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当公司资金充足后,股票会收回吗
公司资金充足和股票回购(回收)基本没有关系只有以下情况才可回购股票。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只有在以下四种情形下才能回购本公司的股份: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公司在股票回购完成后可以将所回购的股票注销。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将回购的股票作为“库藏股”保留,不再属于发行在外的股票,且不参与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分配。库藏股日后可移作他用,如发行可转换债券、雇员福利计划等,或在需要资金时将其出售。
⑵ 股票回购,是强制性的么
当时郑百文是为了重组而做出的此决定。虽然股份被回购了,但是股价却上来了,同时,重组方将原来的劣质资产换成了优质资产,所以,那个李湘玲应该不吃亏才是,也不应该告人家,这叫赚了便宜卖乖。试想想:假如你手里有一吨烂苹果,卖不掉,处理掉还需花钱请人,现在有人让给你500公斤的好苹果,原来的烂摊子也不需你管了,你愿不愿意?你还会告给你好苹果的人吗?
⑶ 股权转让协议关于强制回购条款是否有效
股权转让协议中关于强制回购条款有效,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如下:
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有限公司发行虚拟股票强制回购扩展阅读
关于股权转让购买的情形如下: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2、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3、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⑷ 公司发行债券用于回购股票对于该公司的股价有什么影响,举例说明,谢谢~
这种情况利好于股价,会造成股价上涨,中国A股市场目前好象还没有这种例子可以说明。公司发行债券用于回购股票说明公司管理层认为当前股价远低于内在价值,同时通过回购减少股份总额会带来每股收益的提升。
⑸ (1)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为什么公司可以回购股份
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可以回购股份主要是因为转为债券后就成为了商品商品是可以购买的。
⑹ 公司为什么要回购股票
公司回购股票是因为流通的股票价格低于估值价格,外围投资者对公司严重缺乏信心后,公司为了稳定股价,给投资者建立信心而作出的一种回购行为.
回购公司股票需要公司有强大的资金实力,而且不能是炒卖自家公司股票,以赚取暴利的行为.只能是一种投资和稳定价格的动机.
公司回购股票举例:史玉柱的巨人网络公司正在回购其股票,因为其公司评估自己的股票价格远低于正常水平,并且此举同时要缓解国外对冲基金对其股价的恶意打压。
⑺ A公司对本公司发行的部分股票进行回购,回购的股票面值为100000元,回购价为120000元,
因减资将回购股票注销时应借记的盈余公积金额为15000
回购股票:
借:库存股 120000
贷:银行存款 120000
注销股票:
借:股本 100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5000
盈余公积 15000
贷:库存股 120000
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的,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冲减“股本”,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与所冲减股本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再冲减“盈余公积”直至“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回购股票】
借:库存股
贷:银行存款
【注销股票】
借: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库存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