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区块链有哪些应用
简单介绍一下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
1、区块链技术在银行业中的应用
区块链技术最大的特征就是去中心化, 而这一特征将为银行业降低大量成本。
首先,去中心化意味着银行体系之间建立信任机制不再需要中介,节约了中介的费用。
其次,数字货币的发展将可能实现银行实时的数字化交易。例如,在票据交易中,一直以来银行的票据交易都要依靠第三方实现有价凭证的传递,即使是电子票据的交易,也需要通过央行 ECDS 系统的信息进行交互认证。而区块链技术可以实现点对点的价值的传递,不再需要中心化的系统进行控制,这不仅仅加快了票据传递的速度,更重要的是,可以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失误,流程方面的减少自然会降低银行对于人员的需求量,节约了银行的人工成本。
最后,在清算、结算方面也会有所影响。 银行的清算、结算业务一直以来都是由中央结算来完成的,效率较低。通过区块链技术进行结算将大幅度提高银行的效率。
区块链技术在银行的跨境支付业务中也发挥着较大的作用。在全球化贸易高度发达的今天,跨境支付越来越频繁,银行在跨境贸易中往往充当着第三方服务的职能,例如进行电子转账、资产托管等。但跨境支付一般需要耗时 2 天左右才能到账,效率很低,也降低了在途资金的利用率。而在区块链技术中,跨境支付的双方可以通过点到点的方式完成,实现全天候支付、实时到账、从而加快了清算、结算的速度,进而提高银行处理业务的效率。
区块链技术的另一特征就是去风险化,银行可以建立自己的区块链,这样就能保证银行客户的交易信息和交易记录是真实有效的, 是不会被任意篡改的,银行可以有效地辨别客户的信息,了解客户的各方面情况,识别客户的异常交易,防止被客户所欺骗,也可以及时发现非法洗钱、转移资金等犯罪行为,从而降低银行的监管成本。
2、区块链技术在保险业中的应用
区块链技术在保险业中也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从数据管理角度来看,保险公司应用区块链技术可以有效提高风险管控能力, 包括保险公司的风险监督与投保人的风险管理两个方面。
区块链技术在保险业中的应用,可以加强保险公司内部的风险监督。 区块链技术可以将保险公司的日常运营流程记录在节点上,可以实现对公司资金流向、投资情况、赔付多少等业务进行事中控制,提高公司风险管控能力。
此外,区块链技术安全、可靠、无法随意篡改,保证投保人得到的信息真实有效,使得投保人的风险管理能力增强。
3、区块链技术在证券行业的应用
区块链技术在证券行业的应用可以增加证券发行的灵活性,发行证券的公司可以采用智能合约,通过设定证券发行的方式、时间,在最理想的状态下甚至可以 24 小时不间断地发行证券。
在智能合约的运行下,实现买卖双方的自动配对,并通过分布式的数字化登记系统,自动完成结算、清算步骤。 区块链上的交易记录不会被随便更改,因此录入的信息在实际上产生了公示的效果,因而证券交易所产生所有权的确权不会有任何争议。
除此之外,区块链技术让证券交易流程更加公开、透明。 通过区块链技术,证券行业无需中央机构来运行和管理,也不需要投行来进行承销,实现真正的点对点的交易,减少证券交易中的暗箱操作与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并可以实现对证券行业的有效监管。
4、区块链技术与金融基础设施
区块链技术是以一种分散化的机制进行价值交换,将会导致以中心化为特征的现有的金融基础设施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抵押品、 质押品以及股票、债券、 衍生品等资产通常需要一个值得信任的中央机构来进行登记或者保管,而区块链却能够用全新的方式来记录和保存这些产品的数据,将会对这些产品的登记制度产生影响。
区块链通过智能合约,可以对信息和价值进行接收和反应,自动完成价值的转移,自动地完成交易、清算和结算,将冲击现有的大额交易系统、中央证券存管、证券结算和场外衍生品交易等现有金融基础设施。
5、区块链技术在供应链中的应用
区块链技术在供应链中的应用,首先是提供了信用保障,区块链上记录着商品的流通信息等,能够证明商品及其流转的真实可靠性,从而能够对链上企业的效用情况等进行一个综合的评价,成为了企业银行贷款信用、融资信用、交易信用的一个有效的保障。
首先, 区块链可以将供应链上所有的交易数据都带有时间戳,不可随意篡改,即使能篡改某个节点的交易数据,也无法只手遮天,所以区块链解决了银行对企业信息被篡改的疑虑,这对一些微小企业来说,只要信用好,向银行贷款的可能性将大大提高。
其次,区块链所记载的上下游企业之间的信息,通过有效的整合,既可以为企业在生产、销售等环节提供支持,也可以供下游企业来分析顾客偏好,从而可以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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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大股东都是这样,套取钱呗!
③ 国法《2005》3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是全面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将有力促进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为认真贯彻国发〔2005〕3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就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与国发〔2005〕3号文件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意义 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对促进经济增长、优化经济结构、增加财政收入、扩大就业、繁荣城乡经济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势头强劲,总量增长迅速,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升。2005年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已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52%,上缴税金占全省的40%以上,在全省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凸现,正处于健康发展的关键时期。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05〕3号文件精神,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对于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实现中原崛起,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大财政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扶持力度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发〔2005〕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省财政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各级财政用于支持企业发展的资金,如县域经济发展资金、工业结构调整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农业结构调整资金、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科学技术经费等,要打破所有制界限,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积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 三、切实解决非公有制企业融资难问题 鼓励政策性银行依托地方商业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开展以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转贷款、担保贷款等业务。发挥银行内设中小企业信贷部门的作用,提高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贷款比重。支持非公有制企业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在国(境)内外上市融资,对成功发行股票上市的企业和有功人员给予政策性奖励。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企业债券、信托计划和短期融资券,大力发展典当业和融资租赁业。鼓励各级政府设立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引导资金,通过参股贴息等方式,扶持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机构发展。鼓励境内外各类投资机构、金融机构、企业等组织和个人,参与创业投资事业发展。大力培育有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自然人、农户发展资金互助性组织,积极启动民间资本,规范民间借贷行为。