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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布时间: 2022-11-30 07:58:37

❶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的总则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发行人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对发行人股票发行进行监督管理。
证券交易所依法制定业务规则,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障创业板市场的正常运行。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发行人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四)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五)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六)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发行人股东大会应当就本次发行股票作出决议,决议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二)发行对象;
(三)价格区间或者定价方式;
(四)募集资金用途;
(五)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六)决议的有效期;
(七)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八)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并出具相关文件。
发行人应当自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发行股票;超过六个月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上签名、盖章,保证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对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并在核查意见上签名、盖章。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招股说明书出具确认意见,并签名、盖章。 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能含有股票发行价格信息。
发行人应当在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显要位置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股票发行前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全文刊登招股说明书,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刊登提示性公告,告知投资者网上刊登的地址及获取文件的途径。
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披露于公司网站,时间不得早于前款规定的刊登时间。 发行人披露盈利预测的,利润实现数如未达到盈利预测的百分之八十,除因不可抗力外,其法定代表人、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签名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中国证监会可以对法定代表人处以警告。
利润实现数未达到盈利预测的百分之五十的,除因不可抗力外,中国证监会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受理该公司的公开发行证券申请。

❷ 创业板上市的创业板简介

创业板: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中国创业板对于上市企业的标准,目前主要有如下规定: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据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对申请人的发行上市申请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中国证监会对创业企业股票发行上市的核准,不表明其对创业企业所所发行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企业(简称申请人)应当是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应当先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在同一管理层下,持续经营2年以上的发行条件时,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①申请人在提出发行申请时,开业时间是否在24个月以上;?
②申请人是否符合管理层稳定的要求,即法定代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在提出发行申请前24个月内是否曾发生重大变化。
③申请人是否符合主业突出和持续经营的要求,即在提出发行申请前24个月内,是否不间断地从事一种主营业务,该种主营业务是否有实质进展。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控股股东是指在行使表决权时,可以推荐半数以上的董事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股东;可以行使或者控制有表决权股份的数量超过公司股东名册上所列的第一大股东在名义上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数量的股东;或以其他方式事实控制公司的股东。
(4)判断原企业(包括非公司制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属于整体改制,是否可以持续计算营业记录时,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①是否进行过经营性资产的剥离;
②发起人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对营业纪录可比性的影响;
③是否按照资产评估结果进行帐务调整,并按照高速后的资产值折股。
(5)判断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可以连续计算营业记录时,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①是否进行过资产剥离;
②是否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作为折股依据。
(6)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在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的发行条件时,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①在提出发行申请前24个月内,是否曾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②在提出发行申请前24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中是否有虚假记载。
