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股票发行制度主要有几种各自的内容是什么
从各国证券市场的实践来看,股票发行监管制度主要有三种类型:审批制、核准制和注册制。上额度管理和指标管理属于审批制,通道制和保荐制则属于核准制。
1、审批制:
从“额度管理”到“指标管理”
审批制的行政干预程度最高,适用于刚起步的资本市场,由于在监管机构审核前已经经过了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选拔”,因此审批制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的要求不高,只需作一般性的信息披露,其发行定价也体现了很强的行政干预特征。
在资本市场建立之初,股票发行是一项试点性工作,哪些公司可以发行股票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需要有一个通盘考虑和整体计划,也需要由政府对企业加以初步遴选。一是可以对企业有个基本把握,二是为了循序渐进培育市场,平衡复杂的社会关系。再者,当时的市场参与各方还很不成熟,缺乏对资本市场规则、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的深刻认识,因此,实行额度管理是历史的必然选择。
为了扩大上市公司的规模,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1996年新股发行改为“总量控制、限报家数”的指标管理办法。同时,为了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发行股票,改革后的监管政策明确要求,股票发行要优先考虑国家确定的1000家特别是其中的300家重点企业,以及100家全国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和56家试点企业集团,并鼓励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发行股票并上市。
2、核准制:
从“指标管理”到“通道制”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审批制的弊端显得愈来愈明显。第一,在审批制下,企业选择行政化,资源按行政原则配置。上市企业往往是利益平衡的产物,担负着为地方或部门内其他企业脱贫解困的任务,这使他们难以满足投资者的要求,无法实现股东的愿望。第二,企业规模小,二级市场容易被操纵。第三,证券中介机构职能错位、责任不清,无法实现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第四,一些非经济部门也获得额度,存在买卖额度的现象。第五,行政化的审批在制度上存在较大的寻租行为。
由于审批制明显阻碍了资本市场规范发展,因此,1999年实施的《证券法》对发行监管制度作了改革,其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依照法定条件负责核准股票发行申请。”2000年3月6日,《股票发行核准程序》颁布实施,标志着核准制的正式施行。
核准制是证券监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股票发行条件,对按市场原则推选出的公司的发行资格进行审核,并做出核准与否决定的制度。核准制取消了由行政方法分配指标的做法,改为由主承销商推荐、发行审核委员会表决、证监会核准的办法。核准制最初的实现形式是通道制。
核准制取代审批制,反映了证券市场的发展规律,表明一家企业能否上市,已经不再取决于这家公司能否从地方政府手中拿到计划和指标,取而代之的是企业自身的质量。从审批制到核准制的转变,体现了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内在要求,反映了证券监管思路的变化,表明中国的证券市场监管逐步摆脱计划经济思维方式的束缚。因此,从审批制到核准制,“绝不仅仅是从计划分配制向委员会举手的形式上的突破。”
3、核准制的优化:
“保荐制”代替“通道制”
通道制下股票发行“名额有限”的特点未变,但通道制改变了过去行政机制遴选和推荐发行人的做法,使得主承销商在一定程度上承担起股票发行风险,并且获得了遴选和推荐股票发行的权力。通道制的缺陷也是明显的。第一,通道制本身并不能真正解决有限的上市资源与庞大的上市需求之间的矛盾,无法根本改变中国资本市场深层次结构性失衡的问题。第二,通道制带有平均主义的色彩。只要具有主承销资格,实力再强,手中项目再多,也只有8个通道,规模再小,也不少于2个通道。这种状况下,大小券商的投行业务有分散化的倾向,这导致投行业务中的优胜劣汰机制难以在较大范围内发生作用,不利于业务的有效整合和向深度、广度发展。第三,通道制对主承销商的风险约束仍然较弱,不能有效地敦促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因此,通道制只能是中国股票发行制度从审批制向核准制转变初期的过渡性措施和阶段性产物,它依然带有计划干预的影子。
核准制下的实质性审核主要是考察发行人目前的经营状况,但据此并不能保证其未来的经营业绩,也不能保证其募集资金不改变投向,更不能在改变投向的情况下保证其收益率。中国有相当比例的上市公司,在上市当年,或者上市后一年内出现亏损或业绩大幅下滑(即媒体所称的“变脸”)、募集资金变更等现象,有些上市公司内部运作还很不规范,存在比较多的大股东侵犯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了在现有框架内最大程度地发挥核准制的作用,系统提高中国上市公司质量,增强中介机构对于发行人的筛选把关和外部督导责任,促使中介机构能够把质量好、规范运作的公司推荐给证券市场,中国证券监管部门正在引入保荐代表人制度,变“关口式监管”为“管道式监管”。
