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与上市公司老板有关系的亲属能不能购买公司的股票
一般来讲的话,如果不是直系亲属,应该是可以随便购买公司的股票,如果是直系亲属购买的话,一般来讲应该是要提前向有关部门备案的。
❷ 上市公司高管离职后买卖原公司股份受哪些规定限制上市公司董事离职后多久可以在二级市场买卖原公司股票
原始股份一般都是有时间限制地,在规定时间内是不能出售流通的,一般解禁时间从2年到4年不等,必须等到时间点过了以后才能出售。
❸ 和上市公司老板什么关系的亲属不能买公司股票
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在特定期间内是不能买公司股票的,并不是在所有期间都不能买。
(1)看持股比例。默认题目中的“上市公司老板”为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
根据于2020年3月1日实施的新《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短线交易的规定: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构成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因此可知,如果上司公司的老板(还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在买入股票后(以最后一笔买入起算)必须锁定6个月不卖出;如果是卖出股票(以最后一笔卖出起算),6个月后才能再买入,所以,距离最近一次卖出不超6个月的话,是不能买入的。
(2)看任职情况。如果该“上市公司老板”是上市公司董监高人员的
除了受到上条所述的“短线交易”的约束外,同时还受到“敏感期禁止交易”的约束。以深交所为例。在以下期间上市公司董监高人员及其配偶不得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禁止在敏感期交易,主要是为了避免董监高人员及其近亲属掌握上市公司尚未公开的内幕信息,而利用该消息获利。
❹ 上市公司高管减持股票管理规定
1、每年卖出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
2、禁止短线交易,即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得卖出,卖出六个月内不得买入;
3、禁止敏感期买卖股票,即定期报告披露30日前,重大事项公告后两个交易日内。
❺ 对于高管持有的股票买卖有哪些规定
如果高管持有的是原股东上市的限售股,参考以下规定:
首先是股改后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取得流通权后的非流通股,由于受到以上流通期限和流通比例的限制,被称之为限售股。
如果是IPO限售股: 则新股上市日起3个月,网下配售股票上市流通。上市日起1~3年,原股东的限售流通股陆续上市流通。限售流通股的锁定期结束后,持股人可以直接按照市价减持,不需要支付对价。
至于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相关法律及责任如下:
《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票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证券法》第47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份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证监会《管理规则》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本公司股份,应当计入当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总数,该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证监会《管理规则》第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专项制度,加强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
深交所《业务指引》第二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确保下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发生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行为:(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三)上市公司的证券事务代表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四)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或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特殊关系,可能获知内幕信息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❻ 公司高管能不能买自己公司的股票
当然可以买自己公司的股票,但买了之后要公告的,而且交易所有规定,该帐户该公司的股票是要被冻结的
❼ 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可以买自己公司的股票吗
可以,但都要作为上市公司的信息对外进行披露,就是说上市企业高层购买或者卖出自己公司的股票都要预先进行披露,避免内幕交易。一般说法叫做增持和减持。
不过现在上市公司的主要高层人物及其相关直系亲属的股票账户是被证监会监管的,如果有买卖自己家股票的,一般证监会会打电话通知相关人员以及核查。
❽ 高管股票买卖限制
上市公司高管人员买卖股票的禁止性规定
时间:2009-09-11来源:
1.《公司法》第142条对任期内减持股票比例的限制
其内容如下:“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票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2.《证券法》第47条、第195条对任期内短线交易的限制
(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份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票的,卖出该股份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违反《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公司字〔2007〕56号)第四条、第五条、第十三条的相关禁止性规定
(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① 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
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③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④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前款转让比例的限制。
(3)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① 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
② 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④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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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都一张纸上的规定!!
就像中国式过马路!!
股市就是故事都是逗你玩!!
制度是S的人是活的!!
很多公布高管减持的消息那时候也正是高管机构建仓的时候!!
就像这票
❾ 公司 IPO 对管理层人员持股比例有什么规定,股份具体如何定数量和价格
IPO前对管理层持股比例没有规定,股票总数量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按照PE价格或低于PE价格入股,具体如下:
一、关于管理层持股比例
IPO前对管理层持股比例没有什么规定,一般是直接或间接持股,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做不了,有的话申报前要清理或者行权完毕。民营公司上市,给管理层的股权比例从0%到10%多都有。
1、管理层持股比例跟行业高度相关:对于人的需求越大的行业,持股比例会越高,看到管理层持股比例在10%以上的,大部分是和技术有关的公司。
2、另外管理层持股比例和老板的性格高度相关:有的公司比如爱施德,股权授予范围叫一个广,比例也很不错,而有的公司一股都没有做。
3、据我观察,绝大部分拟IPO民营公司的管理层持股比例在2%-10%之间。
二、股份数量
上市公司作股权激励的标的股份数量是有规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三、入股价格
如果是基于准备IPO做管理层持股,入股价格通常有几种做法,可以作如下划分:
1、和PE入股价格相同:如果有PE入股,在该时点,我们大致可以把PE的入股价格看作是公允价格。管理层持股如果是按照PE的价格入股,那么大致可以看作没有占便宜也没有吃太大亏,好处是节省了很多解释工作,坏处是入股价格高——有时候甚至对于管理层没有吸引力,不可操作。
2、低于PE入股价格:当管理层持股和PE入股价格时点相近,又比PE入股价格低的话,那么处理上略有点麻烦,对于主板和中小板上市而言,一般要做“股份支付”处理,形成一笔仅仅存在于账面,不影响现金流量不影响税费,但公司账面利润的影响可能为公司满足上市条件的影响。
对于创业板来说,目前应该还没有要求作股份支付处理。没有学习最近的窗口指导文件,不知道是不是更新了规定。
入股价格较低时又一般有两种做法:
1、按照1元/每股入股。
2、按照每股净资产入股。
前者不管是增资还是转让,大致可以看成最优惠的情况,但现在操作起来越来越少——在转让时可能会被税务局强制调整视为按每股净资产作价,作个税的征缴;另外解释股权转让公允性比较难。
按照每股净资产入股,如果比PE入股时点早6个月以上,可以解释为当期公允价格,避免股份支付之类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