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湖南发展000722股票什么时候上市交易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受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1年3月28日披露了2010年年度报告,2011年4月1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了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2011年4月11日公司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受理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2011年4月8日正式受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并要求公司补充提交恢复上市申请的相关材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9月修订)第14.2.15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正式受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后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公司补充提供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
公司递交的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还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是否审核通过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是否核准的风险,若在规定期限内本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本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B. ST成功有恢复上市的机会吗
公司年报、季报赢利→公司复市申请→深交所同意受理复市申请→公司聘请广发证券公司为股改保荐机构→补交复市资料。
这不是推测,也不是小道消息,都是实实在在的公告!!!!!
有头脑的还用多想吗??????????????????
肯定会恢复上市.上市价格就要看当时的大盘的情况了.
C.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是什么
第一章 总 则
1.1 为规范公司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上市行为,以及发行人、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1.2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适用本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权证等衍生品种、境外公司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上市、信息披露、停牌等事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3 发行人申请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在本所创业板上市,应经本所审核同意,并在上市前与本所签订上市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有关事项。
1.4 创业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等自然人、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和本所发布的细则、指引、通知、办法、备忘录等相关规定(以下简称“本所其他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1.5 本所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授权,对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等自然人、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等进行监管。
企业上市的基本流程
一般来说,企业欲在国内证券市场上市,必须经历综合评估、规范重组、正式启动三个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是:
第一阶段 企业上市前的综合评估
企业上市是一项复杂的金融工程和系统化的工作,与传统的项目投资相比,也需要经过前期论证、组织实施和期后评价的过程;而且还要面临着是否在资本市场上市、在哪个市场上市、上市的路径选择。在不同的市场上市,企业应做的工作、渠道和风险都不同。只有经过企业的综合评估,才能确保拟上市企业在成本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进行正确的操作。对于企业而言,要组织发动大量人员,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工作,也是要付出代价的。因此为了保证上市的成功,企业首先会全面分析上述问题,全面研究、审慎拿出意见,在得到清晰的答案后才会全面启动上市团队的工作。
第二阶段 企业内部规范重组
企业首发上市涉及的关键问题多达数百个,尤其在中国目前这个特定的环境下民营企业普遍存在诸多财务、税收、法律、公司治理、历史沿革等历史遗留问题,并且很多问题在后期处理的难度是相当大的,因此,企业在完成前期评估的基础上、并在上市财务顾问的协助下有计划、有步骤地预先处理好一些问题是相当重要的,通过此项工作,也可以增强保荐人、策略股东、其它中介机构及监管层对公司的信心。
第三阶段 正式启动上市工作
企业一旦确定上市目标,就开始进入上市外部工作的实务操作阶段,该阶段主要包括:选聘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股份制改造、审计及法律调查、券商辅导、发行申报、发行及上市等。由于上市工作涉及到外部的中介服务机构有五六个同时工作,人员涉及到几十个人。因此组织协调难得相当大,需要多方协调好。
D. ST美雅什么时候复牌
【1.最新公告】
2008-10-20刊登股改进展公告
S*ST美雅股改进展公告
本公司于2008年9月3日披露《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2008年9月24日,公司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此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已刊登于2008年9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目前,公司股改方案尚未实施。
【2.最新报道】
2008-09-26方案过关 S*ST美雅(000529)股改及重组"起跑"
今日,S*ST美雅公布股改股东大会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的表决结果,其股改加重组方案在临时股东大会上获得高票通过。这意味着,S*ST美雅的主营业务将彻底发生变化,摆脱连续亏损、资不抵债的状况以及退市破产的风险。
本次资产重组方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崔河表示,S*ST美雅的这次重组,主要体现了“剥出去,注进来”六个字。通过广弘公司注入食品和教育发行两大块优质资产,剥离出S*ST美雅原来的不良债权债务。
据公告,此次资产重组主要分为重大资产出售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两大部分。今年8月31日,S*ST美雅与鹤山市新发贸易有限公司签署《资产出售协议》,将公司所有资产和业务以1.02亿元代价全部出售给新发公司。同时,S*ST美雅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广弘公司肉类食品供应业务和教育出版物发行业务的资产,即广弘公司持有的广弘食品100%的股权、广丰农牧85.78%的股权和教育书店100%的股权。拟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评估后价值为4.03亿元,按照2.15元/股增发价计算,S*ST美雅将向广弘公司发行1.87亿股。如果股权转让和资产注入顺利完成,广弘公司持有的S*ST美雅股权比例将达到52.24%,处于绝对控股地位。
【2008-10-11】
刊登2008年1-9月业绩预亏公告,
S*ST美雅2008年第三季度业绩预亏公告
公司2008年1—9月业绩预计为亏损,亏损金额在6,500万元—6,900万元之间。
一、2008年第三季度亏损原因说明
虽然公司已于2008年9月25日召开的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债务重组方案、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等相关重组议案,但上述重组方案还需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后才能实施。因此,公司的相关重组在2008年第三季度前尚未完成,财务费用仍然过高,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业绩仍然亏损。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因公司2003年、2004年、2005年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已于2006年5月15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7年5月18日正式受理本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若在规定期限内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本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恢复上市工作进展公告
2007年5月11日,s*st美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2007年5月1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公司关于恢复上市的申请。现就公司恢复上市进展工作情况公告如下:
2008年9月25日,公司召开了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债务重组方案、重大资产出售方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等相关议案。目前,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递交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相关材料。
