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未上市转让股票怎么处理
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股权转让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股东转让记名股票的,以背书方式转让,转让后将受让人的消息记载于股东名册;
2、股东转让无记名股票的,应当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② 股份公司股权转让会有什么限制条件
法律分析:股份公司股权转让有以下限制条件:
1、转让场所的限制。
2、发起人所持有股份的转让限制。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转让的限制。
4、对公司收购自身股份的限制和接受本公司股票为质押标的的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该条中的证券交易场所包括全国性的证券集中交易系统、地方性的证券交易中心和从事证券柜台交易的机构等。
第一百四十一条 第二款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这一限制,一方面为了防止该类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股票交易非法牟利;另一方面可以将其利益与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进行联系,促使其尽力经营公司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第一款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③ 个人股权转让会遇到哪些问题啊
股权转让常见问题
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
未出资实际上是虚假出资,即“取得股份而无给付”或“无代价而取得股份”。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除非未出资的公司股东在股权转让时隐瞒未出资的事实真象,受让人因此受到欺诈,否则不应认定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无效;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双方只要明知未出资的公司的股权存在的事实,而受让人又自愿承担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的出资补足责任,这并不损害他人利益,反而更有利于公司资本的充实。
引发一人公司的股权转让
中国《公司法》第20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2人以上50人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第75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由此可知,中国法律不承认设立一人公司(国有独资与外商独资公司除外),但对设立公司后的一人公司的却未作明确规定。
转让股权中的部分权能为内容的股权转让
以转让股权中的部分权能(如盈余财产分配权等)为内容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本文认为,股权内容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两种性质的权利。自益权是指股东为自身利益而可单独主张的权利,主要包括公司盈余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股份转让过户请求权等财产权利;共益权是指股东为公司利益兼为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股东会议出席权和表决权、知情权、查阅权、诉讼权等参与性权利。自益权必须基于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才可能具体化。尽管自益权是一种财产权,但是盈余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只有通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后才能行使,是一种预期的权利,它不能独立于股东之外而独立存在,必须依附于股东,当然,也不能与股份相分离而转让。
未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的股权转让
中国《公司法》第36条规定:“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第145条第2款规定:“记名股票的转让,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简单地说,有限责任公司和记名股票的股东转让股权后,应办理公司变更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股权作为一种准确权性质的权能,其归属的变动涉及多种主体的利益,股权的取得、消灭和变更也必须经过登记。所以,公司变更登记是股权转让的法定要件。根据中国《合同法》第44条第2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只要股权转让的行为未经过变更登记,都应当认定股权转让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同理,根据中国《公司法》第36条的规定,《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股权转让还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股东转让出资未经过公司变更登记的行为,也应当认定股权转让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程序中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4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5条、第36条的规定,征得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后,予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影响执行。”这一规定承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时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但由于规定的程序不够明确,造成实践中产生了一个矛盾。
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另外,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于营业额的计算,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股票、债券买卖业务的,以股票、债券的卖出价减去收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买入价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股票、债券的购入价减去股票、债券的持有期间取得的股票、债券红利收入的余额确定。
对股权转让合同的公证
