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适用递延纳税政策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规定:“一、......(二)享受递延纳税政策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包括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下同)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属于境内居民企业的股权激励计划。
2.股权激励计划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设股东(大)会的国有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股权激励计划应列明激励目的、对象、标的、有效期、各类价格的确定方法、激励对象获取权益的条件、程序等。
3.激励标的应为境内居民企业的本公司股权。股权奖励的标的可以是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其他境内居民企业所取得的股权。激励标的股票(权)包括通过增发、大股东直接让渡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合理方式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权)。
4.激励对象应为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的技术骨干和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对象人数累计不得超过本公司最近6个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的30%。
5.股票(权)期权自授予日起应持有满3年,且自行权日起持有满1年;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应持有满3年,且解禁后持有满1年;股权奖励自获得奖励之日起应持有满3年。上述时间条件须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列明。
6.股票(权)期权自授予日至行权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0年。
7.实施股权奖励的公司及其奖励股权标的公司所属行业均不属于《股权奖励税收优惠政策限制性行业目录》范围(见附件)。公司所属行业按公司上一纳税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最高的行业确定。
......
(四)股权激励计划所列内容不同时满足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全部条件,或递延纳税期间公司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第一条第(二)款第4至6项条件的,不得享受递延纳税优惠,应按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2号)规定:“一、(一)按照股票(权)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股权奖励获得之上月起前6个月“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平均人数确定。”
B.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特点
第一,从股权激励的方式来讲,不同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除了需要遵守严格的程序外,一般是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等方式来实行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方式更加灵活、多样。除股权形式外,还可以是非股权形式激励,如虚拟股票、增值权、利润分享计划、长期福利计划等。薛中行认为,非上市公司还可以细分创业期和成长期两种类型,对于初创期企业,80%都适合采用期权激励,对于成长期企业,则多数适合期股激励。
第二,从股权激励的对象来讲,由于公司法对股东人数的限制,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对象往往局限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普通员工难于享受到股权激励的好处。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不能超过50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不能超过200人。因此,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需要注意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的股东人数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否则就容易和非法发行证券罪擦边。
第三、从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来讲,由于《公司法》没有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回购本公司股权用于奖励员工,股票来源一是公司股东(通常是大股东或实际控股股东)转让,二是公司向激励对象增资。非上市股份公司不能公开发行股份,因此股权激励股票来源一是公司向股东回购股份后授予激励对象,二是股东转让,三是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股份。
第四、从行权价格定价方式来讲,上市公司行权价格确定的一般做法是以期权协议签订时本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作为期权的行权价基础,由于非上市公司不存在这样的基础,一般的做法是以财务指标为主要确定因素并结合与同行业同水平公司的比较情况进行确定行权价。
第五、从股权激励的效果来讲,一方面由于非上市公司股权流通性较差,股权激励的价值不能通过公开的证券交易市场实现;另一方面,由于股权在证券一、二级市场上的巨大差价,非上市公司股权在公司上市以后将成倍增值,给激励对象带来很大的经济收益。当然如果非上市公司业绩很好并且并不打算上市,设计完善的股权激励方案同样可以达到公司与员工双获益的效果。薛中行认为,所有的股权价值都是时间的玫瑰,5万元保持每年30%的增长,30年后就变成了1个亿!一个公司只要保持长期稳定的成长,其未来价值会非常可观。

C. 限制性股票可在非上市公司实行吗
楼下的话我也支持!! 股票只能是上市公司的,发行股票也是上市公司的标志! 股份可以在非上市公司,应该不行,你只有去看看是否违反了 非法募资 这项法律就行了。 哎,我也不会。886
D.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模式
授予限制性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是非上市公司采取的三种基本股权激励模式。其中采用限制性股票模式的最多,期权模式的次之,增值权的最少。
限制性股票是非上市公司使用最广的激励方式。同样也是非上市公司最常采用的方式。但非上市公司的限制性股权可以选择单项或多项权能进行限制,包括股权转让的限制、表决权的限制、盈余分配权的限制等。这一不同也使得非上市公司的限制性股权更为丰富。
期权在非上市公司中被广泛适用,是其作为激励措施的前提条件较容易被满足。而非上市公司则未必能够满足期权适用的前提条件。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议事规则主要是用于保障信息的公开、表达的自由、集体中程序的公平,这两项制度是保证期权激励实施效果必须满足的先决条件。从法律规定上看,非上市公司所适用的法律对这两项内容的规定并不完善。期权激励下的被激励对象不仅无法律制度中对于公司信息披露、议事规则的要求,也无法获得《公司法》对于股东权利的保护,在缺少上述两方面制度保障的情况下,期权的激励效应很难实现。
【拓展资料】
