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有哪些
上市基本条件纽约证交所对美国国外公司上市的条件要求:
作为世界性的证券交易场所,纽约证交所也接受外国公司挂牌上市,上市条件较美国国内公司更为严格,主要包括:
(1) 社会公众持有的股票数目不少于250万股;
(2) 有100股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5000名;
(3) 公司的股票市值不少于1亿美元;
(4)公司必须在最近3个财政年度里连续盈利,且在最后一年不少于250万美元、前两年每年不少于200万美元或在最后一年不少于450万美元,3年累计不少于650万美元;
(5)公司的有形资产净值不少于1亿美元;
(6)对公司的管理和操作方面的多项要求;
(7)其他有关因素,如公司所属行业的相对稳定性,公司在该行业中的地位,公司产品的市场情况,公司的前景,公众对公司股票的兴趣等。
美国证交所上市条件
若有公司想要到美国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需具备以下几项条件:
(1)最少要有500,000股的股数在市面上为大众所拥有;
(2)市值最少要在美金3,000,000元以上;
(3)最少要有800名的股东(每名股东需拥有100股以上);
(4)上个会计年度需有最低750,000美元的税前所得。NASDAQ上市条件 (1) 超过4百万美元的净资产额。
(2) 股票总市值最少要有美金100万元以上。
(3) 需有300名以上的股东。
(4) 上个会计年度最低为75万美元的税前所得。
(5) 每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必需提交给证管会与公司股东们参考。
(6) 最少须有三位"市场撮合者"(Market Maker)的参与此案(每位登 记有案的Market Maker须在正常的买价与卖价之下有能力买或卖100股以上的股票,并且必须在每笔成交后的90秒内将所有的成交价及交易量回报给美国证券商同业公会(NASD)。
NASDAQ对非美国公司提供可选择的上市标准
选择权一:
财务状况方面要求有形净资产不少于400万美元;最近一年(或最近三年中的两年)税前盈利不少于70万美元,税后利润不少于40万美元,流通股市值不少于300万美元,公众股东持股量在100万股以上,或者在50万股以上且平均日交易量在2000股以上,但美国股东不少于400人,股价不低于5美元。
选择权二:
有形净资产不少于1200万美元,公众股东持股价值不少于1500万美元,持股量不少于100万股,美国股东不少于400人;税前利润方面则无统一要求;此外公司须有不少于三年的营业记录,且股价不低于3美元。
OTCBB买壳上市条件
OTCBB市场是由纳斯达克管理的股票交易系统,是针对中小企业及创业企业设立的电子柜台市场。许多公司的股票往往先在该系统上市,获得最初的发展资金,通过一段时间积累扩张,达到纳斯达克或纽约证券交易所的挂牌要求后升级到上述市场。
与纳斯达克相比,OTC BB市场以门槛低而取胜,它对企业基本没有规模或盈利上的要求,只要有三名以上的造市商愿为该证券做市,企业股票就可以到OTCBB市场上流通了。2003年11月有约3400家公司在OTCBB上市。其实,纳斯达克股市公司本身就是一家在OTCBB上市的公司,其股票代码是NDAQ。
在OTCBB上市的公司,只要净资产达到400万美元,年税后利润超过75万美元或市值达5000万美元,股东在300人以上,股价达到4美元/股的,便可直接升入纳斯达克小型股市场。净资产达到600万美元以上,毛利达到100万美元以上时公司股票还可直接升入纳斯达克主板市场。因此OTC BB市场又被称为纳斯达克的预备市场(纳斯达克BABY)。
OTCBB买壳上市程序
在一个典型的买壳上市中, 一个现在运作的公司("买壳公司")与一个已上市的公司("空壳公司")合并,空壳公司成为法律上幸存的实体,但是买壳公司的经营并不受影响。买壳公司的股东事先跟空壳公司股东作好取得空壳公司控股权的安排。 买壳公司的股东现在可以享受上市公司的所有好处,该上市公的股东则现在拥有有价值的合并后的实体的股票,并且有增值潜能。
空壳公司多种多样。他们可以是完全或部分申报的公司,也可以是在证交所、场外交易市场, 场外交易报价牌, 或者粉色单股票报价系统交易, 或者拥有现金。买壳公司所付的代价包括可能高达30万美元的初期付款。合并后公司的5%-26%的股份将在公众或者前空壳公司股东的手中。 最终的价格将取决于空壳公司的类型,比如:是否在交易所交易,是否向SEC申报,以及所获得的控股比例, 还有合并后公司的生存能力等。
应该购买一个干净的空壳公司。
在反向收购空壳公司的过程中最为关心的, 莫过于空壳公司可能有未经披露的责任与义务,或者空壳公司有许多遗留问题,如果不予解决购买者可能会比较担心。因此,应该做必要的审慎调查, 并且由会计师做财务报表审计。此外,法律意见书也不可缺少。
通过买壳上市,往往比IPO迅速,时间大概在6个月左右。如果空壳公司已经在市场上交易,那么合并以后股票也很快可以上市交易。不过, 收购空壳公司, 起草意向书,以及最后完成交易, 还是有一定的过程。另外,如果这个公司想在另外一个交易所上市交易, 那么他还必须申报和获得审批。从成本上讲, 一个空壳公司的价格可以低至五六万美元,高至几十万美元。
此外,还需要支付上市的律师费及会计师费。但买壳上市还是比IPO上市便宜。买壳上市的成本一般在50-60万美元(包括空壳公司价格和中介费用)。
买壳上市本身并不能筹措资本,真正的资金是通过随后的配售或二次发行股票筹得,。一般地,如果空壳公司本身有资金,还是不要接受为好,因为这种融资本身会非常的昂贵。另外,空壳公司可能有许多债务。因此, 收购时必须做审慎调查, 同时也应该获得空壳公司尽可能多和广泛的陈述和保证。
