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能够回购本公司股票吗
?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给你提供帮助。 经过证监会批准才能回购本公司股票,否则属于哄抬股价,扰乱股市行为。 股份回购是指公司按一定的程序购回发行或流通在外的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通过大规模买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来改变资本结构的防御方法。是目标公司或其董事、监事回购目标公司的股份。 从我国的实践和理论上看,公司购回发行或流通在外的股份有不同的意图,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国有股减持的目的。2.作为减资的一个重要手段。3.作为公司有效调度资金的手段。4.作为员工激励的手段。5.改变股权结构以达到法律相关规定的目的。6.股权结构的优化与调整,实现资产剥离和产业转型目的。 此外,从理论上看股份回购的财务杠杆作用也很明显。公司在购回股份并加以注销后,在负债不变的前提下减少权益资本,很显然会提高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进而影响公司的股价,结果一方面可以调整和优化财务结构,另一方面可以达到降低未来权益融资成本的目的。
㈡ 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股份回购有什么限制
华中预警:拟放松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管制,取消相关行政许可,以更好地发挥市场内生稳定机制的作用。 补充规定对于采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回购取消了行政许可,推行完全市场化的操作。根据新规,进行回购操作的上市公司不再需要经证监会审批,只需要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次一工作日对决议进行公告,通知债权人,并将相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备案,同时公告回购报告书。
㈢ 原则上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哪些情形下可以回购本公司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并不是绝对的
原则上不可以收购,但在下述情况下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一是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而消除股份时可以收购。公司发展到一定时期,由于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比如公司预定资本过多,公司资本与现有财产不平衡,亏损过大等,为了使资本与财产相平衡就需要减少注册资本,确保公司资本的真实性原则。公司就可以把一部分股份回购。需要说明的是公司进行减少注册资本必须按照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进行,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在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
二是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时可以收购。公司收购是资本重组的重要形式,有利于公司的扩大生产及经营活动,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所以法律允许收购。采取这种形式的收购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且在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㈣ 有限责任公司能否回购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回购只有异议股东的强制收购请求权,而无公司主动回购。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回购,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先规定了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规定了包括减少注册资本、异议股东回购等在内的几种例外情形,即原则禁止、例外允许。对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是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从第一百四十二条在公司法中的章节位置看,其针对股份有限公司是非常明确的,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不存在禁止回购自身股权的规定。法无明文禁止即自由。由于公司法没有对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权的禁止性规定,应视为有限责任公司可自行回购股权。另一种观点认为,公司法非纯粹私法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回购涉及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稳定等,应体现更多的强制性。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本公司股份的收购及质押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㈤ 董事会股票回购是什么意思
你好,所谓股份回购(Share repurchase),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盈余所得后的积累资金(即自有资金)或债务融资以一定的价格购回公司本身已经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将其作为库藏股(Treasurystock)或进行注销,以达到减资或调整股本结构的目的。股份回购与分拆、分立同属于资本收缩范畴,它是国外成熟证券市场一种常见的资本运作方式和公司理财行为。股份回购的动机在于公司为了规避政府对现金红利的管理,或者是调整公司资本结构以应对其它公司的敌意收购。股份回购作为一种合法的公司行为,它和杠杆收购一样是一种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结构变更类型的公司重组形式。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后,可以将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将回购的股份作为“库存股”保留,库存股仍属于发行在外的股票,但不参与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分配。库存股日后可用于他用,比如实行员工股票期权计划、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或在需要资金时将其出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回购只能是购回并注销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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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公司能够回购本公司股票吗
公司可以回购股票,股票回购有着与股票发行相反的作用。股票发行被认为是公司股票被高估的信号,如果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的股价被低估,通过股票回购,向市场传递了积极信息。股票回购的市场反应通常是提升了股价,有利于稳定公司股票价格。如果回购以后股票仍被低估,剩余股东也可以从低价回购中获利。
回购的含义是什么?上市公司和央行这两者的回购有什么区别呢?回购对股价是利好还是利空?相信对于很多小伙伴来说,都迫切的想了解,今天我就给大家详细讲一下。开始之前,不妨先领一波福利--机构精选的牛股榜单新鲜出炉,走过路过可别错过:【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
一、证券市场中的回购是什么
证券回购代表着和证券回购交易一样的意思,是指证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同时就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反向成交。股票回购和债券回购其实就是证券回购中的一种。
1、股票回购:其实就是指上市公司运用理财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买进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的举动。在股票回购完成后,公司可以选择将所回购的股票注销。可是在绝大部分时候,公司都会愿意将其回购股票当做“库藏股”进行储存处理,短时间内不插手交易,也不会干扰到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分配。库藏股以后可以使用到其他的方面去,比如推行可转换债券、雇员福利计划等,或是需要资金的时候将其出售了。
2、债券回购:意思是债券交易的双方在进行债券交易的同一时间,使用上契约方式约定好在将来的某一天里按照着约定的价格(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是债券的“卖方”(正回购方)向“买方”(逆回购方)再次购回该笔债券的交易行为。就以交易发起人作为出发点,但凡是抵押出债券,有借入资金的交易都统称为进行债券正回购;只需要是资金主动借出的,要去获取债券质押的交易都是进行逆回购。想知道手里的股票好不好?直接点击下方链接测一测,立马获取诊股报告:【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当前估值位置?
