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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危机

发布时间: 2021-09-05 07:38:45

『壹』 股票质押是利好还是利空

说明上市公司现金流紧张
属于利空
如果是高比例质押就可能容易爆仓
从而引起恐慌抛售
尽量不要参与

『贰』 如何办理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相关流程;1.股权质押合规性审查;1.1出质人如为机构,须具备以下条件:;1)有固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相关流程;1.股权质押合规性审查;1.1出质人如为机构,须具备以下条件:;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持续经营能力,经营规范、;2)有良好的信誉,企业及实际控制人、主要管理人员;1.2出质人如为自然人,须满足以下条件:;1)拥有中国国籍,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稳定收入来源且拥有一定个人财产;;3)有良好的个人信誉,近三年无违法或其他不良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相关流程
1.股权质押合规性审查
1.1 出质人如为机构,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持续经营能力,经营规范、资本结构合理,财务制度健全,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2)有良好的信誉,企业及实际控制人、主要管理人员近2年无违法或其它不良信用记录。
1.2 出质人如为自然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拥有中国国籍,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稳定收入来源且拥有一定个人财产;
3)有良好的个人信誉,近三年无违法或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1.3 质押标的股票的条件:
1)标的股票为限售流通股的,信托期限至少要覆盖标的股票的限售期及标的股票解禁后根据有关限售股解禁流通的具体管理规定可实现完全变现的时间;标的股票为有减持限制的流通股的,信托期限的设置要覆盖根据减持有关规定可实现完全变现的时间。 2)下列股票不得作为质押标的:
i. 上一年度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以及业绩披露预亏的股票;
ii. 被交易所ST处理或ST摘帽6个月以下的上市公司股票;
iii. 最近一年内因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被交易所谴责、证监会处罚或有任何不利于正常持续经营的重大诉讼事项发生的上市公司股票;
iv. 未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股票;
v. 其他潜在风险较大的上市公司股票,如行业风险或政策风险较大的个股等。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质押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质押。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质押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符合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其他限制性规定。
2.风险控制措施具体要求:
2.1 目标股权质押担保保障性不足的,要求交易对手追加抵押变现能力强的资产。
2.2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的,出质人应当及时向上市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报告,上市公司应当进行信息披露。
3. 签署相关合同
3.1股权质押合同,并办理完毕相关的强制执行公证及质押登记手续。(注意约定质押期间因
出质人行使配股权所获得的股份是否质押)
4.股权质押相关手续
4.1股权质押所需材料
1)证券质押登记申请,申请中应列明出质人姓名(全称)、出质人证券账户号码、质权人姓名(全称)、质押合同编号、拟质押证券简称、证券代码、证券数量等内容;
2)经公证的质押合同原件(应对质押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公证);
3)质押双方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境内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境外法人需提供经认证或公证的有效商业登记证明文件、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有权授权的证明文件、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境内自然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境外自然人需提供经认证或公证的境外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护照或者身份证明,有境外其他国家、地区永久居留签证的中国护照,香港和澳门特区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台胞证等,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认证或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出质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5)质押股份为国有股东持有的,出质人应当取得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质押备案表。 4.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股份质押的受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对质押双方提交的质押登记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根据受理日日终对证券持有数据的核查结果进行质押登记,并于下一交易日向质权人出具证券质押登记证明。质押登记的生效日以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上载明的质押登记日为准。
5. 到期融资方不能还款时质权实现方式
如果到期融资方未能如期还款,则质权人将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将质押股票以大宗交易、委托拍卖和协议转让等方式实现质权。
5.1 大宗交易
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1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业务实施细则》
5.2 委托拍卖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5.3 协议转让 参照《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
6.相关法律法规
6.1 《物权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6.2 《担保法》 第七十八条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6.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零三条 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股份转让的规定。 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第一百零四条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出质的,质权的效力及于股份、股票的法定孳息。
6.4 《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借款人和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后,双方应共同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向贷款人出具股票质押登记的证明文件。
第十九条 贷款人在发放股票质押贷款前,应在证券交易所开设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特别席位,专门保管和处分作为质物的股票。贷款人应在贷款发放后,将股票质押贷款的有关信息及时录入信贷登记咨询系统。
第二十条 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在借款人清偿贷款后,借款合同自行终止。贷款人应在借款合同终止的同时办理质押登记注销手续,并将股票质押登记的证明文件退还给借款人。