(7)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创业企业股票发行上市条例》规定的上市条件时,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①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后,股本总额是否达到人民币2000万元;
②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后,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股东是否达到200人;?
③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后,公开发行的股份是否达到公司股份总额的25%以上;?
④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后,本次发行前的股东持有的股份是否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35%以上
(8)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时,还应考虑下列因素:?
①在申请股票发行时的审计基准日,其经审计的有形净资产是否达到人民币800万元;
②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合计是否达到人民币500万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净额是否达到人民币300万元;?
③在申请股票发行的审计基准日,资产负债率是否不高于70%;
④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
⑤是否已聘请主承销商进行辅导;
⑥是否已聘请保荐人。这里的有形净资产是指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减去无形资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后的净值。主营业务收入净额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折扣与折让后的净额。
(9)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时,还会关注下列因素:
①申请人产品的科技含量;?
②申请人的发展潜力和成长性;
③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是否为现金、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④在提出发行申请前12个月内,是否进行过合并、分立、资产置换、资产剥离等重大资产重组行为;?⑤在提出发行申请前12个月内,是否进行过增资产扩股;?
⑥主营业务收入是否主要来自关联交易;?
⑦是否与控股股东或并行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
⑧是否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健全组织机构;?
⑨是否已按照《创业企业股票发行上市条例》的规定设立独立董事,强化法人治理结构;
⑩发起人的数量;
⑾认股权或股票期权的设置;
⑿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否为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10)判断独立董事是否符合要求时,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①董事会中的独立董事是否达到2名;?
②独立董事是否具备相应的任职能力和独立性。 创业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申请在深交所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四)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
(五)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一、主板与创业板上市条件比较
(一)香港主板与创业板上市条件比较 项目 香港主板 香港创业板 实收资本 无具体要求 无具体要求 营运记录 须具备三年业务记录,发行人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和管理层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必须显示公司有两年的“活跃业务记录” 盈利要求 盈利测试:过去三年纯利总额达5,000万港元,其中最近年度须超过2,000万港元,另外前两年的纯利合计须达3,000万港元;
市值/收益/现金流量测试:上市时市值至少为20亿港元;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至少为5亿港元;新申请人前3个会计年度年现金流入合计至少1亿港元;
市值/收益测试:上市时市值至少为40亿港元;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至少为5亿港元。 不设置盈利要求 最低公众持股量 一般占公司已发行股本至少25% 股票于上市时至少必须达到3000万港元且须占已发行股本 的20%-25% 最低市值 预期公开发行部分市值不低于5000万港元 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在上市时不得少于4600万港元 证券市场监管 其机制相对成熟,监管制度和监管力度较强,政府的监管手段结合市场的力量对上市公司构成极大的约束,监管层和公众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不规范问题则反应比较突出。 全面信息披露,买卖风险自担 (二)新加坡主板与创业板上市条件比较 项目 新加坡主板 新加坡创业板 实收资本 无具体要求 无具体要求 营运记录 须具备三年业务记录,发行人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和管理层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采用美国会计准则或新加坡准则 有三年或以上连续、活跃的经营纪录,所持业务在新加坡的公司,须有两名独立董事;业务不在新加坡的控股公司,有两名常住新加坡的独立董事,一位全职在新加坡的执行董事,并且每季开一次会议。 盈利要求 过去三年税前利润750万新元,每年至少100万新元,或最近两年累计税前盈利1000万元新币(1新元约等于5元人民币)。 并不要求一定有盈利,但会计师报告不能有重大保留意见,有效期为6个月 最低公众持股量 25%股票至少有一千名股东持有,大于3亿新币比例减至10% 公众持股至少为50万股或发行缴足股本的15%(以高者为准),至少500个公众股东 最低市值 8000万新币 无具体要求 证券市场监管 全面信息披露,买卖风险自担 (三)美国主板与创业板上市条件比较 项目 美国主板 美国创业板 实收资本 无具体要求 有盈利的企业资产净值要求在400万美元以上,无盈利企业资产净值要求在1200万美元以上 营运记录 须具备三年业务记录,发行人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和管理层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采用美国会计准则 有盈利的企业经营年限没有要求,无盈利的企业经营年限要在三年以上 盈利要求 三年盈利,每年税前收益200万美元,最近一年税前收益为250万美元;
或三年累计税前收益650万美元,最近一年450万美元;