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2006、2007年度财务报告均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截止本公告日,虽然公司已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包括股权分置改革、债务重组及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各项重大措施,以解决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上述方案也已经公司股改相关股东会议和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案还须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后才能实施。若上述方案未能获得审批通过并有效实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仍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正式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公司按深交所要求补充提供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
公司目前仍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补充提交申请恢复上市的资料,若在规定期限内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E. ST生化被关这么久不说4月份出来
因公司2004年、2005年、2006年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于2007年4月27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公司于2008年4月26日公布了《2007年年度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公司在2008年5月5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了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及材料,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2008年5月9日正式受理本公司关于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并要求公司补充提交恢复上市申请的相关资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 年修订本)14.2.13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同意受理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本公司补充提供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恢复上市的信息披露工作。
目前,公司正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补充提交有关文件函的要求准备材料,补充材料准备完毕后将及时报送。
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如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的核准,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九宜工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八月一日
F. 我有只股票(000506),现在退市了,怎么办
000506等待上市公告
【最新公告】
2009-02-06刊登关于为恢复上市所采取措施的公告
中润投资关于为恢复上市所采取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因2004年、2005年、2006年连续三年亏损,2007年5月21日公司股票正式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为恢复上市采取的相关措施公告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08年5月6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递交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5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了本公司关于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
2008年6月17日,公司召开了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08年12月12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08]1385号文核准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宜,同时,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08]1386号文豁免了中润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惠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截止2008年12月29日,公司已合法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中所购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已按规定为重组方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的登记事宜。
本公司目前正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补充提交申请恢复上市的资料。
【最新报道】
2008-12-28*ST 东泰(000506):公司股票简称变更
*ST 东泰于2008年12月25日刊登了《山东惠邦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自2008年12月29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S*ST东泰”变更为“*ST东泰”,股票代码“000506”保持不变。
G.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原始股锁定期是如何规定的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我们给予如下解答:
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1、普通股东上市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5.1.5 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也是《证券法》规定的)
2、大股东三年内不得转让:
——5.1.6 发行人向本所提出其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申请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上报证监会前半年内增资的新股东特殊规定:
——5.1.7如发行人在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六个月内(以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日为基准日)进行过增资扩股的,新增股份的持有人除需遵守5.1.5条的规定外,还需在发行人向本所提出其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申请时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上述新增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该新增股份总额的50%。
4、董监高特殊规定:
——3.1.11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本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一年锁定期满后,拟在任职期间买卖本公司股份的,应当按有关规定提前报本所备案。
(董监高的规定还要看公司法的规定,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25%;另外深交所近日颁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防止高管离职套现,新增锁定的规定)
如仍有疑问,欢迎向国泰君安证券上海分公司企业知道平台提问。
H. st中钨最新消息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恢复上市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 2007 年、2008 年、2009 年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于 2010年4月9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现将公司为股票恢复上市采取措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通过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实现了 2011年一季度盈利168.94万元,公司将继续把握市场机会,提高盈利能力。
二、2011年3月22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了恢复上市的书面申请及相关文件。2011年3月2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受理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函》(公司部函【2011】第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并要求公司补充提供相关材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正式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公司补充提供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
三、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按照《关于同意受理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函》的要求制定相关方案,推进恢复上市进程,并补充提供相关材料。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恢复上市的信息披露工作。
若深圳证券交易所最终未核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股票在暂停上市期间,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