无论是非上市公司还是新三板挂牌企业都极少采取增值权作为激励方式,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于增值权激励的实质是奖金、福利,因此与期权激励相同,应当按照七级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一旦公司经过多轮融资或完成上市,估值将大幅上升,此时激励对象承担的税负成本,以及作为公司的财务成本均会非常高,这也是使用增值权激励无法回避的问题。
在法律制度上,非上市公司没有上市公司"激励股权总量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10%"的限制,也没有"激励对象个体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要求。相反,在拟定股权激励方案涉及激励总量时,不能受上市公司"10%"、"1%"上限规定的影响,应当充分注意人力资本理论的实践,充分注意物质资本发展总趋势在下降甚至产生负利率。人力资本价值在不断提升,尤其对"轻资产"的科技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要"上不封顶",关注股权稀释后公司控制权问题,关注原股东与激励对象之间股权分配的公平问题。
E. 某非上市公司授予部分员工股权奖励,请问员工获得这部分股权奖励时缴纳个税能否适用递延纳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一条第二项规定,享受递延纳税政策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包括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下同)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属于境内居民企业的股权激励计划。
2.股权激励计划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设股东(大)会的国有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股权激励计划应列明激励目的、对象、标的、有效期、各类价格的确定方法、激励对象获取权益的条件、程序等。
3.激励标的应为境内居民企业的本公司股权。股权奖励的标的可以是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其他境内居民企业所取得的股权。激励标的股票(权)包括通过增发、大股东直接让渡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合理方式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权)。
4.激励对象应为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的技术骨干和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对象人数累计不得超过本公司最近6个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的30%。
5.股票(权)期权自授予日起应持有满3年,且自行权日起持有满1年;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应持有满3年,且解禁后持有满1年;股权奖励自获得奖励之日起应持有满3年。上述时间条件须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列明。
6.股票(权)期权自授予日至行权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0年。
7.实施股权奖励的公司及其奖励股权标的公司所属行业均不属于《股权奖励税收优惠政策限制性目录》范围(见附件)。公司所属行业按公司上一纳税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最高的行业确定。
F. 对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可实行何种递延纳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规定:“一、对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实行递延纳税政策
(一)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时,股票(权)期权取得成本按行权价确定,限制性股票取得成本按实际出资额确定,股权奖励取得成本为零。
......
(三)本通知所称股票(权)期权是指公司给予激励对象在一定期限内以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本公司股票(权)的权利;所称限制性股票是指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只有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以处置该股权;所称股权奖励是指企业无偿授予激励对象一定份额的股权或一定数量的股份。
......
六、本通知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G. 什么是限制性股票如何理解限制性股票
约束性股票指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认的条件颁发鼓励方针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鼓励方针只需在作业年限或成绩方针契合股权鼓励计划规则条件的,才可出售约束性股票并从中获益。下面为我们介绍约束性股票是什么意思吧!
约束性股票是什么意思?
1、约束性股票是面向上市公司的,但其形式在新三板挂牌公司、非上市/挂牌公司中亦可使用。
2、免除限售的条件在颁发前就现已确认。
3、约束性股票颁发鼓励方针的价格低于市场价格。鼓励方针要取得约束性股票,需求先交纳购股资金。
4、约束性股票的要点在约束性三个字,公司颁发鼓励方针的股票是有约束的,只需成绩查核合格,才可以免除这种约束。
5、鼓励方针获益机制是在二级市场转让时取得转让价格与颁发价格之间的差价。
特别提示:
1、上市公司选用约束性股票施行股权鼓励,市场上一直有声响质疑其涉嫌利益输送,所以上市公司规模计划时要充分考虑这一点。
2、新三板挂牌公司也参阅上市公司施行约束性股票鼓励,但由于新三板市场不是一个接连买卖的市场,没有真实的市场价格,所以在定价上灵活性更高;但股转公司买卖系统现在对股票回购刊出还不能做到彻底支撑,所以需考虑到不能免除限售状况下的股票怎样处理(新三板公司做期权时相同需考虑此问题)。
对约束性股票的了解
对上市公司而言,约束性股票最低能够按市场价格的五折颁发职工。按照之前描绘的根本逻辑,这样低的价格:
1、体现出了显着的鼓励性,期望以此鼓励鼓励方针完结成绩方针
2、确认了人力资本的价值,但相同需求以成绩方针的完结状况来点评人力资本的价值 因而约束性股票相当于公司与鼓励方针之间的一种对于人力资本价值的对赌。对公司而言,约束性股票经过限售条件的设置,只需达到条件才能完成真实的股票颁发,有用的操控了公司开释股票的风险;
对鼓励方针而言,只需达到方针,真实实现人力资本的价值,就能够较低的价格取得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取得很大的收益,有很强的鼓励效果。
可是在实践操作中,面对两个不好处理的问题(这两个问题也是后续文章中其他形式难以躲避的问题):
1、单个的人力资本与全体的安排绩效相关性有多大?容易来说便是,我是山君,发明出了很大的价值,可是然并卵其他人都是绵羊,导致了安排绩效相同不高,这样的查核条件对我是否公正?
2、方针的合理性。在没有得到实践验证之前,怎样去断定所拟定的方针是否合理?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施行约束性股票鼓励还要考虑股份支付、市值管理等要素。另外,在A股市场,公司全体成绩体现与股价并非是彻底的正相关,也就意味着免除限售后的股票价格不是一定的高于颁发价格。
约束性股票计划的规模从国外的实践来看,约束首先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取得条件;二是出售条件,但一般来看,要点指向性很清晰,是在第二个方面。而且计划都是按照各个公司实践状况来规模的,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