或最近一年总市值不低于5亿美元的公司且收入达到2亿美元的公司,三年总收益合计2500万美元。 要求有盈利的企业以最新的财政年度或者前三年中两个会计年度净收入40万美元;对无盈利的企业没有净收入的要求 最低公众持股量 社会公众持有的股票数目不少于250万股;有100股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5000名 25%以上,有盈利的企业公众的持股要在50万股以上,无盈利企业公众持股要在100万股以上;有盈利的企业公众持股量在50万股至100万股的,股东人数要求在800人以上;公众持股多于100万股的,股东人数要求在400人以上。无盈利的企业股东人数要求在400人以上。 最低市值 1亿美元 无要求 证券市场监管 其机制比较成熟,监管制度和监管力度较强,市场化程度高,政府的监管手段结合市场的力量对上市公司构成极大的约束,一旦上市公司出现违法违规,处罚严厉。 二、中国创业板上市条件建议
(一)国内主板和创业板上市条件的简要比较 项目 国内主板 国内创业板(建议) 实收资本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 营运记录 须具备三年业务记录,发行人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和管理层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须具备两年业务记录,发行人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和管理层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盈利要求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三亿元。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最近1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最低公众持股量 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最低市值 无具体要求 无具体规定 证券市场监管 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地方,但规范化、与国际接轨是今后发展的主题,国内市场的监管将是一个逐步加强的过程。对于国内公司而言,始终有地缘优势,政府始终以保护和发展作为主题 (二)国内创业板上市条件的分析:
创业板市场与主板市场不同,现阶段其主要目的是为高科技领域中运作良好、发展前景广阔、成长性较强的新兴中小型公司提供融资场所。由于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普遍经营规模偏小,营运时间较短,市场前景不确定,造成其盈利能力不稳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得银行不敢为其贷款,而中国主板市场因为进入门槛过高也将它们拒于门外,这样就特别需要一个有别于主板市场的创业板市场为它们提供融资渠道。考虑到新兴高科技公司业务前景的不确定性,在构建中国创业板市场时,要设法降低市场进入门槛。
1、股本要求
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股本规模相对较小,但对业务要求可能较严。按照目前中国主板市场的上市标准,企业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3000万元,股票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而中小高科技企业一般都处于创业期,生产规模偏小,无法满足主板市场的上市条件。所以,创业板市场应适当放松对公司股本总额和发起人拥有股本总额的限制,从而尽可能让规模偏小、缺乏资金、但产品前景良好的中小企业上市。创业板市场是为那些具有活跃业务记录的中小型公司提供融资场所。在放宽企业上市条件的同时,应该强化公司的业务标准和管理标准,即公司必须具有突出的主营业务、明确的主导产品、详尽严密的业务发展计划、完整清晰的业务发展战略和巨大的主业成长潜力,而且具备高质量的管理团队和高效、完善的管理系统。随着市场的发展,创业板市场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要求可由不少于3000万元降为不少于2000万元。
2、营运记录及财务盈利要求
主板市场的上市规则对营运和财务的要求是: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三亿元;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而高科技企业由于技术创新能力较强,使得技术升级换代快,科研成果的产业化时间短,无法达到上述条件,因此可规定,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前在同一管理层下,持续经营高新技术业务两年以上,且最近1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并且规定,原企业整体改制设立或有限责任公司已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连续计算,在最近二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为了增强中国创业板市场的竞争力和吸引力,促使更多的高新技术企业上市,上市条件可考虑进一步放松,对于研究与开发力量很强的企业,只需要有一年的经营记录,可以不设最低盈利要求,且不分企业存续期间的所有制性质均可连续计算经营业绩。考虑到许多网络企业在创立时期大都没有盈利,因此对其盈利记录可以不作要求,但需要有高增长的业绩记录。
3、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再融资条件适当的放宽
创业板市场应放宽配股等再融资条件。股本的不断扩张是企业发展壮大的一个主要表现。为了提高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后续融资能力,增强其发展后劲,促进上市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创业板市场需要为中小型企业提供宽松的再融资环境。
4、鼓励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收购兼并
现代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历程表明,资本经营已经取代产品经营而成为企业发展的主要手段,以此来实现企业低成本的快速扩张。美国那斯达克市场是美国高科技企业收购和兼并的主战场。正是通过收购和兼并活动,一方面一些属于传统产业的上市公司以各种方式介入高新技术产业,以增添新的生机和活力,培育企业新的利润增长点;另一方面一些高新技术企业以这种方式迅速地发展壮大,以达到规模扩张和业务拓展的目的。
5、创业板市场的监管
创业板的监管原则是以信息披露为主的原则和买者自负的原则
(1)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严格。规模较小、业务处于初创期、新兴行业,这些因素都说明创业板是高风险市场。因此,创业板市场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也比主板严格。如要求发行人每年要对上市文件注明的业务目标与实际发展进度作一比较等。
(2)市场动作奉行以信息披露为基础的原则,创业板应更注重效益,而主板则考虑在效益与安全之间的平衡。创业板市场追求的是高风险和高效益,主板市场则以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为主要目标。因此,创业板的投资者主要是对市场有充分了解并希望参与高风险、高增长性公司的投资机构。
(3)加强对公司违规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将给予适当的处分。

