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关于发可交换公司债券后,用来转换的股票是从哪来的谢谢各位大虾帮忙答!
看来兄弟是在时刻关注着股市政策的最新动态,而不是仅仅关注木头脑子的可转债(看看今天上市就破发的新钢转债就知道了)。
现在可交换债券还仅仅是一个设想,是为解决大小非而设计的。他是上市公司大股东(不一定是上市公司)以持有的公司股票做抵押,低息发行债券,然后约定债券持有人在未来某段时间可按一定比例转换为公司的股票。
由此可见,用来转换的股票是从大股东(当然也可能是而股东,总之是大小非)处来的,公司总股本并没有增加,决不是什么增发之类的不着边际的东西!
结果实质是,大股东通过放弃持有的股票而获得发债时的资金,等于延迟了减持时间,减小了现实的大盘压力。
当然这些只是设想,最后能不能成行,具体细节条款还不得而知。
『贰』 什么是可交换债券
你好,可交换债券(Exchangeable Bond,简称EB)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内嵌期权的金融衍生品,严格地可以说是可转换债券的一种。
『叁』 什么是可交换债券
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内嵌期权的金融衍生品。
可交换债券(Exchangeable
Bond,简称EB)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
功能:
(1)融资:由于可交换的债券发行人可以是非上市公司,所以它是非上市集团公司筹集
资金的一种有效手段;
(2)收购兼并:当在收购兼并过程中遇到资金短缺的问题,可以在实施收购之前发行专
门为收购设计的可交换债券;
(3)股票减持:可交换债券的一个主要功能是可以通过发行可交换债券有序地减持股票,
发行人可以通过发行债券获取现金,同时也可避免相关股票因大量抛售致使股价受到冲
击。比如香港的和记黄埔曾两度发行可交换债券以减持Vodafone;大东电报也用此方法
出售所余下的电讯盈科的股份。
『肆』 可交换债券与可转换债券的区别
一、可交换债券与可转换债券
在了解可交换债券与可转换债券的区别之前,我们需要了解一下什么是可交换债券,什么是可转换债券。
可交换债券
可交换债券的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内嵌期权的金融衍生品,严格地可以说是可转换债券的一种。
发行可交换债券一般并不增加上市子公司的总股本;对于债券发行人而言,是一种低利率成本融资的方式;对投资者而言,是一种债权转换成股权的期权或选择权;可以成为筹资者(母公司)降低其持有上市公司国有股比例的有效工具。
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被赋予了股票转换权的公司债券,也称可转换债券。发行公司事先规定债权人可以选择有利时机,按发行时规定的条件把其债券转换成发行公司的等值股票(普通股票)。可转换公司债是一种混合型的债券形式。当投资者不太清楚发行公司的发展潜力及前景时,可先投资于这种债券。待发行公司经营业绩显著,经营前景乐观,其股票行市看涨时,则可将债券转换为股票,以受益于公司的发展。可转换债券对于投资者来说,是多了一种投资选择机会。
二、二者的区别
1、发行主体不同
可转换债券是指债券持有者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不难看出其发行主体是上市公司本身,而可交换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其发行主体是上市公司的股东。
2、对股本的影响不同
可转换债券将会增加公司的总股数,从而降低每股的预期收益率,可交换债券的股本总数不本,从而每股预期收益不变。
3、转成股票的期限不同
可转换债券一般转换成股票的时间为六个月,可交换债券转换成股票的日期更长,一般为十二个月。
4、股价的确定方式不同
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时,价格不的抵于公告前二十个交易日该股票的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而可交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时,其股价不的抵于公告前三十交易日该股票均价的90%。
5、担保方式不同
可交换债券以持有用于交换上市公司的股票作为担保品,可转换债券需要第三方作为担保者。
6、转换的股票来源不同
可交换债券所换的股票为其它公司的股票,可转换债券所换取的股票为发行人未来发行的股票。
7、发行目的不同
可转换债券一般用于投资项目,而可交换债券不一定用于投资项目,可用于流动资产管理,市值管理。
上述就是可转换债券与可交换债券的不同之处。
『伍』 可交换债券是个什么鬼
您好,可交换债券(Exchangeable Bond,简称EB)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内嵌期权的金融衍生品,严格地可以说是可转换债券的一种。
『陆』 可交债与可转债的区别
可交换债券(Exchangeable Bond,简称EB)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内嵌期权的金融衍生品。
可转换债券 是指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将之转换成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证券的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又简称可转债,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兼具债权和股权的特征。
可转换债券 英语为:convertible bond(或convertible debenture、convertible note)。公司发行的含有转换特征的债券。在招募说明中发行人承诺根据转换价格在一定时间内可将债券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转换特征为公司所发行债券的一项义务。可转换债券的优点为普通股所不具备的固定收益和一般债券不具备的升值潜力。
一、什么是可交换债、可转债,以及二者的关系
1、可交换债券是“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的简称。可交换债简单说就是为大股东减持股份,首先要有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然后附加了一份期权,购买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注意实质上是新增股份,可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
2、可转换公司债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在符合特定的条件,在特定时间下转换为普通股票。实际上就是为公司的股东减少所持有的股份。
3、二者的关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可交换债券属于可转换债券的一种。
