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已经发行了普通股融资为什么会发行优先股
优先股是一种特殊的股票,虽然它不是股票的主要品种,但是它的存在对股份公司和投资者来说仍有一定的意义。
对股份公司来说,发行优先股的作用在于可以筹集长期稳定的公司股本,又因其股息率固定,可以减轻利润的分派负担。
另外,优先股股东均无表决权,这样可以避免公司经营决策权的改变和分散。
Ⅱ 为什么说普通股票是最基本最重要的股票
之所以说普通股票是最基本、最重要的股票是因为它构成了公司资本的基础。
股份公司在最初发行的股票一般都是普通股股票,且由于它在权利及义务方面没有特别的限制,其发行范围最广且发行量最大,股份公司的绝大部分资金一般都是通过发行普通股股票筹集而来的。
(2)股份公司在最初发行的股票一般都是优先股扩展阅读:
普通股股票是风险最大的股票。
持有此类股票的股东获取的经济利益是不稳定的,它不但要随公司的经营水平而波动,且其收益顺序比较靠后,这就是股份公司必须在偿付完公司的债务和所发行的债券利息以及优先股股东的股息以后才能给普通股股东分红。所以持有普通股股票的股东其收益最不稳定,其投资风险最大。
Ⅲ 为什么要发行优先股
什么是优先股?
优先股是相对于普通股而言的。主要指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
优先股的两种权利
a. 在公司分配盈利时,拥有优先股票的股东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东,分配在先,而且享受固定数额的股息,即优先股的股息率都是固定的,普通股的红利却不固定,视公司盈利情况而定,利多多分,利少少分,无利不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b. 在公司解散,分配剩余财产时,优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
优先股一般不上市流通,也无权干涉企业经营,不具有表决权。
优先股的种类很多,为了适应一些专门想获取某些优先好处的投资者的需要,优先股有各种各样的分类方式。
主要分类有以下几种:
(1)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累积优先股是指在某个营业年度内,如果公司所获的盈利不足以分派规定的股利,日后优先股的股东对往年来付给的股息,有权要求如数补给。对于非累积的优先股,虽然对于公司当年所获得的利润有优先于普通股获得分派股息的权利,但如该年公司所获得的盈利不足以按规定的股利分配时,非累积优先股的股东不能要求公司在以后年度中予以补发。一般来讲,对投资者来说,累积优先股比非累积优先股具有更大的优越性。
(2)参与优先股与非参与优先股。当企业利润增大,除享受既定比率的利息外,还可以跟普通股共同参与利润分配的优先股,称为“参与优先股”。除了既定股息外,不再参与利润分配的优先股,称为“非参与优先股”。一般来讲,参与优先股较非参与优先股对投资者更为有利。
(3)可转换优先股与不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的优先股是指允许优先股持有人在特定条件下把优生股转换成为一定数额的普通股。否则,就是不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是近年来日益流行的一种优先股。
(4)可收回优先股与不可收回优先股。可收回优先股是指允许发行该类股票的公司,按原来的价格再加上若干补偿金将已发生的优先股收回。当该公司认为能够以较低股利的股票来代替已发生的优先股时,就往往行使这种权利。反之,就是不可收回的优先股。
优先股的收回方式有三种:
(1)溢价方式:公司在赎回优先股时,虽是按事先规定的价格进行,但由于这往往给投资者带来不便,因而发行公司常在优先股面值上再加一笔“溢价”。
(2)公司在发行优先股时,从所获得的资金中提出一部分款项创立“偿债基金”,专用于定期地赎回已发出的一部分优先股。
(3)转换方式:即优先股可按规定转换成普通股。虽然可转换的优先股本身构成优先股的一个种类,但在国外投资界,也常把它看成是一种实际上的收回优先股方式,只是这种收回的主动权在投资者而不在公司里,对投资者来说,在普通股的市价上升时这样做是十分有利的。
优先股的优先权有以下四点:
1.在分配公司利润时可先于普通股且以约定的比率进行分配。
2.当股份有限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可先于普通股股东分取公司的剩余资产。
3.优先股股东一般不享有公司经营参与权,即优先股股票不包含表决权,优先股股东无权过问公司的经营管理,但在涉及到优先股股票所保障的股东权益时,优先股股东可发表意见并享有相应的表决权。
4.优先股股票可由公司赎回。由于股份有限公司需向优先股股东支付固定的股息,优先股股票实际上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举债集资的形式,但优先股股票又不同于公司债券和银行贷款,这是因为优先股股东分取收益和公司资产的权利只能在公司满足了债权人的要求之后才能行使。优先股股东不能要求退股,却可以依照优先股股票上所附的赎回条款,由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赎回。大多数优先股股票都附有赎回条款。
如果将优先股股票细分,它还有:①累积优先股股票和非累积优先股股票。累积优先股股票是指在上一营业年度内未支付的股息可以累积起来,由以后财会年度的盈利一起付清。非累积优先股股票是指只能按当年盈利分取股息的优先股股票,如果当年公司经营不善而不能分取股息,未分的股息不能予以累积,以后也不能补付。②参加分配优先股股票和不参加分配优先股股票。参加分配优先股股票是指其股票持有人不仅可按规定分取当年的定额股息,还有权与普通股股东一同参加利润分配的优先股股票。不参加分配优先股股票,就是只能按规定分取定额股息而不再参加其它形式分红的优先股股票。③可转换优先股股票和不可转换优先股股票。
Ⅳ 为什么我国的上市公司一般都不发行优先股
这是由于同一公司既发行强制分红优先股。
依据《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试点期间不允许发行在股息分配和剩余财产分配上具有不同优先顺序的优先股,但允许发行在其他条款上具有不同设置的优先股。同一公司既发行强制分红优先股,又发行不含强制分红条款优先股的,不属于发行在股息分配上具有不同优先顺序的优先股。
