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客户操作股票违法吗
具体法律法规不太清楚,这要请专业的法律人士
但是有一点我是了解的,目前代客理财业务只有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有资格进行
其他的如投资咨询机构等金融服务机构都不能进行代客操作
也就是说这是家私募基金,私募在我国本身就是违法的.所以这方面可能会比较麻烦,合同本身也未必有效。我想这方面法律意识还是需要的
不过我不知道这构不构成金融诈骗
还是需要咨询专业人士,在这里很难获得满意的答案
㈡ 投资公司代替别人炒股合法吗
合法代客操盘的有:基金、公募、私募,投资公司你要看它的工商执照上允许的营业范围有没有此项。
㈢ 比较懂股票,向别人推荐股票违法不违法
这个要分情况,普通人相互推荐,最多就是道德有失。毕竟我们不知道,股票能不能稳定增长。一旦出现下滑,那么关系必定受到影响,在品质方面也会被质疑。当然,还有一种情况,是向公众推荐股票投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没有相关从业资格的,不允许从事证券和期货的投资咨询业务。像是现在的短视频平台,发布相关内容就是违法。
在我看来,朋友之间最好不要有任何利益相关的事情,尤其是投资,一旦对方亏钱,必定会把锅甩在你身上。自以为是的懂股票、帮助对方赚钱,实则是一步步把朋友关系推向深渊。
投资不是一本万利,里面存在各种风险,期货是这样,股票也是这样。我们在买股票前,一定要有自己的了解。如果真像别人所说,他们也不会把这个小道消息透露给你。在很多时候,我们听了别人的话,往往只能被当成韭菜。
现在推荐股票的人,都是想要从中获利,这是一个零投资高回报的行业。别人都通过间接收费赚钱,我们还听他们的建议,想想都觉得不靠谱。总而言之一句话,涉及到钱的东西一定要慎重,无论你是被推荐还是推荐者。
㈣ 为什么投资管理公司在帮人炒股,算不算违法
这个很难界定,关键就是看操作者是不是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如果TA用别人资金来抬自己的娇,那这个家伙就是一个罪犯,如果TA是用心的去为每一笔资金做最好的或者说最大努力挣钱的投资,那就是好的。
㈤ 股票私募投资公司他们违法吗
不会坐牢的,只是有可能你投入的钱会打水漂。证券法只规定不准恶意炒作股票,但并不限制正常的股票投资买卖。跟他们合作的散户就更没责任了,这些人只是相当于把资金托管给了对方,只是一种投资的方式。有人用刀杀了人,国家总不能去追究卖刀人的责任是不。
㈥ 跟私募合作买股票违法吗……会被判刑吗……
从法律上说,操纵市场自然是违法的。但你这种基本不是,你就算参与了也只是受害者,被抓的可能性很小。
试想,如果真的每天能赚4%。给你100万,一年后是多少?二年呢?最少是几十亿吧?有那么多钱还会在乎你这点小钱?
㈦ 跟私募合作买股票违法吗……会被判刑吗
从法律上说,操纵市场自然是违法的。跟他们合作不违法,也不会被公安机关抓起来。
私募就是私下募集。私下的意思如上:第一,不可以做广告。第二,只能向特定的对象募集。所谓特定的对象又有两个意思,一是指对方比较有钱具有一定的风险控制能力,二是指对方是特定行业或者特定类别的机构或者人。第三,私募的募集对象数量一般比较少,比如200人以下。
公募就是公开募集。公开的意思有二:第一是可以做广告,向所有认识和不认识的人募集。第二是募集的对象数量比较多,比如一般定义为200人以上。
㈧ 50个股东成立公司,其中一人负责用公司资产炒股,是否合法合规。
证监会规定股东不可炒股,你们其中一人是股东炒股是不合法的。
至于你公司内部如何分红,只要你们所有股东在章程上签字同意,工商不管这些。可以通过。如果公司章程不好具体写明,你们也可以另立内部协议!
补充说明一下,你们50人成立的公司是什么性质的公司,是股份制有限公司还是合伙基金公司,及你的运作手法,这决定你是否是非法集资。
不知道能否解决你的问题,望能给你有所帮助!
还有一楼楼主前辈:私募基金中国已经开放,是合法行为!
㈨ 投资公司带领散户炒股违法吗
持有证券投资顾问证书有荐股资格,行为是否合法要看推荐个股的人是否有证券投资顾问证书。该证书全网可查。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建议个人多思考。
㈩ 我帮朋友炒股票违法吗
不是证券公司从业人员不属于违法,是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就属于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未经过其依法设立的营业场所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
第一百四十六条,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执行所属的证券公司的指令或者利用职务违反交易规则的,由所属的证券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10)跟投资公司的人买股票违法吗扩展阅读:
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员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在办公室或法定期限,不得直接或名称的别名,借他人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接受别人捐赠的股票。
成为前款所列人员,其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第四十四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依法为客户开立的帐户保密。
第四十五条。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自该股票到期后六个月内,不得买卖该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