第二十八条 贷款人应在证券交易所开设股票质押特别席位(以下简称特别席位),用于质物的存放和处分;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设特别资金结算账户(以下简称资金账户), 用于相关的资金结算。借款合同存续期间,存放在特别席位下的股票,借款人不得转让,但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以及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同意的情形除外。
定的经营场所;有持续经营能力,经营规范、;2)有良好的信誉,企业及实际控制人、主要管理人员;1.2出质人如为自然人,须满足以下条件:;1)拥有中国国籍,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稳定收入来源且拥有一定个人财产;;3)有良好的个人信誉,近三年无违法或其他不良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相关流程
1.股权质押合规性审查
1.1 出质人如为机构,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持续经营能力,经营规范、资本结构合理,财务制度健全,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2)有良好的信誉,企业及实际控制人、主要管理人员近2年无违法或其它不良信用记录。
1.2 出质人如为自然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拥有中国国籍,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稳定收入来源且拥有一定个人财产;
3)有良好的个人信誉,近三年无违法或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1.3 质押标的股票的条件:
1)标的股票为限售流通股的,信托期限至少要覆盖标的股票的限售期及标的股票解禁后根据有关限售股解禁流通的具体管理规定可实现完全变现的时间;标的股票为有减持限制的流通股的,信托期限的设置要覆盖根据减持有关规定可实现完全变现的时间。 2)下列股票不得作为质押标的:
i. 上一年度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以及业绩披露预亏的股票;
ii. 被交易所ST处理或ST摘帽6个月以下的上市公司股票;
iii. 最近一年内因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被交易所谴责、证监会处罚或有任何不利于正常持续经营的重大诉讼事项发生的上市公司股票;
iv. 未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股票;
v. 其他潜在风险较大的上市公司股票,如行业风险或政策风险较大的个股等。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质押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质押。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质押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符合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其他限制性规定。
2.风险控制措施具体要求:
2.1 目标股权质押担保保障性不足的,要求交易对手追加抵押变现能力强的资产。
2.2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的,出质人应当及时向上市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报告,上市公司应当进行信息披露。
3. 签署相关合同
3.1股权质押合同,并办理完毕相关的强制执行公证及质押登记手续。(注意约定质押期间因
出质人行使配股权所获得的股份是否质押)
4.股权质押相关手续
4.1股权质押所需材料
1)证券质押登记申请,申请中应列明出质人姓名(全称)、出质人证券账户号码、质权人姓名(全称)、质押合同编号、拟质押证券简称、证券代码、证券数量等内容;
2)经公证的质押合同原件(应对质押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公证);
3)质押双方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境内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境外法人需提供经认证或公证的有效商业登记证明文件、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有权授权的证明文件、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境内自然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境外自然人需提供经认证或公证的境外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护照或者身份证明,有境外其他国家、地区永久居留签证的中国护照,香港和澳门特区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台胞证等,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认证或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出质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5)质押股份为国有股东持有的,出质人应当取得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质押备案表。 4.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股份质押的受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对质押双方提交的质押登记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根据受理日日终对证券持有数据的核查结果进行质押登记,并于下一交易日向质权人出具证券质押登记证明。质押登记的生效日以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上载明的质押登记日为准。
5. 到期融资方不能还款时质权实现方式
如果到期融资方未能如期还款,则质权人将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将质押股票以大宗交易、委托拍卖和协议转让等方式实现质权。
5.1 大宗交易
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1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业务实施细则》
5.2 委托拍卖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5.3 协议转让 参照《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
6.相关法律法规
6.1 《物权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6.2 《担保法》 第七十八条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6.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零三条 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股份转让的规定。 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第一百零四条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出质的,质权的效力及于股份、股票的法定孳息。
6.4 《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借款人和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后,双方应共同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向贷款人出具股票质押登记的证明文件。
第十九条 贷款人在发放股票质押贷款前,应在证券交易所开设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特别席位,专门保管和处分作为质物的股票。贷款人应在贷款发放后,将股票质押贷款的有关信息及时录入信贷登记咨询系统。
第二十条 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在借款人清偿贷款后,借款合同自行终止。贷款人应在借款合同终止的同时办理质押登记注销手续,并将股票质押登记的证明文件退还给借款人。
第二十八条 贷款人应在证券交易所开设股票质押特别席位(以下简称特别席位),用于质物的存放和处分;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设特别资金结算账户(以下简称资金账户), 用于相关的资金结算。借款合同存续期间,存放在特别席位下的股票,借款人不得转让,但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以及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同意的情形除外。