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对外经济合作和进行股份制改革,多渠道筹措企业发展资金。 四、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鼓励发展政府出资或出资参股的非盈利政策性担保机构;大力发展以法人资本、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投资建立的商业性担保机构;支持企业设立互助性担保机构。要积极构建配套协作、覆盖全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省财政要逐年增加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中心的资本金,扩大担保资本金规模,不断增强担保能力。各级政府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信用担保行业发展资金,用于支持其政策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的创业资助、担保和再担保机构风险补偿的资助等。 各级工商、建设、国土资源、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应确认担保机构的抵、质押权人资格。对担保机构在开展担保业务中,与受保企业发生的抵、质押资产,实行登记备案制,政府主管登记机关应及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担保机构和受保企业对需要评估的资产,可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机构收取的费用应在不超过国家规定的基础上由委托方与评估机构协商确定。对担保机构在代偿清偿、过户时的费用,有关职能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减征或免征。 加强对信用担保机构的监管。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行归口管理。由各级中小企业工作部门会同财政、银监、人民银行、人事和民政等有关部门成立信用担保管理委员会,对信用担保机构实行宏观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监管。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允许担保机构查询被保企业档案资料中依法可公开的相关资料。 五、推进非公有制企业信用制度建设 充分利用各部门提供的信息资源,加快建立非公有制企业信用登记、征集、评价、监督、信息披露、奖惩为主要内容的信用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非公有制企业的信用档案和信用数据库,实现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交流和共享的社会化。开展诚信优良企业的评价认定,对信用度较高的企业,要在企业融资、贷款担保、项目贴息、推荐上市、土地使用、发行债券等方面给予支持。 六、鼓励支持非公有制企业自主创新 各级政府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支持非公有制企业科技创新。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要把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能力作为企业申请科技经费支持的条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各类技术创新合作组织。对非公有制企业组建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机构,企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有重大影响的技术研究开发和改造项目,要给予大力支持。加快民营科技企业发展,要在科技投融资、市场准入、反不正当竞争等方面,为民营企业创造更为有利的政策环境,积极扶持民营科技企业进行技术创新。鼓励企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拉长和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传统产业特别是支柱产业的优化升级。加大品牌战略推进力度,凡取得中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产品以及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的非公有制企业,省政府给予表彰或奖励;对取得省驰名商标或省名牌产品的非公有制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辖市政府给予表彰或奖励。 七、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服务体系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手段,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规划和指导。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动态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产业政策、发展规划、投资重点和市场需求等方面的信息。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不同阶段的特征,帮助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改进和完善现行的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制度,及时、准确反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状况。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舆论氛围。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关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办〔2006〕13号)。凡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废止。进一步清理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收费,除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和省政府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外,任何部门和单位无权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无权以任何理由强行要求企业提供各种赞助费或接受有偿服务。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应设立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受理企业投诉,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八、引导企业规范发展 非公有制企业要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卫生、质量、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等有关规定,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不断强化质量管理和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组织生产和提供服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走质量效益型道路;依法依据设置会计账簿,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依法依据设置原始统计纪录、统计台帐,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交接和档案管理等制度;加强和完善统计基础工作,依法报送统计信息。企业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规范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公司制企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求,严格规范股权转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九、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省每年召开一次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会议或企业家座谈会,每两年召开一次非公有制经济表彰大会,并不断创新和改进表彰方式和内容。建立非公有制经济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对所有涉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部门和单位,每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工作政绩的重要内容。