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应当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第四条发行人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发行人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应当及时向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全面配合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第五条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应当诚实守信,全面履行公开承诺事项,不得在发行上市中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第六条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行,对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进行核查,对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是否符合法定发行条件作出专业判断,并确保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第七条为股票发行出具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本行业的业务标准和执业规范,对发行人的相关业务资料进行核查验证,确保所出具的相关专业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第八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发行人申请文件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依法核准发行人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并对发行人股票发行进行监督管理。
证券交易所依法制定业务规则,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障创业板市场的正常运行。第九条中国证监会依据发行人提供的申请文件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不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第十条创业板市场应当建立健全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投资者准入制度,向投资者充分提示投资风险,注重投资者需求,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第二章发行条件第十一条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第十二条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第十三条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第十四条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第十五条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第十六条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第十七条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发行人应当建立健全股东投票计票制度,建立发行人与股东之间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切实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收益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求偿权等股东权利。

❹ 大族封测需要多久上市

拟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
9月28日,深交所官网披露了深圳市大族封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封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公司IPO材料被正式受理。
据悉,大族封测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022.20万股,占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大族封测是国内领先的半导体及泛半导体封测专用设备制造商,主要为半导体及泛半导体封测制程提供设备及解决方案。公司以实现国产替代为目标,致力于国产设备等突破技术壁垒,为客户提供工艺技术解决方案、高性价比产品和优质的售后服务。公司旗下“HANS”系列高速高精度全自动焊线设备在性能、效率、稳定性、可靠性、一致性等方面已比肩ASMPT、K&S等国际知名封测设备制造商,已逐步实现国产替代,并占据国产设备市场领先地位。
公司坚持以半导体及泛半导体封测产业需求为导向,凭借突出的产品质量和优异的解决方案能力,积累了一批优秀的合作伙伴。
南方财富网微信号:南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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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深交所股票的上市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三)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四)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
(五)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按照《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票上市的程序如下:

1、股票上市申请。上市申请。发行人在股票发行完毕,召开股东大会,完成公司注册登记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

2、审查批准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符合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委员会提出申请;上市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
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确定上市时间,审批文件报证监会备案,并抄报证券委。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报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文件。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对符
合本法规定条件的股票上市交易申请,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批准。

3、申请股票上市应当报送的文件。
股份公司向交易所的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申请时应报送下列文件:(1)申请书;(2)公司登记文件;(3)股票公开发行的批准文件;(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近3年或成立以来的
财务报告和由2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及所在事务所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5)证券交易所会员的推荐书;(6)最近一次招股说明书;(7)其它交易所要求的文件。

4、订立上市协议书。
股份有限公司被批准股票上市后,即成为上市公司。在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前,还要与证券交易所订立上市协议,确定上市的具体日期,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向证券交易所缴纳上市费。

5、发表上市公告。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批准后,被批准的上市公司必须公告其股票上市报告,并将其申请文件存放在指定地点供公众查阅。
上市公司的上市公告-般要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的证券报刊上。
上市公告的内容,除了应当包括招股说明书的主要内容外,还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和批准文号;
(2)股票发行情况,股权结构和最大的10名股东的名单及持股数;
(3)公司创立大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决议;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持有本公司证券的情况;
(5)公司近3年或者开业以来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以及下一年盈利预测文件;
(6)证券交易所要求载明的其它情况。