『叁』 股票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是利好还是利空

1、一般来说股票解除质押是利好,上市公司股份质押解除是中性信息,可能因为公司现金流充裕,毕竟质押要缴纳利息,会对企业形成负担。

2、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就是上市公司的最大控股股东把他持有的股票(股权)当作抵押品,向银行申请贷款或为第三者的贷款提供担保。

3、解除质押就是把押在结算公司的股票赎回了,降低了公司的资产风险。

4、首先,股东解除质押表明股东本身的财务情况可能好转,间接地有利于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
其次,股东解除质押表明股东认为未来的股价可能会上涨,上涨之后的股份能够质押更多的贷款,所以会做解除质押的操作。

(3)如何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危机扩展阅读

炒股四忌

一、忌追涨杀跌。在长期的牛市中,最终给投资者带来收益的是时间,看准机会耐心持有,肯定能获得牛市的平均收益。盲目的追涨杀跌只会让投资者暴露在追高的风险之下,一旦股市陷入深幅调整可能蒙受较大的损失。

二、忌听信传言。散户在追逐市场热点时,应从基本价值的角度出发,寻找优质企业长期持有,而不是到处打听消息,承担太多不确定的风险。

三、忌盲目投机。业绩是投资的永恒主题,尽管在一个特定的时间段内个股的表现会有差异,但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股价会根据公司的基本面进行修复。投资者应选择有基本面支持的公司投资,而不是靠朦胧消息推动的所谓"题材股"甚至绩差股。

四、忌借钱炒股。当前股市出现的"赚钱效应",令许多散户动用全部家庭积蓄,甚至利用杠杆效应借钱或抵押房产炒股。股市是一个高风险的市场,即使在牛市中也会出现较大幅度的震荡调整。在这种情况下,借钱炒股会令投资者心态扭曲,从而影响其判断力。

『肆』 上市公司质押股票,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这个要看上市公司质押股票 是干什么 投资新项目 还是干其他什么的 投资应该是好事了

『伍』 有风险的股票质押规模有多大 如何化解

在投入资金入股时,我们有时会看到自己持有的股票发公告称要对股票进行解除质押。股票解除质押是什么呢,是好还是坏?我这个久经沙场的老股民今天就给大家普及一下,这篇文章可以帮助你们解惑!
在此之前,这波福利大家可以领一下--机构精选的牛股榜单新鲜出炉,赶快领取吧,不要错过了:【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
一、“股票质押”、“股票解除质押”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股票质押”?
“股票质押”指的是上市公司的最大控股股东把他持有的股票(股权)当作抵押品,向银行申请贷款或为第三者的贷款提供担保。“股票质押”其实是上市公司常使用的一种融资手段。一般都是在公司经济状况不良、公司经营有问题的情况下,这种融资方式就很受一些占股多的股东欢迎。
要是后续到期,而钱还未还上,那质押的股票就会卖给一些接受质押给予融资的机构,比如银行。这就间接使得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减持变现,股票变成了现金。需要了解的是,假若股票价格下跌碰到质押平仓线,质押机构会强制抛售质押的股票,就会导致股价下跌甚至崩盘。
什么是“解除质押”?
解除质押意思就是,赎回来押在结算公司的股票,弱化公司在资产上的风险。这也是该公司的股价出现下跌甚至达到了平仓线,为了担保比例能维持原状,公司用这个招数化解了“爆仓”风险。面对这种“爆仓”的风险,采取“解除质押”办法的公司更多了,因此减少了平仓风险,此举其实是“治本”之策,但是公司的后市表现如何,就另当别论了。
对股市完全不了解的话,建议大家在投资的时候选择龙头股比较稳妥,投资的时候一定要搞清楚状况,不然的话,小心收不回来,下面我整理了各行业的龙头股:【吐血整理】各大行业龙头股票一览表,建议收藏!
二、股份解除质押是利好还是利空?
实际上就是用了“快刀斩乱麻”、“一刀切”的措施达到解除质押的目的,当把股权质押这一动作解除之后,控股股东没有继续进行质押了,也就没有股权质押的“爆仓”风险了。
那么上市公司“解除质押”就必定有益于它的后市表现吗?谁也不能肯定,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看。我们可以从解除质押的时机和资金的进出来判断。
(1)所在的股市时机
在股市平稳运行的情况下,股票质押的时候,市场上的流通股逐渐减少,依据供需原理,股价很可能上涨;此时,若要办理质押解除等事宜,那么市场上的流通股就会变多,上市公司股价很有可能会下滑。
但是在股市波动或个股股价降低的处境下,终止质押,就是控股股东赎回的质押在质押方的股票,对降低这部分股票被平仓的风险还是有用的,以防股东的控制权落到别人手中,也证实了控股股东树大根深,为公司创造一个更好的前景,对投资者来说是好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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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的流入流出
要是办理质押,既能保证大股东的控股权,又能为公司筹集相应的资金,涉及到资金的流入;解除质押之时,赎回质押的股票要求得还本付息,牵涉到大股东资金的流出。
在股价下行的时候,大股东要是没钱追加保证金,恐怕解除股票质押是它的意图,也就是说股东是以减持股票的方法来获取质押的资金,也是一种不好的征兆。
但是,按照常规情况来说,股票解除质押还是没什么问题的。第一,倘若是股东选择解除质押就很有可能是在表明股东现在自身的财务状况可能正在慢慢好转,能够间接的帮助上市公司解除一些财务问题。想必大家都知道,想要进行质押,必须要缴纳一定的利息,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困扰,形成企业负担,想必大部分企业都愿意丢掉这个可有可无的包袱。还有就是,股东解除质押意味着对股票后市的行情是较为乐观的,上涨之后的股份能够质押更多的贷款,因此,才会要求解除质押。

