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国股票发行实行什么制度
股票发行制度主要有三种,即审批制、核准制和注册制,我国A股主板实行核准制,创业板与科创板实行注册制。
2. “股票上市”和“主板上市”是一个概念吗
稍微有点不一样,我国证券市场分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三板,
“股票上市”只是一个统称,“主板上市”说明了在上的是那个板。
3. 我国的股票发行制度是什么
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是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据证券法的规定,对证券发行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同意发行人发行证券的法律制度。
4. H股(香港主板市场上市股票)的发行和上市条件有哪些
中国公司到香港上市的条件
主板上市的要求
· 主场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 主线业务:并无有关具体规定,但实际上,主线业务的盈利必须符合最低盈利的要求。
· 业务纪录及盈利要求:上市前三年合计溢利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再之前两年合计)。
· 业务目标声明:并无有关规定,但申请人须列出一项有关未来计划及展望的概括说明。
· 最低市值: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
· 最低公众持股量: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
· 管理层、公司拥有权:三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 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 信息披露: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
· 包销安排: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
· 股东人数:于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百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三名股东持有。
发行H股上市:
中国注册的企业,可通过资产重组,经所属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只适用于国有企业)及中国证监会审批,组建在中国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H股在香港上市。
·优点:A 企业对国内公司法和申报制度比较熟悉
B 中国证监会对H股上市,政策上较为支持,所需的时间较短,手续较直接。
·缺点: 未来公司股份转让或其他企业行为方面,受国内法规的牵制较多。
随着近年多家H股公司上市,香港市场对H股的接受能力已大为提高。
买壳上市:
买壳上市是指向一家拟上市公司收购上市公司的控股权,然后将资产注入,达到“反向收购、借壳上市”的目的。
香港联交所及证监会都会对买壳上市有几个主要限制:
· 全面收购: 收购者如购入上市公司超过30%的股份,须向其余股东提出全面收购。
· 重新上市申请: 买壳后的资产收购行为,有可能被联交所视作新上市申请。
· 公司持股量: 上市公司须维护足够的公众持股量,否则可能被停牌。
买壳上市初期未必能达至集资的目的,但可利用收购后的上市公司进行配股、供股集资; 根据《红筹指引》规定,凡是中资控股公司在海外买壳,都受严格限制。 买壳上市在已有收购对象的情况下,筹备时间较短,工作较精简。 然而,需更多时间及规划去回避各监管的条例。 买壳上市手续有时比申请新上市更加繁琐。同时,很多国内及香港的审批手续并不一定可以省却。
创业板上市要求:
· 主场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 主线业务:必须从事单一业务,但允许有围绕该单一业务的周边业务活动
· 业务纪录及盈利要求:不设最低溢利要求。但公司须有24个月从事“活跃业务纪录”(如营业额、总资产或上市时市值超过5亿港元,发行人可以申请将“活跃业务纪录”减至12个月)
· 业务目标声明:须申请人的整体业务目标,并解释公司如何计划于上市那一个财政年度的余下时间及其后两个财政年度内达致该等目标
· 最低市值: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在上市时不能少于4,600万港元
· 最低公众持股量:3,000万港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5%(如市值超过40亿港元,最低公众持股量可减至20%)
· 管理层、公司拥有权:在“活跃业务纪录”期间,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 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 信息披露:一按季披露,中期报和年报中必须列示实际经营业绩与经营目标的比较。
· 包销安排:无硬性包销规定,但如发行人要筹集新资金,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列的最低认购额达到时方可上市
发行红筹股上市:
红筹上市公司指在海外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包括香港、百慕达或开曼群岛),作为上市个体,申请发行红筹股上市。
·优点:A 红筹公司在海外注册,控股股东的股权在上市后6个月已可流通
B 上市后的融资如配股、供股等股票市场运作茧自缚灵活性最高
·国务院在1996年6月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即《红筹指引》)严格限制国有企业以红筹方式上市。
·中国证监会亦在2000年6月发出指引,所有涉及境内权益的境外上市项目,须在上市前取得中证监不持异议的书面确认。
5.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市场发行股票的条件比较
http://cyb.stock.cnfol.com/090407/418,1951,5700076,00.shtml在该页面的下边有个表,你可以看看。 再给你的链接,对你也能有帮助: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cngem/gemschool/20090331/17176048516.shtml
6.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都是什么意思
主板指的是沪深主板,一板市场,在上交所上市的主板企业股票代码以600开头,在深交所上市的主板企业股票代码以000开头。
中小板属于主板市场的一部分,是深交所主板市场中单独设立的一个板块,发行规模相对主板较小,企业均在深交所上市,也是一板市场;股票代码以002开头。
创业板属于二板市场,是深交所专属的板块,相较主板和中小板更看重企业的成长性,股票代码以300开头。
新三板指全国性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市场,为那些还未上市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股权交易的场所,准入门槛低,企业质量层次不齐。
