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有限公司股东有优先认股权,那么股份公司是否存在同样的情形呢
你好,股份公司如果向社会公开募股,那么发行的股票多是无记名股票,这种情况下公司法没有规定股份公司的股东有优先认股权,而且股份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规定有限公司股东的优先认股权是为了保障有限公司的人合性,股份公司没有这个保护必要,所以股份公司的股东应该是没有优先认股权。
纵横法律网 王科峰律师
❷ 股份公司为什么除了法定情形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
防止炒作
大股东可增持
公司回购必须注销
这两个回购有差别的
反正就是公司自己不能做高抛低吸
有内幕交易嫌疑
❸ 股份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有哪些
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❹ 当公司资金充足后,股票会收回吗
公司资金充足和股票回购(回收)基本没有关系只有以下情况才可回购股票。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只有在以下四种情形下才能回购本公司的股份: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公司在股票回购完成后可以将所回购的股票注销。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将回购的股票作为“库藏股”保留,不再属于发行在外的股票,且不参与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分配。库藏股日后可移作他用,如发行可转换债券、雇员福利计划等,或在需要资金时将其出售。
❺ 简述我国《公司法》对公司在什么情形下可以回购本公司股份
有以下情况的,可以回购本公司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5)股份公司会后股票情形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