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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发行股票要通过什么销售

发布时间: 2021-04-24 07:38:17

股份公司没有上市也可以发行股票吗如果可以,那 他的股票是通过什么渠道进行交易的呢谢谢~

非上市公司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票不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公司,只有股份公司才能发行股票,不能在证交所上市交易的股份公司,如果其股票不是公开发行的话,那么其股票是不能再证交所交易的,一般可以再银行、证券公司交易,甚至可以以其他任何方式交易。如果是公开发行,那么其股票在证交所之外的市场交易;统称为场外交易市场;一般指证券公司、银行等。

非上市公司中的股份公司本身就必须发行股票,不存在转为股份制企业的问题。只有有限责任公司要发行股票的话才有转成股份制公司的必要。有限责任公司转换为股份制公司,依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来进行。

上市的是股份公司,但不是所有的股份公司都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要5000万以上资产并且3年以上盈利,还需要证监会批准,才能上市!发行股票不得低于总股本得20%!

一个公司的股票上市能使其原先资本产生数十倍甚至上百上千被的溢价率,正所谓是麻雀变凤凰。所以如果能拿到代表初始资本的“原始股”确实是件好事。现在A股市场最害怕的“大小非”多是这些公司上市前的“原始股”。

(1)股份公司发行股票要通过什么销售扩展阅读:

一般来说呀,公司上市发行股票有以下几个基本要求: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千人千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Ⅱ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的推销方式是

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的两种主要形式,有其相似之处,也有不同之处。

常见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

(1)股东对公司有限责任。无论是在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或在有限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的范围,是基于股东的投资金额。物业

(2)股东的财产,经过公司是独立的物业投资公司的股东,物业构成本公司的财产,股东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同时,财产和公司的股东并没有投入到公司的其他属性都没有关系,即使公司破产出现,股东只对他们在公司的投资负责,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3)外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可能被公司所有的资产。换句话说,外资公司也只承担有限责任,对“有限责任”的范围,也就是说,所有的公司的资产,此外,公司不再承担其他财产的责任。所不同的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1)两家公司的不同之处成立的条件,条款和募集资金。多一点宽松的条件下,公司建立了较为严格的条件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从赞助商筹集资金,向公众募集资金,股份公司可以募集资金不向公众开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数量,以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东Inc.的数目时,只有最低要求,没有最大的要求。难度不同程度的

股份(2)两家公司的转让。在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其贡献,也有严格的要求,限制都比较困难;有限,股东转让其股份更自由,并不困难,因为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形式的产权证明

(3)两家公司。在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投资证书是股东的证明,投资证书不得转让,流通;在公司,股票的股东,证明部分股份是由股东持有的股票的形式来体现,存量股份是由公司发行的证明股东,股票销售,流通的证书。

(4)公司的两大股东,不同规模和所有权分离程度特权的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因为股东有上限,相对于美元以下的人数有多少,召开股东会,也比较方便,因此更大的特权股东,董事由股东本身也常常兼职,在分离,并在较小程度上的所有权和管理;在公司,因为股东人数没有上限,数量大而分散,难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程序也比较复杂,所以是有一定限度的权限股东,董事会更大的权力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程度也比较高。

(5)的两个不同的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的程度。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公司的数量有限,财务报表可能无法通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可能没有注意到,只是股东根据上线的最后期限;在有限,由于大量的股东是难以归类,因此财务报表必须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了一份报告,同时也为了获得股东的档案,该公司建立了SA,也有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Ⅲ 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要经过怎样的过程

公司上市手续非常复杂

股票发行与上市辅导
股票发行与上市辅导指有关机构对拟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的规范化培训、辅导与监督。由中国证监进行验收。

募股文件的准备

股票发行审核的工作程序
(1)中国证监会发行部收到申请公司上报的正式材料后,须及时进行审核。
(2)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对所审公司制作预审报告,并向发审委提交该报告。
(3)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决定由发审委下设的两个工作组之一对申请公司进行审核。
(4)发审委工作组在接到发行部预审报告和公司有关申请材料后,召开审核会议,对申请公司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5)发审委审议通过后,中国证监会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企业股票发行的具体时间,按程序核发准予公开发行股票的批文。