④ 请问,新三板股权激励的模式有哪些啊
新三板股权激励的模式有以下十一种
模式一: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模式是指股份公司赋予激励对象(如经理人员)购买本公司股票的选择权,具有这种选择权的人,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行权价)购买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此过程称为行权),也可以放弃购买股票的权利,但股票期权本身不可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和偿还债务。
股票期权实质上是公司给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激励报酬,该报酬能否取得完全取决于以经理人为首的相关人员能否通过努力实现公司的激励目标(股价超过行权价)。
在行权期内,如果股价高于行权价,激励对象可以通过行权获得市场价与行权价格差带来的收益,否则。将放弃行权。目前,清华同方、中兴科技等实行该种激励模式。
通过授予股票期权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操作程序或流程如下:
(一)实施激励计划的程序
1、董事会负责制定激励计划;
2、监事会核查激励对象名单;
3、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监事会就激励对象名单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说明;
4、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后即可实施;
5、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具体的股票期权授予、行权等事宜。
(二)股票期权的授予程序
1、董事会制定股票期权授予方案;
2、监事会核查激励对象的名单是否与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对象相符;
3、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予条件满足后,对激励对象进行权益的授予,并完成登记等相关程序;
4、激励对象与公司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
(三)股票期权行权程序
1、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日内,提交《股票期权行权申请书》向公司确认行权的数量和价格,并交付相应的购股款项;
2、公司在对每个期权持有人的行权申请作出核实和认定后,按申请行权数量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或转让股份。
模式二:限制性股权
限制性股权是指挂牌公司以低于二级市场上的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以自筹资金购买公司股票。限制性股权一般会设定股票锁定期(即持有股票但不能出售),在公司业绩达到预先设定的考核指标后,方可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比例将股票进行解锁。
限制性股权的特殊性便在于方案一经通过,员工在数月之内一般就能成为公司股东,只不过其股份存在漫长的锁定期。这对于员工的心理压迫非常强烈,员工要变成股东须投入自有资金,且这些行为不可逆转(股票期权可放弃),员工只能竭尽全力去实现解锁条件。
模式三:虚拟股权
虚拟股权指公司授予被激励对象一定数额的虚拟股份,被激励对象不需出资而可以享受公司价值的增长,利益的获得需要公司支付。被激励者没有虚拟股票的表决权、转让权和继承权,只有分红权。虚拟股权享有的收益来源于股东对相应股权收益的让渡。在虚拟股票持有人实现既定目标条件下,公司支付给持有人收益时,既可以支付现金、等值的股票,也可以支付等值的股票和现金相结合。虚拟股票是通过其持有者分享企业剩余索取权,将他们的长期收益与企业效益挂钩。
相对于其他激励模式,虚拟股权操作更加简便,虚拟股权方案的制定、操作均只需公司内部通过即可,且未有相关法律法规限制,其实质为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属于公司内部管理问题。
同时虚拟股权的影响可以一直延伸下去,并不因为股票价格、行权、解锁等事项而受到影响,其最大的制度价值在于利用虚拟股权给予的分红权调动企业员工为公司长远发展而共同努力的积极性。
模式四:股票增值权
股票增值权指公司授予经营者一种权利,与虚拟股权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如果经营者努力经营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上升或公司业绩上升,经营者就可以按一定比例获得这种由股价上扬或业绩提升所带来的收益。收益为行权价与行权日二级市场股价之间的差价或净资产的增值,激励对象不用为行权支付现金,行权后由公司支付现金、股票或股票和现金的组合。
股票增值权激励模式与虚拟股权存在一定的相似性,均是公司给予激励对象一种权利,激励对象实现了相应条件后可依据该种权利获得分红。对于公司来说,操作非常便利,只需公司内核审批,无须解决股票来源问题,亦不存在资本操作的一系列难题。
但股票增值权激励模式直接以股票价格的升降作为支付激励对象的分红标准,可能导致激励对象过分关注股票价格的升降。且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弱式有效性,股价与公司业绩存在较大偏差,这一客观原因会让员工忽视对于业绩的追求,从而背离激励初衷。
模式五:账面增值权
账面增值权是股票增值权的衍生方式,增值权也是指公司净资产增值部分。
这种方案与公司股价的变化无关,只与公司净资产挂钩,参考系数主要来源于公司净资产的增减。
举例来说:一家新三板公司与公司总经理确定的激励方式是授予其10万股的账面增值权,授予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10元,期限是3年,挂牌后3年内经过管理层和这位经理的共同努力,公司年报披露每股净资产涨到了20元,那么这个时候公司需要向这位总经理支付的对价就是10万*(20-10)=100万元现金或等值的股票。至于选哪种可以在协议里约定优先权或由被激励人自行选择。
这种方案一般适用于非上市的公众公司,尤其是在配合股改的时候更好一些。对于新三板公司来说,建议账面增值权方案在激励协议里采用股份支付的方式更好,效果更加显著。
模式六:延期支付
此类方案一般是在年初时为激励对象设计出一个年度的薪酬收入计划,在超过年终奖等业绩指标之上的部分另行设置一个风险收入指标,当我们的激励对象业绩达到这个风险收入指标后,就可以获得风险收入。
模式七: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ESOP)是公司拿出一部分股份由员工持平台持有,持股平台按照一定的运作规则分给每个符合条件的员工,公司内部员工个人出资认购本公司部分股份,并委托持股平台进行管理的一种股权激励方式。
ESOP有广义理解和狭义理解两种,广义是全员直接持股计划,狭义就是我们常说的员工持股会,持股平台持股等间接持股,且范围也不见得是全体员工。
员工持股的购股方式:
1.员工以现金方式认购所持有全部股份;
2.员工通过融资方式(可以是大股东也可以是公司向员工提供专项基金)来认购所持股份;
3.公司将历年累计的企业年金或其他公益金转为员工股份分配给员工;
4.从公司的奖励基金或福利及基金中提取一部分用于购买股份分配给员工。
一般项目中这四种方法是可以结合使用的,以期最大限度的满足激励计划的需要。
模式八:业绩股票(份)
业绩股是达到一定业绩条件就授予激励对象一定的股份。业绩股通常和期股、限制股、虚拟股、增值权综合在一起使用。
项目中采取这种方案时需要考虑的主要设计要点在于:
1)在年初设计业绩指标时为激励对象确定一个合适的业绩目标和与之相对应的股票授予数量或激励基金提取额度,若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通过了业绩考核,公司就奖励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者提取一定数量的奖励基金用于购买预定数量的股票。
2)业绩股票的考核年限一般是3-5年
3)业绩股票要设置一定的期现禁售期,激励对象如果是公司的董事、高管的其持有的股票每年转让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和被激励对象的协议也可以严于公司的禁售期。
4)业绩股票有严格业绩要求,如果激励对象未能完成业绩要求,或者出现业绩股票协议约定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或者离职等情形,公司有权取消其未兑现的业绩股票。
模式九:干股
这里的干股不是一个法律定义上的名称,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事实上就是股份赠与而已。股东和激励对象在股权激励方案实施前签署一份股权赠予协议,以该协议为依据,在条件满足之后,激励对象依据此协议获得一定数量的股份分红权,这里一般是要将表决权剥离的。
实施要点:
1)取得干股的赠予协议为前提,如果赠与协议无效、解除或被撤销,则对应的干股取得也就不存在了
2)干股为无偿取得,不需要激励对象用自己的资金购买相应的股权
3)干股是否为完全股权,是否有表决权取决于股东和激励对象签署的赠予协议约定和公司章程
4)激励对象所取得的干股是没有交易权的,不能买卖
5)干股不受公司股价高低的影响实际上就是拿出公司一部分净利润来进行分红
模式十:激励基金
