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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股票三个一样股份股东大会

发布时间: 2022-07-16 19:36:29

❶ 持有一家企业的股票够多,是不是就能成为大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啊

看你持有的比例是多少。持有多少都是股东,都可以参加股东大会。多了就是大股东。持有超过公司股份的50以上,就是决定控股股东,就可以控制这个公司了。

❷ 召开股东大会对股票意味着什么

是一种利好消息,可能,进行分红操作,则会吸引市场上的投资者买入,从而推动股价上涨。
召开股东大会对股价确实是有影响的,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一般都会需要相关决定,如果是利好信息,则股票会上涨,如果是利差信息,股票会下跌。
它是股东作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对企业行使财产管理权的组织。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2)一只股票三个一样股份股东大会扩展阅读

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它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他机构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股东大会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相同。
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
1.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2.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3.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4.企业集团法律问题也应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股东大会原则上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书以书面形式在会议召开前的充分时间内传送给每位有表决权的股东。
5.股东大会的出席人一般应是股东本人。股东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委托时应出具委托书,一个股东只能委托一个代理人,但是一个代理人可以同时接受多个委托人的委托,代他们行使权力。

❸ 持有多少比例的股票可以要求召开股东大会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拓展资料:
《公司法》规定:
第一百零一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一百零二条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零四条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❹ 公司原来有三个股东,现在变为一个,请问股东会决议怎么写急啊。。。。。。

XXXXXXX0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股东会决议

2011年5月20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了xxxXXXX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股东会会议,在会议召开的5日前本公司已以电话方式通知到全体股东。到会的股东有XXX XXXX XXX;会议由总经理xxxXXXX召集和主持。经到会股东充分讨论,认真研究,形成如下决议。
一、公司法人变更为XXXXX。
二、注册资本不变更。
三、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委托XXXXX办理变更手续。
全体股东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承担一切责任。
表决情况:
对本次股东会决议,持赞同意见的股东2人,代表100%的股份,占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全体股东签字:

2010年5月20日

❺ 买多少股票的股东可以参加这个公司的股东大会

只要是买了股票的股东都可以参加该公司的股东大会,股票是上市公司发行的所有权的凭证,我们买入股票相当于我们拥有了一份上市公司的所有权,我们有权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我们拥有知情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股东大会召集权。但是股票买多少可以参加股东大会?按照公司法规定,所有投资者或持有股份的股东都有权参加股东会。但根据大多数公司的章程规定,只有大股东才有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权利,持有一定股份的股东才有发言权。因此还是要看你买股票的公司章程的具体规定。
参与股东大会不需要很多股票,只要你持有该公司的股票,你就可以去参加该公司的股东大会。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上市公司在宣布召开股东大会的时候,会说明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你要保证自己在股权登记日当天持有该公司股票,再根据通知中提到的方式进行登记,一般是通过电话或者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登记完就能去参加该公司的股东大会。如果想要去参加股东大会,可以在完成登记后,在股东大会当天,携带身份证、股东卡等相关资料,到大会现场就可以参与大会的召开和表决。如下图,在股东大会召开通知中,对会议召开地点都有详细的介绍。
但是大部分散户不会参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一方面可能因为工作忙没时间,或者不重视股东大会,又可能因为是短线投资,不受公司长期经营策略的影响,因此不去参加股东大会。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9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并且股东还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如果你没空,可以在提交授权委托书后,让其他人代替你行使权利。
公司法中还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全体股东拟审议的时间、地点和事项,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发行人民币记名股票的,应当在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发行时间、地点和拟审议的事项。因此如果你想参加股东大会的话可以关注上市公司官网,它们在召开股东大会之前会提前告知全体股东。如下图中就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文件通知。
总的来说,一般公司对于参加股东大会的最低持股数都是没有要求的,如果想参加股东大会,只需要关注官网信息,参加登记就可以参加股东大会了

❻ 年度股东大会对股票的影响

法律分析:公司开股东大会对股票一般是没有什么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九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九十九条 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❼ 请问各位有没有股份制有限公司章程(三个股东)急急急!

