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份公司的股票应当记载什么事项
股份公司的股票应当记载以下事项: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股票的编号等。且股份公司的股票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股票的编号。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⑵ 公司的股票应当载明哪些主要事项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成立的日期;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股票的编号。
股票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
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⑶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程序是什么
根据实际情况来看,股份公司的设立流程如下:第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第二申请设立登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第三发证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⑷ 华元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招股说明书的法定内容公司通过后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定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①发起人认购股份数;②每股的票面金额发行价格;③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④认购人的权利、义务;⑤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望采纳
⑸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还要载明什么事项
①公司名称和住所;
②公司经营范围;
③公司设立方式;
④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⑤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⑥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⑦公司法定代表人;
⑧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⑨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⑩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⑩①公同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⑩②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⑹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什么事项
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如下相关的事项:1、公司的名称、营业地址、营业范围等主要信息;2、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各股东的认缴出资;3、各股东的基本信息;4、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5、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6、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⑺ 股份有限公司如何证明出资
股份有限公司证明出资方式如下:
1、公司章程,有关股东认缴出资的证据,主要是公司章程;
2、出资证明书,实缴出资的证据主要包括出资证明书;
3、股东名册;
4、工商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以纸面或无纸化的股票为出资证明,既可以采取记名方式,也可以采取无记名方式,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转让、流通。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证明一般都是到工商部门开具的,到工商部门开具股东出资证明需要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2、委托书;
3、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股东出资不实维权方式如下:
1、足额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出资不实的股东及时补缴不足部分,并要求出资不实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足额出资的股东可根据公司章程主张权利;
3、实缴出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向未足额出资股东追缴出资或满足条件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股东未按规定缴纳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法律后果是:
1、补足出资、承担违约责任;
2、限制股东权利;
3、解除股东资格;
4、清偿公司债务;
5、公司清算时缴足出资的义务,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