这里的含义是当公司当年业绩达到考核标准时,按照一定比例从净利润或增加值部分提取一部分作为激励基金,分次发放给激励对象,要求激励对象全部或部分配比一定比例自筹资金,自二级市场购买本公司股票,并锁定一定期限,以达到留住人才长期激励的效果。
模式十一:定向增发
准确的说定向增发是手段不是模式,这里拿出来探讨主要还是考虑到常见、常用。挂牌企业通过向员工定向发行股份的方式,使员工直接持有或增持公司股票。从严格意义上说,这是最为常规的做法,这种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简单、完成时间较短,但在发行价格方面一般具有一定的折扣,对公司而言,成本较低,但员工持股后转让限制小,起不到长效激励的作用。
以上就是新三板股权激励最全的模式了,除了模式以外,股权激励还有更多考虑要素,
比如,激励对象的人员范围是哪些、激励计划实施时间的授予时间表中的有效期、授予日、授权日、等待期、行权日是什么、以及股权激励专项的实施流程、股权激励平台设置的准备工作及相关文件制作等等
本文来自梧桐系列课第四期——赵晓岑律师《新三板股权激励》
⑤ 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学习心得
中国农业银行的规章制度还是比较全面的,它具体规定职员的操作规范及行为守则,在今天日益激烈的同行业竞争中,农行深知只有优质的服务才能赢得市场,所以它要求他的员工每天要有晨会及晚会,加上必要的例会,让员工能够在一起提高业务水平,大家互帮互学,共同面对工作中的问题。同时他要求员工要礼貌待客,微笑服务,并设立了强大的监控网络,时刻监督自己的员工要遵守农行规定,按章办事。
其次给我留下比较深的印象的是现代银行在人民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的角色,现代银行已不仅仅局限于储蓄及放贷,恰恰相反,现代银行的服务触角触及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交保险,充话费,交罚单,买基金,炒股票,外汇,理财。。。。。。夸大一点就是“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银行办不到的”。
现在谈谈我在农行的工作经历,开始几天主要是跟师傅后面看,看师傅具体怎么操作,大概看来有3天,了解了银行柜面服务的全套流程,由于农行有规定:非工作人员不得操作,所以我一般是指导客户填单子,教客户使用自助设备,有点类似于大堂经理的任务。后来,我又跟随客户经理了解了一下农行的信贷系统,由于市场过于激烈,各大银行纷纷降低贷款门槛,为了在市场中求生存,农行加大了对当地企业的扶持力度,规定了对企业的合理信贷以及个人客户的质押贷款要随到随办,尽量简化手续,充分扶持,支持当地经济发展。
后来,由于中国基金市场红火异常,一大批新基民涌入市场,我开始在柜面向客户解释我所了解的基金的基本知识,并提示客户基金有风险,入市要谨慎。随后我开始向客户推销农行托卖的基金,取得了不小的业绩。共卖出基金42万元。在这过程中,我对基金也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什么是基金,买基金有什么好处呢?通俗地说,证券投资基金是通过汇集众多投资者资金,交给银行保管,由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负责投资于股票和债券等证券,以实现保值增值目的的一种投资工具。买基金最大的好处是借专家智慧参与股票和债券市场投资,降低了个人直接投资股票和债券风险,达到使个人资产增值的目的,最后实现您关于退休、子女教育等理财目标。简单地说,基金就是帮人买卖股票、债券等的一种投资品种,风险和收益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如果私下里运作的,就叫私募基金;如果公开在社会上募集资金,由正规的基金公司来管理的就是公募基金。这里面又分为两种,一种是封闭式基金,募集完钱后规模不变,你可以把它想象成股票,一般可以按照基金净值打折买卖;另一种就是开放式基金,这是基金中的主流,你可以按照基金净值在银行等机构随时买卖。按照收益和风险从高到低排列,大体可以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和货币基金等。股票基金主要投资股票,它又可以细分为成长型基金、指数型基金和收益型基金等,三者的收益和风险水平也是从高到低排列。债券基金投资债券,收益很稳定,但不高;而货币基金投资于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债券和央行票据等,收益更为稳定,可比定期存款略微高些,但几乎不存在亏钱的可能性。
其间,我还阅读了大量农行内部文件,知道了现在金融犯罪很严重,银行担负起越来越重的反洗钱重任,银行要重视防范假的汇票等等,既不能得罪客户又要确保不被欺骗蒙蔽。要防止客户利用频繁的大额资金往来达到洗黑钱的目的,也要防止客户造假。我还了解到转账电话,对公结算,银鉴比对,电汇等等一系列银行业务。
在农行的一个月我学到了很多在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我对中国的银行系统有了一个粗略的了解,也发现了其中的一些弊端。
1. 人情大于制度。可能是受中国两千年封建制度的影响,虽然银行业的制度是比较完善的,但真正能做到的却很少,从我看到的文件,我知道这一直是农行的一个软肋。今年新疆某支行内勤主任,利用其职权,屡次指示自己的下属职员方便其挪用资金,盗窃高达1000多万的资金购买彩票,最终锒铛入狱,其下属也因渎职包庇纵容罪,判刑的判刑,下岗的下岗。其实这件事完全可以避免,就是他的下属职员不愿意去揭发他,不敢违逆他的指示,捱不过面子,最终导致了这起案件。
2. 监管不力。虽然农行在每个营业部都安装了大量监控摄像头,并说会每天派人查看,但真正做到的分行很少。农行规定在柜员每天接送现金箱时必须携带自卫武器,可就我所见到的和从农行抽查的结果来看,能做到的极少。另外,农行规定在给柜员机加装现金时必须关好联动门,并打开自动报警系统。可我在农行的一个月,每天都帮忙加装不少于三十万的现金,也没见一次有人按章执行,而且我敢肯定这绝不是个例。今年4月14日,河北邯郸市农业银行金库发生一起特大盗窃案,被盗现金人民币近5100万元。经调查发现,系该行现金管理中心管库员任晓峰、马向景所为。分析此案,一是盗窃现金数额巨大。把五千多万元的现金卷走,无异于搬走银行的一个金库。二是盗窃犯罪手段简单。犯罪嫌疑人几乎没有受到任何限制,更不用说采取什么高科技手段,便将大量现金盗走,足以见得,农行的管理还是比较松散的。
3. 银行考核项目太多太杂,而且不科学合理,导致银行内部为了争业绩,造假严重。举例来说,我所在的农行营业厅的柜员机,分行的规定是每天的交易笔数不得低于200笔,为了完成任务,该营业厅的职员每人备有三张卡,每天在这三张卡之间转帐数十笔以上,以此来达到完成任务,获得奖励的目的。而且农行还对营业厅的储蓄额进行排名,因此各营业厅为了自己的利益,在每个月的15号即考核日期就会打电话给大客户,让他们把钱先暂时存在银行的户头上,以此来完成任务,弄虚作假。
4. 工作重担全部落在内勤主任身上,责任也全部落在内勤主任身上,影响了办事效率,也容易导致职业犯罪。内勤主任作为一级主管,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同时也肩负太多的责任。银行的几乎每一笔大额资金往来都需要一级主管来授权,同时内勤主任还要打印每天的报表,随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把每天的柜员工作流水账装订成册……诸此种种不枚盛举。然后出现任何事情或事故,责任先追究内勤主任的,再追究柜员的,每天我能看到的就是内勤主任在不停的奔波,忙得焦头烂额。我觉得农行有必要将权力下放或让更多的人来分担内勤主任的工作。
5. 柜员服务态度有待提高。经常可以看到柜员打瞌睡,对客户不理不睬或大声训斥,这都极大的降低了农行的社会影响力,以及在人们心中的形象。在银行业日益激烈的今天,只有以人为本,以客户为上帝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这次实习给了我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我觉得银行业还是应该加强自身的管理力度,做好监督工作,完善管理条例及施行方法,做到以客户为上帝,坚决杜绝职业犯罪,在日益开放的中国银行业大环境下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⑥ 如何进行公司兼并收购中的尽职调查
公司收购兼并中的尽职调查是指并购方在交易开始前对目标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整体状况进行的一系列调查。尽职调查的结果对于设计交易结构、确定交易价格、防范交易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尽职调查的内容并购方展开尽职调查是为收购服务的,基本目的就是为了防范交易的风险,一般来说尽职调查包括如下内容:(一)目标公司的主体状况及股东状况该项调查主要是确定目标公司是否合法存续及基本状况,涉及事项如下:1)公司的主体状况:具体包括公司的经营范围、登记机关、成立时间、经营许可证、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证明、公司年检记录等等。2)公司的组织结构及议事规则:包括公司的章程及修订、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决议。3)公司的股东及权属情况:我国公司法规定对于股权转让,公司原股东对股权转让具有优先权。我们在办理项目中曾经碰到由于目标公司的股东恶意行使优先权而导致公司收购失败的案例。因此,了解公司的股东构成,以及股东的股权是否有质押或者有其他形式的担保对并购方很重要。4)公司的对外投资及分公司设立情况:了解公司设立的子公司或对其他公司参股或设立分公司或代表处的情况,有助于评估该公司的市场渠道和管理风险。