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进行股权激励时,激励股权的来源有哪些
狭义上说,股权激励,即激励对象最终将获得公司的股权,并在工商登记机关进行股权变更登记。而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外的第三人要持有公司的股权,主要有两种情形,第一是股权转让(包括赠与、继承等特殊的股权转让),第二种是公司进行增资扩股。这也决定了激励股权的来源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由公司的原始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激励对象,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形式;第二种就是激励对象作为“投资人”对公司进行增资,所有原始股东放弃新股优先认购权。当股权转让或者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应该将激励对象作为股东在工商进行登记。至于何种方式获得的激励股权更好,要根据公司的不同情况做出不同的选择,如公司需要增加流动资金的,选择增资扩股方式获得激励股权可能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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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股权激励的股票从哪来
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一般通过定向增发、大股东出让、向二级市场回购来作为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通过定向增发可以增加公司的资本金;通过大股东出让,大股东还可以回收部分投资。但在全流通模式下,如果股权过于分散,大股东股权比例较低,那么无论是定向增发还是大股东出让,都有可能进一步降低大股东的股权比例,削弱其对公司的控制力度,增加被收购的风险。从二级市场回购,一种如万科所采用的方式,是由公司对每年净利润的增加部分,按照净利润增加比例提取奖励基金,委托第三方从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股票,在满足激励计划设定的条件下,无偿授予激励对象;另一种则是大多数已经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所采取的,即参照市场价格,要求激励对象支付现金获得公司股权。对于蓝天这样的中国企业,由于监管政策的限制,目前切实可行的股权激励都需老板让渡利益。第一种解决方案是将股票承载的诸项权益断有权、资产处置权、表决权、分红权、价格波动受益权等)分拆开来,仅将其中的“股票价格波动受益权”有条件地让渡给企业股权激励对象。中国企业的股权激励以海外上市的中资企业为急先锋。
㈢ 在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中,如果通过向股票授予者定向增发解决股票来源,请问上市公司总股本如何变化
看具体的激励计划,一般总股本不变
招行发新股就会增加总股本,相当公司向于管理层定向增发股票
㈣ 请教股权激励资金来源问题
关于资金来源问题,目前法律仅从禁止性的角度规定了,严禁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违法提供各种财政和资金支持,但实践中如何解决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问题直接关系到该制度能否真正有效地实行。实践中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大体上可以分为三大类:第一类为股权激励涉及对象的自有资金;第二类为上市公司对股权激励对象的薪金或根据国家规定提取的各类奖励基金;第三类为股权激励对象以所受股权进行质押、租赁等方式取得的融资。
㈤ 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
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是公司经股东大会同意,将预留的已发行未公开上市的普通股股票认股权作为 “一揽子”报酬中的一部分,以事先确定的某一期权价格有条件地无偿授予或奖励给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或员工,享有者可在规定的时期内做出行权、兑现等选择。
股权激励制度是以员工获得公司股权的形式给予其一定的经济权利,使其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利润分享,并承担经营风险,员工自身利益与企业利益更大程度地保持一致,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而服务的一种制度。股权激励对改善公司治理结构、降低代理成本、提升管理效率、增强公司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
㈥ 股权激励股票来源怎么确定
对于非上市公司激励股份来源可以来自公司大股东的转让、公司定向增资发行;股份的数量和价格可以由公司董事会、执行董事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而定;中间涉及税收问题外,法律没有过多的限制性规定。这方面的问题需要有特殊的专业和经验,专业股权激励律师的门槛比较高,需要掌握的不同专业的技能,一定要熟悉公司股权法律规则、财务、人力资源以及相关的管理等。碰到这类问题,如果不想留下后遗症,免得股东日后惹上麻烦,最好问问专业人士,像上海的徐宝同律师团队,北京的邱云丽律师团队,都是股权激励方面做的比较好的律师团队,既懂法律又懂管理,算是国内比较专业的做股权激励的团队。
