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股东减持股票规定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解释新规时表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以上的,应该在解除限售公告中披露拟出售的数量、时间、价格区间等;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暂无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5%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计划的,应该承诺:如果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他们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上交所规定,:即当买入股份比例首次达到5%时,必须暂停买入行为,并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在上述报告、公告的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份;对于持股比例已达5%以上的投资者,股份每增加或减少5%,均应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在报告期及报告后两日内不得再进行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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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如何查询上市公司大股东增持减持情况
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公司高管及其股东增减公司的股票必须要发公告。
(1)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加其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可先实施增持行为,增持完成后再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豁免申请文件。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公司上市超过12月的,有关大股东才可以实施前述增持行为。
(2)增持过程中,大股东应在首次增持、继续增持、实施后续增持计划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到1%时、后续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实施期限届满后两个交易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前,上市公司应在各定期报告中披露增持计划实施的情况。
(3)有关增持股份的锁定期应当符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第九十八条的有关规定,12个月内不得转让。
3.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票意味着什么
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只要是合法合规的都是很正常的,而且只要公司有潜质对于投资者其实是机会,当然肯定有一些公司资质不怎么好,股东们在减持窗口竭力套现并可能会造成股票的持续暴跌。
4. 上市公司大股东可以在证券市场减持持有的股票吗
央行表示,将通过多种渠道支持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证金公司)维护股票市场稳定,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半年内不得减持;
保监会提高了保险资金投资蓝筹股票监管比例;
国资委、财政部等则表示支持相关企业不减持上市公司股票。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若违反上述规定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证监会将给予严肃处理。
此外,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6个月后减持本公司股份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5.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票对股价有什么影响
现阶段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票交易方式,主要有单笔减持及多笔分量减持方式。
减持方式:针对市场流通性强、减持量小的股票,上市公司股东可单笔减持,在较短时间内通过大宗交易平台一次性完成。
针对市场流通性弱、减持量大的股票,上市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设定交易触发价,将所减持的股份分笔分量在设定的交易时间内,根据市场流通变化择机、择量减持,以达到市场逐步消化的目的,从而不会导致因减持造成股价波动下跌,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及维护股东市场形象。
6.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票对股民是有利多还是利空
减持常规意义来讲肯定是利空。但凡出现大股东公告减持消息,你持有的股票都要引起足够重视,因为你正面临股价真正大跌或快速上涨或快速回落一两周后绝地反击股价翻番的风险与利好!
①利空出现时股价的位置价格不高甚至都很低,而且低位横盘很久,技术上跌不动了,出利空消息是配合主力收集筹码,所以要当成利好对待。盯紧了,看它是属于快速上涨还是快速回落后绝地反击的类型,跟着庄家完成最后收集筹码的买进,享受上涨的快乐。
②股价在高位出重大消息,无论利空还是利多的消息都要作为利空卖出信号。 消息永远是催化剂!
这要从两方面看:第一如果是基本面有变化当然是向不好的方面变,减持肯定是不好的消息,那就要考虑自己是否还有持有的必要。 第二如果没有甚麽特别不利的消息而大股东减持可能是大股东自身的一些原因和上市公司关系不大,可考虑按原计划操作。
不管是上述甚麽原因最起码证明现在股价的价位不低,可能会是一个阶段性的顶部,持有者可考虑做做差价调调成本。
(6)上市公司股票减持扩展阅读
相关规定
一、自2016年1月9日起,上市公司大股东此后任意连续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公司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时,减持比例 中的股份总数 按照境内外发行股份的总股本计算。
三、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 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 5% 。协议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在减持后6个月内应当继续遵守《减持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减持后持股比例达到或超过5%的出让方、受让方,在减持后应当遵守《减持规定》的要求。
五、本所结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预披露计划及其实施情况以及协议转让情况,定期对其减持行为进行事后核查。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将按照《 减持 规定》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予以处理。
7. 上市公司股票减持要什么条件
减持以后才会出公告的。 相关规则如下:
一、本意见中的存量股份,是指已经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在沪深主板上市的公司有限售期规定的股份,以及新老划断后在沪深主板上市的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转让存量股份应当满足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对特定股东持股期限的规定和信息披露的要求,遵守出让方自身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转让需要获得相关部门或者内部权力机构批准的,应当履行相应的批准程序。 三、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四、解除限售存量股份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的,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相关规则。 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该公司的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转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六、本次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后导致股份出让方不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份出让方和受让方应当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的相关规定。 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当制定相应的操作规则,监控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的行为,规范大宗交易系统的转让规定。 八、持有或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