证券公司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参与优先股试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遵循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行为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4)股份公司在最初发行的股票一般都是优先股扩展阅读:
优先股发行的相关要求规定:
1、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应当不少于优先股一年的股息。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应当符合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监管规定。
2、公开发行优先股,最近三年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为标准审计报告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最近一年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为非标准审计报告的,所涉及事项对公司无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在发行前重大不利影响已经消除。
3、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应有明确用途,与公司业务范围、经营规模相匹配,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Ⅳ 股票发行时如何确定优先股与普通股的比例
优先股和普通股各是什么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及财产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代表满足所有债权偿付要求及优先股东的收益权与求偿权要求后对企业盈利和剩余财产的索取权,它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是股票的一种基本形式,也是发行量最大,最为重要的股票。目前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中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普通股股票持有者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公司决策参与权。普通股股东有权参与股东大会,并有建议权、表决权和选举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东权利。
(2)利润分配权。普通股股东有权从公司利润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赢利状况及其分配政策决定。普通股股东必须在优先股股东取得固定股息之后才有权享受股息分配权。
(3) 优先认股权。如果公司需要扩张而增发普通股股票时,现有普通股股东有权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购买一定数量的新发行股票,从而保持其对企业所有权的原有比例。
(4)剩余资产分配权。当公司破产或清算时,若公司的资产在偿还欠债后还有剩余,其剩余部分按先优先股股东、后普通股股东的顺序进行分配。 优先股是公司在筹集资金时,给予投资者某些优先权的股票,这种优先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①优先股有固定的股息,不随公司业绩好坏而波动,并已可以先于普通股股东领取股息;
②当公司破产进行财产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对公司剩余财产有先干普通股股东的要求权。但优先股一般不参加公司的红利分配,持股人亦无表决权,不能借助表决权参加公司的经营管理。 因此,优先股与普通股相比较,虽然收益和决策参与权有限,但风险较小,优先股起源于欧洲,英国在16世纪就已发行过优先股。但在以后几百年内,由于生产力水平不高,一般公司为了便于管理,只发行普通股,很少发行优先股。进入20世纪后,随着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为了筹集急需的巨额资金,优先股就有了适宜生长的土壤。公司发行优先股主要出于以下考虑:
①清偿公司债务;
②帮助公司渡过财政难关;
③欲增公司资产,又不影响普通股股东的控制权。
一些国家的公司法规定,优先股只能在公司增募新股或清理债务等特殊情况下才能发行,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发行过优先股。 流通股是指可以在证券市场买卖交易的部分,也就是可以自由流通
非流通股是指不可以在证券市场买卖交易的部分,也就是不可以自由流通
以中国石化为例,流通A股28亿股(在上海交易),流通H股(在香港交易)是167.80488亿股,非流通股是671.21951亿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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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总股本(万):8670243.9
A股(万):280000
H股(万):1678048.8
国家股(万):6712195.1
总股本=A股+H股+国家股
总股本包括可流通股和非流通股.据中石化,非流通股为国家股,流通股为A股和H股.(还含B股,中石化不含B股,其它的有含B股)
非流通股股票主要是指暂时不能上市流通的国家股和法人股.