Ⅳ 上市公司想发行股票,要证监会审批什么通过才行

中国公司上市施行核准制,需要证监会审批,交易所里有关于上市的相关条件,满足条件未必能上,不满足条件未必不上。

Ⅳ 股票发行的方式有哪些

股票的发行方式可分为如下两类:

1、公开间接发行。指通过中介机构,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募集设立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时,须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的做法,就属于股票的公开间接发行。

这种发行方式的发行范围广、发行对象多,易于足额募集资本;股票的变现性强,流通性好;股票的公开发行还有助于提高发行公司的知名度和扩大其影响力。但这种发行方式也有不足,主要是手续繁杂,发行成本高。

2、不公开直接发行。指不公开对外发行股票,只向少数特定的对象直接发行,因而不需经中介机构承销。我国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发起设立方式和以不向社会公开募集的方式发行新股的做法,即属于股票的不公开直接发行。这种发行方式弹性较大,发行成本低;但发行范围小,股票变现性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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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票有两种情况:

①新公司成立,首次发行股票;

②已成立的公司增资发行新股票。二者在发行步骤和方法上都不相同。

创建新公司首次发行股票,须办理一系列手续。即由发起人拟定公司章程,经律师和会计师审查,在报纸上公布,同时报经主管机关经审查合格准予注册登记,领取登记证书,在法律上取得独立的法人资格后,才准予向社会上发行。

股票发行人必须是具有股票发行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我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对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增资发行股票及定向募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分别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Ⅵ 非上市公司可以发行股票吗通过什么渠道交易

股份制公司都可以按股份成立公司,但并不是所有股份制公司都有机会上市。非上市公司的股份自然是不能正规交易的。现在打着所谓原始股旗号推销的都是骗子,小心上当。

Ⅶ 关于公司发行股票的问题

股份有限公司到国家证券市场通过发行股份筹措资金是企业融资的一种方式,很好的方式,但是作为股份发行公司在准备发行股票时要经过中国证监会一段漫长的程序审查,条件是严格的,所以不是什么公司都能够发行股票的。其次股票有的是通过交易让股民取得收益,有的通过发行人的分红获得收益,但是一般通过分红获得的收益比建议获得的要少,但是建议是一次性收益,分红是长期性收益,分红的钱一般在公司发布年报时分配,直接进入股民帐户

Ⅷ 问题:股份公司发行股票要通过什么销售

第四十五条 上市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证券或者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保荐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编制和报送发行申请文件。
第四十六条 中国证监会依照下列程序审核发行证券的申请:
(一)收到申请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二)中国证监会受理后,对申请文件进行初审 ;
(三)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申请文件;
(四)中国证监会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第四十七条 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上市公司应在六个月内发行证券;超过六个月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
第四十八条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前发生重大事项的,应暂缓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该事项对本次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影响的,发行证券的申请应重新经过中国证监会核准。
第四十九条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均属于原前十名股东的,可以由上市公司自行销售。
第五十条 证券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上市公司,自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后,可再次提出证券发行申请。

Ⅸ 股票发行环节有哪些

股份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按下述程序办理:

第一、申请程序。
申请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对其资信资产、财务状况进行审订,评估和就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按照隶属关系,分别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 (地方政府)或中央政府企业主管部门提出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第二、审批程序。
在国家下达的发行规模内,地方政府对地方企业的发行申请进行审批,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在与申请人所在地方政府协商后对中央企业的发行申请进行审批;地方政府、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发行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抄报证券委。