二、上市公司回购股票
上市公司回购股票会主要是以下的几个原因:①实行股权激励计划;②避免恶意收购;③提高公司收益率;④稳定公司股价,提高公司形象。那么公司要回购股票,到底会不会是利好还是利空呢?还是要看实际情况如何:
1、回购后注销:倘若在股价低估的状况下,回购股票并把它注销,这样会导致公司的总的流通股数下降,每一股的收入将大大提高,针对这种回购是利好。若是在没有出现股价被低估的情况下就回购股票,故意的迷惑一些不知道情况的群众来抬高股价,就有损股东权益,这是隐形的利空。
2、回购不注销:公司在低位回购股票的情况下,并且是作为库存股不参与股份注销,然后一旦当股价在高位时,派发股份用来干别的。公司有去炒自己股票的嫌疑存在,所以不注销就是利空。事实是,假若以短期的视角来看,回购股票和大资金买入股票的意思是一样的,对于股价来说,这是非常好的。
三、央行正、逆回购
央行回购可以分为正回购和逆回购的两种方式,正回购、正回购都属于央行在公开市场上吞吐货币的行为,是货币政策的一种。央行进行逆回购主要是为了进行以下调节,一面是调节市场资金的流动性,另一面是调节利率。一方以一定规模债券作抵押融入资金称之为正回购,而且还承诺日后再购回所抵押债券的交易行为。这也是央行经常用来当公开市场操作手段的一种方式,央行利用正回购方式就能够达到从市场回笼资金的效果;逆回购的行为也就是央行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还在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将有价证券卖给一级交易商的交易行为,逆回购为央行向市场上投放流动性的操作,逆回购到期的情况也就是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那么央行回购究竟利好还是利空呢?我们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分情况讨论:
1、逆回购:央行使用资金去和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意思就是向市场投放资金,一旦资金进入了实体企业后,就能刺激企业运转,所以会对股市利好。然后市场上的资金增加了以后,那就能有多余的资金进入股市,这样的话就刺激股市上涨。
2、正回购:央行卖出逆回购的时候其实是在回笼资金,市面钱变少就会造成流入股市的钱变少,进而使投资情绪变悲观,导致股票下跌。所以回购消息需要及时的了解到,【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场一手资讯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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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什么叫股票回购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回购公司的股票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一定数额的发行在外的股票。公司在股票回购完成后可以将所回购的股票注销,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将回购的股份作为“库藏股”保留,仍属于发行在外的股份,但不参与每股收益的计算和收益分配。库藏股日后可移作他用
改善资本结构,是改善公司资本结构的一个较好途径。回购一部分股份后,公司的资本得到了充分利用,每股收益也提高了。稳定公司股价。过低的股价,无疑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股价过低,使人们对公司的信心下降,使消费者对公司产品产生怀疑,削弱公司出售产品、开拓市场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以支撑公司股价,有利于改善公司形象,股价在上升过程中,投资者又重新关注公司的运营情况,消费者对公司产品的信任增加,公司也有了进一步配股融资的可能。因此,在股价过低时回购股票,是维护公司形象的有力途径。
㈧ 公司股东可以回购股权吗
公司原则上不能回购股东的股权,法定情况下可以。比如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或者是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等情况下。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㈨ 公司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股权
公司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收购股东的股权。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