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票增值权的简介
享有股票增值权的激励对象不实际拥有股票,也不拥有股东表决权、配股权、分红权。股票增值权不能转让和用于担保、偿还债务等。每一份股票增值权与一股股票挂钩。每一份股票增值权的收益=股票市价-授予价格。其中,股票市价一般为股票增值权持有者签署行权申请书当日的前一个有效交易日的股票收市价。
股票增值权的有效期各公司长短不等,一般为授予之日起6—10年。
股票增值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如果公司股价上升,激励对象可通过行权获得相应数量的股价升值收益,激励对象不用为行权付出现金,行权后获得现金或等值的公司股票。股票期权实质上是一种选择权,即被授予者享有的在未来规定的若干年内(行权期)按授予时(授予期)规定的价格(行权价)和数量(额度)自由购买公司股票(行权)的权利,这个权利被授予者可以使用,也可以放弃。
㈡ 股票增值权的税务处理
我们对于股票增值权所得的税务处理应关注如下环节:
1授予日:授予日的确定一般是在相关上市公司的激励计划报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由董事会确定授权日。由于股票增值权计划在授予日只是授予了相关人员在行权日获取当时股票价格和授权日授予的股票价格价差的收益,并不是授予员工确定的财产。因此,股票增值权在授予日是不征税的。
2.可行权日:一般股票增值权计划都会规定一个行权限制期,行权限制期满后的当天为可行权日。只有在可行权日之后,员工才能在行权有效期内择期行权。因此,对于股票增值权计划,员工在可行权日也没有取得任何形式的所得。因此,可行权日也不应作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3.行权日:就是股票增值权的被授予人行使权利并可以获得收益的日期。只有在授予人实际行权时,税务机关才可以计算出授予人实际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因此,实际的行权日就是股票增值权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4.规定月份数的计算。根 据财税〔2005〕35号文件的规定,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增值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 算。由于股票增值权计划从授予日到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是不得少于1年。因此,对于我国的居民纳税义务 人而言,规定的月份数一般就是12个月。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应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以有 价证券形式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确定纳税义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190号)的规定,划分境内、境外所得。
㈢ 股票增值权是什么
股票增值权(Stock Appreciation Rights,简称:SARs)通常与认购权配合使用,其中股票增值权不须实际购买股票,经理人直接就期末公司股票增值部分(=期末股票市价-约定价格)得到一笔报酬,经理人可以选择增值的现金或购买公司股票。此外,由于经理人并未实际购买股票,故可避免“避险行为”的发生。
股票增值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如果公司股价上升,激励对象可通过行权获得相应数量的股价升值收益,激励对象不用为行权付出现金,行权后获得现金或等值的公司股票。股票期权实质上是一种选择权,即被授予者享有的在未来规定的若干年内(行权期)按授予时(授予期)规定的价格(行权价)和数量(额度)自由购买公司股票(行权)的权利,这个权利被授予者可以使用,也可以放弃。
㈣ 个人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
(一)员工接受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的股票期权时,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征税。
(二)员工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 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下同)的差额,是因员工在企业的表现和业绩情况而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因特殊情况,员工在行权日之前将股票期权转让的,以股票期权的转让净收入,作为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员工行权日所在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
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
(三)员工将行权后的股票再转让时获得的高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是因个人在证券二级市场上转让股票等有价证券而获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的征免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员工因拥有股权而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取得的所得,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㈤ 股票增值权是如何实现的
股票增值权的实现方法:
一、定股
"定股"是指给被激励人真实的股还是虚拟的,是现在给还是未来给,是不是可以结合,比如现在是虚拟的,将来是真实的,这是企业家很重要的决策环节。
1、期权模式