第三、复审程序。
被批准的发行申请,送证监会复审,证监会应当自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具复审意见书,并将复审意见书抄报证券委;经证监会复审同意后,申请人应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申请,经上市委员会同意接受上市,方可发行股票。证券委是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的简称,它是全国证券市场的主管机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全国证券市场进行统一的管理。证监会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简称,它是证券委的监督管理执行机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证券发行与交易的具体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股票的发行除了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之外,还必须由这两个证券主管机构审批。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在向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企业主管部门提出发行申请时,还必须报送下列主要文件:
申请报告;发起人会议或股东大会同意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
批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筹建登记证明;
公司章程;
招股说明书;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
需要国家提供资金或者其它条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还应提供国家有关部门同意固定资产立项的批准文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近3年或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和由2名以上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
经2名以上律师及其所在事务所就有关事项签字、盖章的法律意见书;
经2名以上专业评估人员及其所在机构签字、签章的资产评估报告;经2名以上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签字、盖章的验资报告;
涉及国有资产的,还应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文件;
股票发行的承销方案和承销协议;
地方政府和中央企业管理部门要求报送的其它文件。

第四、股票发行人(即股份有限公司)与证券经营机构签署承销协议,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股票。
有关法规规定,公开发行的股票应当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承销包括包销和代销两种方式。包销是指承包销售股票的方式。即证券经营机构作为承销人,在股票发行前就将发行人的股票全部包下销售。股票发行结束后,未售出去的股票,要由承销人全部认购下来。 代销是股票承销人只代理发行人销售的股票。股票发行结束后,未发售出去的股票可全部退还给股票发行人。
股票发行人与证券经营机构签署承销协议应载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2)承销方式;
(3)承销股票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
(4) 承销期及起止日期;
(5)承销付款的日期及方式;
(6)承销费用的计算,支付方式和日期;
(7)违约责任;
(8)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有关法规还规定,证券经营机构承销股票,应当对招股说明书和其他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全性进行核查;发现含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不得发出要约,邀请或者要约,已经发出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活动,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五、向社会公布招股说明书及发行股票的通知,进行股票发售工作。
招股说明书对股票的发行有重要作用,应当写明下列内容:
公司名称、住所;
发起人、发行人简介;
筹资目的;
公司现有股本总额,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总额、每股的面值、售价、发行前的每股净资产值和发行结束后每股预期净资产值,发行费用和佣金;
初次发行的发起人认购情况、股权结构与验资证明;承销机构的名称,承销方式和承销量;
发行的对象、时间、地点及股票认购和股款缴纳的方式;
所筹资金的运用计划及收益、风险预测;公司近期发展规划和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的公司下一年的盈利预测文件;
重要的合同;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公司董事、监事名单及简介;近3年或者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和由2名以上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签立、盖章的审计报告;
增资发行前公司前次公开发行股票所筹资金的运用情况;证监会要求载明的其它事项。
招股说明书一般要在股票发售之前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证券报刊上。招股说明书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会严重误导投资者。发行股票的通知也要在报刊上公开发表,通知中要列明发行股票的数量、价格、发行时间及发行的办法。