保荐人制度的引入将试图通过连带责任机制把发行人质量和保荐人的利益直接挂钩,使其收益和承担的风险相对应。保荐人对于行业和公司价值判断的专业水平及工作作风,将对其保荐绩效和业务收益形成直接影响,并最终决定其在行业中的竞争力。如果保荐人督导不力,在保荐责任期间出现严重的大股东、董事或者经理层对上市公司的利益侵占等现象,保荐人将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保荐人为了减少上市公司行为不规范而给自身带来督导不力的连带责任风险,其必须十分重视对大股东的资质和诚信进行充分调查,同时,还需要采取必要的方式(比如签定协议)以对大股东行为进行有效约束。
❷ 简述股票的发行原则
简单的说,股票发行原则就是该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规模,例如注册资本必须达到多少,总不能超市,菜市场也都上市吧。其次必须要有持续的盈利能力,这是对投资者的保障。最后就是要有规范的运作,合法合规的账目记录。
如果您的问题得到解决,请给与采纳,谢谢!
❸ 股票上市的原则
股份公司发行的股票,在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就可以在股票市场(证券交易所)公开挂牌进行上市交易活动。
股票要上市交易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按一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操作与运转。 在股票交易中,为了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不损害公共利益,股票在上市过程中一般要遵循一下几个原则:
公开性
公开性原则是股票上市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它要求股票必须公开发行,而且上市公司需连续的、及时地公开公司的财务报表、经营状况及其他相关的资料与信息,使投资者能够获得足够的信息进行分析和选择,以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公正性
指参与证券交易活动的每一个人、每一个机构或部门,均需站在公正、客观的立场上反映情况,不得有隐瞒、欺诈或弄虚作假等致他人于误境的行为。
公平性
指股票上市交易中的各方,包括各证券商、经纪人和投资者,在买卖交易活动中的条件和机会应该是均等的。
自愿性
指在股票交易的各种形式中,必须以自愿为前提,不能硬性摊派、横加阻拦,也不能附加任何条件。
各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各不相同,但都包括以下项目:
1.资本额
一般规定上市公司的实收资本额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2.获得能力
一般用税后净收益占资本总额的比率来反映获利能力,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3.基本结构
一般用最近一年的财产净值占资产总额的比率来反映资本结构,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4.偿债能力
一般用最近一年的流动资产占流动负债的比率(即流动比率)来反映偿债能力,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5.股权分散情况
一般规定上市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❹ 股票发行中尽责调查基本原则有哪些
股票发行中尽责调查基本原则包括:对企业的历史数据和文档、管理人员的背景、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资金风险做全面深入的审核。
一、尽职调查的定义:
由中介机构在企业的配合下,对企业的历史数据和文档、管理人员的背景、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资金风险做全面深入的审核,多发生在企业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和企业收购以及基金管理中。
二、尽职调查的流程:
1.指定一家投资银行负责整个过程的协调和谈判工作。
2.指定一个由专家组成的尽职调查小组(通常包括律师、会计师和财务分析师)。
3.签署“保密协议”。
4.把所有相关资料收集在一起并准备资料索引。
5.准备一份尽职调查清单。
6.指定一间用来放置相关资料的房间(又称为“数据室”或“尽职调查室”)。
7.建立一套程序,能获得数据室中可以披露之文件的复印件。
8.聘请的顾问(包括律师、会计师、财务分析师)作出报告,简要介绍公司价值有重要意义的事项。尽职调查报告应反映尽职调查中发现的实质性的法律事项,通常包括根据调查中获得的信息对交易框架提出建议的诸项因素进行的分析。
三、尽职调查的内容:
1. 管理人员的背景调查
2. 市场评估
3. 销售和采购订单的完成情况
4. 环境评估
5. 生产运作系统
6. 管理信息系统(汇报体系)
7. 财务预测的方法及过去预测的准确性
8. 销售量及财务预测的假设前提
9. 财务报表、销售和采购的票据的核实
10. 当前的现金、应收应付及债务状况
11. 贷款的可能性
12. 资产核查,库存和设备清单的核实
13. 工资福利和退休基金的安排
14. 租赁、销售、采购、雇佣等方面的合约
15. 潜在的法律纠纷
四、调查提纲
(一)公司简介
1、 公司成立背景及情况介绍;
2、 公司历史沿革;
3、 公司成立以来股权结构的变化及增资和资产重组情况;
