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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赠与股票股份支付

发布时间: 2022-07-08 19:46:48

A. 股权赠与需要董事会同意吗 大小股东原则上有话语权的区别吗

一般是不需要。但是每个公司会有不一样,需要看公司章程如何规定。再看《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参看《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B. 公司赠与股份给员工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么

需要。股权受赠方需要按偶然所得进行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2)大股东赠与股票股份支付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C. 股份支付的环节以及可行权条件包括哪些内容

典型的股份支付通常涉及四个环节:(1)授予;(2)可行权;(3)行权;(4)出售。

授予日是指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期。其中“获得批准”,是指企业与职工或其他方就股份支付的协议条款和条件已达成一致,该协议获得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的批准。这里的“达成一致”是指,在双方对该计划或协议内容充分形成一致理解的基础上,均接受其条款和条件。如果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在提交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之前存在必要程序或要求,则应履行该程序或满足该要求。

可行权日是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职工或其他方具有从企业取得权益工具或现金权利的日期。有的股份支付协议是一次性可行权,有的则是分批可行权。只有已经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才是职工真正拥有的“财产”,才能去择机行权。从授予日至可行权日的时段,是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的期间,因此称为“等待期”,又称“行权限制期”。

行权日是指职工和其他方行使权利、获取现金或权益工具的日期。例如,持有股票期权的职工行使了以特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本公司股票的权利,该日期即为行权日。行权是按期权的约定价格实际购买股票,一般是在可行权日之后到期权到期日之前的可选择时段内行权。

出售日是指股票的持有人将行使期权所取得的期权股票出售的日期。按照我国法规规定,用于期权激励的股份支付协议,应在行权日与出售日之间设立禁售期,其中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禁售期不得低于两年。

由于 授予日公允价值条件已经考虑,市场条件是否得到满足不不影响企业对预计可行权情况的估计,所以。。只要职工满足了所有其他非市场条件,企业就应当确认已取得服务。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服务。最常用的工具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分为两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识别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1.测量如果是在交易所支付职工服务的股份:授(1)的日期,而不是立即行使股份为基础的支付:授予日至可行权日属于等待期。授予日是没有必要的治疗。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的等待期需要处理:借:管理费用或生产成本(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贷:资本公积 - 其他资本公积演习日期:借:银行存款(收付款)资本公积 - 其他资本公积贷:股本资本公积 - 股本溢价(2)对股份支付的补助立即可行权日:借:银行存款(收到的钱)和其他贷款费用:权益资本公积 - 股本溢价2.如果换取性服务(如技术,劳动力等)的股份支付会计处理的其他各方为过,但根据其他股份为基础的付款确认入账价值所提供的服务的公允价值。

D. 公司的股份可以赠送给别人吗

可以。

股权赠与合同的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九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四十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 上市公司的股票赠与实施条件及账务处理

赠与股票,是指股东为了某种利益而赠与公司的股票。公司为了筹措资金,通常将此股票出售。

赠与,有两种情况,一是股份公司对股东赠送红股。

对股东赠送红股,例如发展银行,曾经对全体股民进行赠送红股,按持股额二送一。即如果持股人有200股的话,可以赠送红股100股。股东不用花钱,持已有的股票,直接到证券交易机构、证券登记公司办理领取红股的手续。该股东持股数由200股变为300股,按新股数享受权利义务。

二是普通公民互相赠送股票。

普通股或优先股的股东,都可以将自己的股票赠送给国家、集体或个人。但必须首先到公证处公证,持公证书、股票、股东卡到证券交易机构、证券登记公司办理股票赠送手续。

签订股权赠与协议即可实施赠与。

F. 股份支付和股权激励是一个意思吗

不是同一个概念

一、关于股份支付

关于股份支付,其实也是一种激励的方式,一般分为两种: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相当于一个给股票,一个给股票价值的现金。

股份支付是发生在企业和员工以及企业和向企业提供服务的服务方之间。不管是以哪种方式发生的股份支付,本质上企业都是为了获取服务或权利。在股份支付中,企业要么向职工支付其自身权益工具。要么向职工支付一笔现金。而其金额高低取决于结算时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二、关于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是对员工进行长期激励的一种方法,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有条件的给予激励对象部分股东权益,使其与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从而实现企业的长期目标。股权激励可以如下理解:

(1)股权激励是作为企业整体薪酬体系的一部分;

(2)股权激励是企业的一种顶层的制度设计,有利于完善企业治理结构。

股权激励作用如下:

1、作为一种激励手段,能够起到奖励、激励人才的效果。

2、让员工分享企业的成果,能够给员工想象的空间及留住核心人才。

3、降低企业现金成本支出。

具体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1、以股权激励的形式激励员工,可以降低企业的工资奖金成本,提升企业净利润。

2、吸引和留住核心人才,提供员工生效效率,促进企业业绩增长。

3、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岗位绩效明确,管理规范。

G. 控股股东对管理人员的股份赠予.会计分录怎么做,会影响到资本公积吧

母公司为子公司的员工授予股份支付,母公司应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支付的股票为乙公司的股票,站在甲公司的角度,属于使用其他人股权进行股份支付,应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进行处理,所以会影响资本公积,会计分录如下:

子公司作以下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母公司作以下分录:

借:长股投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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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公积的分类核算

企业应设置“资本公积”科目核算资本公积的增减变动情况。

为了反映各类不同性质的资本公积的增减变动情况,应按照资本公积的类别分别设置“资本(或股本)溢价”、“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股权投资准备”、“拨款转入”、“关联交易差价”、“其他资本公积”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资本(或股本)溢价、拨款转入、其他资本公积可以直接用于转增资本(或股本);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和股权投资准备转入其他资本公积后可以用于转增资本(或股本)。

关联交易差价不能用于转增资本(或股本)和弥补亏损,待上市公司清算时处理。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一旦转入其他资本公积,该部分资本公积就可以用于转增资本。

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以及处置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如涉及所得税时,还应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股权投资准备不可直接用于转增资本,只有将其转入其他资本公积后,该部分资本公积方可用于转增资本。

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的份额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

二、本科目应当分别“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它资本公积” 进行明细核算。

三、资本公积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借记本科目(股本溢价),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H. 股份支付有哪些环节求细解。。

典型的股份支付通常涉及四个环节:(1)授予;(2)可行权;(3)行权;(4)出售。

授予日是指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期。其中“获得批准”,是指企业与职工或其他方就股份支付的协议条款和条件已达成一致,该协议获得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的批准。这里的“达成一致”是指,在双方对该计划或协议内容充分形成一致理解的基础上,均接受其条款和条件。如果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在提交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之前存在必要程序或要求,则应履行该程序或满足该要求。

可行权日是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职工或其他方具有从企业取得权益工具或现金权利的日期。有的股份支付协议是一次性可行权,有的则是分批可行权。只有已经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才是职工真正拥有的“财产”,才能去择机行权。从授予日至可行权日的时段,是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的期间,因此称为“等待期”,又称“行权限制期”。

行权日是指职工和其他方行使权利、获取现金或权益工具的日期。例如,持有股票期权的职工行使了以特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本公司股票的权利,该日期即为行权日。行权是按期权的约定价格实际购买股票,一般是在可行权日之后到期权到期日之前的可选择时段内行权。

出售日是指股票的持有人将行使期权所取得的期权股票出售的日期。按照我国法规规定,用于期权激励的股份支付协议,应在行权日与出售日之间设立禁售期,其中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禁售期不得低于两年。

I. 大北农大股东无偿赠与的股票有没有实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的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