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ST公司重组后,原有的股票怎么办
重组活动对ST公司的生存有着重要的影响。如果重组是较为深入的,面向公司整个业绩层面,即不仅关注盈利能力,还试图改善流动能力、偿债水平、发展潜能等,公司基本上就会被取消特别处理,恢复正常。但重组的作用却又是有限的,它只具有即时效应,帮助公司实现摘帽之后,便没有了后续能量,以致ST公司比摘帽前确实有所好转,却无新的发展。而那些仅仅用来提高利润的重组,其作用只是维持ST公司的上市资格,无异于杯水车薪。与没有经历重组的公司相比,重组的公司至少还有着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的业绩改善,而未重组公司的业绩则是直线下滑,如果没有新的重组方加入,它们的命运只能是最终退市。同时,市场对未摘帽公司的重组反应明显强于摘帽类公司。总之,重组的意义是不可抹煞的,在付出成本的同时确实会产生“收益”,但为什么这种“收益”又是有限的?原因无外乎两点,要么是重组不彻底,要么是被重组对象基础太差。所以,一方面,对于仍有发展潜力的ST公司,我们要寻求真正的重组,即重组要全面深入,评价重组效益要综合使用指标体系,不单以盈利能力作为标准;另一方面,对于在ST行列中已经徘徊多年、仍无起色的公司,不必再行重组,而直接引入破产机制,毕竟借壳重组的壳是有过污点的,那为何不在一个新壳中良性发展呢?这就同时需要一个较为完善的资本市场进入机制与之相配套。另外,对于破产对象的选择上,那些已经摘帽的公司也不能完全忽略,因为这些公司摘帽后的业绩并没有全面长期改善,曾经ST的历史难免会有后遗症,导致它们再次被特别处理,或艰难生
② 关于公司重组的股票
如果说是将要重组,这好说,一般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股票都会想办法重组。ST、*ST,当然非ST也有重组的,不过比较少,比如德棉股份。
不过,一般如果该股票要重组,会提前停牌的。如果你没内幕,是没办法提前进场的。
③ 上市公司重组合并对股票有什么影响
一般而言对合并和被合并方都有利,理论上会涨。
两家公司和到一起,可以增强竞争力,利用协同效应,减省成本,提高收益。
一般而言,是被人合并的那边利好会大点,因为合并方要出钱买它,他的股东觉得亏就不会不干,所以合并方得出高点的价钱了。所以这就有利被合并方。
④ 公司被收购或重组,股票会怎么样
一般来讲,公司重组或被收购,股票都会涨疯的,所以你不用担心股票会不一文不值;既然重组或被收购就暂时不会有破产的风险.
⑤ 上市公司重组以后,原来的股票会自动换成新的股票吗
你想问的是唐钢股份吸收合并邯郸钢铁和承德钒钛吧!这个我关注了一下,吸收合并提供了两个选择,一个是现金选择权 只要你实施了股权登记,在停牌时可以将股票换成现金,但是我看了一下价格,这样做划不来,二是将手里的股票换成唐钢股份的股票,也只有这个办法了。不需要区别的地方登记,只要你在股权登记日以前买的,就行了,交易系统自动记录了。
⑥ 公司重组对股票的影响.
公司重组对于被收购公司来说往往利好,因为通常重组完成以后被收购公司的资产质量会得到改进。
不过对于收购方来说往往利空,因为收购以后母公司面临如何消化被收购公司的问题,而且在收购过程中母公司通常要溢价购买被收购公司的股权,收购成本比市场价格高。
重组(Re organization)是指企业制定和控制的,将显著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计划实施行为。属于重组的事项主要包括:
①出售或终止企业的部分经营业务;
②对企业的组织结构进行较大调整;
③关闭企业的部分营业场所,或将营业活动由一个国家或地区迁移到其他国家或地区。
重组还包括股份分拆、合并、资本缩减(部分偿还)以及名称改变。
⑦ 企业重组后原来的股票怎么办
企业重组后原来的股票就可以正常交易,按照协议,置换股票。对股民来说,如果手中的股票重组成功,那么相当于只是用低廉的价格买进了重组的优质资产,能获得巨大的收益。
资产重组是指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时将原企业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合理划分和结构调整,经过合并、分立等方式,将企业资产和组织重新组合和设置。狭义的资产重组仅仅指对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的划分和重组,广义的资产重组还包括企业机构和人员的设置与重组、业务机构和管理体制的调整。目前所指的资产重组一般都是指广义的资产重组。
⑧ 如果我持有某上市公司的股票,之后该公司重组了,对我的股票有什么影响
那样你可能要发财了。因为被重组的公司都是效益不好的,而去重组的公司都是效益好的公司,所以你要是持有这样的股票,基本可以肯定你要发财啊。先恭喜你发财吧。
⑨ 公司重组股票如何分配
兼并的一般程序为:
1.双方董事会各自通过有关的兼并收购协议
这些决议的内容应包括:
(1)被兼并公司的名称;
(2)兼并的条款和条件;
(3)把每个公司股份转换为续存公司或任何其它公司的股份、债务或其它证券,全部的或部分的转换为现款或其它资产的方式和基础;
(4)关于因兼并而引起续存公司的公司章程的任何修改和声明;
(5)有关兼并所必需的或合适的其它条款。
有关新设(合并)决议,必须载明:
(1)拟进行联合的诸公司的名称及拟联合成立的公司名称,即以后被称为新设公司的名称;
(2)联合的条款和条件;
(3)把每个公司的股份转为新设公司的股份、债务或其它政权,全部的或部分的转换为现款或其它财产的方式及基础;
(4)就新设公司而言,依本法令设立的各公司的公司章程所必须载明的所有声明;
(5)被认为对拟进行的联合所必须的或合适的其它条款。
2.董事会将通过的决议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并由股东大会予以批准。
美国公司法一般规定,在获得有表决权的多数股份持有者的赞成票后,决议应被通过。德国的公司法规定,凡股份有限公司的兼并决议,需要全部有表决权的股东的75%多数通过方为有效。
3.兼并各方签订兼并合同
兼并合同也必须经各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批准。兼并收购合同应包括如下内容:
(1) 续存公司增加股份的数量、种类;
(2) 续存公司对被并入公司的股东分配新股的规定;
(3) 续存公司应增加的资本额和关于公积金的事项;
(4) 续存公司应支付现金给并入公司股东的条款;
(5) 兼并各方召开股东大会批准该合同的日期;
如是新设合并公司,合同应包括如下内容:
(1) 新设公司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2) 新设公司的总部所在地;
(3) 新设公司对合并各公司的股东分配股份或现金的规定;
(4) 新设公司的资本额、公积金的数额及规定;
(5) 合并各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批准该公司的时间和进行合并的具体时间。
4.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政府部门登记
在上述决议被批准以后,续存公司应当进行变更登记,新设公司应进行登记注册,被解散的公司进行解散登记。只有在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这些登记之后,兼并才正式有效。兼并一经登记,因兼并合同而解散的公司的一切资产和债务,都由续存公司或新设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