(二)目标公司的不动产及设备、财产1)公司的不动产对于公司一般拥有很大的价值,不动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主要了解不动产的权属状况是自有的、还是租赁的、是否有抵押、是否被查封。2)重要的机器设备:对于一家从事实业的目标公司来说,机器及设备的先进程度基本上能看出这家公司的技术水平,从而在某种程度决定了目标公司的价值。还需要注意机器设备的权属问题,如可看一下买卖合同、购物发票等。3)公司拥有的其他公司股权:这不仅有助于判断目标公司的价值,而且有助于将来目标公司拓展业务的方向。(三)知识产权在当前的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对于公司尤为重要,因此在收购兼并中知识产权的调查应引起足够的重视。1)专利及待批准的专利申请:专利特别是发明专利反映了目标公司的科技含量及创新程度,专利主要看的是专利证书。2)商标:商标是一个目标公司的标志及市场影响力的集中体现,商标可看商标注册证书。3)版权:版权对于动漫产业或游戏产业来说也是很重要的。4)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尽职调查中一个不可预测的领域,但商业秘密确实是保持企业竞争的方式之一。5)知识产权的许可情况:包括目标公司的知识产权的权利人调查;知识产权是否存在否许可他人使用的情况,许可的方式和年限的调查;知识产权的权利是否存在瑕疵,譬如是否质押,是否存在被法院查封等权利限制的情况。6)目标公司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如与员工或合作方是否有保密协议、与员工开发知识产权的权属是否有约定等。(四)重要合同目标公司签订的一些重要合同对于该公司日后的发展有相当大的影响,也是目标公司经营渠道及拥有市场资源的集中体现,此类合同包括货物买卖、代理、投资、管理服务、分包、研发合同等,视目标公司的经营方向各自的重要性也有相应的侧重,一般包括:1)知识产权转让或许可协议,如专利、商标、版权许可使用协议等等。2)与供货商、生产商签订的协议,如连续供货协议等等。如目标公司的原材料主要来源于一个供应商,那么目标公司与这家原料供应商之间的供应合同就极其重要了,这家原料供应商可以决定这家企业的生死。再如目标公司的产品采用经销代理的方式,那么目标公司与经销商的经销合同就决定了目标公司的销售渠道。3)对公司权利有重大限制的合同:如某些合同的约定,目标公司股权转让或被收购对该合同也相应解除等等,如一些借款合同约定,如公司控股发生变化,则借款加速到期等等。4)合资合同或一些重大合作协议。5)与关联公司之间的合同:与关联公司之间的合同可能使目标公司受制于人,即使取得目标公司的控股权,也不能取得目标公司的真正控制权,而被消化于无形。(五)公司的债务与担保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状况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收购价格,而担保作为一种或有债务,有可能突然爆发而导致一个企业的消亡。1)公司与银行所签订的各类贷款协议。2)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签订的各类借款协议书。在公司资金紧张而又无法从银行取得贷款的情况下,公司有可能通过民间借贷的方式来融资。3)公司对客户或供应商的欠款:公司在经营中会发生各种交易,在这些交易中公司是否存在应付账款。4)公司签订的各类担保协议,包括公司为自己债务的担保协议,也包括为他人提供的担保,特别要注意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一个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图章,就有可能使公司损失上千万甚至上亿。(六)劳资情况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兼并收购中的劳资问题日趋重要,劳资问题能直接决定一个企业未来大发展,劳动人事的调查主要包括如下方面:1)员工的人数及职位安排,具体来说包括所有的签订或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姓名、工资、职务、聘用日期、年休假等情况,特别是核心员工的情况更是调查中的重中之重。2)劳动合同及签订情况:与所有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其内容,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及原因等,还包括签订劳动合同的年限及续签情况等,新《劳动法》规定未签劳动合同要双倍工资赔偿、未签超过一年将视为与劳动者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3)员工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事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另外还有住房公积金。在我国社会保险费的少缴、漏缴比较常见,特别是对一些存续历史比较长的企业,其漏缴少缴社会保险费可能高达数千万,这绝对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我们也曾碰到过在一个股权收购项目中,发现目标公司漏缴少缴的社会保险费达数千万,并购方出于风险的考虑只得放弃收购。4)目标公司中的特殊劳动者:主要是指工伤人员、职业病患者,这对收购方来说是一个比较沉重的负担,在尽职调查中应引起重视。5)目标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及特殊人才签订的合同:如服务期协议、竞业限制协议、保密协议、股票期权安排、利润共享计划等。6)工会的情况:工会在公司的地位日趋强势,且在劳资关系中扮演的角色也是越来越重要,对于目标公司的工会组织方式及运作模式有必要做一个了解。7)员工手册等公司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在新《劳动法》实施后更趋重要,用人单位对于员工的管理就有赖于规章制度,单方解雇的成立与否也需要规章制度的支撑。8)集体合同的签订及履行状况。9)公司的劳务外包及劳务派遣状况:劳务外包或劳动派遣用工也是普遍的用工方式,在了解劳动人事情况也必要了解劳务外包及劳务派遣的用工情况。(七)环境问题环境问题作为可持续发展问题,国家也日趋重视,这对生产型的企业尤为重要,如果排污不达标则直接有可能导致企业关闭,具体来说主要包括:1)目标公司的各项排污检测记录:主要了解各项排放标准是否达到国家的各项标准及地方标准。2)目标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装置情况:如污水排放系统、大气污染检测系统等等。3)环保部门的处罚情况及建议:目标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是否受过行政处罚、是否已更正、及环保部门对目标企业的环境保护是否有建议或规划。4)目标公司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排放量和处置的记录,自行处置废物及处置方法的说明,自行处置废物如焚化炉、废水处理设施的安装证明等等。5)与环境污染有关的诉讼:环境污染的诉讼不同于一般的经济诉讼,这是可以关系到企业的命运的。我们就曾办理过因厂房附近的老百姓提起环境噪声污染之诉,而导致企业停产整改的情况。(八)税务问题了解目标公司的税务状况,如是否依法纳税,是否存在偷税、漏税现象,享受什么税收优惠,这些都是并购方值得重视的问题。1)目前公司适用的所有税种、税率说明,如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印花税等,税对于并购方是必须考量的一个因素,特别是并购方与目标公司处于不同行业时这点尤其值得关注。2)公司的纳税证明及公司是否存在欠税的情况,目标公司是否足额依法纳税,纳税是否有凭证、是否存在欠税或偷税、漏税的情况,3)目标公司所享受的税收优惠待遇的详情及有关批准文件或目标公司享有的减税或免税的证明,比如高科技创新企业能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等,目标公司所在行业能享受的出口退税等等。4)目标公司是否受过税收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等等。(九)目标公司的信息系统现在已是信息社会,目标公司的信息管理系统在企业的管理中也起着更加重要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在尽职调查中了解目标公司的信息管理系统。1)目标公司内部信息基础设施的结构及说明。2)硬件设备的清单及说明,如购买日期、型号、功能等。3)软件清单及说明,如软件购买日期、型号、功能、售后服务系统等等。4)相关信息技术的合同及文本,如许可协议、售后服务协议、使用说明书等等。(十)涉及的诉讼与冲裁目标公司所涉及的诉讼和仲裁可能对目标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直接涉及到目标公司可能承担的责任,诉讼或仲裁可能对目标公司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也可能涉及到声誉,诉讼与仲裁的调查主要包括如下方面:1)已生效的仲裁或诉讼案件清单,着重分析案件的类型及对目标公司的影响,当然也要审查是否执行完毕。2)正在进行的诉讼或仲裁,由于其结果是不确定的,更应当评判可能产生的结果和走向。如一个高科技企业的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之争就决定了企业的价值。3)已知的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的详细情况,或其他侵权行为可能引起的仲裁或诉讼的时间。