❻ 求证监会公布515家拟上市公司名单

在证监会网站上即可搜索到。
也可以下载excel版本。
创业板发行监管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截至2012年1月31日)
序号 申报企业 注册地 所属领域 保荐机构 保荐代表人 会计师事务所 签字会计师 律师事务所 签字律师 备 注
1 山东泰丰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 关键机械基础件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战肖华 张应彪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钟建国 毛晓东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钟节平 张绪生 初审中
2 北京欧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电子专用设备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孙树军 张正平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温京辉 黄程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徐建军 杨继红 初审中
3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 特种功能材料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王磊 马媛媛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 李友菊 宋文 刘勇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鲍金桥 司慧 常爱民 初审中
4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 轨道交通设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赵怡 蒋继鹏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韩景利 周坤生 北京思科律师事务所 杨延超 邓懿 初审中
5 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 创新药物及关键技术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吕洪斌 徐慧芬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潘莉华 林盛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张东成 赖江临 初审中
6 山东华特磁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 电力电子器件及变流装置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杨淑敏 龚文荣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雷小玲 卢剑 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 许军利 谭伟业 陆彤彤 初审中
7 深圳市景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 软件及应用系统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陈佳 杨爽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蒋晓明 程纯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林晓春 韩雯 初审中
8 闻泰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 计算机及外部设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赵刚 吴小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戴定毅 顾雪峰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石铁军 王毅 初审中
9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 新型高效生物肥料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唐绍刚 王广红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金顺兴 李志光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于绪刚 徐非池 王芳 李婕妤 初审中
10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江苏 复合材料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刘迎军 胡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廖家河 徐士宝 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 苏波 胡君 孙东峰 初审中
11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 复合材料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赵新征 王剑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朱锦梅 魏 星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李志强 郑瑞志 初审中
12 北京水晶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数字内容服务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刘顺明 任波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朱锦梅 吴雪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张忠 唐周俊 刘冬苹 初审中
13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信息功能材料与器件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罗欣 于晓丹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邱靖之 王传邦 通力律师事务所 黄艳 张征轶 初审中
14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 新型安全饲料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王刚 陆文昶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樊文景 王淑燕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浦洪 刘震国 何煦 初审中
15 上海麦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软件及应用系统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魏庆泉 徐士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顾燕君 陈卫武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梁志强 方晓杰 任真 初审中
16 江西3L医用制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 医疗仪器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李旭巍 刘丽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舒佳敏 李国平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顾峰 童悦 初审中
17 昆山华恒焊接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 工业自动化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孟刚 狄正林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伍敏 郑欢成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王汉齐 范建红 徐丹 初审中
18 北京电旗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信息技术服务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李旭东 黄传照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杨宏 刘燃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赵珞 王岚 初审中
19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 软件及应用系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段斌 李彦芝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胡 毅 叶 民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王庭 赵曾海 陈国尧 张迪 初审中
20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信息安全产品与系统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何雨华 马华锋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王需如 王晓欣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郎艳飞 邵森琢 初审中
21 深圳市神舟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 计算机及外部设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刘晴 陈鸿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何晓明 康雪艳 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 陈明夏 万晓蓓 王文 陈莹莹 初审中
22 浙江珍诚医药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 电子商务服务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任永刚 王金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高峰 戴隆松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 颜华荣 杨钊 初审中
23 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 软件及应用系统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傅承 解刚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宋朝学 杨锡光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王冠 李大鹏 蒋伟 初审中
24 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 软件及应用系统 恒泰证劵股份有限公司 张英君 郭春洪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王韶华 陈昭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冯艾 焦福钢 初审中
25 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 信息功能材料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徐海啸 方宏凯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索保国 乔冠芳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吴和平 谢倩训 王伟琪 初审中
26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 数字化专用设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王中东 钮蓟京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刘勇 腾飞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帅天龙 李晅 落实反馈意见中
27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 汽车关键零部件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马云涛 许劲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何勇 蒋洪庆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刘斌 张婕 落实反馈意见中
28 福建归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 中药制品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李鸿 项骏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林新田 江楠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孙立 唐银锋 落实反馈意见中
29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 民用雷达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文富胜 徐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魏五军 李永利 北京市凯文律师事务所 熊力 曲凯 落实反馈意见中
30 上海炫动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数字内容服务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宗俊 俞露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翟小民 王恺 通力律师事务所 陈巍 翁晓健 落实反馈意见中
31 北京泰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重大疾病创新药物及关键技术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付巍 许欣 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李惠琦 倪军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朱蕾 吴小亮 落实反馈意见中
32 深圳市凯立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 卫星导航应用服务系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邱平 宋伟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张云鹤 齐晓丽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李荣法 李敏 杨开广 落实反馈意见中
33 天壕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先进节能技术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唐伟 张斌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王重娟 刘彦山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张忠 孙静 商小路 落实反馈意见中