A股是指已在或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交易所流通且以人民币为计价币种的股票,这种股按规定只能由我国居民或法人或QFII购买.
B股是指以人民币为股票面值,以外币为认购和交易币种的股票,它是境外投资者和国内投资者向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而形成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交易所上市流通.(以前只对国外投资者开放,现国内投资者只要有美元就可以开户投资)
H股是指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证券交易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
至于B股购买,你只要有港币或美元,按照规定到交易所办理手续就可以买卖了.
而H股应该是要有香港特区身份的人才能买卖吧,具体的你咨询下.
简单说就是可以在股票市场进行交易的股票就是流通股,而目前被企业所承认但是不能在股票市场进行交易的股票就是非流通股。
Ⅵ 股份公司赎回优先股股票的目的一般是为了减少股息负担。(这局话对吗)
股份公司赎回优先股股票的目的一般是为了减少股息负担。(这局话对吗?)
答:这局话是对的。
Ⅶ 如何理解(总股本是股份公司发行的全部股票所占的股份总数)
股份公司在发行股票的时候,以各种(股份公司常常发行不止一种股票)股票的责权性质不同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优先股中又以其附带的特种权力不同分为不同种类的优先股。还可能以发行地区的不同分为其它的股票。所有的这些股票发行价格可以不同。比如某公司的1亿股普通股可能是10元一股发行的,该公司可能还发行了2000万股3.5元一股的优先股,可能还发行了5港元一股的H股2500万股。在计算股本总额(总股本)的时候,不管各类股票的种类和发行价格如何,均以其面值计算股本数。如前述公司的总股本为1亿4千5百万股(1亿+2000万+2500万)。其中普通股占68.96%(1/1.45);优先股占13.79%(0.2/1.45);H股占17.24%(0.25/1.45)。
Ⅷ 什么是优先股,什么是普通股,各自是什么时候发行的
优先股是公司在筹集资金时,给予投资者某些优先权的股票,这种优先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①优先股有固定的股息,不随公司业绩好坏而波动,并可以先于普通股股东领取股息;
②当公司破产进行财产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对公司剩余财产有先干普通股股东的要求权。但优先股一般不参加公司的红利分配,持股人亦无表决权,不能借助表决权参加公司的经营管理。因此,优先股与普通股相比较,虽然收益和决策参与权有限,但风险较小。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及财产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代表满足所有债权偿付要求及优先股东的收益权与求偿权要求后对企业盈利和剩余财产的索取权,它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是股票的一种基本形式,也是发行量最大,最为重要的股票。目前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中交易的股票,都足普通股。普通股股票持有者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参与公司经营的表决权。普通股股东一般有出席股东大会的权利,有表决权和选举权、被选举权,可以间接地参与公司的经营。
(2)参与股息红利的分配权。普通股的股利收益没有上下限,视公司经营状况好坏、利润大小而定,公司税后利润在按一定的比例提取了公积金并支付优先股股息后,再按股份比例分配给普通股股东。但如果公司亏损,则得不到股息。
(3)优先认购新股的权利。当公司资产增值,增发新股时,普通股股东有按其原有持股比例认购新股的优先权。
(4)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
(5)公司破产后依法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不过这种权利要等债权人和优先股股东权利满足后才轮到普通股。
Ⅸ 关于股票方面的知识,股票优先股是什么意思
优先股(也称为简单优先股)是可能具有普通股不具有的任何特征组合(包括股权和债务工具两者的特性)的一种股票,并且通常被认为是混合工具。优先股与普通股相比优先级较高(即在收益分配等方面),但劣后于债券的债权(或其对公司资产份额的权利),并可能优先于普通股支付股息和清算。优先股的条款在公司章程中有描述。
与债券一样,优先股也由主要信用评级公司评级。优先股的评级一般低于债券的评级,因为优先股股利与债券的利息支付没有相同的保证,而优先股股东的债权低于所有债权人的债权。
优先股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累积的优先股,另一种是非累积的优先股。累积优先股要求如果公司未能支付股息(或支付低于规定的股息数额),则必须在以后的时间弥补。股息在每个股息期间(可能是季度,半年或年度)都累积。股息未及时支付时,拖欠的股息将会全部累计起来。没有此功能的股票被称为非累积优先股,过期的股息将不再累计以待未来支付。
最通俗的理解是:优先股就是龙头股,就是指标股,因为它自己会长的最快,可能是因为它规模也许没那么大,但是它的产品够新够好,所以说他就是这个产业的龙头,或者说后起新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