股票期权模式是国际上一种最为经典、使用最为广泛的股权激励模式。其内容要点是:公司经股东大会同意,将预留的已发行未公开上市的普通股股票认股权作为 "一揽子"报酬中的一部分,以事先确定的某一期权价格有条件地无偿授予或奖励给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股票期权的享有者可在规定的时期内做出行权、兑现等选择。
设计和实施股票期权模式,要求公司必须是公众上市公司,有合理合法的、可资实施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并要求具有一个股价能基本反映股票内在价值、运作比较规范、秩序良好的资本市场载体。
已成功在香港上市的联想集团和方正科技等,实行的就是股票期权激励模式。
2、限制性股票模式
限制性股票指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3、股票增值权模式。
4、虚拟股票模式。
二、定人
"定人"首先要考虑范围,哪些人能够用股权激励,哪些人不应该用股权激励,公司的股权范围要有多广。
定人的三原则:
1、具有潜在的人力资源尚未开发
2、工作过程的隐藏信息程度
3、有无专用性的人力资本积累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对公司决策、经营、负有领导职责的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或其他履行上述职责的人员)、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1、核心层:中流砥柱(与企业共命运、同发展,具备牺牲精神)
2、骨干层:红花(机会主义者,他们是股权激励的重点)
3、操作层:绿叶(工作只是一份工作而已)
对不同层面的人应该不同的对待,往往很多时候骨干层是我们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的重点对象。
三、定时
激励型的股份,它和投资股的区别就在于,它并不会取得一个完整的法律地位。他只是一部分分红权,或者一部分增值权。到了一定时间,什么人能力强,什么人能力弱,就可以检验出来。时间在股权激励中非常重要,要给人一定期限,如等待期、行权期、解锁期。任何一个人、一个事物、一家企业都有生老病死,有年轻期、成长期,衰退期。对一个企业生命周期来说,期权最适合成长期的企业。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一般不超过10年。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满,上市公司不得依据此计划再授予任何股权。
1. 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每期授予的股票期权,均应设置行权限制期和行权有效期,并按设定的时间表分批行权。
2. 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每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其禁售期不得低于2年。禁售期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和业绩目标完成情况确定激励对象可解锁(转让、出售)的股票数量。解锁期不得低于3年,在解锁期内原则上采取匀速解锁办法。
四、定量
定个量和定总量
(一)定个量:
1、《试行办法》第十五条:上市公司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权,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的除外。
2、《试行办法》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股权激励预期收益水平,应控制在其薪酬总水平(含预期的期权或股权收益)的30%以内。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水平应参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原则规定,依据上市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确定。
(二)定总量
1、参照国际通行的期权定价模型或股票公平市场价,科学合理测算股票期权的预
期价值或限制性股票的预期收益。
2、按照上述办法预测的股权激励收益和股权授予价格(行权价格),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授予数量。
3、各激励对象薪酬总水平和预期股权激励收益占薪酬总水平的比例应根据上市公司岗位分析、岗位测评和岗位职责按岗位序列确定。
㈥ 员工持股的公司股权激励具体方案怎么设计更好
一个成功的股权激励方案首先考虑企业的发展周期,选择适合企业的方法,然后才开始设计方案,而方案的设计主要在七个关键因素上。
华一联创,就是做股权激励的。
学股权激励——可度娘——华一联创
1、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也就是股权的受益者,一般有三种方式。一种是全员参与,这主要在初创期,第二种是大多数员工持有股份,这主要适用于高速成长期,留住更多的人才支持企业的发展。第三种是关键员工持有股份,受益者主要是管理人员和关键技能人员。对于激励对象的选择也要有一定的原则,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员工不能享受股权激励。我们设计某公司的方案时,就明确规定了几条原则。
2、激励方式。
常用的中长期激励「是否应跟股权激励统一口径?」方式有三类:股权类、期权类和利益分享类。每一种方法都有它的优点和缺点,也有具体适用的前提条件(如表2)。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期权类和股权类比较适合,对于非上市公司股权类和利益分享类比较适合。但是无论采取哪一种方法,都要考虑到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如果只考虑激励机制,不考虑约束机制,股权方案就有可能失去效用。比如期权类,如果被授予者在行权时,不行权也就不会给被授予者造成损失。
3、员工持股总额及分配。
这一块主要解决的是股权激励的总量、每位收益人的股权激励数量、用于后期激励的预留股票数量。如何确定,每个公司有特殊性,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特别是对于上市公司,要报证监会和股东大会通过。对于每位收益人的股权数量基本上是按照职位来确定,如果公司在职位评估上相对公平,年收入水平基本上考虑职位在公司的价值和体现了个人的能力的话,就可以根据年收入来确定股权比例。例如表3:
