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纳斯达克上市公司原始股是骗局吗
目前一般人能接触的要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原始股,99.999%是非法集资
Ⅱ 你好,我朋友转增了我一些原始股,要在国外上市的,不知道是真是假。
红利如果是该公司打到你账上,应该是真的。为了保险,你应该去这家公司查一下你是不是他们公司的股东。
Ⅲ 保险公司是中国最大的骗子大骗子
先讲一个经常看到的脑筋急转弯,就是三岁小孩和泰山哪一个跳得高?答案是三岁小孩。因为泰山不会跳,而三岁小孩怎么地也能跳个几厘米高。前不久,我在博客中有过一篇文章《股市不骗人,只有人骗人》,其实保险也是这样,具体的保险产品如同泰山不会跳一样,是不会骗人的,骗人的只有保险营销员。
一般买保险的,最容易在以下几个方面受骗:
1、保费扣除。
保险一般是由保险营销员卖出去的,保险公司会给付一定的佣金给营销员,另外会发生一些其他费用。所以保险如刚刚投保一两年就退保,保险公司会扣除已经发生的费用。保险合同我看过一些,没有一定的知识基础和耐心,一般是看不懂的。而保险营销员一般出于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因,根本不告诉客户如果提前退保,只能得到保费的一部分,越早退保,扣除越多。于是发生客户退保,甚至只能得到保费一半的情况,于是这些客户认为保险是骗人的。其实保险合同肯定非常清楚地说明了在投保的第N年如退保,要扣除多少费用。营销员不予提示,甚至欺骗客户随时退保,本金无损,或客户未完全理解保险合同,于是造成退保时的反差。
2、10天的犹豫期。
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在交付保费,保险公司交付保单后的10天内,投保人可以退保,并且得到所有的保险费。遗憾的是,同样是部分保险营销员故意隐瞒这10天犹豫期的规定,客户一般也不仔细看合同条款,于是客户不能正常退保。我最近就知道一个案例,有人向某外资保险公司投保后,感觉不适合自己,要求退保,营销员说不能退,否则要扣除不少钱。这个人就向主管部门投诉,因为在10天内,当然是可以的。主管机关就要求这个保险公司退保,于是这个营销员打电话给客户,说本来是不行的,但在自己的争取之下可以退保。看看,明明是自己在欺骗客户,却反而说成是自己帮了客户的忙。
3、自杀条款。
在我准备参加司法考试期间,约2003年吧,曾看到一个新闻,说某中西部的农民,在儿子考上大学后,没有学费,于是买了保险后自杀,希望以这种方式为儿子带来大学学费。其实根据《保险法》规定,买保险后,被保险人在两年内自杀,保险公司是不赔的。这位父亲白死了。象这种情况,自然不能说保险公司骗人,因为自杀并非属于保险事故。相反,如果是因为意外事故,或因他人的犯罪行为受伤或死亡,保险公司就要赔偿。而如被保险人参予犯罪行为受伤或死亡,保险公司要赔了,岂不是怂勇犯罪?
4、疾病险不赔。
有些人买了医疗疾病险后,得了病保险公司却不赔,自然非常愤怒。这主要是四种情况:
一是保险公司为了防止有些人得了病之后再买保险,规定了一个观察期,好象是90天,只有在保险公司成立后90后以后得合同约定的疾病,保险公司才给付保险费。这样的规定是公平合理的,否则大家都在检查得了病之后再买保险,保险公司的赔付一定非常多,这样不得不大幅提高保费,这对正常的投保人是不利的,也是不公平的,对保险公司也是不公平的。所以如果在90天内得病保险不赔,是合理的,不叫骗人;
二是除外责任,目前爱滋病是不治之症,所以商业保险公司都不予赔偿,这在保险合同的除外责任中都有明确规定,这样被保险人得了爱滋病保险不赔,也是合理的;
三是如实告知的责任,保险公司不大可能对被保险人的情况了如指掌,一般就要求被保险人如实回答自己的身份状况,健康不佳的,有可能要按高于正常保险水平标准收保险费,如果已经得病了,保险公司就会拒保。所以如果被保险人故意隐瞒自己的健康状况,保险公司拒赔同样是合理的,也是考虑了其他投保人的利益;
第四种情况才是真正的骗人。就是我曾看过一些报道,根据保险合同,有些公司的医疗险,必然要按合同规定的办法治疗,而实际上按这些办法治,只能是死路一条。另外比如肾坏了,也不赔,因为根据条款,只有两只肾都坏死才能赔,理由是人有一只肾就可以正常生活。具体记不太清了,总之离谱的情形比较多。
5、分红低。
分红保险最早出现在英国,是为了抵御通货膨胀。保险公司把实际利率高于预期利率,实际死亡率低于预期死亡率,以及实际费用低于预期费用的部分的总和,不少于70%分给投保人。这部分红利显然是不固定的,同时中国的保险公司绝大部分保费只能存入银行或是买国债,少量可以买股票和基金,这样分红不可能象招商银行的涨幅那样多。而不少营销员骗投保人说分红险象基金一样。分红险还是比较合理的,在90年代中期,当时中国通胀厉害,银行利率也高,当时就因为没有分红险,保险公司以明显高于10%的收益率销售的保险,就是保险公司的不良资产,而当时买保险的人,已经没事偷着乐好几年了。但如果利率规定太低,当利率上涨,又对投保人不利,所以分红险是比较合理的。
