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股票技巧 » 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征收营业税吗
扩展阅读
去年上市的股票代码 2025-06-29 03:09:08
机械里的股票代码 2025-06-29 02:43:53
安徽省天然气股票代码 2025-06-29 00:56:03

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征收营业税吗

发布时间: 2021-04-24 18:02:59

1. 股权转让要收 营业税吗

答:对股票转让,金融保险业与其他企业实行不同的政策,金融保险业政策如下: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2]9号规定:
第三条:金融保险业纳税人是指:
(一)银行:包括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
(二)信用合作社。
(三)证券公司。
(四)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投资基金。
(五)保险公司。
(六)其他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且经营金融保险业务的机构等。
第十四条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股票、债券、外汇、其他四大类来划分。同一大类不同品种金融商品买卖出现的正负差,在同一个纳税期内可以相抵,相抵后仍出现负差的,可结转下一个纳税期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定按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法进行核算,选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一)股票转让
营业额为买卖股票的价差收入,即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股票买入价是指购进原价,不得包括购进股票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卖出价是指卖出原价,不得扣除卖出过程中支付的任何费用和税金。
2、其他企业:
目前税法没有规定要对企业的股票转让收益征收营业税的政策。
相关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第二条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2. 转让股票如何缴纳营业税

对股票转让,金融保险业与其他企业实行不同的政策,金融保险业政策如下: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2]9号规定:
第三条:金融保险业纳税人是指:
(一)银行:包括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
(二)信用合作社。
(三)证券公司。
(四)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投资基金。
(五)保险公司。
(六)其他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且经营金融保险业务的机构等。
第十四条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股票、债券、外汇、其他四大类来划分。同一大类不同品种金融商品买卖出现的正负差,在同一个纳税期内可以相抵,相抵后仍出现负差的,可结转下一个纳税期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定按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法进行核算,选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3. 企业转让股票所得不征营业税、增值税,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转让股票所得需要征税:新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转让有关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4]390号)一文,主要针对企业股权转让的涉税问题进行以下三方面的明确:

一、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所得。?

二、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所得,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得以从转让收入中减除。

三、企业清算或转让子公司(或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全部股权时,被清算或被转让企业应按过去已冲销并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坏帐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润,转让人(或投资方)按享有的权益份额确认为股息性质所得。
?
[评述]当局出台此文主要是为了避免对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双重征税。
举例言之:根据现行税收政策,如A投资于B,
且A、B税率同为33%,股息性所得不交税。
如A为33%,B为15%,则只需按18%(33%—15%)交税。

而若界定为股权转让所得,则应全额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如,取得股权时以100万购入,转让时以120万卖出,则20万应全额交税。从本文件来看,先分配股利再转让股权对企业非常有利。

根据第二点,如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就没有必要进行这种筹划。
同时也说明,企业在清算前或转让前所持子公司股份未及95%,要探讨是否有可能先收购足够股份至95%以上再行清算、转让,因为此举可能为企业节省巨额税款。

第三点是针对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定的不同而可能形成的时间性差异而定。这部分准备在会计上企业不作为税后利润,不可能分配给股东,但从税务角度,可以作为税后利润分配给股东。文件把转让企业或投资企业应享有的这部分权益也界定为从被清算、被转让企业分配的股息性所得,对企业来说是有利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文件规定 2003年1月1日起,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股权转让合同还应当万分之五贴缴印花税。
股权转让所得还应当就取得所得主体的不同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

4. 企业转让股票取得收入是否缴营业税

答:对股票转让,金融保险业与其他企业实行不同的政策,金融保险业政策如下: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2]9号规定: 第三条:金融保险业纳税人是指: (一)银行:包括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 (二)信用合作社。 (三)证券公司。 (四)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投资基金。 (五)保险公司。 (六)其他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且经营金融保险业务的机构等。 第十四条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股票、债券、外汇、其他四大类来划分。同一大类不同品种金融商品买卖出现的正负差,在同一个纳税期内可以相抵,相抵后仍出现负差的,可结转下一个纳税期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定按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法进行核算,选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一)股票转让 营业额为买卖股票的价差收入,即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股票买入价是指购进原价,不得包括购进股票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卖出价是指卖出原价,不得扣除卖出过程中支付的任何费用和税金。 2、其他企业: 目前税法没有规定要对企业的股票转让收益征收营业税的政策。 相关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第二条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5. 公司买卖股票需要交营业税吗

根据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的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四项: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根据实施细则第十八条 条例第五条第(四)项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是指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

再对比旧的实施细则第三条 条例第五条第(五)项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是指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 条例第五条第(五)项所称期货,是指非货物期货。货物期货不征收营业税。

由原来强调是金融机构从事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到现在部论身份,只要从事了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就应缴交营业税。