㈦ 公司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是为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7月13日发布,自2016年8月13日起施行。拟实行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可以下列方式作为标的股票来源:(一)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二)回购本公司股份;(三)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法律依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拟实行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可以下列方式作为标的股票来源:(一)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二)回购本公司股份;(三)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㈧ 股权激励的股份从哪里来
根据你的问题,我来回答 :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一般通过定向增发、大股东出让、向二级市场回购来作为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
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少数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规定要求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公告前20个交易市价均价的90%,发行股份12个月内(认购后变成控股股东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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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股权激励的股份来自哪里
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一般通过定向增发、大股东出让、向二级市场回购来作为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
公司股权激励常用的模式有四种
一、 虚拟股票模式
1、 定义: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以享受一定数量的企业分红权和企业资产增值权。
2、 特点:不涉及股权结构变动,但会影响企业股东分红结构的变化,根据股东意愿:A:有分红权B:可以给资产增值权
3、 优点:一般3年期,便于管理,以公司治理层面来经行约束,使激励对象能上能下
4、 缺点:A:激励效果较弱
5、 虚拟股票模式中确定的要点:1、总股数的确定2、内部市场价格的确定3、受益人的确定4、受益人当年所获虚拟股票奖励的数量的确定
注:企业激励对象以质押金的形式购虚拟股的方式可以,但不可以以认购方式,这有违背《银行法》相关法律。
二、股票期权模式
1、 定义: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一定期限内,照固定的期权价格购买一定份额公司股票的权利。
2、 特点:不需要更改公司注册信息,只是流通股变化,行权时需证券会备案。
未来行权价>股票市价->盈利
未来行权价<股票市价->亏损
3、 优点:A:流程相对简单;B:不影响公司股权框架
4、 缺点:只适合上市公司操作
5、 股票期权模式中确定的要点:1、行权价的行权条件;2、股票期权的有效期;3、权期权的数量。
注:上市公司操作的多,非上市公司如果做股票期权,其实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票期权,是以帐面净资产增值权的模式。
三、期股
1、 定义:一定时间后企业授予经营者一定实股,前期经营者首付部份保证金(部份实股),其余部份向企业贷款,到期转换为实股的一种模式,一般企业贷款给经营者以每年分红的形式,有效解决经营者融资 。
2、 特点:A激励对象一般是公司管理层;B激励对象必须交一定的保证金,由公司统一管理;C不影响公司组织结构;D一般4-5年后行权,每年分红数总额>转换时应分配的实际股份->不需补交->分配实股。每年分红数总额<转换时应分配的实际股份-保证金->补缴款到转换股份数后转换实股。每年分红数总额>转换时应分配的实际股份-保证金->补缴保证金达到转换股份后转换实股。
3、 优点:A激励对象先行投入保证金,激励效果强;B拿到实股是长期的;C每年以当年分红来抵减转换实股时的股份,增强了约束力.
4、 缺点:A业绩要求相对稳定,不是所有企业都可以做,由其互联网等业绩不稳定企业;B周期一般4-5年,时间较长,内险较大;C缺乏持续性,转换后激励效果明显降低.
四、 员工持股计划模式(ESOP)
1、 定义:激励对象认购企业部份股权的计划
2、 特点:A持股人需为本企业员工;B不能转让、继承股份;C认购股份来源有:自筹、贷款、公司公益金分配、奖励分红等;D持股员工可参与公司利润分享;E属于内部股份,不影响企业组织结构
3、 优点:激励效果持久,效果好。
4、 缺点:股份管理复杂,持股主体确认比较麻烦,不同企业做出的效果差异很大。
员工持股计划模式确定的要点:A量:股份分配的量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找专业机构用科学方法计算得出;B价:上市公司执行员工持股计划时,每股价格一般为股票价,非上市公司执行员工持股计划时,一般以每股净资产价格定价;C钱:激励对象认购款来源,自筹部份(一般50%左右),其余以贷款、公司公益金分配、奖励分红等筹集。
㈩ 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模式中的股票来源是从哪几个方面来的谢谢!
一般的话都是从,股东那里,扣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