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为什么A股很多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高管,都没有持股,比如云南白药,只有一个副总经理和一个
如果管理者持有大量的股票,就有可能操控股市。这也是股市所不允许的,最多是这些管理者通过他们的亲戚来买卖股票
❷ 在公司有股份的监事,和没股份的监事,有什么区别
1.两者之间的区别 股东权益主要指的是股东的知情权、表决权等等权利。非股东没有表决权,只有分红。
2.监事会 是指由股东大会或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独立行使监督公司业务执行状况、财务状况和其他公司重大事务的权力的股份公司的法定必设专门监督机关。它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3.公司企业主要分类 合资、独资、国有、私营、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制、有限责任等。
❸ 新三板挂牌公司监事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最多不超过其持有本公司
B.25%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❹ 证监局通知,要对本公司员工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统计,这说明什么问题
能多说些前因吗?是什么情况下要你们提供公司员工持有自己股票的清单呢?
❺ 监事是否可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可以!只要你不是公司的高级管理者!只要全体出资股东同意即可!你要明白监事的含义,在法律中有一个默认的规则,就是法律无禁止就是合法!只要对监事的定义没有否定的,你就可以做!我给你查了下监事的定义!
第一,监事会是公司内部的专职监督机构。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以出资人代表的身份行使监督权力,其监督具有如下特点:一是监事会具有完全独立性。监事会一经股东大会授权,就完全独立地行使监督权不受其他机构的干预。董事、经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二是监事个人行使监督职权具有平等性。所有监事对公司的业务和帐册均有平等的无差别的监督权。
第一,监事会的基本职能是监督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以董事会和总经理监督对象,在监督过程中,随时要求董事会和经理人员纠正违反公司章程的越权行为。为了完成其监督职能,鉴事会成员必须列席董事会会议,以便了解决策情况,同时对业务活动进行全面监督。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监督情况,为股东大会行使重大决策权提供必要的信息。
第三,监事会监督的主要形式。为了完成监督职能,监事会的不仅要进行会计监督,而且要进行业务监督。不仅要有事后监督,而且要有事前和事中监督(即计划、决策时的监督)。监事会对经营管理的业务监督包括以下方面:一是通知经营管理机构停止其违法行为。当董事或经理人员执行业务时违反法律、公司章程以及从事登记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时,监事有权通知他们停止其行为。二是随时调查公司的财务状况,审查帐册文件,并有权要求董事会向其提供情况。三是审核董事会编制的提供给股东大会的各种报表,并把审核意见向股东大会报告。四是当监事会认为有必要时,一般是在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可以提议召开股东大会。 此外,在以下特殊情况下,监事会有代表公司之权:一是当公司与董事间发生诉讼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监督机构代表公司作为诉讼一方处理有关法律事宜。二是当董事自己或他人与本公司有交涉时,由监事会代表公司与董事进行交涉。
❻ 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等都没有持本公司股票,这可能是什么原因
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可能有几方面原因:
1.董事长和总经理不是公司股东,只是职业经理人,不持有公司股票。
2.董事长和总经理对公司前景不看好,卖出持有股份。
3.股权质押导致没有钱赎回股份,因此不持有本公司股票。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很多公司为了融资选择在证券市场上市融资,但是有不少股民发现,有的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本该持有大量公司股票,但是他们名下却没有股票份额,这种情况一般涉及到公司经营。
很多公司的领导层,为了能够融资,选择把自己名下的股票质押给银行或者其他机构,这些被质押的股票虽然让管理层融了很多钱,但是也加了杠杆,一旦经营不善,管理层名下的股票就归对方所有,这个时候他们名下并不持有公司股票。
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总体来讲不是好事,说明公司的前景不被看好。大家对此有什么其他看法,欢迎留言讨论。
❼ 为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在任期间不得卖出个人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之所以这么规定,是因为防止在公司中有特定作用的发起人和掌握公司重要权力的负责人,利用其地位和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转嫁风险,损害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九、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买卖本公司股票时,应当遵守《业务指引》第十九条的规定,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二)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四)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❽ 新公司法关于股东会、监事会和董事会的限制性规定,以及其相关责任问题。
第六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一百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一百五十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五十一条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第一百五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五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❾ 职工监事能否间接持有公司股票,若持有会不会被认定为股东监事有没有相关案例
职工监事根据我们国家现在的规定是不能持有公司股票的,无论任何形式也是不可以的,这主要是预防有一些经济方面的问题,所以在这方面国家一直把关很严格,具体的案例有下面几个:
第一、江苏某企业的职工监事,持有公司股票,后来在国家税务机关的监督下全部退出,而且自己的职务也被免去,同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您可以查询一下江苏哪里的新闻网站看看。
第二、上海某企业有一个这样的案例,也是被税务机关发现,应该是内部职工的举报,这样的情况下,当时的公司领导受到严厉警告,同时当事人免除一切职务。
综合上面的情况我们可以看出,在目前的国家政策方面,是不允许出现职工监事进行公司股票的买入的,当然我的个人见解,您可以参考一下,另外下面我说一下,职工监事的股票投资的一些情况,您可以参考:
第一、职工监事可以自己在合法的情况下,在证券公司开户,也是可以买卖其他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过最好是自己不要做,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第二、公司的职权以内,可以监督公司的股票情况,参与公司的一些本职工作内的股票事宜,这类工作必须是公司允许的范围以内。
第三、公司在发展的时候,股票的变化,职工监事可以进行监督和提议,可以在职责范围内做自己的一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