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恶意收购上市公司有什么法律后果
一、产权界定问题。由于我国特殊的经济体制,导致我国公司产权主体的多样化,有国家、集体、个人,还有外资主体。如果产权不明晰,则导致的法律后果是国有资产的流失,或企业和个人的利益得不到保护。在产权问题的处理上,协议双方可规避法律的地方很多,使其他股东的利益受到侵害的选择也很多,这样的暗箱操作极易使某一方的非法所得增加而使其他产权人的利益受损。因产权界定而产生的诉讼,双方的举证往往有一定的难度,这是因为企业成立时间较长,而且在《公司法》出台之前企业的产权结构较为混乱。处理这类案件应从原始的投资状况入手,先分清投资主体的多少,然后是投资份额的认定,还有后续部分的投资,最后是在经营过程中产生资产的认定,在认定中应严格区分债权和股权,如果在投入中约定了固定的收益不承担风险的行为应视作债权而不应作为产权主体。
五、劳动关系问题。公司重组后的劳动关系问题是最容易被忽视的问题,但也是最易成为不稳定因素的问题。依照法律规定,公司被收购后的劳动关系不应发生变更,已同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依然有效,但实际情况亦不完全都是这样。由于原公司往往对公司职工享有的劳动权利不予重视,诸如拖欠的各类保险费用,或职工内部集资等,这些遗留问题转到了收购者手中,最后又转嫁到了劳动者身上,而且新的管理层一旦确立一般都会伴随大量的裁员,这使劳资双方的关系处于紧张状态,最终是增加了收购成本。
而且处理不好将会酿成大的骚动,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这些都将会成为诉讼的隐患。企业职工因公司被兼并、收购而出现的失业或变相失业的情况可提起劳动仲裁,受理此类案件应以保护劳动者为主,能够恢复劳动关系的应尽量予以恢复,不能恢复的则应讲明道理,妥善安置。收购方如果在劳动关系问题上对被收购方有虚假承诺的行为,则可认定收购方的主观恶意,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从而导致收购无效。
六、举牌问题,即发出要约的时机问题。我国《证券法》规定收购方在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三十时必须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之前在持有该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时应当报告证券管理机构,并公告,以后持有股份每上升五个百分点都应进行公告。举牌是收购发生的第一步,收购是否成功需要仔细研究市场情况,以确定在什么时间和以什么样的价格容易达到目的。
七、信息披露问题。在上市公司收购的过程中,每一步都伴随着必要的信息披露,因为收购面临的是不特定的大多数,在股权的变迁中不能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而且证券市场自身的性质决定了消息决定了价格的波动,无形中使股东的风险增大,同时也为大资金造市提供了方便,所以信息披露是相当重要的。信息披露中主要遇到的问题是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应出现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现象,如有,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恶意收购问题。恶意收购的目的不在于收购本身,而是通过收购手段牟取暴利,客观上扰乱了证券交易市场。一般恶意收购所采用的方式主要是散布虚假消息,使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或使用多个帐户购买某公司股票,等到披露信息时再进行虚假的买卖行为,实际上此时它已经完全控制了该公司股票;或打着收购的幌子,目的是使股价上涨而使自己手中所持有的低价股票在高位抛出,牟取暴利,等等。
恶意收购上市公司有什么法律后果?恶意收购别人公司可能是为了出一口气,但最终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却是非常严重,提醒每一个决策者在做收购决定时要能够遵循相关规则。
⑵ 恶意收购公司是怎么回事
恶意收购很好理解,就是不通过谈判,直接进行收购。这你就要首先理解什么叫股权,股权就是一个人手里的股票的数量对于一家公司能行使的权力的大小。比如你有一家公司总股份的百分之十,那你在这家公司的发言的份量就只能有百分之十。所以恶意收购就是通过收购股份也就是拿到或得到足够的份量的股权,从而对一家公司行使控制权。 而不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最后达成的收购行为,叫做恶意收购。 如果是一家独资公司,是很难被恶意收购的。除非控制人同意,当然如果同意就不叫恶意收购了。如果谁能拥有一家公司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那他就是这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换句话说也就是说人家就是绝对的控股股东。 问题2,虽然一家公司实力很大,但是它可以通过股票集资讯速的发展壮大起来,因为通过股票集资速度和成本以既效率是最高的。 另外通过股票集资还可以作为公司的广告。还有就是通过股票集资可以很好的流通股东手里的股票。也就是说股东手里的股票可以随时都变成现金。 当然也有收回自己股票的,这是因为这家公司的控制人对这家公司的未来相当看好。所以他想独自承担风险和收益。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通过股票集资可以很好的分散和防范风险。
⑶ 上市公司在什么情况下股票为被恶意收购
这种情况比较少见,目的只为一个配合炒作.以前的600601就发生过多次举牌,多次之后都没有实质重组.