对于新就职的员工,特别是高管,一般进入公司就需要享受中长期激励方案,可以采取分步实施的方针,在试用期过后的一年里先享受50%的比例,一年之后再100%享受。
4、股票来源。
股票的分配上,主要是上市公司的股票来源比较麻烦,要证监所审核,股东大会审批。
库存股票是指一个公司将自己发行的股票从市场购回的部分,这些股票不再由股东持有,其性质为已发行但不流通在外。公司将回购的股票放入库存股票帐户,根据股票期权或其它长期激励机制的需要,留存股票将在未来某时再次出售。如美国雅虎公司,到1998年2月27日为止,它赠与的股票期权总量为1114万股公司为此新发行了835万股股票,其中409万股已用于员工行权,其余426万股作为将来员工行权的准备。1998年,董事会预计公司将持续高速发展,员工数将激增,股票期权计划规模将不断扩大,因而现有的为股票期权准备的股票数量显得不足。为此,董事会决定在市场上回购200万股股票来增加储备。
5、购股方式。
购股方式也就是购买股票的资金来源,一般有员工现金出资、公司历年累计公益金、福利基金、公司或大股东提供融资、员工用股权向银行抵押贷款。这几种方式都好操作,有些方式会产生财务支出,要重复交税。股票投资不仅仅要交投资经营税,期权所得还要交付投资所得税,而且在股票的回购是不能算作成本费用来抵消税赋的。
如果不考虑财务方面,有些公司更多会采用员工出资购买的方式,每个月从工资按比例扣钱,这样不仅仅给公司创造了融资,节约了成本,还从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员工的辞职成本,有利于对员工的控制。例如思捷达咨询服务的某家咨询客户是这样做的。
6、退出机制。
退出机制对员工退出激励方案的一些约定,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往往会要求已享受股权的员工办理退出手续,第一种是正常离职,就是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约的员工,或者是退休、经营性裁员,或者是伤残、死亡。这种情况下,企业往往会按照合同继续让这些员工享受股权或者期权。第二种是非正常离职,劳动合同未满,员工主动离职的。如果员工的主动离职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不违反保密协议,也没有跟股权激励方案的一些有冲突。一般来说,大部分公司还是能允许已经被授予的股权收益。第三种是开除,像这种情况,都是按照相关规定取消享受股权收益的权力。
7、管理机构及操作。
实施股权激励项目一般都需要设立一个专门的小组或者部门来管理方案实施的日常操作,这个常设小组或部门不仅仅要保证公开、公正、公平地实施股权激励制度,同时也要宣贯共同分担风险、共同享受成果的理念。股权激励的目的是要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发挥主人翁精神,共同谋求企业的中长期利益,避免只追求短期利益,损害长期利益的错误。所以,一定不断的宣贯这一理念,才能激励和留住人才。如,某一电子贸易企业,每周五都会召开全公司大会,向大家汇报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每份股份的分红。每个员工都可以计算自己的分红收益,充分调动了全体的积极性。
有的公司也采取信托持股的方式,一般是上市公司比较多,就是跟信托投资公司签订协议,由信托公司代理操作股权转置操作。员工只要在信托公司开个帐号,信托公司把相应的股份转入员工的账户。当公司需要通过股票回购或增发来给员工派发股份的时候,也是由协议的信托公司来办理,按照公司要求把股票打入员工的个人帐号。这种操作,信托公司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在企业初创时期,一般都是有几个人,待遇也不高,工作非常辛苦,但是大家都对工作很热情,可是企业规模壮大了以后,待遇比原来高很多,工作也轻松很多,可是都没有了原来的工作劲头的时候。根据思捷达的咨询经验,这时候往往就是员工对公司的分配制度不满意的时候,也是需要把中长期激励提到桌面上来的时候了。但是任何一个工具和方法都是一把双刃剑,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股权激励会稀释产权,用的不好也会严重打击员工的积极性,所以,在设计的时候,一定要充分考虑企业的战略、文化和业务,设计出系统的、有针对性的和易于操作的方案。
㈦ 被上市公司全资收购的公司员工持股如何处理
你可以首先跟公司协商好,看你们以前合同是怎么写的。
㈧ 股票增值权与延期支付的关系都属于股权激励的方式,那两者有重叠吗
这个你得了解清楚模式,以下是股权激励的模式,请作参考:
(1)业绩股票
(2)股票期权
(3)虚拟股票
(4)股票增值权
(5)限制性股票
(6)延期支付
(7)经营者/员工持股
(8)管理层/员工收购
其中(2)股票期权就是你说的期权激励。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激励对象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本公司流通股票,也可以放弃这种权利。股票期权的行权也有时间和数量限制,且需激励对象自行为行权支出现金。目前在我国有些上市公司中应用的虚拟股票期权是虚拟股票和股票期权的结合,即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是一种虚拟的股票认购权,激励对象行权后获得的是虚拟股票。
详细可以参考相关股权方面的专题资料:http://www.stpxw.com/peixun/guquanjili.html
㈨ 股票增值权具体是指什么
股票增值权
编辑
股票增值权(Stock Appreciation Rights,简称:SARs)通常与认购权配合使用,其中股票增值权不须实际购买股票,经理人直接就期末公司股票增值部分(=期末股票市价-约定价格)得到一笔报酬,经理人可以选择增值的现金或购买公司股票。此外,由于经理人并未实际购买股票,故可避免“避险行为”的发生。
㈩ 什么是股票增值权
股票增值权也称虚拟股票,是一种与股东价值增长挂钩的虚拟股权激励模式,指的是激励对象即股票增值权的持有者在未来一定的时间和条件下,因公司业绩提升、股票价格上扬等因素,可以获得行权价与行权日二级市场股价之间差价的收益,增值收益以现金支付。
有时候关于港股/投资/A股的知识或者入门常识,易阔每日财经的投资者学堂有非常详细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