应答时间:2021-08-26,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陆』 碰到遭遇股权质押风险的股票 怎么办

一般是股份的权利质押,一般为股权收益权买卖合同质押,虽然质押了,但是投票权你还有,你还是公司的股东哦,除非到期还不上。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的是大股东的股份,且是部分质押。对于风险问题,如果因大股 东无力偿还贷款资金,银行会因按每股净资产值拍卖上市公司股权,遭至一部分 贷款损失:另一方面,上市公司股权拍卖也会造成上市公司的内部震荡(如公司 控股权变动等)。一般对股价影响不大,如有下跌风险,可调仓换股。

『柒』 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如何平仓

从融资人来看股票质押平仓怎么办:一般而言,在股价跌破股权质押警戒线后,融资人如果不愿意被平仓,一般有以下四种选择,
1、追加抵押证券;
2、追加抵押现金;
3、赎回质押股权;
4、除此之外,部分上市公司还会选择一种“擦边球”自救路线,也就是让自家公司股票进行紧急停牌,使其能够在账面价值止跌回升后,能够减小补仓压力。

『捌』 股东质押股票是利好还是利空

你好,股票质押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是指上市公司把一部分股权质押给证券公司,获取一定的资金,对股票的影响不一定是利好,也有可能是利空,需要根据质押后所融取的资金用途以及股票质押数量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如果该公司因为发展主营业务或者开展新项目,增加公司的竞争力,缺乏资金,进行股权的质押,获得一笔资金,则是利好消息。当然,如果质押的是流通股,投资者需求量不变的情况下,这意味着,供不应求,将是利好消息。
如果上市公司进行股票质押,仅是为了解决财务问题,支付员工工资,这种质押是不利于公司的发展,股票的上涨,是一种利空消息。当一家公司出现高额质押情况时,比如,质押率超过50%,这表明该公司急需现金,其风险性较高,投资者将会大量抛出手中的股票,导致股价下跌,是一种利空消息。
风险揭示:本信息部分根据网络整理,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玖』 股权质押和解质押对股票有什么影响

这个分两种情况来讲吧:
一、涉及质押和解质的股票,属于流通部分:
股权的质押和解质,影响的是这只股票的市场供应量。质押时,市场上流通的股票量要变少,使股票似乎变得金贵起来,股价可能要上涨;
反之,解质时,流通股增多,可能下跌。
当然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当时的大市和公司经营状况来确定。
二、涉及的股票属于非流通股权。也就是不能或暂时不能买卖。
这时,对流通数量没有影响,不会改变供需平衡,而影响股价。
但是,这时就要具体看该股为何质押。
比如,为了短期筹款,又要看这个款项用作什么?若为了发工资,那明显是不利消息,股价要跌;若是为了上个项目,则又要判断这个项目到底能不能为公司赢利。
总之,这种时候,就要多收集资料,多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