4、 公司成立以来主要发展阶段,及每一阶段变化发展的原因;
5、 公司成立以来业务发展、生产能力、盈利能力、销售数量、产品结构的主要变化情况;
6、 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包括投资金额,投资比例,投资性质,投资收益等情况和被投资主要单位情况介绍;
7、 公司员工状况,包括年龄结构、受教育程度结构、岗位分布结构和技术职称分布结构;
8、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
9、 公司股利发放情况和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10、 公司实施高级管理人员和职工持股计划情况。
(二)公司组织结构
1、 公司建立的组织管理结构;
2、 公司章程;
3、 公司董事会的构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会成员在外兼职情况;
4、 公司股东结构,主要股东情况介绍,包括背景情况、股权比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资产状况、盈利状况、经营范围和法定代表人等;
5、 公司和上述主要股东业务往来情况(如原材料供应、合作研究开发产品、专利技术和知识产权共同使用、销售代理等)、资金往来情况,有无关联交易合同规范上述业务和资金往来及交易;
6、 公司主要股东对公司业务发展有哪些支持,包括资金,市场开拓,研究开发、技术投入等;
7、 公司附属公司(厂)的有关资料、包括名称、业务、资产状况、财务状及收入和盈利状况、对外业务往来情况;
8、 控股子公司的有关资料、包括名称、业务、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收入和盈利状况、对外业务往来情况、内资金河谷业务往来情况;
9、 公司与上述全资附属公司(厂)、控股子公司在行政上、销售上、材料供应上、人事上如何统一进行管理;
10、 主要参股公司情况介绍。
(三)供应
1、 公司在业务中所需的原材料种类及其他辅料,包括用途及在原材料中需求中的比重;
2、 上述原材料主要供应商的情况,公司有无与有关供应商签订长期供货合同,若有,请说明合同的主要条款;
3、 请列出各供应商所提供的原材料在公司总采购中所占的比例;
4、 公司主要外协厂商名单及基本情况,外协部件明细,外协模具明细及分布情况,各外协件价格及供货周期,外协厂商资质认证情况;
5、 公司有无进口原材料,若有,该进口原材料的比重,国家对进口该原材料有无政策上的限制;
6、 公司与原材料供应商交易的结算方式、有无信用交易;
7、 公司对主要能源的消耗情况。
(四)业务和产品
1、 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业务描述,各业务在整个业务收入中的重要性;
2、 主要业务所处行业的的该行业背景资料;
3、 该业务的发展前景;
4、 主要业务增长情况,包括销量、收入、市场份额、销售价格走势,各类产品在公司销售收入及利润中各自的比重;
5、 公司产品系列,产品零部件构成细分及明细;
6、 公司产品结构,分类介绍公司所生产主要产品情况和销售情况;产品需求状况;
7、 上述产品的产品质量、技术含量、功能和用途、应用的主要技术、技术性能指标、产品的竞争力等情况;针对的特定消费群体;
8、 公司是否有专利产品,若有,公司有哪些保护措施;
9、 公司产品使用何种商标进行销售,上述商标是否为公司注册独家使用;
10、 上述产品所获得的主要奖励和荣誉称号;
11、 公司对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产品档次、增强产品竞争力等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
12、 公司新产品开发情况。
(五)销售
1、 简述公司产品国内外销售市场开拓及销售网络的建立历程;
2、 公司主要客户有哪些,并介绍主要客户的有关情况,主要客户在公司销售总额中的比重;公司主要客户的地域分布状况;
3、 公司产品国内主要销售地域,销售管理及销售网络分布情况;
4、 公司产品国内外销售比例,外销主要国家和地区分布结构及比例;
5、 公司是否有长期固定价格销售合同;
6、 公司扩大销售的主要措施和营销手段;
7、 销售人员的结构情况,包括人数、学历、工作经验、分工等;
8、 公司对销售人员的主要激励措施;
9、 公司的广告策略如何,广告的主要媒体及在每一媒体上广告费用支出比例,公司每年广告费用总支出数额及增长情况,广告费用总支出占公司费用总支出的比例;
10、 请列出公司在国内外市场上主要竞争对手名单及主要竞争对手主要资料,公司和主要竞争对手在国内外市场上各自所占的市场比例;
11、 公司为消费者提供哪些售后服务,具体怎样安排;
12、 公司的赊销期限一般多长,赊销部分占销售总额的比例多大;历史上是否发生过坏账,每年实际坏账金额占应收账款的比例如何;主要赊销客户的情况及信誉;
13、 公司是否拥有进出口权,若无,公司主要委托那家外贸公司代理,该外贸公司主要情况介绍;
14、 我国加入WTO后,对公司产品有哪些影响。
(六)研究与开发
1、 请详细介绍公司研究所的情况,包括成立的时间,研究开发实力、已经取得的研究开发成果,主要研究设备、研究开发手段、研究开发程序、研究开发组织管理结构等情况;
2、 公司技术开发人员的结构,工程师和主要技术开发人员的简历;
3、 与公司合作的主要研究开发机构名单及合作开发情况;合作单位主要情况介绍;
4、 公司自主拥有的主要专利技术、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情况,包括名称、用途、应用情况,获奖情况;