注意:本示范文本不得手工填写,打印时应当删除文本中红色字体部分。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示范文本:开业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 、 和 出资,发起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一条 公司名称: 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条 公司住所: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第三章 公司设立方式第四条 本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第四章 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公司实收资本:人民币 万元。第六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万股,每股金额为 壹 (注:可约定)元人民币。第五章 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第七条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万股万股万股万股万股(上述表格适用于发起人一次缴纳全部出资;若发起人采用分期缴纳的方式出资的,可用下列表格:发起人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认 缴股份数实 缴股份额出资时间首 期第二期第三期。。。。。。首 期第二期第三期。。。。。。首 期第二期第三期。。。。。。第八条 发起人缴纳出资(注:分期的填首期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关公司章程、由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第六章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第九条 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第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为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注:可以约定其他不违反公司法的职责)第十一条 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大会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年会每年召开一次(注:可约定,不少于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注:可以约定其他不违反公司法的情形)第十二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十三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第十四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般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十五条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 (注:此处填写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决定。(此处还可以约定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的限额)其中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该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第十七条 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人(注:五至十九人),任期三年,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第十八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引(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注:可以约定其他不违反公司法的职责)第十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 人(注:可以不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第二十条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第二十一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注:可约定)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二十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公司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第七章 经理第二十五条 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第二十六条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注:股东对于上述八项职权可另行约定)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第八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七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 (注:可由董事长或经理)担任。第九章 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第二十八条 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为人(注:不少于三人),其中职工代表人(注: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第二十九条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 人(注:可以不设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第三十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草案扎(六)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注:可以约定其他不违反公司法的职责)第三十一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第三十二条 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第三十三条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十章 公司的财务、会计及利润分配办法第三十四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第三十五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第三十六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第三十七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第三十八条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第三十九条 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注:章程可另行约定)分配利润。第四十条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 (注: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定。第十一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第四十一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 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四十二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一)公司营业期限届满;(二)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时,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第四十三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第四十四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清算组成员及负责人备案、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公告。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四十五条 清算组由 (注: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确定的人员组成。第十二章 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第四十六条 公司的可采用以下通知方式:(一)直接送达;(二)邮寄送达;(三)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送达方式第四十七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进行。第四十八条 公司通知以直接送达的,由被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第四十九条 公司指定 报纸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第十三章 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五十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五十一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公司根据需要修改公司章程而未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作变更登记。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自全体发起人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一式 份,公司留存 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全体发起人签字(法人盖章): 年 月 日——————————————————————————————————注:本章程中股东自行约定的事项不得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❽ 公司有3个股东,我占30%的股份且是法人代表,我有什么权利和义务!!!在公司里有说话权么急急急求大神

你好,在贵公司您有两个角色,一方面,您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主持召开股东大会;负责保管公司公章并以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法律活动,且对公司产生约束力;公司发行的股票、债券等融资工具应当由您签章确认。另一方面,您还作为持股30%的股东,能够参与公司决策表决。
法律分析
依据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你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外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从事其他法律活动,对公司产生约束力。如果企业法人违反规定擅自经营公司、违法开展经营活动业务、抽逃转移隐匿资产、逃避债务的,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的对外权利与义务的承担者,还可能会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除此之外,您还是占比30%以上的公司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你可以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但我国法律大多规定1/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或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果另外两股东形成联合表决或权利集中,无论您是支持某一股东会决议或是反对某一股东会决议,可能都不会对最后股东会决议的结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建议您和另外2股东其中之一达成合作,在公司表决事项上达成一致,以便在一般表决或重大事项表决中凸显话语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二十一条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二十八条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股票的编号。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以实物券方式发行公司债券的,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

(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

(二)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

(四)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出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六)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对企业法人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时,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❾ 我持有某股份公司一股股票,可以去参加他们公司的股东大会吗我想去怎么办

股市买卖最低是一手,是100股,没有一股的;你有权利参加股东大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之前,会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公告,上面有具体的时间,地点,你可以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