二、尽职调查的方式在收购兼并中如何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这是一个必须要考虑的问题,尽职调查一般是并购方和目标公司之间具有一定的意向时才进行的,这是需要目标公司的配合才能完成的。并购方总是希望尽可能地了解目标公司的信息,而目标公司出于某种目的,如对于保护商业秘密的考虑,总是尽可能少提供给并购方信息或提供给并购方无关痛痒的信息,因此,尽职调查也是并购方与被并购方之间的一个博弈过程。尽职调查一般有如下方式:(一)向目标公司出具尽职调查清单,由目标公司根据尽职调查清单提供材或进行书面的答复或承诺。这就涉及到尽职调查清单如何开列,一般要根据收购项目的大小、收购方关注的问题和目标公司的具体特点来列,我们在做项目过程中接触到尽职调查清单少则数页、多则数十页,甚至上百页。目标公司对于尽职调查清单,可能提供部分材料,也可能拒绝提供材料,对于目标公司提供的材料要判断其真伪,并对其法律风险作出判断,要求其进一步说明,对于拒绝提供的材料更要分析其原因,了解其背后可能隐藏的风险。(二)向目标公司的相关政府部门或相关企业进行调查。要了解目标公司的股东或其章程,可向目标公司注册的工商局查询资料,工商档案一般登记公司的股东、出资、章程及其变更、年检资料,通过工商登记部门能了解到一个公司的基本情况。对公司所面临的环境法问题,可向环保部门查询,是否因违反环保法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前期建设是否通过环保部门的评审等等。对税务状况也可向税务部门查询,是否存在偷税、漏税情况及是否受过行政处罚等等。对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状况可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查询用工登记及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等等。对涉及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等可向房地产部门查询,了解其权属及抵押、查封等情况。对目标公司的股权权属及质押情况可向证券登记结算部门或工商行政部门查询。对目标公司的信用经营状况也可通过其他客户进行侧面了解。(三)通过公开渠道了解目标公司的信息。公司要在经营中生存,发展总会留下很多痕迹,向社会公开其信息,如目标公司的网站,社会媒体对目标公司的报道。目标公司的广告等等。(四)对目标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对其员工进行访谈。尽职调查的过程也是一个对目标公司了解的过程,对于化解收购兼并的风险,决定收购兼并交易模式的设计,是采用股权转让还是采取资产收购都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兼并收购中的尽职调查,在实践中相当复杂,涉及的法律问题相当多,本文只是根据我们办案的经验,介绍了尽职调查的基本内容和方式。作者:朱慧律师(上海市通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慧颖律师(上海市通乾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
⑦ 乐视网终止上市是怎么回事
2020年4月27日,乐视网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且财务会计报告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4.1条第(二)(三)(五)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4.1条、第13.4.6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2020年5月14日,深交所所决定乐视网股票终止上市。
(7)中新科技的股票质押扩展阅读
A股市场的股票退市一共会经历四大步骤:
1、如果一家公司经营不善,或者有其它风险,主板市场会给它一个ST的标识,而创业板的股票则会连续发出公告,告诉股民尽量不要再买这样的股票了,该退出要退出,该止损的还是要止损。
2、如果股民依旧“痴心不改”,而手中的这只ST股票优不争气,继续亏损,甚至爆出更大的危机、丑闻,那么就会被暂停上市,而在暂停上市的时间里,股票无法交易,如果上市公司能够扭亏为盈,或者被其他公司“借壳上市”,那么还能继续回主板来交易。如果还是无法扭转,或找不到其他企业来借壳,那么就会进入退市模式。
3、在退市之前,还有最后一个月可供股民交易,但很有可能遭遇连续的跌停板,能弥补多少损失算多少吧。在最后一个月也没人愿意接盘,那么就只能在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以更低的价格转让手里的个股。
4、在主板和创业板退下来的股票,就只能去三板市场交易了,一周最少能交易一次。股民必须要去证券公司开三板交易账户,这样才可以确保能够交易。当然,股票退到三板,只要公司没有破产清算,就一直是股东。
⑧ 中国知识产权交易城
一、专利池(patentpool/portfolio)
专利池是众人耳熟能详的知识产权名词,根据MPEGLA的定义,“专利池的形成过程是专利权人之间,围绕核心专利的选择、专利池许可费的收取以及分配等问题而进行的一个多人合作博弈过程”。
目前数字视讯领域最知名的专利池如下表所示:
专利池作为一种知识产权交易形式,最初的起因是交叉许可的复杂度越来越高,成本高昂,所以组建专利池进行集中管理,一站式购买与销售。
专利池包括两种:一是标准专利池,上表中所列的基本是技术标准或产品标准中已经采用的专利技术方案的集合;二是权利人自建专利池,通常是一个或多个专利权人将某一技术领域的相关专利集合在一起。
随着我国企业拥有的专利数量海量增长,目前国内已经有非常多的组织或个体在组建不同形式的专利池,其中包括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彩电企业联盟)正在组建的彩电技术专利池、水泥预制板技术专利池、AVS视频标准专利池、DMB-T标准专利池、中山小家电专利池等著名的专利池;也包括一些中介机构、个人、企业自行组建的各种类型的专利池。
这些专利池的组建工作在过去两年中突飞猛进,很多专利池已经进入了运营或者试运营阶段。
中国专利池的运营目标通常有两个阶段,短期内(3-5)年的目标是实现运营收入或者为专利权人创造专利防御工具,中长期目标是实现专利池的许可收费。
二、专利出售(转让)
专利转让已经成为当前我国知识产权领域最热门的业务之一,包括华为、中兴、腾讯、宇龙等一大批深圳知名企业都试图在将部分专利出售。专利出售(转让)的原因有三:
1、企业早期申请的专利由于撰写不好或者技术已经过时、或者当时考虑迅速提升专利积累数量而降低了创造性的要求,专利对企业的使用价值不高,而专利年费(每年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维持费用)不断增加,专利出售可以收回投资或者降低维持费用,部分专利出售还可以获利。
2、出售部分专利以验证专利质量,借此寻找专利价值高地,并可在公众中形成专利权印象,进入专利权人俱乐部(而不总是充当被许可人)。
3、出售部分专利以熟悉运营规则和运营细节,从而为专利创造、申请、保护、运营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目前积极从事专利出售业务的公司如华为已经可以列出几百项专利以供客户挑选,并且预期每年能实现数百万元的出售收入。
另外,最近国家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标准中对知识产权有了非常明确而具体的要求,这带动了最近一轮的专利转让和许可的市场需求,导致专利转让市场迅速升温并迅速规范化和程序化。
专利出售(转让)程序通常是:
三、专利许可
专利许可根据排他程度不同,分独占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和普通实施许可。根据是否是专利权人,分主许可和再许可。另有强制许可和交叉许可政策。
强制许可是指在法定的特殊条件下,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他人可在履行完毕法定手续后取得实施专利的许可,强制许可在(1)未能在合理期限内获得的许可(2)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公共利益(3)被依赖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许可三种情况下可以由政府发布强制许可命令,实行强制许可。
交叉许可是指企业以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的输出换取对另一个企业的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的使用。
中国市场目前最多的专利许可形式是实施许可,以专利许可收费为目的的专利权人和代理专利许可收费的中介机构越来越多,专利许可收费的投资气氛在增加。
专利许可投资由于其成本低廉、获利巨大,可能成为房地产、股票证券期货之后第三个民间资本的投资热点。
上述三种形式是我们最常见的,也是目前最令我们头疼的知识产权交易。中国目前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最主要的交易活动主要是由国外企业通过各种形式来向中国企业收取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用。
费用的名称各异,例如:initialfee、royalty、licensefee、testfee、annualfee、维护费、升级费、品牌使用费、商标使用费、版权费、专利许可费等等。但不论形式如何,买方一般是中国企业,卖方是外国企业,对中国企业而言都是成本、费用。
四、知识产权质押
从资产、资本化的角度看,中国的知识产权交易还存在一种新类型,即知识产权质押。
1、什么是知识产权质押?