总的来说,主板是沪深交易所都有,中小板和创业板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企业都是上市公司,股票可公开交易;新三板是全国性中小企业交易市场,属于场外市场,非上市公司,买卖股票有特定条件。
(6)当前中国主板股票市场的发行制度扩展阅读:
投资者群体
1、主板中小板创业板:
除了法律规定禁止买卖股票的人群之外,其他成年人在证券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即可买卖股票,对最低资金并无要求。
以下为法律禁止买卖股票的人群: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2、新三板:机构投资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
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自然人投资者需满足以下条件:投资者本人名下最近10个转让日的日均金融资产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有2年以上金融行业工作或投资经历。
7. 中国股票发行审核制度演变历程
我国股票发行制度改革实践
1988年以来,我国在证券发行审核方面,是地方法规分别规定证券发行审核办法。
1992年,中国证监会成立,开始实行全国范围的证券发行规模控制与实质审查制度。
1996年以前,由国家下达发行规模,并将发行指标分配给地方政府,以及中央企业的主管部门,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主管部门在自己的管辖区内,或者行业内,对申请上市的企业进行筛选,经过实质审查合格后,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在执行中,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主管部门尽量将有限的股票发行规模,分配给更多的企业,造成了发行公司规模小,公司质量差的情况。于是,1996年以后,开始实行”总量控制,集中掌握,限报数家”的办法。就是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主管部门根据中国证监会事先下达的发行指标,审定申请上市的企业,向中国证监会推荐。中国证监会对上报的企业的预选资料审核,合格以后,由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主管部门根据分配的发行指标,下达发行额度。审查不合格的,不能下达发行额度。企业得到发行额度以后,将正式材料上报中国证监会,由中国证监会最后审定是否批准企业发行证券。这是计划经济。
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自1999年7月1日起施行。
我国《证券法》第10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或审批,未经依法核准或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公开发行证券。”
《证券法》第11条第1款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发行人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交公司法规定的申请文件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有关文件。”
《证券法》第11条第2款还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报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审批。发行人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提交公司法规定的申请文件和国务院授权的部门规定的有关文件。”
总之,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视证券的种类不同而不同:
1、对股票发行采取核准制。
2、对债券发行采取审批制。
目前,我国的证券发行工作,从额度制和严格审批制向国际上普遍实行的核准制过度。
1999年9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条例》与2000年3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核准程序》先后实施,我国股票发行审核制度市场化程度加快。在此基础之上,股票发行价格也采取了市场定价方法,中国证监会不再对股票发行市盈率进行限制。
8. 我国 现行的股票发行制度是什么
股票发行制度主要有核准制和注册制,其中国内一直是核准制,最近发展很快的新三板类似于注册制。
9. 中国的主板、创业板、中小板、三板、新三板如何区分分别指哪些市场
都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市场,共同构筑了我国的多层次资本市场。
主要区分及相对应的市场如下:
主板:主要针对大型蓝筹企业挂牌上市,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代码以60开头)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代码以000开头)。
创业板:主要针对科技成长型中小企业,属于深圳交易所的一个板块(股票代码300开头)。
中小板:主要针对中型稳定发展,但是未达到主板挂牌要求的企业,属于深圳交易所的一个板块(股票代码以002开头)。
三板:全称是“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于2001年7月16日正式开办,一方面为退市后的上市公司股份提供继续流通的场所,另一方面解决原STAQ、NET系统历史遗留的数家公司法人股流通问题,截止至2008年4月,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票共83只。
新三板:是沪深交易所之后的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全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所位于北京(股票代码以8开头)。
拓展资料:
证券交易市场,又称“二级市场”、“次级市场”、“证券流通市场”。是指已发行的有价证券买卖流通的场所,是有价证券所有权转让的市场。它为证券持有者提供变现能力,在其需要现金时能够出卖证券得以兑现,并且使新的储蓄者有投资的机会。
证券交易市场有证券交易所的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二种。交易中心则是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是重要的金融中介机构,投资者通过它与证券市场交易所取得联系,具体交易则委托证券交易商、经纪人等代为办理。
功能:
一是为证券持有者提供将证券变现的场所;
二是为新的投资者提供投资的机会。该市场由交易所开设的证券交易所市场和由证券公司开设的场外交易市场构成。各类有价证券在二级市场上的顺利流通,有利于形成一个公平合理的价格,实现货币资本与证券资本的相互转换。
中国证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和台湾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市场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