6、个人所得税。
05年时,我在现在的律师事务所实习,办公室隔壁有人就咨询过我一个案例,有营销员对他们公司的几个员工说,买他的保险,保费部分可以不交个人所得税,就相当于打折买保险。这当然是骗人的。《个人所得税》法根本没有这样的规定。等发现上当时,早过了10天的犹豫期了,要退保也要损失不少保费。但没办法,当时并没有把这个人的话录音录下来,这个保险营销员死不承认自己说过这样的话。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Ⅳ 美国有个大保险公司曾经倒闭
在大陆是不允许保险公司倒闭的,在日本及美国都有保险公司倒闭的个案,
保险公司会不会破产?这个问题可能是让很多代理人难以回答的问题。当然,也有一部分代理人信誓旦旦的承诺,保险公司不会破产,甚至搬出保险法的话,“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外,不得解散。”
但是,这样说的人,只能证明他专业水平不够。
其实,保险法原文是这样的:
“第八十五条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外,不得解散。”
“第八十八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的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或者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商业银行都有可能破产,保险公司作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市场个体,当然也会遇上经营困难,也会有破产的可能。据了解,美国从1989年开始就已经有大量保险公司倒闭,日产生命保险公司1997年宣告破产,结束了“日本保险公司不倒”的神话。因此,国内保险市场上那些经营不善、缺乏竞争力的保险公司破产并非是不可能的事。
日产生命保险公司失败的原因有三:
1.产品结构以传统型为主,在追求规模扩张,造成经营成本增加的同时,产生巨额的利差倒挂。
在泡沫经济时期,以固定利率的传统型产品为主。为了在竞争中获得有利地位,一味追求规模扩张,造成高利率的个人年金产品和以获取资金运用收益为目的的变额保险产品的过度销售。但当经济泡沫破灭、经济出现通缩后,日本进入低利率时期,包括日本政府债券和企业债券在内的金融投资工具的收益率持续下降。保险资产的收益率也随着日本法定利率水平逐渐降低而下降,最终造成日产公司年负利差达到300亿日元。
2.资产运用的失败。
由于保险经营中巨额负利差的存在,日产公司积极进行海外投资活动,购买大量外国债券,由于1993—1995年,日元的大幅升值使得债券价值大跌。日产公司进行的国内房地产投资也因泡沫的破灭,地价下跌而遭重创。日本股市也由于泡沫崩溃而股指暴跌,日产公司所进行的股票投资陷入危机,同时,日产面临资本不足的问题。当1997年日本股市跌破19000点并呈持续下降之势,日产的股票投资最终宣告失败,并于3月底结算时拥有1328亿日元的持股损失。
3.制度下的失败。
日本战后采取的经济管理模式为“政府主导型经济”,强调政府对经济的指导和保护。在这一体制下,各保险公司处于严格的管制和保护之下,缺少经营自主权,保险商品没有特色,公司间的经营没有差异,形成全行业的同一化。这一方面导致即使是财务状况最为脆弱的保险人也能生存,削弱保险公司的竞争能力;另一方面便导致保险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只能就规模进行拼争,过度的销售的原因就在于此。
仔细想一想,上面的三个问题,对于国内很多传统保险公司,同样存在。去年,太平洋人寿90亿元的偿付缺口,已经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
因此,国家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保险公司财务制度》规定,保险公司应“提取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应按当年自留保费收入的1%提取保险保障基金,达到总资产的6%时,停止提取。”
同时,国内的保险公司也纷纷出台新险种,分红型险种,纯保障险种,2006年1月1日,新生命表出台后,保险公司将可以自由选择定价,将有利于实现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不同产品的差别定价,鼓励保险公司进行产品创新。从而走出了以前单一的规模扩张的发展套路,是一件利好的事情。
中国的保险市场,正在走向一条良性发展的道路。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Ⅳ 国内企业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本人手持原始股如何交易