34 唐山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工司 河北 新型传感器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张立军 何宽华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张军书 刘均刚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李磐 周斌 落实反馈意见中
35 京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 软件及应用系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代永波 陈友新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杨文蔚 张静璃 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 周玉娟 徐虎 落实反馈意见中
36 日地太阳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 太阳能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王初 朱同和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钟建国 王强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张恒顺 牟蓬 落实反馈意见中
37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 工业和城市节水、废水处理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梁化彬 王钢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何晖 江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江华 连莲 叶剑飞 落实反馈意见中
38 大连路明发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 新型显示器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吕晓峰 郭瑛英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王秀玉 刘璐 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 刘榕 刘燕迪 落实反馈意见中
39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 复合材料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唐劲松 于冬梅 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张乾明 黄海波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陈金山 黄靖珂 宋文文 落实反馈意见中
40 浙江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 软件及应用系统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赵沂蒙 余庆生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高峰 戴隆松 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刘胤宏 郑晓东 唐晓婉 落实反馈意见中
41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软件及应用系统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陈国潮 李皓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张利军 孙政军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贺伟平 谭四军 落实反馈意见中
42 深圳市明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 软件及应用系统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沈璐璐 赵桂荣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赖玉珍 郑宏权 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 张敬前 曹平生 唐都远 落实反馈意见中
43 上海和鹰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高精度数控机床及功能部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冯烜 翟程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孙立倩 黄恺 上海汇衡律师事务所 侯群萍 沈轲 落实反馈意见中
44 新乡日升数控轴承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 关键机械基础件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罗霄 顾晶晶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乐超军 刘文豪 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 赵璨 徐伟贤 落实反馈意见中
45 合肥百胜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 大型构件制造技术与装备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曾年生 江成祺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 潘峰 王静 黄敬臣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汪大联 祝传颂 张秀友 落实反馈意见中
46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软件及应用系统 民族证劵有限责任公司 何继兵 姜勇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黄峰 张志明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张圣怀 朴杨 何云霞 落实反馈意见中
47 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 新型医用精密诊断及治疗设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孙建华 苏勋智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安洪宾 张丽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许迪 王宇坤 王祺 落实反馈意见中
48 江苏斯菲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 电力电子器件及变流装置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万炎华 柳淑丽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沈岩 华可天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阚嬴 许成宝 落实反馈意见中
49 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 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冯文敏 杨茂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葛晓萍 陈振瑞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廖春兰 刘艳晶 赖继红 落实反馈意见中
50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 集成电路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魏其芳 龙敏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林万强 吴文辉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周燕 张鑫 周宝荣 落实反馈意见中
51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 数字音视频产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崔威 曾劲松 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张敬鸿 鞠录波 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 赵梦 贾春雷 落实反馈意见中
52 安徽铜都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 关键机械基础件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徐圣能 汪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程志刚 马章松 苏东升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喻荣虎 惠志强 落实反馈意见中
53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 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王建刚 魏德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姚辉 张松柏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王元 陈鹤岚 落实反馈意见中
54 北京爱康宜诚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新型医用精密诊断及治疗设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蔡玉洁 刘奇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赵斌 金华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郑碧筠 徐建军 谭翠燕 落实反馈意见中
55 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 核技术应用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彭波 相晖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汪阳 张轶华 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陈实 徐颖 落实反馈意见中
56 广州市怡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 环境自动监测系统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成燕 易莹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杨文蔚 冼宏飞 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 程秉 李彩霞 王志宏 落实反馈意见中
57 深圳市中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 信息技术服务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胡宇 廖卫江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屈先富 黎明 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 吴爽 余平 落实反馈意见中
58 上海光维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数字移动通信产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黄健 李杰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钱志昂 陈竑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刘维 孙斐然 落实反馈意见中
59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新型医用精密诊断及治疗设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郭峰 国磊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鲍小刚 唐敏捷 上海海业韬律师事务所 周健 陶滕云 李林 落实反馈意见中
60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 高分子材料及新型催化剂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叶欣 张文生 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王 晖 刘学伟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房立堂 郭芳晋 落实反馈意见中
61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 新型传感器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宋乐真 徐彩霞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周益平 熊绍保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 张晏维 汪丰 落实反馈意见中
62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 工业自动化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刘秋芬 徐长银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赖玉珍 谢翠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张炯 邓海标 落实反馈意见中
63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 高分子材料及新型催化剂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曾林彬 郭宣忠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李新首 舒畅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陈金山 朱志怡 刘中明 落实反馈意见中
64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 软件及应用系统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蒋欣 王苏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刘耀辉 丘运良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郑建江 贵钢 游晓 落实反馈意见中
65 湖南科美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 电力电子器件及变流装置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梁石 温家明 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周俊杰 陈志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朱志怡 范蓉蓉 落实反馈意见中
66 长沙开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 工业自动化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汪家胜 李红星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杨迪航 李飞鹰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马秀梅 张绪生 落实反馈意见中
以上为部分 您可以去网站自行下载。

