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期权的行权流程是怎样的
一、作为认购期权权利方的行权流程
1、认购期权权利方根据自己判断决定是否行权,并在行权日下午3点30分之前提交行权申报指令。
2、期权权利方需要准备足额的行权资金。权利方在提交行权指令时,必须准备好期权合约数×行权价格×该期权合约乘数的资金。例如上汽集团购4月1300,行权价位13元/股,每张期权合约乘数为5000,投资者每提交一张期权合约行权指令,需要准备1×5000×13=65000元。如果投资者未能在提交行权申报指令的同时准备足额的资金,行权申报将作废。
3、行权日第二天,中国结算公司将股票过户给权利方。投资者最快只能在行权日第三天卖出股票,行权完成。
二、作为认沽期权权利方的行权流程
1、认沽期权权利方根据自己判断决定是否行权,并在行权日下午3点30分之前提交行权申报指令。
2、投资者需要准备足额的标的证券。认沽期权行权是投资者以行权价格卖出标的证券的行为。投资者在提交行权指令时,必须同时准备行权合约数×该期权合约乘数的证券。例如上汽集团沽4月1500,每张期权合约乘数为5000,投资者每提交一张期权合约行权指令,需要准备5000股上汽集团的股票,投资者可以得到5000×15×1=75000元。
3、行权日第二天,中国结算公司将资金划付给投资者。投资者最快只能在行权日第三天取出资金,同时行权完成。
三、作为认购期权义务方的行权流程
1、认购期权义务方在行权日当天晚上知道被指派的结果。
2、投资者需要在第二天收盘前(T+1日下午3点前)准备足额的标的证券。还是举例上汽集团购4月1300,行权价位13元/股,每张期权合约乘数为5000,每张认购期权义务方将得到1×13×5000=65000元,同时账户中5000股上汽集团的股票将过户给权利方。投资者可以在行权日当天买入股票用于行权。如果投资者未能准备足额的标的证券,将构成违约。
3、T+1日收盘后,当认购期权义务方被中国结算公司指派行权,中国结算公司将被指派数量的标的证券过户给权利方。行权完成。
四、作为认沽期权义务方的行权流程
1、认沽期权义务方在行权日盘后知道被行权指派的结果
2、您需要在第二天收盘前(下午3点前)准备足额的标的资金。例如上汽集团沽4月1500,行权价位15元/股,每张期权合约乘数为5000,每张认沽期权义务方将准备1×15×5000=75000元用于行权,同时行权结束后义务方将得到5000股上汽集团的股票。如果投资者未能准备足额的资金,将构成违约。
3、T+1日盘后,当认沽期权义务方被中国结算公司指派行权。中国结算公司将资金划付给权利方,义务方获得相应数量的标的证券,行权完成。

(1)股票期权行权是境外的公司如何申报扩展阅读
1、证券给付结算方式:指权证持有人行权时,发行人有义务按照行权价格向权证持有人出售或购买标的证券,即认购权证的持有人行权时,应支付依行权价格及标的证券数量计算的价款,并获得约定数量的标的证券;认沽权证的持有人行权时,应交付约定数量的标的证券,并获得依行权价格及标的证券数量计算的价款。
2、现金结算方式:指权证持有人行权时,发行人按照约定向权证持有人支付行权价格与标的证券结算价格之间差额的现金。
3、证券给付结算方式和现金结算方式的比较
4、权证如果采用证券给付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其标的证券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如果采用现金结算方式,则仅按照结算差价进行现金兑付,标的证券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5、行权价格:也称行使价,指发行人发行权证时所约定的,权证持有人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的价格。
6、行权比例:一份权证可以购买或出售的标的证券数量。
7、行权日期:指权证可以进行行权的日期,包括行权起始日和行权截止日。
8、存续期限:指权证所存在的期限,权证到期即终止交易。投资者须及时关注和了解权证的存续期限,以避免到期没有卖出权证或没有行权从而遭受损失。交易所规定权证的存续期限为6个月以上24个月以下。
⑵ 美国上市公司的在中国大陆的中国雇员,期权行权后卖出股票,所得收益在中美分别如何缴税
先要看股票是怎么出售的,如果是所在的中国分公司内部回购,那就是在中国的收入,中国国籍只要缴纳中国个人所得税就可以,不涉及美国的问题。
如果是在美国证券市场出售,那就是在美国取得的收入。先要在美国缴纳个人所得税,抵扣在美国以缴纳的部分剩余的再中国缴纳。
举例说明:比如卖出股票收入了100元,这笔收入按照美国税法要缴纳3元,按照中国税法要缴纳4元。先在美国缴纳3元,凭借完税凭证再在中国缴纳1元。如果按照美国税法要缴纳5元,按照中国税法要缴纳4元。那么缴纳了美国的5元,中国部分就不需要缴纳。

(2)股票期权行权是境外的公司如何申报扩展阅读:
比例税率
对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按照财税字(1998)061号文件规定,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获奖人按股份、出资比例获得分红时应对其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获奖人转让股权、出资比例,对其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原值为零。
⑶ 公司股票在美国上市,持有期权,请问期权行权后要交税吗具体税种和税率是什么
如果你个人持有股票期权,将行权后的股票卖出就比照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水幕征收个人所得税(数率20%)(具体计算方法为:行权日市场价格-购买期权日价格 这两者的差价做为所得)
特别注意:如果是持有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免征收
境外上市公司--依法征收
⑷ 股票期权行权所得如何扣税
这个消息没有好坏,因为该公司实施分红利,所以原来股票行权价格需要作相应的调整。
由于分红日开始调整,所以公告只提前一天。
⑸ 关于股票期权行权时怎么扣除个人所得税
股票期权行权时扣除个人所得税的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
所以,题目的案例中的应纳税额=(7000*6.25/12*10%-105)*12=3115元人民币
公式中: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7000*汇率
规定月份数=12(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
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的确定: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除以规定月份数后的商数,对照现行的我国7级累计税率表确定。

(5)股票期权行权是境外的公司如何申报扩展阅读
常见问题