目前在国内普通人能接触的所谓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原始股,99.99%是骗局,于非法集资,极个别境外企业发属行的原始股。
看预测股利:
股利越高说明资金使用效果越好,这当然是投资者最为期望的。所以,在选择购买股票时,要看预测分红股利的高低,股利高的是优先选择的对象,低的应当慎重购买。
居民购买股票不宜集中投放。投资股票具有高利润、高风险两重性,因此在利益风险并存的形势下,要采取分散投资的方法减少投资的风险性,增强投资的效益性。要对发售企业作出长远正确的预测。
(5)保险公司股票美国上市骗局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看承销商资质购股者要了解承销商是否有授权经销该原始股的资格,一般有国家授权承销原始股的机构所承销的原始股的标的都是经过周密的调研后才进行销售该原始股的,上市的机率都比较大;反之,就容易上当受骗。
企业经营情况购股者要了解发售企业的生产经营现状。了解考察企业的经营效益的好坏可从企业的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利润总额等项情况去看,这些数字都能在企业发售股票说明书中查到。
Ⅵ 满星云公司的股票在美国上市了吗
这个明显就是一个大骗局,永远也不可能上市。
Ⅶ 有人向我推荐在美国上市的索昂公司的股权,请问消息可靠吗,投资会不会被骗赔钱
那是典型的原始股骗局。以海外上市之类的虎皮蒙人,骗别人上市以后可以涨很多,好让别人以翻倍以至翻几倍的价格去买它的股票。
这个索昂生物偶去年就帮网友分析过了:
索昂生物以前是一个想去新加坡圈钱的公司,当时股本为3900万。可能业绩不大好又或是有其他什么毛病,总之是去不成新加坡了。
怎么办呢?后来就找了个水煤浆项目,以每股1.6元价格配股募集了些资金,股本变成了7000万。这次不去新加坡了,去纳斯达克,想圈1000万美金。但是美国佬管理得比较严,投行不大好糊弄,想去纳斯达克没去成。
最后没什么办法,只有去相当于国内三板市场的OTCBB,因为那里上市本身很简单,其对企业基本没有规模或盈利的要求,有一个赚钱的概念与一个好的商业计划,再加上有三名以上的作市商愿为该证券作市,股票就可以到OTCBB流通了。
就这样都做不到在OTCBB直接挂牌,还要在OTCBB市场买个亏损公司Commerce Development的壳,以借壳方式上市。
OTCBB市场交易极为清淡,很多是每股价值仅几美分的垃圾股,想卖都难找到买家。Commerce Development的0.25美元价格估计是靠这个重组题材才有0.25美元,不到2元人民币。
以前它的代码是“CDVE.OB”,刚才上雅虎看改成了“MMAI.OB”。但那个价钱0.25美元都没见有什么变化,好象都没什么成交的样子。
这么明显的骗局就不要去碰了。
问题补充:熟人,声称一个月能赚十几万
——你以为熟人就不骗你了吗?象那些传销的老公骗老婆,亲戚之间互相骗的比比皆是。这么明显的骗局都给你说清楚了,你还要上当的话可就不能怨别人了。
Ⅷ 买了一家公司的原始股,现在公司说在纳斯达克借壳上市了,不知道其中有没骗局
对外交易可以保证在3.5美元以上,有银行担保。---------------------------银行不可能担保股价的,绝对不可能。
应该是骗子。
即使不是骗子,我还认为是骗子。
没听说中资概念股丑闻吗?也就是说,即使在美国上市,也不过想把骗术漂洋过海而已。
Ⅸ 公司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向员工集资购买原始股,请问个人购买原始股的风险和在美国有限售股吗
需承担股价波动风险
这些法人股跟流通股同股同权,但成本极低(即股价波动风险全由流通股股东承担),惟一不便就是不能在公开市场自由买卖。
后来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实现企业所有股份自由流通买卖。按照证监会的规定,股改后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取得流通权后的非流通股,由于受到以上流通期限和流通比例的限制,被称之为限售股。
(9)保险公司股票美国上市骗局扩展阅读:
原始股的认购
对有意购买原始股的朋友来说,一个途径是通过其发行进行收购。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由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一年内不得转让,社会上出售的所谓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
