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非上市公司股票
非上市---股民只能通过分红获取回报。
非上市---公司只能通过公司经营获利且知名度不高。
上市-----股民可以通过分红和股价差价两种方式获利。
上市-----公司可以通过经营,在二级市场抛售手中的股票,再融资等多种方式获得更多的资金且有利于公司的知名度的提高和经营的规范化。
『贰』 非上市公司股票有权利凭证吗
有,股票就是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
『叁』 购买非上市公司的股份或股票该如何挽回损失
律师您好,向您请教有关于购买非法股票的法律咨询,一年前的八月份我接到一个证券投资公司的电话,称我是某某证券公司的开户者并且准确说出我的开户账户和户名,这样我也深信不疑他是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他非常热情地告诉我,西安有一家做煤矿业务的公司发展良好,正在对外募集资金,如果现在购买他们的股票过些日子可以赚20%,一年后可以赚70%,比打新股还要有利可图。法律咨询 我有些股票知识,问他股票代码是多少,业务员说折价公司还没有上市,卖的是没有上市的公司股权,将来一旦上市就是股票,我就是发起人老板,到时候把股票抛售掉,可以赚得一桶金。还称即便现在股票没有上市,在公司内部的股东间是可以自由流动的,也可以委托他们证券咨询公司出售,和上市的了股票是一样买卖的。于是我尝试性买了几手,一个月后卖掉,果然赚了10%,之后我买了30多万元等待机会。结果这30多万的股票过了一年也没有人要,变成了一张废纸,我想法律咨询律师该如何维护权益?上海律师 沈洁律师答复,您好根据您的法律咨询,我感觉到你买了社会上非法出售的未上市公司的股权,或者未上市公司的股票。这种案件有一个基本的模式: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甚至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或者地下股票的承销商和投资人,股票承销商往往是一些不具备证券交易资格的证券咨询公司,投资顾问公司,他们形成一个交易平台,让公司内部和外部的投资者自由交易。法律咨询 未上市公司和承销商约定,销售人代销公司的股权或者股票,投资人购买后,承销商抽取一定比例的提成作为佣金,销售股票或者股权的公司获得融资。这是一种变相吸收民间资本融资的方式。而承销商为了获得高额的承销回报,有的甚至高达30%,对不特定公众销售,以产权交易,投资委托等方式对外吹嘘股票或者股份的利润,吹嘘股票或者股权可以流通。上海律师 销售的方式多种多样,从我们接到的几起法律咨询来看,多数是采用电话推销、网络推销的方式,少数组织股民听投资讲座,发放奖品等方式将投资人哄骗至销售场所。虽然销售手段不同,不过吹嘘的内容基本一致,就是以可以海外上市,或者国内上市的名义,让投资人购买原始股份,夸大或者虚构目标公司的盈利率。法律咨询 具体的操作环节上有的是用股权转让协议和投资人交易,有的是用合作投资、战略投资等名义进行,有的是签订入股协议,有的是发放股民证书,有的是进行了公司的股东登记。收到投资款后绝大多数是转移资产,声称公司盈利下降,甚至破产来达到逃避对投资者的责任。法律咨询 这种地下股票市场有的完全脱离于监管,甚至有非法集资,高额借贷的典型特征,也有的持有当地政府的一些批文,相比之下后者更具有迷惑性。即便将来“出事”,非法销售公司股票的主要人员被公安机关以为非法经营者,非法吸收存款罪处理,受骗的股民有的血本无归,有的也只能拿回部分损失。多数这样的案件解决之道只有刑事途径,民事诉讼获得赔偿或者追回损失的可能性基本很渺茫。法律咨询 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的,只能通过确认和未上市股份公司签订的认股合同无效,要求返还全部款项为由,要求未上市公司承担还款责任。赔偿金额为投资款本金和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如果您的合同是和承销商签订的,起诉承销商;如果承销商是代理商,而未上市公司是销售方的,将承销商和未上市公司共同起诉;如果仅仅和承销商签订合同,或者仅仅持有股权证的,起诉未上市公司。不过这里“泡沫”不破,往往对方采取了各种规避法律的行为,比如不承认承销股票,而认为是股份转让合同,那么投资者起诉对方还有一定的败诉风险。另外这些销售主体远在外地,对于投资者来说还要承担更多的司法风险。
『肆』 非上市公司以公司章程注册资本为股票数向员工出售股票。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股票的编号。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这是纸质的股票应该记载的内容。
也可以是其他形式的股票,但是记载的内容给应该是一样的。
非上市的股份公司是不能公开募股的,如果想公开募股,需要把认缴的注册资本实缴完毕,然后经过北京证监会的批准。
你们的公司显示不是在公开募股,而是把股权转让给你们。
那么这时候,你们作为股东购买股票,是完全合乎规定的。
但是,股票上记载的内容应该符合上面所说的。
另外:
看看所转让的股票是不是符合以下几种状况: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如果,符合了以上情况,是不符合公司法的,是不能转让的。
『伍』 什么是非上市公司股票,这样公司股权转让在哪里进行
新三板不吧,还有上海股权交易中心
『陆』 不是上市的股份公司股权交易是否适用证券法
证券法的适用对象是
上市公司的股票、上市的公司债券、上市的政府债券和证券投资基金、证券衍生品种等等。
就是说证券法专门适用于经证监会批准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非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不适用证券法,而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规定。
为了便于理解,给你简单说明下公司法和证券法的关系。
公司法,就是规定公司制度的法律。
证券法,就是规定上市股票交易制度的特别的法律。
就是说所有的公司先要依照公司法的规定。
从设立,经营,破产都要靠公司法。
上市的股份公司也不例外。也要遵循公司法。
但是关于上市的股票交易,国家还制定出了一个证券法。
就是说上市公司在上市股票交易上优先适用证券法,其他的公司制度还是要考公司法。
上市公司以外的非上市公司就没有这个必要了,乖乖地遵守公司法就够了。
因此交易自己公司的股权就不必考虑证券法了,只参照公司法。
自己公司的股权转让适用公司法。
自己持有的别的公司的股权转让也使用公司法。
要是这公司是有限公司,转让时还需要别的股东同意。
要是股份公司,就不必得到其他股东同意,直接可以转让。
在转让时,非上市公司就不能像上市公司一样在证交所上交易了。
要自己找买家或者在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交易场所交易。
『柒』 非上市公司股票在什么地方交易
非上市公司不能正常流通交易啊,只能转让,到相关政府部门去过户,就象房产转让一样。
『捌』 公司在上市前出售原始股属于商业犯罪吗
现在很多公司打着即将上市的幌子,骗普通老百姓来入股,其实都是骗局,等你买了他的原始股,缺迟迟等不到公司上市,最后钱也退不回,手里的股份成为废纸。
『玖』 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转让吗
非上市公司股份可以转让,但属于私募的形式。
股份转让也可以成为兼并的一种手段。它与上市公司的收购的不同点在于:
1、转让的股份可以是上市公司的股份,也可以是非上市公司的股份,收购通常是针对上市公司的股份。
2、股份转让不一定以取得目标公司控制权为目的,而股份收购通常以取得目标公司控制权为目的。
3、股份转让是“一对一”的谈判,不需要在特定的交易市场进行,股份收购是在证券交易所这个公开市场上进行的,收购人是特定的,出售股份的人是不特定的。
(9)卖非上市公司股票罪名扩展阅读
股份转让的具体方式:
1、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进行上述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拾』 非上市公司大股东擅自将钱转走算刑事犯罪吗
当然算,抽逃资金罪
根据刑法第159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一)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
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3、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4、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