二、可转债和可交换债有什么主要区别
1、可转换债券是发行人本身所在的未来发行的新股,而可交换债券是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
2、我们要注意的是可交换债券是交换原有股份并不新增股份。可转换债券转股会使发行人的总公的股本扩大;可交换债券换股情况下,并不会导致标的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化。
3、二者转换为股票的期限不同。二者期限的计算起始点都是自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但是可转换公司债是六个月后可转换为公司股票;可交换公司要经过十二个月后才可交换为预备交换的股票。
『柒』 可交换债券进入换股期是利好还是利空
对于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收益,取决于控股股东是否希望收回股份。如果他想收回股份,在换股期到期前是不好的,因为会故意压低价格,让债权持有人在换股期过后不愿意换股。如果不想收回,到期前就好,因为控股股东一般会给好的来促进股票的上涨,所以债权持有人宁愿换股,到期后卖出股票。所以到期后不好,很多股票会被卖出。但基本上控股股东是不愿意换股的,所以一家公司一旦发行可交换债券,那几乎就是利空。
拓展资料:
可转债,简称可转债,又称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份,其转换比例一般在发行时确定。可转换债券的票面利率通常较低,因为转换成股票的权利是对债券持有人的补偿。因为当可转债转换为普通股时,换股的价值一般要比原债券的价值大得多。然而,一旦转换成股票,就有下行风险,不再有债券对冲功能。
本质上,可转债是以发行公司债券为基础,附带期权,允许购买者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购买的债券转换为指定公司的股票。可交换债券及其基础股票属于不同的发行人。一般来说,可交换债券的发行人是控股母公司,而标的股票的发行人是上市子公司。可交换债券的标的是母公司持有的子公司的股份,为股票。发行可交换债券一般不会增加其上市子公司的总股本,但转股后会降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可交换债券为金融家提供了一种低成本的融资工具。因为可交换债券赋予投资者转换股票的权利,所以其利率低于同期限、同信用等级的普通债券。
因此,即使可交换债券转换不成功,其发行人的偿债成本也不高,对上市子公司没有影响。债券一般由上市公司发行,是企业筹集资金的重要方式。上市公司发行的债权可分为万能债券、可转换债券、可偿还公司债券等。公司债券
『捌』 何谓“可交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可转换证券的一种。从广义上来说,可转换证券是一种证券,其持有人有权将其转换成另一种不同性质的证券,如期权、认股权证等都可以称为是可转换证券,但从狭义上来看,可转换证券主要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公司债券,它赋予持有人在发债后一定时间内,可依据本身的自由意志,选择是否依约定的条件将持有的债券转换为发行公司的股票或者另外一家公司股票的权利。换言之,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至债券到期,要求公司还本付息;也可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可转换优先股虽然与可转换公司债券一样可以转换成普通股股票,但是它毕竟是股票,固定所得不是债息,而是股票红利;它的价格随着公司权益价值的增加而增加,并随着红利派现而下跌;而且破产时对企业财产的索赔权落后于债权人。由此看来它与可转换公司债券还是有本质的不同,本书主要分析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思路和方法,并主要针对可以转换成发行公司自身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探讨。另外除非有特殊说明,本书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时简称“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性质
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概念可以看出,普通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债权性和期权性双重属性。
1、债权性质
可转换公司债券首先是一种公司债券,是固定收益证券,具有确定的债券期限和定期息率,并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提供了稳定利息收入和还本保证,因此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较充分的债权性质,这就意味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虽可以享有还本付息的保障,但与股票投资者不同,他不是企业的拥有者,不能获取股票红利,不能参与企业决策。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上,可转换公司债券属于企业“或有负债”,在转换成股票之前,可转换公司债券仍然属于企业的负债资产,只有在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成股票以后,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才等同于投资股票。一般而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总是低于同等条件和同等资信的公司债券,这是因为可转换公司债券赋予投资人转换股票的权利,作为补偿,投资人所得利息就低。
2、股票期权性质
可转换公司债券为投资者提供了转换成股票的权利,这种权利具有选择权的含义,也就是投资者既可以行使转换权,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成股票,也可以放弃这种转换权,持有债券到期。也就是说,可转换公司债券包含了股票买入期权的特征,投资者通过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获得股票上涨的收益。因此,可转换公司债券是股票期权的衍生,往往将其看作为期权类的二级金融衍生产品。
实际上,由于可转换债权一般还具有赎回和回售等特征,其属性较为复杂,但以上两个性质是可转换债权最基本的属性。
可交换债券是上市公司股东(通常是大非)将其持有的股票抵押给证券托管机构,然后以此为标的发行债券。这一做法在一定意义上可以缓解大股东的融资困境,从理论上说,如果股市低迷,市价低于转股价,债券持有人就不会转股,这样就可减少二级市场的流通筹码;而若股市高涨,债券就可转换成股票,从而对转换股票的速度和规模加以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