❼ 我国2017年以来的新股ipo有哪些

我国2017年以来的新股ipo如下:

1、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7年5月11日报送) ;

2、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7年5月11日报送) ;

3、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7年04月21日报送) ;

4、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7年5月2日报送) ;

5、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2017年4月10日报送) 。

(7)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扩展阅读

IPO参与对象

1、公司及其董事:准备及修订盈利和现金流量预测、批准招股书、签署承销协议、路演。

2、保荐人:安排时间表、协调顾问工作、准备招股书草稿和上市申请、建议股票定价。

3、申报会计师:完成审计业务、准备会计师报告、复核盈利及营运资金预测。

4、公司律师:安排公司重组、复核相关法律确认书、确定承销协议。

5、保荐人律师:考虑公司组织结构、审核招股书、编制承销协议。

6、证券交易所:审核上市申请和招股说明书、举行听证会。

7、股票过户登记处:拟制股票和还款支票、大量印制股票。

8、印刷者和翻译者:起草和翻译上市材料、大量印刷上市文件。

❽ 哪个网站可以看创业板的招股说明书

证券交易所可以创业板的招股说明书。
可以查看创业板照顾说明书的证券交易所有:
1、上海证券交易所
2、深圳证券交易所
3、香港证券交易所
4、台湾证券交易所

招股说明书是供社会公众了解发起人和将要设立公司的情况,说明公司股份发行的有关事宜,指导公众购买公司股份的规范性文件。

❾ 2021年创业板开通知识测评答案有哪些创业板20题问卷测试答案汇总!

一般来说,想要开通创业板是需要有一个测评的,那么2021年创业板开通知识测评答案有哪些?为大家准备了创业板20题问卷测试答案汇总!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感兴趣的小伙伴快来看看吧!