知识产权质押是指对知识产权进行估值后,将知识产权质押给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获取贷款。
在我国现行的担保法和金融贷款规则下,企业的三大动产都是有担保价值的:应收账款、存货和知识产权。
目前应收账款和存贷作为担保的贷款机制已经日趋成熟,相关的金融产品也非常多,但对于知识产权,由于知识产权的价值难以评估,导致了很多商业银行至今不敢推出专利质押贷款产品。
但根据来自高交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论坛”的信息,学术界、银行界、法律界、企业界都在研究推出更多以知识产权为质押的信贷业务。
利用知识产权质押,通常可以获得知识产权评估价值的15-30%的银行贷款额度,而且可以获得当地政府的贴息(通常为50%左右)。
目前出台了知识产权质押政策的银行有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银行、交通银行以及一批地方商业银行。出台知识产权质押政策的地方政府包括北京、上海、福建、湖北等地。
根据交通银行提供的数据:截至2008年8月底,交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授信企业37家,共发放知识产权贷款44笔,40275万元,其中,专利权质押贷款5745万元,商标权质押贷款24330万元,版权担保贷款10200万元,最大额度单笔贷款为2700万。
交通银行北京分行零售信贷管理部总经理张鑫表示,这种模式既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了融资难题,又拓展了银行的信贷业务新领域。
2、成功案例
2008年10月30日,福建三明市大田县岩城水泥有限公司以其省著名商标“岩城”和该司资产作为质押,向大田岩盛水泥有限公司借款的2500万元已到账,其中商标权质押借款额达1500万元,成为福建省迄今最大的一笔知识产权融资案例。
这是福建省于9月3日由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及福建省银监局联合出台的《福建省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指导意见》之后第一笔大额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而根据国家科技部官方网站2008年7月29日的报道,北京银行与北京赛德丽科技有限公司、同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及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家企业现场签约,向三家公司发放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3、知识产权质押典型产品介绍
交通银行北京分行以中小企业或中小企业主所拥有的知识产权为质押,向企业发放的用于满足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资金需求的贷款产品——“展业通”。
在北京“展业通”产品中,中小企业具备两项条件即可以向交行申请贷款并获得当地经贸、科技、知识产权等政府主管部门的贴息:
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资产总额在4亿元或年主营业务收入在3亿元以内的企业法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办理年检手续;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照章纳税;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企业信誉良好,具备按期还本付息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能提供足值有效的知识产权质押担保;该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作为质押物的知识产权限为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商标专用权中的一种或几种,须合法有效,并且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张鑫表示,这种模式既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了融资难题,又拓展了银行的信贷业务新领域。而且所有到期企业全部还贷,未形成一笔不良贷款。
以上简单介绍了四种目前国内正在迅速展开的知识产权交易形式,实际上知识产权交易的形式正在多样化,并且随着无形资产和知识资源在企业资产管理与活动过程中比重、作用的迅速提升而迅速走向前台,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知识产权新形势。
⑨ 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问题
你这个命题也太大了,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遇到的何止一个问题,是一大堆问题,你可以从管理、创新、财务、融资、人才、法律保护、政府保障、社会保险、税务、项目支持等方面挑一个主线来讲。
你这个命题要做成了绝不是一篇论文,而是一本很厚的书。
抛砖引玉给你一个:
摘 要:融资困难一直是阻碍我国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之一。应针对我国当前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的环境特征,借鉴国外经验,尽快建立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诚信系统,有效降低银行的信息成本,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加快风险投资业发展,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强大的资本支持等,以改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环境。
关键词:高新技术;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一、我国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环境现状
长期以来,我国在经济发展中只重视改善大型企业的生存环境,而对中小企业发展尤其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问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造成了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难的困境。主要表现:一是以银行信贷为依托的间接融资渠道存在较大障碍。在西方国家,银行信用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如美国,37%的小企业从商业银行获得融资,其余资金的供给者是金融公司、租赁公司和其他非金融机构。我国的商业银行在为中小企业贷款服务方面存在较多障碍。主要原因有:首先,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众多,一次性贷款的数额较小,与银行对大型企业或项目的贷款业务相比,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贷款会明显增加银行的业务量和经营。其次,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市场风险大,资金占用时间长,商业银行一般不愿承担此类贷款风险。另外,商业银行对企业提供贷款需要严格的担保程序,而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在创业过程中,往往资产质量不佳、负债率高,难以提供合适有效的担保方式。二是政府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的政策扶持力度不够。西方国家政府扶持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的政策措施有贴息贷款、政府优惠贷款、银行贷款信用担保等。我国政府为了支持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先后出台了一些支持高科技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但力度相当有限。一方面,针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贴息贷款、优惠贷款有限,另一方面在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方面也显得滞后。
二、中外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环境的比较
(一)贷款援助政策
在西方国家,政府帮助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获得贷款的主要方式有:贷款担保、贷款贴息、政府直接优惠贷款等。美国促进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政策主要由小企业管理局(SBA)负责实施。其主要政策内容是:向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提供银行贷款担保和提供少量的直接特别贷款,并负责管理政府其他部门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目前,SBA担保的最高贷款额为25万美元,担保贷款额占贷款总额的比重最高可达90%,期限可长达25年。日本作为典型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国家,政府在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中起着非常大的作用,并制定了独特的以政府金融体系为主的中小企业资金扶持政策。日本解决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资金不足的独特做法是,由政府财政拨款建立专门的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的政府金融机构。主要有:国民金融公库(1949)、中小企业金融公库(1953)、中小企业投资育成公司(1963)和中小企业振兴事业团(1967)等。
(二)信贷决策方式
西方国家的商业银行在信贷决策时的指导思想是自主的谨慎实施策略,而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决策时受政府干预较多。由于决策方式的不同,从而构成决策效果的不同。西方国家的银行在信贷决策时通常采取三种有效方式,即:集中化决策、分散化决策和一体化决策。无论哪种决策方案,当贷款项目进入实施阶段后,就由精通各项金融业务的员工任项目经理,对决策的全部实现过程进行跟踪监控和提供服务,包括对贷款的运动轨迹、使用效率及回流渠道,抵押物品的保管、核查与监督等,尽可能防止信贷风险产生。
我国信贷决策人为因素较多。因此,我国银行的信贷决策与西方经济发达国家信贷决策有所不同,并实行利随本清的清偿方式。我国的信贷决策的特征是指令性、长官性决策行为较多。当国家出台一系列金融法规后,各家银行在规定的时间内办抵押,换借据。由于对抵押物品的有效性没有经过科学论证,致使抵押贷款手续要素残缺,造成信贷资产的大量损失。
(三)风险投资基金
风险投资基金是政府或民间创立的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活动提供的具有高风险和高回报率的专项投资基金。其中欧美等国家多由民间创立,而日本等国主要为政府设立。