Ⅹ 股票发行一般可采用什么发行方式

一,股票发行的方式:
(1)公开发行与不公开发行 这是根据发行的对象不同来划分的。公开发行又称公募,是指事先没有特定的发行对象,向社会广大投资者公开推销股票的方式。采用这种方式,可以扩大股东的范围,分散持股,防止囤积股票或被少数人操纵,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社会性和知名度,为以后筹集更多的资金打下基础。也可增加股票的适销性和流通性。公开发行可以采用股份公司自己直接发售的方法,也可以支付一定的发行费用通过金融中介机构代理。不公开发行又叫私募,是指发行者只对特定的发行对象推销股票的方式。通常在两种情况下采用:一是股东配股,又称股东分摊, 即股份公司按股票面值向原有股东分配该公司的新股认购权,动员股东认购。这种新股发行价格往往低于市场价格,事实上成为对股东的一种优待,一般股东都乐于认购。如果有的股东不愿认购,他可以自动放弃新股认购权,也可以把这种认购权转让他人,从而形成了认购权的交易。二是私人配股, 又称第三者分摊,即股份公司将新股票分售给股东以外的本公司职工、往来客户等与公司有特殊关系的第三者。采用这种方式往往出于两种考虑:一是为了按优惠价格将新股分摊给特定者,以示照顾;二是当新股票发行遇到困难时,向第三者分摊以求支持,无论是股东还是私人配售,由于发行对象是既定的,因此,不必通过公募方式,这不仅可以节省委托中介机构的手续费,降低发行成本,还可以调动股东和内部的积极性,项固和发展公司的公共关系。但缺点是这种不公开发行的股票流动性差,不能公开在市场上转让出售,而且也会降低股份公司的社会性和知名度,还存在被杀价和控股的危险。
(2)直接发行与间接发行 这是根据发行者推销出售股票的方式不同来划分的。直接发行又叫直接招股。是指股份公司自己承担股票发行的一切事务和发行风险,直接向认购者推销出售股票的方式。采用直接发行方式时,要求发行者熟悉招股手续,精通招股技术并具备一定的条件。如果当认购额达不到计划招股额时,新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或现有股份公司的董事会必须自己认购来出售的股票。因此,只适用于有既定发行对象或发行风险少、手续简单的股票。在一般情况下,不公开发行的股票或因公开发行有困难( 如信誉低所致的市场竞争力差、承担不了大额的发行费用等)的股票; 或是实力雄厚,有把握实现巨额私募以节省发行费用的大股份公司股票,才采用直接发行的方式。 间接发行又称间接招股,是指发行者委托证券发行中介机构出售股票的方式。这些中介机构作为股票的推销者,办理一切发行事务,承担一定的发行风险并从中提取相应的收益。股票的间接发行有3种方法:一是代销,又称为代理招股,推销者只负责按照发行者的条件推销股票,代理招股业务,而不承担任何发行风险,在约定期限内能销多少算多少,期满仍销不出去的股票退还给发行者。由于全部发行风险和责任都由发行者承担,证券发行中介机构只是受委托代为推销,因此,代销手续费较低。二是承销,又称余股承购,股票发行者与证券发行中介机构签订推销合同明确规定,在约定期限内,如果中介机构实际推销的结果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发行数额,其差额部分由中介机构自己承购下来。这种发行方法的特点是能够保证完成股票发行额度,一般较受发行者的欢迎,而中介机构因需承担一定的发行风险,故承销费高于代销的手续费。三是包销,又称包买招股,当发行新股票时,证券发行中介机构先用自己的资金一次性地把将要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买下,然后再根据市场行情逐渐卖出,中介机构从中赚取买卖差价。若有滞销股票,中介机构减价出售或自己持有,由于发行者可以快速获得全部所筹资金,而推销者则要全部承担发行风险,因此,包销费更高于代销费和承销费。股票间接发行时究竟采用哪一种方法,发行者和推销者考虑的角度是不同的,需要双方协商确定。一般说来,发行者主要考虑自己在市场上的信誉、用款时间、发行成本和对推销者的信任程度;推销者则主要考虑所承担的风险和所能获得的收益。

(3)有偿增资、无偿增资和搭配增资 这是按照投资者认购股票时是否交纳股金来划分的。有偿增资就是指认购者必须按股票的某种发行价格支付现款,方能获得股票的一种发行方式。一般公开发行的股票和私募中的股东配股、私人配股都采用有偿增资的方式,采用这种方式发行股票,可以直接从外界募集股本,增加股份公司的资本金。无偿增资, 是指认购者不必向股份公司缴纳现金就可获得股票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只限于原股东,采用这种方式发行的股票,不能直接从外办募集股本,而是依靠减少股份公司的公积金或盈余结存来增加资本金,一般只在股票派息分红、股票分割和法定公积金或盈余转作资本配股时采用无偿增资的发行方式,按比例将新股票无偿交付给原股东,其目的主要是为了股东分益,以增强股东信心和公司信誉或为了调整资本结构。由于无偿发行要受资金来源的限制,因此,不能经常采用这种方式发行股票。搭配增资,是指股份公司向原股东分摊新股时,仅让股东支付发行价格的一部分就可获得一定数额股票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