加班费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一次一次性奖金的优惠算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单位在外地设立办事处,并从当地招人。这部分工作人员居住在当地,其住房情况以及保险水平应遵从当地标准,社平工资按照办事处所在地标准计算。
对劳动者获得的补偿金,比照《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执行。
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规定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⑹ 香港股票期权行权收益纳税
在股票期权制中,个人取得的是将来购买股份的权利,这个权利赋予被授予人将来既可以选择放弃购买,也可以在未来购买股票的权利,当然决定个人行权与否的关键是行权时股票的市价是否高于当初的行权价,因此个人在行权前是没有收益,也不用征税。
根据财税[2005]35号文件的规定,员工在接受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的股票期权时,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也就是说在接受股票期权时不产生纳税义务,也不用纳税。但如果员工在行权日前转让其股票期权的,则此时产生收入,其股票期权转让净收入为就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工次薪金所得征税,征税时间其股票期权转让之月。如果员工到期选择行权,则行权时股票的市价肯定是要高于起初的行权价,即以行权价买入该公司股票,此时由于市场价高于行权价,有收益产生,对于此部分收益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征税时间为其股票期权的行权日所属之月。对于行权后员工转让其行权所获得的股票,即在二级市场转让股票,此时有收益,但对于此部分境内收益暂时免征所得税。如果行权后继续持有,持有期间所获得的股利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时间为公司派发股利之月。
对于非上市公司,由于非上市公司股票没有可参考的市场价格,因此其股票期权行权时股票的市场价格则很难确定,为此国家税务总局针对阿里巴巴雇员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所得个人所得税专门作出了一个批复,即国税函〔2007〕1030号。根据此规定,公司在给予员工股票期权时如果存在实际或约定的交易价格,则行权时股票的市场价格按当时约定的交易价格确定,约定的交易价格与行权价的差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市场上存在与该非上市公司股票具有可比性的相同或类似股票的实际交易价格,则行权时股票的市场价格可参照该股票价格确定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上述两种情况都不存在,则行权时股票的市场价格可以暂按其境外非上市母公司上一年度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会计报告中每股净资产的价格来确定,依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⑺ 取得国外股票期权如何纳税
在股票期权制中,个人取得的是将来购买股份的权利,这个权利赋予被授予人将来既可以选择放弃购买,也可以在未来购买股票的权利,当然决定个人行权与否的关键是行权时股票的市价是否高于当初的行权价,因此个人在行权前是没有收益,也不用征税。
根据财税[2005]35号文件的规定,员工在接受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的股票期权时,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也就是说在接受股票期权时不产生纳税义务,也不用纳税。但如果员工在行权日前转让其股票期权的,则此时产生收入,其股票期权转让净收入为就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工次薪金所得征税,征税时间其股票期权转让之月。如果员工到期选择行权,则行权时股票的市价肯定是要高于起初的行权价,即以行权价买入该公司股票,此时由于市场价高于行权价,有收益产生,对于此部分收益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征税时间为其股票期权的行权日所属之月。对于行权后员工转让其行权所获得的股票,即在二级市场转让股票,此时有收益,但对于此部分境内收益暂时免征所得税。如果行权后继续持有,持有期间所获得的股利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时间为公司派发股利之月。
对于非上市公司,由于非上市公司股票没有可参考的市场价格,因此其股票期权行权时股票的市场价格则很难确定,为此国家税务总局针对阿里巴巴雇员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所得个人所得税专门作出了一个批复,即国税函〔2007〕1030号。根据此规定,公司在给予员工股票期权时如果存在实际或约定的交易价格,则行权时股票的市场价格按当时约定的交易价格确定,约定的交易价格与行权价的差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市场上存在与该非上市公司股票具有可比性的相同或类似股票的实际交易价格,则行权时股票的市场价格可参照该股票价格确定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上述两种情况都不存在,则行权时股票的市场价格可以暂按其境外非上市母公司上一年度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会计报告中每股净资产的价格来确定,依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股票期权收入应纳税款的计算及举例
按照财税〔2005〕35号规定,个人因参加股票期权计划而从我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对于该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区别于所在月份的其他工资薪金所得,也就是说股票期权的所得单独计算并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并不是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计算,单独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当月应纳税款:
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其中规定月份数为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下面以一例子来具体说明:
境内A企业为一家在纳斯达克上市的公司,于2005年1月1日授予某高管人员张某10万股股票期权,行使期限为5年,约定价格为当年1元/股。如果到了2010年1月10日,公司上市的股票价格上涨到5.8元/股,张某行权,即按1元/股购进10万股该公司股票,不考虑其他税费。另张某还获得当月工资收入约6000元,月度业绩奖3000元。则张某在2010年1月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该分为两部分计算:
首先按照税法计算张某该月工资薪金应交的个人所得税:工资所得应纳税额=(6000+3000-1600)×20%-375=1105元。然后按照财税[2005]35号文件的规定,单独计算股票期权行权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额=〔100,000×(5.8-1)÷12×25%-1375〕×12= 103500元。按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适用45%税率,速算扣除数为15,375,则张某在2010年1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105+103500=104605元。
如果张某将行权后所买进的股票于2010年3月以每股8元的价格价格出售50000股,则此时获得的价差收入为资本利得收入,而对于个人行权后转让股票等有价证券取得的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的征免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我国现行税法和政策的规定是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但对于个人转让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依法缴纳税款。由于该公司为境外上市的企业,因此张某3月份转让转让股票应纳税额=50000×(8-5.8)×20%=22000元。如果该企业在境内上市,则对于张某转让股票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果张某继续持有其手中剩余股票,2011年6月其手中剩余50000股每股分得现金股利0.2元。对于员工因拥有股权参与税后利润分配而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个人获得境内上市公司的股息、红利所得减半征收。此时张某2011年6月股息所得应纳税额=50000×0.2×20%=2000元。如果A企业为境内上市的企业,则张某获得的现金股利的应纳税额为1000元.
⑻ 中国非上市公司的在境外上市股票期权如何行权
1、具体行权的约定按照当初签订的期权协议执行。如果行权,当然需要开设外汇账户和股票账户(和国内A股一样),券商是美国的。
2、套现有两种:
一是按照行权价格买公司股票,在择期在股市抛售;
二是按照行权价格和二级市场的差价,并以一定的折扣卖给券商。
3、除了交易所的手续费和券商的佣金以外,理论上这部分钱需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中国目前是全球追税)。
⑼ 取得国外股票期权并行权,在国外需要纳税吗
在股票期权制中,个人取得的是将来购买股份的权利,这个权利赋予被授予人将来既可以选择放弃购买,也可以在未来购买股票的权利,当然决定个人行权与否的关键是行权时股票的市价是否高于当初的行权价,因此个人在行权前是没有收益,也不用征税。
根据财税[2005]35号文件的规定,员工在接受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的股票期权时,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也就是说在接受股票期权时不产生纳税义务,也不用纳税。但如果员工在行权日前转让其股票期权的,则此时产生收入,其股票期权转让净收入为就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工次薪金所得征税,征税时间其股票期权转让之月。如果员工到期选择行权,则行权时股票的市价肯定是要高于起初的行权价,即以行权价买入该公司股票,此时由于市场价高于行权价,有收益产生,对于此部分收益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征税时间为其股票期权的行权日所属之月。对于行权后员工转让其行权所获得的股票,即在二级市场转让股票,此时有收益,但对于此部分境内收益暂时免征所得税。如果行权后继续持有,持有期间所获得的股利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时间为公司派发股利之月。
对于非上市公司,由于非上市公司股票没有可参考的市场价格,因此其股票期权行权时股票的市场价格则很难确定,为此国家税务总局针对阿里巴巴雇员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所得个人所得税专门作出了一个批复,即国税函〔2007〕1030号。根据此规定,公司在给予员工股票期权时如果存在实际或约定的交易价格,则行权时股票的市场价格按当时约定的交易价格确定,约定的交易价格与行权价的差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市场上存在与该非上市公司股票具有可比性的相同或类似股票的实际交易价格,则行权时股票的市场价格可参照该股票价格确定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上述两种情况都不存在,则行权时股票的市场价格可以暂按其境外非上市母公司上一年度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会计报告中每股净资产的价格来确定,依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股票期权收入应纳税款的计算及举例 按照财税〔2005〕35号规定,个人因参加股票期权计划而从我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对于该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区别于所在月份的其他工资薪金所得,也就是说股票期权的所得单独计算并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并不是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计算,单独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当月应纳税款: 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其中规定月份数为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