5、 公司每年投入的研究开发费用及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
6、 公司目前正在研究开发的新技术及新产品有哪些;
7、 公司新产品的开发周期,
8、 未来计划研究开发的新技术和新产品。
(七)固定资产
1、 公司主要固定资产的构成情况,包括主要设备名称、原值、净值、数量、使用及折旧情况、技术先进程度;
2、 按生产经营用途、辅助生产经营用途、非生产经营用途、办公用途、运输用途和其他用途分类,固定资产分布情况;
3、 公司所拥有的房屋建筑物等物业设施情况,包括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原值、净值、折旧情况以及取得方式;
4、 公司主要在建工程情况,包括名称、投资计划、建设周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进展情况和是否得到政府部门的许可;
5、 公司所拥有的土地的性质、面积、市场价格、取得方式和当时购买价格(租赁价格)。
(八)公司财务
1、 公司收入、利润来源及构成;
2、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公司管理费用构成情况;
3、 公司销售费用构成情况;
4、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
5、 公司主要支出的构成情况;
6、 公司前三年应收帐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净资产收益率、毛利率、资产负债比率等财务指标;
7、 公司前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8、 对公司未来主要收入和支出的有重大影响的因素有哪些;
9、 公司执行的各种税率情况。
(九)债权和债务
1、 公司主要有哪些债权,该债权形成的原因;
2、 公司主要的银行贷款,该贷款的金额、利率、期限、到期日及是否有逾期贷款;
3、 公司对关联人(股东、员工、控股子公司)的借款情况;
4、 公司对主要股东和其他公司及企业的借款进行担保及抵押情况。
(十)投资项目
1、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主要情况介绍,包括项目可行性、立项情况、用途、投资总额、计划开工日期、项目背景资料、投资回收期、财务收益率,达产后每年销售收入和盈利情况;
2、 投资项目的技术含量,技术先进程度,未来市场发展前景和对整个公司发展的影响;
3、 公司已经完成主要投资项目有哪些,完成的主要投向项目情况介绍。
(十 一)其他
1、 公司所使用技术和生产工艺的先进程度、成熟程度、特点、性能和优势;
2、 与同行业竞争对手相比,公司主要的经营优势、管理优势、竞争优势、市场优势和技术优势;
3、 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有法律诉讼,如有,对公司影响如何。
(十二)行业背景资料
1、 请介绍行业发展的情况;
2、 国家对该行业的有关产业政策,管理措施,及未来可能发生的政策变化;
3、 该行业的市场竞争程度,并介绍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的情况,包括年生产能力、年实际产量、年销售数量、销售收入、市场分额、在国内市场地位;
4、 国外该行业的发展情况;
5、 国家现行相关政策对该行业的影响;
6、 全国市场情况介绍,包括年需求量、年供给量、地域需求分布、地域供给分布、生产企业数量,是否受同类进口产品的竞争。
❺ 请问股票上市的原则与过程公司是如何上市发行股票
问题太大了,一两句话说不清
❻ Ipo的原则是什么
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简称IPO),也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募股是指企业透过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向投资者增发股票,以期募集用于企业发展资金的过程。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据向相应证券会出具的招股书或登记声明中约定的条款通过经纪商或做市商进行销售。一般来说,一旦首次公开上市完成后,这家公司就可以申请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 对应于一级市场,大部分公开发行股票由投资银行集团承销而进入市场,银行按照一定的折扣价从发行方购买到自己的账户,然后以约定的价格出售,公开发行的准备费用较高,私募可以在某种程度上部分规避此类费用。 这个现象在九十年代末的美国发起,当时美国正经历科网股泡沫。创办人会以独立资本成立公司,并希望在牛市期间透过首次公开募股集资(IPO)。由于投资者认为这些公司有机会成为微软第二,股价在它们上市的初期通常都会上扬。 不少创办人都在一夜间成了百万富翁。而受惠于认股权,雇员也赚取了可观的收入。在美国,大部分透过首次公开募股集资的股票都会在纳斯达克市场内交易。
❼ 股份发行的股份发行原则
我国公司法第127条规定,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具体而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时应当做到:
其一,当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应就有关股份发行的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其中,包括公告招股说明书,财务会计报告等。