⑷ 上市公司的股票被股民买走后 公司可以直接用这笔钱吗
当然可以用,这就是上市的意义。
上市股票的基本过程:
1、计算公司需要募集的资金;
2、需要上市的公司清产核资;
3、将资产折价换成股数;
4、将需要募集的资金换成股数;
5、两个股数相加,就是上市公司总股数;
上市之后,股票价格随供需、公司基本面、市场环境等因素波动,但股票价格事实上已经基本不能反向影响上市公司业绩等基本因素。
事实上,恶意收购股票并抛售是为了打压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从而达到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比如低价收购上市企业、打击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信心、更低价格吸收股票等。如果是为了收购上市企业,这就是典型的黑骑士行为,一般上市公司在发觉此类行为之后都会对此进行反击以避免公司控制权旁落(如公告、回购股票、寻求白骑帮助等)。
⑸ 为什么回购公司股票可以防止恶意兼并和收购
就是防止别人不正当的(购买或收购)增加公司股票数量,一旦超过某一数量时或一定百分比,就会达到控制公司的股票数量标准,这样公司的控制权就会发生转移到这些人或集体手里,他们目的不是掌握控制权后把公司搞好搞强,而是通过不正当的方法,让他们集团或个人利益最大化,造成公司衰败或破产
⑹ 恶意收购上市公司股票违法吗~~~~快
不违法。
但超过一定比例的时候,需要公告。
⑺ 为什么持股超过30%后收购人需要发出收购要约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出购买其所持该公司股份的书面意见表示,并按照依法公告的收购要约中所规定的收购条件、价格、期限以及其他规定事项,收购目标公司股份的收购方式。
特点
其最大的特点是在所有股东平等获取信息的基础上由股东自主作出选择,因此被视为完全市场化的规范的收购模式,有利于防止各种内幕交易,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要约收购包含部分自愿要约与全面强制要约两种要约类型。部分自愿要约,是指收购者依据目标公司总股本确定预计收购的股份比例,在该比例范围内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预受要约的数量超过收购人要约收购的数量时,收购人应当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
主要内容
1、要约收购的价格。价格条款是收购要约的重要内容,各国对此都十分重视,主要有自由定价主义和价格法定主义两种方式。
2、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证券法》未对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进行规定,《收购办法》第36条原则认可了收购人可以采用现金、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但《收购办法》第27条特别规定,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 股东选择。
3、收购要约的期限。《证券法》第90条第2款和《收购办法》第37条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4、收购要约的变更和撤销。要约一经发出即对要约人具有拘束力,上市公司收购要约也是如此,但是,由于收购过程的复杂性,出现特定情势也应给予收购人改变意思表示的可能,但这仅为法定情形下的例外规定。如我国《证券法》第91条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批准后,予以公告。
要约收购的程序
(一)、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者须公布信息。即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
(二)、持股百分之三十继续收购时的要约。
发出收购要约,收购人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载明规定事项。
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
(三)、终止上市。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四)、股东可要求收购人收购未收购的股票。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以上时,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公司法》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其企业的形式。
(五)、要约收购要约期间排除其他方式收购。
(六)、收购完成后股票限制转让。收购人对所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六七月内不得转让。
(七)、股票更换。通过要约收购方式获取被收购公司股份并将该公司撤销的,为公司合并,被撤销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购人依法更换。
(八)、收购结束的报告。收购上市公司的行为结束后,收购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⑻ 如果我买的股 被别的公司收购走了。那我的股票怎么办
只要你买的股票公司不退市 收购了 你票还在
⑼ 股票交易中的恶意收购是违法的吗
上市公司是有可能会被其他公司收购,但收购上市公司的行为应该要按照合理的法律。规定进行,要是存在恶意收购公司的情况,收购者也会因此而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