6. 针对股权转让行为需要缴纳营业税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一、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二、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一、转让股权行为的客体——对象的确定
股权转让本质上就是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转让。确定了公司的净资产就可确定股权转让的客体即标的。公司的资产包括资产与负债两部分,而资产又包括:1、流动资产;2、长期投资;3、固定资产;4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5其他长期资产;6递延税项。负债又包括:1、流动负债;2、长期负债;3、递延税项。
众所周知,处于运营中的公司的资产其变动是常态。为确定拟转让股权的标的——对象,就应当确定股权转让基准日,并对基准日的公司资产和负债进行盘点,制作明确的资产和债务清单,以确认公司的净资产状态,再以该基准日的资产确定拟转让股权的股价。
为防止公司还有其他未予披露的对外负债,受让方可要求转让方出具承诺书,以保证公司除资产和债务清单中列明的负债之外再无其他负债。
二、转让股权行为的内容——权利义务的确定
股权转让协议属无名合同,其订立与履行类似于买卖合同。一般情况下,转让方应向受让方移转股权权属和交付股权权能,受领股权转让价款;受让方应受领股权权属和权能,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7. 转让上市公司股权应缴哪些税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
当转让方是个人
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
当转让方是公司
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具体如下:
(一)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
1、企业所得税
(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废止)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金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2)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8)97号,废止)的有关规定执行。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跌价或坏帐准备的资产,如果有关准备在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转让处置有关资产而冲销的相关准备应允许作相反的纳税调整。因此,企业清算或转让子公司(或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全部股权时,被清算或被转让企业应按过去已冲销并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坏帐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润,转让人(或投资方)按享有的权益份额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所得税处理
(4)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5)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1号)规定:
(一)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二)自2003年1月1日起,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3、契税
根据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契税;在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
4、印花税股权转让的征税问题
股权转让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转让行为应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3‰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二是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此转让应按1991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号)文件第十条规定执行,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
(二)内资企业股权转让的所得税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18号,废止)的规定: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的分配支付额,如果超过被投资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而低于投资方的投资成本的,视为投资回收,应冲减投资成本;超过投资成本的部分,视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http://ke..com/link?url=AM0yQsX9VgvaXSyPDLX2oChAkF9_1_97kDoCjEzZY0Koaj8V--#7

8. 企业转让股票取得收入缴不缴营业税

答:对股票转让,金融保险业与其他企业实行不同的政策,金融保险业政策如下: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2]9号规定: 第三条:金融保险业纳税人是指: (一)银行:包括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 (二)信用合作社。 (三)证券公司。 (四)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投资基金。 (五)保险公司。 (六)其他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且经营金融保险业务的机构等。 第十四条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股票、债券、外汇、其他四大类来划分。同一大类不同品种金融商品买卖出现的正负差,在同一个纳税期内可以相抵,相抵后仍出现负差的,可结转下一个纳税期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定按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法进行核算,选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一)股票转让 营业额为买卖股票的价差收入,即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股票买入价是指购进原价,不得包括购进股票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卖出价是指卖出原价,不得扣除卖出过程中支付的任何费用和税金。 2、其他企业: 目前税法没有规定要对企业的股票转让收益征收营业税的政策。 相关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第二条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来源于网络

9. 公司和个人转让股票缴纳营业税吗

发生过敏反应怎么办?具体做法是:①一旦发生药物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使用此药,并尽快送医院治疗或抢救,离医院远的可先就地治疗并抢救。然后送医院进一步检查与处置。②如果出现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应给抗组织胺药物,肌肉注射或静脉给药,如10%葡萄糖酸钙注射液、维生素c、地塞米松、赛庚啶、扑尔敏、敏迪、息斯敏、皮炎平霜、1%氢化可的松软膏、樟脑酊等。③一旦出现过敏性休克,应分秒必急地抢救,立即使病人头低位躺下,皮下注射或肌注0.1%肾上腺素0.5~1.0毫克(小儿酌减),也可用0.1~0.5毫克缓慢静推(以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到10毫升)。若皮下注射或肌注肾上腺素疗效不好,可改用4~8毫克静滴(溶于5%葡萄糖500~1000毫升)。呼吸困难时可缓慢静脉注射氨茶碱0.25~0.5克,同时人工呼吸,按病怀需要可给氧、保温,并注意维持呼吸与循环功能。

10. 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如何缴纳增值税

适用税率6%。依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第三章 税率和征收率”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

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2、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现改为10%)。

3、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现改为16%)。

4、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10)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征收营业税吗扩展阅读:

税率调整

从2018年5月1日起,国务院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

根据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2019年4月1日起,中国下调进口货物增值税率,这将使进口企业全年进口环节增值税税负减少约2250亿元人民币,消费者税负减少13.5亿元人民币,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