其二,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其三,发行的同种股份,股东所享有的权利和利益应当是相同的。
❽ 股份发行主要应遵循哪些原则
我国公司法第127条规定,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具体而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时应当做到:
其一,当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应就有关股份发行的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其中,包括公告招股说明书,财务会计报告等。
其二,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其三,发行的同种股份,股东所享有的权利和利益应当是相同的。
❾ 公司上市的准则有那些
一、证券上市的概念与意义 证券上市是指证券交易所依据一定的标准承认并接纳发行人的有价证券在交易所市场上交易,进行自由公开买卖。 证券上市是连接证券发行市场与证券交易所的中间环节,对于投资者和上市公司而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投资者来说,证券上市方便投资者进行证券投资,更好地进行投资决策,而且有利于减少投资风险,降低投资成本。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证券上市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信誉和知名度,促进上市公司改善经营管理,增强上市公司的筹资能力。当然,证券上市也有利于证券管理者对上市公司的监管,以保障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证券上市条件 法律允许上市的证券种类主要有股票与债券两大类。除政府公债等豁免证券按主管机关通知,可直接于交易所买卖外,股票与公司债券上市必须满足法定条件,由其发行人提出申请, 经交易所审查,主管机关批准后,才能上市。 1、股票上市条件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即股份有限公司要成为上市公司的先决条件是公司股票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属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如是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则不能直接成为上市公司。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这里的股本总额包括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投票和发起人认购及向特定投资者发行的股票的总和,不单指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 (3)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及最近3年连续盈利。投资者在投资之彰,要对所欲购股票的公司进行分析,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等情况。同时,证券管理部门也要对公司情况进行考察。这就他公司进行很长一段时间的分析,如果公司刚刚成立,这些情况也无从谈起。开业时间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公司成立之日,盈利的标准没有规定,但须连续不间断的计算。出于对国有资产的特殊保护,对由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设立,或者《公司法》实施后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公司作了特别规定,只要原国有企业和作为发起人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有3年盈利,都可以申请成为上市公司,不受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的限制。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如15%以上。 上市公司是开放性经济组织,其目的在吸收众多方面的社会资本,股东根据所持股票在公司总股本中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为了防止少数大股东操纵公司,实现上市公司股份的分散性,避免大股东侵犯小股东的权益,有必要规定上市公司的股份构成。所以《公司法》规定持有股票面值达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少于1000人。这里是股票面值达1000元,而不以股东购买股票时支付的价款为准。同时,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票向社会公开发行,也有一部分由发起人认购和向特定的投资者发行,发起人和特定的投资者往往具有比一般投资者更优越的地位,因此为了维护一般投资者的利益,也有必要规定两者之间的股份比例。 (5)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上市公司应是具有极高信誉的企业,其生产经营依法进行,违法行为将导致公司危机,所以上市公司应无重大违法行为。