美国的风险基金最为发达,遍及全国500多个小企业投资公司,其中大部分主要向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投资资金。1995年共有7万多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获得总共110多亿美元的风险基金。
日本的风险基金也很发达。20世纪70年代后,日本开始实施中小企业现代化政策,进一步提出了中小企业要实现知识密集化、高技术化的政策,同时鼓励政府金融机构向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提供风险投资。目前,日本风险企业已达2万多家,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我国的风险投资业起步较晚,处于发展的初期,风险投资规模小,加上法规的不健全以及风险投资缺乏完善退出机制等原因,难以满足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对风险资本融资的需求。
(四)信用担保制度
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世界各国扶持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通行作法,是重塑银企关系、强化信用观念、化解金融风险,改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环境的重要手段。在世界各国中,最早建立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国家是日本。日本于1937年成立了东京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协会,1958年成立了全国性的日本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公库和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协会,形成了中央与地方共担风险、担保与再担保有机结合的信用保证体系。
美国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信用担保制度是由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来实现的。美国的中小企业管理局在全国有2000多个分支机构,形成了一个覆盖全国的信用担保体系,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我国目前一些地区进行了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探索,但建立全国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还处于探索阶段。
三、改善我国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建议
(一)尽快建立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诚信系统,有效降低银行的信息成本
中小企业的群体信用较差,是阻碍银行信贷资金向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流动的主要原因之一。为此,可借鉴国外经验,逐步建立中小企业诚信信息库体系。任何企业只要从该体系内任何一家或几家商业银行获得信贷融资,该企业的资产、经营、诚信记录等重要信息会及时登记入库。若企业法人或企业经理诚信状况不佳,任何商业银行将停止其提供融资。同时具有良好诚信纪录的企业将会更便利的获得银行的信贷资金支持。
(二)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由于先天不足的原因,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普遍存在着信用等级不高的问题,使得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条件和抵押担保条件特别严格;信用担保是一种信誉证明和资产责任保证结合在一起的中介服务活动。通过构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可以建立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与银行之间良好的关系,提高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信用程度。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开始了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担保的探索。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由担保和再担保两部分构成。担保以地市为基础,再担保以省为基础。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一般由信用担保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中央与地方政府、咨询机构等组成,体现新型的银、企、政关系。为了完善我国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应该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建立信用担保的风险控制与防范体系;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保证担保基金有长期稳定的补充资金来源;建立健全有关法律制度,使信用担保机构有法可依。
(三)加快风险投资业发展,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强大的资金支持
西方国家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经验表明,发达的风险投资业和充足的风险资本是中小企业,尤其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孵化器和催化剂。我国的风险投资业起步较晚,存在着资金来源单一、风险资本规模偏小、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缺乏等诸多问题,难以满足高科技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因此,加快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是改善我国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环境的当务之急。其核心工作包括:一是加大政府对风险投资业扶持力度。例如,政府通过健全法规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定财政税收信贷优惠政策等工作,为风险投资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政策环境,扶持风险投资的发展。二是积极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健全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为风险资本建立顺畅的退出渠道。三是积极发展风险投资基金,吸引民间资金进入风险投资领域,拓宽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渠道。在西方国家,风险投资基金是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及创业投资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与一般的投资基金相比,风险投资基金是面向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基金,实行“共同投资、专家经营、组合投资”的运作方式。我国现有的风险投资公司具有基金管理公司的雏形,可先通过这一载体募集各类风险投资资金并加以运作,待条件成熟后,按规范的要求改组为基金管理公司。
(四)提高担保抵押制度效率,降低银企交易成本
通过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金融缺口模型和银企信贷博弈分析可知,政府信贷支持和高效的司法体系对缓解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资金缺口有重要作用,因此,必须采取具体措施来完善抵押担保制度、提高抵押担保效率。为此,政府部门要完善管理制度,待条件成熟时,建立起按市场化运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同时政府每年要将当年税收增长部分按一定比例提存,以增加担保机构的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充分发挥担保机构的信用放大能力,降低银企交易成本。在抵押方面,要降低各项手续费用,提高抵押办理效率;同时,要提高抵押物品担保的司法效率,对抵押制度进行创新,以推动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服务发展。
(五)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多层次证券市场体系,扩大中小高新技术的直接融资渠道
我国的证券市场建立以来,服务对象主要是大型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缺乏面向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股票市场,难以满足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股权融资的要求,因此,发展面向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多层次证券市场体系势在必行。发展多层次证券市场体系主要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在现有深交所中小企业板的基础上,选择适当时机建立我国的以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的创业板市场;二是选择性地恢复地方性证券交易中心,新的区域性证券交易中心应该既面向大型企业,又面向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的股权融资渠道;三是完善我国的产权交易中心建设。与IPO相比,产权交易具有门槛低、限制条件少、交易方便灵活等诸多优势。更为重要的是,我国可以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为基础,建立和完善三板市场,并与主板、二板市场相互配合,逐步构造完善的多层次的证券市场体系,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渠道创造有利条件。
参考文献:
[1]韦曙林。论中小企业融资与金融制度创新[J].经济纵横,2002,(3):25-27.
[2]周 惠。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环境的国际比较[J].事业财会,2004,(2):33-35.
⑩ 公司上市了,已经融到资金,为什么还要质押股票
虽然说公司上市融到一笔资金,但如果公司需要资金周转,那它就可以用公司股票抵押,来解决公司资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