另外一个途径即通过其转让进行申购。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票为记名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一年之后的转让应该在规定的证券交易场所之内进行,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则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转让。一些违规的股权交易大多数是以投资咨询公司的名义进行的,而投资咨询机构并不具备代理买卖股权的资质。
Ⅹ 祥天集团股票在美国上市每个股民要交二千美金是真的吗
假的,骗人的,不能上市。
2019年祥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官方网站目前已经关闭,打开网站提示“本网站正在升级维护中”。对与购买祥天集团所谓的原始股的投资人来说,他们已经等不到了祥天集团上市的钟声,可能即将要面临血本无归的结局。
6月18日,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人民法院公布十几起“祥天集团”传销一案的财产保全行政裁定书。
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石门县市监局)在查处咸宁祥天能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宁祥天集团)传销一案中,发现该公司利用倪某珍、蔡某燕、沈某非、葛某财、江某非、王某玉、赵某全、王某杰、咸宁祥天空气能电力有限公司的银行帐户收取、转移资金。
2019年祥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官方网站目前已经关闭,打开网站提示“本网站正在升级维护中”。对与购买祥天集团所谓的原始股的投资人来说,他们已经等不到了祥天集团上市的钟声,可能即将要面临血本无归的结局。
(10)保险公司股票美国上市骗局扩展阅读:
上市一说,祥天能源已提N多次,可每次都是雷声大雨点小,投资者已见怪不怪。但不少人也怀有期许,手上的原始股终于可以出清。
祥天能源全称咸宁祥天能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设立,但其最早可追溯至2010年设立的祥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两者股东完全一致。
祥天控股总注册资本5008万元,周剑认缴金额3506.6万元,占股70%;周登荣认缴金额1502.4万元,占股30%。从周登荣总裁的身份来看,公司主要运营管理由其负责,周剑淡出公众视野。
近期水氢发动机丑闻将祥天控股的空气动力车推上风口浪尖。官网资料显示,公司现有空气加气站、空气动力发动机、空气动力发电机等12个产品类型。但有专家称,尽管其产品不存在理论缺陷,但在功能效用上却要大打折扣。
天眼查信息显示,祥天控股拥有7家分公司(含燕郊分支机构),133项专利技术。但6家注册在北京的分公司都先后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
专利技术更多为外观类型,专业人士表示该类专利可以只对原有器械进行简单改装即可申请。
同时,祥天控股曾13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集中在2016-2017年期间。
更有甚者,祥天控股涉及诉讼104条。前副总裁蔡永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以传销模式募集资金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
再看祥天能源,名义上注册资本3亿,周剑和周登荣分别认缴29100万和900万,但认缴时间却是到2028年。虽然法律上没有规定注册即缴纳,但明显让人觉得资金实力不足。
2018年10日祥天能源两名股东将所属股权全部质押。
经披露的2016年、2017年的年报看,咸宁三河祥天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祥天能源前身)净利润分别录得亏损139.92万元、307.91万元;2016年几乎没有营收,2017年营收669.29万元;公司从业人员从49人减至40人,2017年缴纳社保人数仅有19人。此后并无年报报出。
周登荣口中的上市用“转板”更为恰当,其在纳斯达克粉单市场拥有股票代码XTNY(2019年1月1日转为NTEG),但交易量很低,甚至一天股价没啥变动。专业人士指出,粉单市场进入门槛很低,只要交钱就可以进去。
而纳斯达克对企业要求要严格得多,姑且不论空气动力车是否符合具有高成长性、高发展潜力的先决条件,就是一些基本条件祥天能源也很难达到,比如有形资产净值达到1500万美元以上、近两年的税前收入达到100万美元以上。
最最重要的是,目前美国证监会并没有祥天能源纳斯达克上市的申请备案。所谓纳斯达克上市一事,仍是只存在相关人员口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