重大违法行为是指超过经营范围、采取欺诈手段经营等行为。这些行为应承担重大法律责任,如警告、吊销营业执照等。当然以前有违法行为,现已改正的公司也可成为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是投资者了解公司状况,如虚假记载即属重大违法行为也是对投资者的欺骗,投资者无法了解公司真实状况,自然也就不能成为上市公司。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国务院是我国的最高行政机关,有权根据我国的经济发展情况和对整个经济的综合考虑,制定行政法规,规定上市公司的其他条件。 公司在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交易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文件:①上市报告书;②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③公司章程;④公司营业执照;⑤经法定验证机构验证的公司最近3年的或者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⑥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⑦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其发行人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和上述规定的有关文件。证券交易所应当自接到该股票发行人提交的前述规定的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安排该股票上市交易。 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后,上市公司应当在上市交易的5日前公告经核准的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将将该文件置备于指琮场所供公众查阅。 上市公司除公告上述规定的上市申请文件外,还应当公告下列事项: a、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 b、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10名股东名单和持股数额; c、董事、监事、经理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依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终止其股票上市. 2. 股份公司上市的条件 股份公司的股票上市后,股份公司的一举一动都和千百万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密切相连。因此,世界各国证券交易所都对股份公司上市做出了严格的规定。股份公司上市一般都需经严格的资格审查,符合上市标准,并经批准才有资格上市。 股份公司的上市标准一般包括: (1)资本额 一般规定上市公司的实收资本领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2)符合要求的业绩记录,主要是考察拟上市公司的获利能力 如用税后净收益占资本总额的比率反映获利能力,这一比率一股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3)偿债能力 一般用最近一年的流动资产占流动负债的比率来反映偿债能力,这一比率也有规定的数值。 (4)股权分散情况 上市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低于某一数值,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股票的流动性,以及防止股票集中在少数股东手里可能带来的大股东侵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这些标准,一般要求,申请上市的公司需提供下列资料 ①公司的业务性质与产品目录。 ②股票未上市之前的公司证券情况。 ③反映过去若干年财务状况的会计表册。 ④公司的章程副本。 ⑤股权与公司债权表。在严格的规定下,能够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公司事实上只占很小一部分。 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股份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股票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公司成立时间须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组而设立的,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的公司改组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成立时间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果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不少于15%。 (5)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