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发行股票要具备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票是我国主要的证券之一,股票的发行是需要满足比较多条件的,而我国有很多股民通过二级市场投资股票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十二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⑵ 股票上市公司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
4、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
《证券法》第四十六条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
证券交易所根据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的决定安排政府债券上市交易。
第四十七条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应当对发行人的经营年限、财务状况、最低公开发行比例和公司治理、诚信记录等提出要求。
⑶ 上市需要什么条件
一、公司上市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其股票经过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才能成为上市公司,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五千万元。开业时间必须在三年以上,以及最近三年的连续盈利。
2.通过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然后设立的,或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
其主要发起人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就可以连续计算;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低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
二、公司上市财务状况有哪些具体要求?
1.上市公司财务状况。
在最近的三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三千万以上;发行前的股份总额至少三千万以上;王海英律师强调,在最近的一期没有弥补亏损;最近一期的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占到20%以上;最近的三年会计年度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累计至少五千万,或最近的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三亿以上。
2.上市公司资金募集。
上市公司主要是募集资金,再募集的资金之前必须要制定出严格的用途,重点是需要严格核查公司是否具备上市的条件。
【拓展资料】
一、公司上市的法律条件
1.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五千万元;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的连续盈利;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低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并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公司在最近三年里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没有虚假记载;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满足上述条件可通过向国务院证券管理审核部门及交易所申请上市。
二、上市公司的特点
1.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可为非上市公司,有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特点,股东享有承担有限责任、所有权和经营权。股东通过选举董事会和投票来参与和制定公司决策等。
2.上市公司要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
按照《公司法》相关方面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要上市必须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才可以,未能获得批准,不能进行上市
3.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
发行的股票不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不是上市股票。与一般公司相比,上市公司最大特点在于可利用证券市场进行筹资,广泛地吸收社会环境里的闲散资金,从而达到迅速扩大企业规模的目的,增强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发展到了一定规模后,往往会将公司股票在交易所公开上市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步骤。从国际上的经验来看,世界知名的大企业几乎全都是上市公司。美国五百家大公司中有95%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也是公司,是公司的一部分。上市公司就是把公司的资产分成了若干份,在股票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大家都可以买这种公司的股票来成为该公司的投资股东,上市是公司融资的一种重要渠道;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则不能在股票交易市场交易。上市公司需要定期向公众透露公司的资产、交易以及年报等相关类别信息,而非上市公司就可以不必这么做。在获利能力的方面,并不能绝对的说谁好谁差,上市并不代表获利能力有多强,不上市也不代表没有获利的能力。获利能力强的公司上市的话,会更容易受到追捧。
⑷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需要什么条件
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的具体要求有:
1、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2、上市公司制定了符合法律、法规的公司章程;
3、新股发行数额符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拟发行数额;
4、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⑸ 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基本要求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基本要求: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六条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⑹ 公司新股发行需要什么条件
上市公司新股发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
(二)公司有最近三年连续盈利的记录;
(三)发起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其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其发行的普通股限于一种,同股同权;
(三)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
(四)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⑺ 公司股票发行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设立发行股票条件是:
1、公司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2、公司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3、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三条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四)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⑻ 公司上市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公司上市的基本条件:
1、公司满足股份公司上市资格;公司开业时间超过三年;
2、申请上市的公司在近三年内连续盈利,没有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没有虚假记载、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等;
3、上市公司的注册资本至少三千万元,公司总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公开发行的股份是公司总股份的四分之一以上,股本总额至少4亿元,公开发行的股份在10%以上;
4、公司股票经过国务院证券公司批准,并向社会公开发行;
5、公司在完成拟写上市方案,完善公司各项组织机构,聘请注册会计师完成审计工作,律师整理相关法律文书后,才能审批并上市。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五十一条国家鼓励符合产业政策并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第五十二条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一)上市报告书;(二)申请股票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三)公司章程;(四)公司营业执照;(五)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六)法律意见书和上市保荐书;(七)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八)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⑼ 上市公司新股发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新股发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经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2、公司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3、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4、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十七条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
第八十八条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代收股款的银行应当按照协议代收和保存股款,向缴纳股款的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并负有向有关部门出具收款证明的义务。
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