一、单项选择题(选项为4个)
1、具备两年(含两年)以上股票交易经验的投资者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时,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 ) 后,可以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A、当日
B、两个交易日
C、三个交易日
D、五个交易日
答案: B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及上海分公司集中批量发送存量客户A股、B股证券账户首次股票交易日期的信息,数据统计口径为: ( )
A、以证券账户为单位进行统计,即-一个证券账户对应一个首次股票交易日期、两个市场账户合并后对应一个首次股票交易日期。
C、包括证券账户无首次股票交易日期的信息。
D、深圳发送的账户信息含小额休眠及不合规账户。
答案:A
3、关于创业板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澄清的规定是:()
A、股票交易被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有关规定、业务规则认定为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应当于次一交易日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在特殊情况下,交易所可以安排公司在非交易日公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计算从公告之日起重新开始。公告日为非交易日的,从下一交易日重新开始计算。
B、创业板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被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根据有关规定、业务规则认定为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应当于次一交易日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C、上市公司披露的澄清公告只需说明传闻内容及其来源。
D、上市公司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应包括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
答案: A
4、我公司落实创业板投资者教育工作的方式是:()
A、公司网站上设立投资者教育创业板专栏,通过交易系统客户端、行情分析系统向客户推送创业板相关资料,进行创业板风险提示。
B、营业部在营业网点内的“投资者教育园地”的显着位置处张贴创业板相关制度、规定及规则等。投资者申请创业板市场投资资格、签署风险揭示书时,证券营业部业务人员当面向客户再次讲解投资风险。
C、营业部组织内部员工加强创业板市场业务的学习,举办针对投资者的创业板市场专题讲座、向投资者讲解创业板市场相关规定及规则,介绍创业板市场风险特性。
D、以上全部
答案: D
5、创业板与中小企业板在制度设计上存在的差异: ( )
A、创业板在注重风险防范的基础上,在发行审核制度、公司监管制度、交易制度等制度设计方面进行了更加市场化的探索和创新,以适应创业企业的特点与实际需求。
B、创业板与中小企业板在发行审核制度上不存在差异。
C、创业板在主板市场的制度框架下运行,在发行审核、交易制度等方面与中小
板一致。
D、不存在差异
答案:A
6、为什么以交易经验作为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区分标准?()
A、证券投资是一项实践性非常强的活动,具有-定交易经验的投资者对市场风险的认知程度总体.上会高于新入市的投资者。
B、证券投资交易方便统计。
C、老股民更容易接受创新产品。
D、老股民比新股民风险承受能力强。
答案:A
7、关于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不正确的说法为( )。
A、投资者应当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认真评估,审慎决定是否参与创业板
股票交易。
B、投资者在申请时应当积极配合证券公司落实适当性管理的各项工作,包括真实、完整地提供需要的信息,认真签署风险揭示书,书面抄录特别声明等。
C、如果投资者拒绝配合.上述工作或有意提供虚假信息,违反了相关规则,证券.公司可拒绝为其开通创业板交易。
D、在任何情况下,证券公司都不能拒绝为投资者开通创业板交易。
答案、以下不是《创业板市场投资特别风险揭示》中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市场风险是什么?()。
A、规则差异可能带来的风险;
B、技术失败风险;退市风险
C、公司人员变动风险
D、公司经营风险;股价大幅波动风险
答案:C
9、退市风险警示的处理措施包括: ( )
A、终止上市
B、修改公司股票简称;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C、临时停牌
D、信息披露
答案:B
10、开通创业板为什么需要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 )
A、由于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相对较高,并不是所有投资者都适合直接参与创业
板交易。
B、证券公司可能通过投资者的客观信息帮助其判断风险承受能力。
C、可以在此基础上开展有针对性的风险提示、客户培训和教育等工作,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创业板市场投资。
D、以上全对
答案:D
11、创业板上市公司可以在( ) 通过指定网站披露临时报告。
A、上午开市之后或下午开市之后
B、中午休市期间或下午三点之后
C、中午休市期间或下午三点三十分之后
D、上午十点之后或下午三点之前
答案:C
12、对于新开立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投资者,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不能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B、直接按照尚未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情况申请办理。
C、需在《创业板市场投资奉贤揭示书》中抄写“本人确认已阅读并理解创业板相关规则和.上述风险揭示书的内容,具有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自愿承担参与创业板投资的风险和损失。”
D、营业部负责人无须在其风险揭示书上签字或签章。
答案:B
13、上市公司出现财务状况或者其他状况异常, 导致其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或者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其投资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深交所对该公司股票交易实行( ) 处理。
A、停牌
B、信息披露
C、风险警示
D、终止上市
答案:C
1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行人应当自.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 发行股票;超过此时间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
A、六个月内
B、三个月内
C、一年内
D、一个月内
答案:A
15、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在( ) 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其股票被暂停上市;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内仍未能披露相关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将被终止上市。
A、半个月、一个月
B、一个月、一个月
C、两个月、一个月
D、两个月、两个月
答案: C
16、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保守型”的客户,不能申请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
答案:错
17、客户需详细了解“创业板市场投资特别风险揭示"内容,对特别关注的五大类风险,需认真阅读并逐项确认(确认需打V )。
答案:对
18、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行人可在公司网站刊登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 所披露的内容应当一致,且不得早于在中国证监会网站披露的时间。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能含有股票发行价格信息。
答案:对
19、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申请文件受理后至发行人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依法刊登招股说明书前,发行人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不得以广告、说明会等方式为公开发行股票进行宣传。
答案:对
20、因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相对较高,并非所有投资者都适合直接参与创业板市场。所以证券公司要对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测评,帮助投资者判断其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提示风险。
答案: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