股权转让合同是否办理公证,应依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2条的规定:“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权益。”因此,为了保护国家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办理公证时,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提供下列材料:①公司的《法人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理人身份证明。如果法定代理人不能亲自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②如果股权转让方、受让方是有限责任公司,还需提交该公司同意转让或受让股权的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应由各股东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如果转让方是个人,需提交其身份证明;③如转让方或受让方是外商或港、澳、台商,所提供的材料为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商业登记证,如果是香港的当事人还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委托的公证人办理公证,如果是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当事人应到当地办理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馆认证;④涉及国有资产的,还需提供有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等。
④ 股权转让后股价会跌吗
股权转让不一定会导致股价下跌,说明股权结构有变更了,而如果是上市公司股东转让出售股份,对股价有影响,影响是说明股东对公司未来信心不足,或将引起股价下跌,但不必然。同时这要看是什么股票,是什么人要入股,如果股东是减持不良资产、或者是强势资金等优质资源进入,则是利好,如果是公司本身不好股东想早点出局规避风险则是利空应该自己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下定论。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公司法》第71条,第148条。
⑤ 股权转让为什么会大涨和停滞
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即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引进战略投资者,
或者优质的资金,有利于企业稳定发展,刺激股价涨停;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即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这可能会优化股东结构,从而促使股票涨停。
除此之外,股权转让在一定程度上会吸引投资者买入,随着资金的流入,推动股价涨停。
拓展资料: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分红比例的依据。
股权即股东的权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股权,泛指股东得以向公司主张的各种权利; 狭义的股权,则仅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股权就是指: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向合伙组织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向法人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以二者虽然都是股权,但两者之间仍有区别。
向法人投资者股权的内容主要有:股东有只以投资额为限承担民事责任的权利;股东有参与制定和修改法人章程的权利;股东有自己出任法人管理者或决定法人管理者人选的权利;有参与股东大会,决定法人重大事宜的权利;有从企业法人那里分取红利的权利;股东有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有在法人终止后收回剩余财产等权利。而这些权利都是源于股东向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向合伙组织投资者的股权,除不享有上述股权中的第一项外,其他相应的权利完全相同。
股权和法人财产权和合伙组织财产权,均来源于投资财产的所有权。投资人向被投资人投资的目的是营利,是将财产交给被投资人经营和承担民事责任,而不是将财产拱手送给了被投资人。所以法人财产权和合伙组织的财产权是有限授权性质的权利。
授予出的权利是被投资人财产权,没有授出的,保留在自己手中的权利和由此派生出的权利就是股权。两者都是不完整的所有权。被投资人的财产权主要体现投资财产所有权的外在形式,股权则主要代表投资财产所有权的核心内容。
⑥ 股权转让股票会涨吗
股权转让股价是会上涨的,但这里有前提条件需要满足。当股东减持不良的资产,让优质的资产进入到上市公司中,这是利好的信息,股价是会上涨的。但如果公司业绩不佳,股东进行股权转让是为了规避风险,那么这种股权转让的操作会让股价下跌。
当发生股权转让时,要根据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业绩等情况分析,并不是每一次股权转让都能提升股价的。很多时候公司的内部情况个人投资者很难知道,这时候只能依靠自己的投资经验去判断了。
【拓展资料】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即需要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股东变更之后,该股权转让协议的受让一方才能取得股东身份。
向法人投资者股权的内容主要有:股东有只以投资额为限承担民事责任的权利;股东有参与制定和修改法人章程的权利;股东有自己出任法人管理者或决定法人管理者人选的权利;有参与股东大会,决定法人重大事宜的权利;有从企业法人那里分取红利的权利;股东有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有在法人终止后收回剩余财产等权利。而这些权利都是源于股东向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⑦ 大股东向一致行为人转让股份对股票好还是坏
摘要 股权转让对股票有可能是好也有可能是坏。如果是上市公司股东转让出售股份后,获得的资金并未对上市公司业绩有任何好处,后续对股价有影响,影响是说明股东对公司未来信心不足,或将引起股价下跌,是利空消息。反之,如果是上市公司股东转让出售股份后,获得的资金后使上市公司发展出现业绩暴增,那么会利好与后续股票价格的上涨。
⑧ 股权转让是好事还是坏事
股权转让存在很多种可能,市场反应也不尽相同:
1、如果是转让给另外一家机构或者投资人的话就是利好,可以继续持用。说明股权结构有变更了,但是会提升业绩,是利好;
2、而如果是上市公司股东转让出售股份,对股价有影响,影响是说明股东对公司未来信心不足,或将引起股价下跌,是利空消息。
一般来说,股权转让对于现持有人来说是利好消息,对场外散户是利空消息。股权登记后就要分红、配股,多数公司配股、分红后股票一般都会下跌,调整好长一段时间。
温馨提示:
1、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建议;
2、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应答时间:2021-03-02,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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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⑨ 股权转让利好还是利空
存在很多种可能,市场反应也不尽相同。
我国的非流通股市场过去的流通受到国家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限制,导致股权转让十分困难。按照规定,超过总股本5%的非流通股股权转让清算中心才给过户,不足5%的原则上无法过户(交易所公关之后的地下通道不计)。
(9)股份转让股票会怎么样扩展阅读
对于公司来说,股权的转让也分以下几种情况,当然,公司转让股权,存在很多种可能,股票市场反应也不尽相同。
(一)公司有计划的转让股权可以改善财务结构,提升现股东每股权益,那么可能构成利好。
(二)公司经营出现问题,重要股东减资,转嫁投资风险,那么可能构成利空。
(三)上市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是利空,还是利好,不能一概而论。主要看是对什么人转让。
(四)要是定向转让,引入大资本,那就是利好。
(五)要是对不定向人转让,那就是缺钱才转让股权,说明缺钱,就算利空!不过缺钱的股权转让本身增加了上市公司的流动资金,增强了公司的资金流动性,也有利好的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