反映股东出资的客观状况,因此,它与设定权利的股权证券不同。
第二,出资证明书为要式证券。即出资证明书的制作和记载事项必须按照法定的方式进行。
第三,出资证明书为有价证券。出资证明书是股东享有股东权的重要凭证。但是,出资证明书与股票不同,股票是可流通的有价证券,而出资证明书则为不流通的有价证券或者是称为流通受到严格限制的有价证券。
第四,出资证明书为有限责任公司所特有。该特有相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讲的,股份有限公司表现股东权益的凭证称为股票,而不称为出资证明书。
第五,出资证明书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签发的证明股东权益的凭证。公司未成立之前不能向公司的股东签发。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
股票是对公司收益和资产的索取权。
这种所有权是一种综合权利,如普通股股东可以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等。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股票一般可以通过买卖方式有偿转让,股东能通过股票转让收回其投资,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但是,公司可以通过股票市场回购自己发行的股票,提高股票价格来保护股东的权利、集中每股权益,此做法的目的在于保护中小流通股股东的权利。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是所有与被所有的关系,不同于债权债务关系,所以股东对公司的求偿权是剩余求偿权,只能在债权人全部收回自己的债权时才能对剩下的资产求偿。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有限责任,承担风险,分享收益。(当然一些高线技术企业的股东可能是以他的技术作为出资来获得股东身份的。)企业可以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也可以私募资金充实自己的资产。目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绝大部分是国家控股公司,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是民营的股份有限公司。
要式证券就是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进行,股票就是按法律进行的。
证权证券更简单了,就是说股票是一种具有证书形式,并有权利的证券,现在虽然股票已无纸化了,但这个特征是不变的,因为只有在交易市场中才无纸化,而非上市公司的股票还是证书形式。
资本证券是有价证券的主要形式,是指由金融投资或与金融投资有直接联系的活动而产生的证券。资本证券具体来说,包括股票、债券及其衍生品种如金融期货、可转换证券等。
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等权利。
④ 公司作为股东, 股东签字的地方是否是由这家公司的法人签字还是可以只盖公章或是两者都需要
有公司盖章即可。法人代表的签字可有可无。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⑤ 公司的股票应当载明哪些主要事项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成立的日期;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股票的编号。
股票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
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⑥ 关于股票市场的一道常识题,请高手帮助
.D 旧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和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为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为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为人民币10万元,并要求一次缴清。 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并可以按照规定的比例分两年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解析] 股票的形式、记载事项有《公司法》的明确规定,不是股票发行公司自行决定。故选D。
[华图网校名师] 《公司法》第129条规定: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四)股票的编号。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第130条: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⑦ 公司法股票的规定有哪些内容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
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股票的编号。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⑧ 为了简洁,股票上可以只写明公司名称和面额吗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28条的规定,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1)公司名称;(2)公司成立日期;(3)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4)股票的编号。正规的股票必须有以上内容,而且还要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不能为了简洁,只在股票上写明公司名称和面额。
⑨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成立的日期;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股票的编号。
股票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
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