买壳上市操作流程第一阶段:
上市资格评估、签约或审批 * 确立境外上市意向 * 律师对买壳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评估并设计操作方案 * 获取有关部门审批(如必要的话) * 律师与买壳公司商谈操作条件并签订委托协议第二阶段:收购空壳公司 * 未上市公司: 15-30天 * 已上市公司: 3- 4月 * Reg. D 募股: 90-120天第三阶段: 上市交易前的准备 * 进行反向合并 * 重组公司(如必要的话) * 申报新的或修正的报表 * 准备融资文件 * 公司修改商业计划 * 指定转让代理人(7天左右) * 获取CUSIP交易代号 * 邮告股东 * 注册申请州"蓝天法"豁免 * 指定造市商(约2-4周) * 造市商进行审慎调查 * 公司/造市商决定竞价 * 指定投资者关系顾问进行上市包装 * 准备给经纪人、承销商、投资人的审慎调查报告 * 准备促销材料 * 路演(Road Show) * 股票分销 * 组织承销团第四阶段: 上市交易可先在OTCBB上交易,然后升格到NASDAQ,也可以直接在NASDAQ上市交易,视购买何种空壳公司而定。第五阶段: 上市后的继续申报与披露 公司上市后,应每季申报10-Q表,每年申报10-K表并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此外,公司的任何重大事项应及时并适当地用8-K披露。
『贰』 海湾资源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海湾资源有限公司(Gulf Resources, Inc.)成立于1989年2月28日,在美国特拉华州注册成立。公司总部位于中国山东寿光市。公司通过控股其全资子公司寿光市豪源化工有限公司(Shouguang City Haoyuan Chemical Company Limited (“SCHC”))和寿光市裕鑫化工有限公司(Shouguang Yuxin Chemical Instry Co., Limited ("SYCI"))从事经营活动,海湾资源(GFRE)是从事制造销售溴盐、原盐,制造销售用于油气资源开发、油田钻井、废水处理、造纸化学助剂、无机化学等化学产品的公司。海湾资源的两大业务是销售溴盐、原盐的生产销售,以及化学产品的生产销售。寿光市豪源化工有限公司负责制造销售溴盐产品;寿光市裕鑫化工有限公司负责生产销售化学产品。从1993年11月至2006年8月,公司的名称为“Diversifax, Inc.”。2007年2月20日,公司更名为“Gulf Resources, Inc.”。公司的子公司寿光市豪源化工有限公司(SCHC)成立于2005年5月18日,寿光市裕鑫化工有限公司(SYCI)成立于2000年10月30日。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有全职员工约519人。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的营业收入为164,980,453美元,净利润为30,952,760美元。公司在纳斯达克柜台交易市场上市,股票代码为“DSFX”。2007年2月,公司股票代码更换为“GUFR”。2007年11月,公司股票代码更换为“GFRE”。2009年10月,公司转至美国纳斯达克市场。2011年6月,公司股票代码更换为“GURE”。
『叁』 在美股成功上市的中国企业有哪些
中芯国际、新东方、中国铝业、中海油、玉柴国际、广深铁路、中移动、中国人寿、中国电信、中石化、上石化、东方航空、华能电力、南方航空、正保教育、永新视博、英利、中国联通、日月光半、中华电信、搜房网、诺亚财富、易车网、、晶科能源、大全新能、JF中国基、中国脐带、中国绿色、博润、人人公司、网秦、凤凰新媒、唯品会、西斯班、金马国际、58同城、汽车之家、AMC院线、乐居、猎豹移动、聚美优品、阿里巴巴、一嗨租车、钜派、宜人贷、无忧英语、中通、信而富、百世、红黄蓝、搜狗、拍拍贷、趣店、简普科技、网络、华米 等等....
阿里巴巴集团
阿里巴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阿里巴巴集团)是以曾担任英语教师的马云为首的18人于1999年在浙江杭州创立。
阿里巴巴集团经营多项业务,另外也从关联公司的业务和服务中取得经营商业生态系统上的支援。业务和关联公司的业务包括:淘宝网、天猫、聚划算、全球速卖通、阿里巴巴国际交易市场、1688、阿里妈妈、阿里云、蚂蚁金服、菜鸟网络等。
2014年9月19日,阿里巴巴集团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股票代码“BABA”,创始人和董事局主席为马云。
2018年7月19日,全球同步《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发布,阿里巴巴集团排名300位。
网络
网络(纳斯达克:BIDU),全球最大的中文搜索引擎、最大的中文网站。1999年底,身在美国硅谷的李彦宏看到了中国互联网及中文搜索引擎服务的巨大发展潜力,抱着技术改变世界的梦想,他毅然辞掉硅谷的高薪工作,携搜索引擎专利技术,于 2000年1月1日在中关村创建了网络公司。
“网络”二字,来自于八百年前南宋词人辛弃疾的一句词:众里寻他千网络。这句话描述了词人对理 想的执着追求。
网络拥有数万名研发工程师,这是中国乃至全球最为优秀的技术团队。这支队伍掌握着世界上最为先进的搜索引擎技术,使网络成为中国掌握世界尖端科学核心技术的中国高科技企业,也使中国成为美国、俄罗斯、和韩国之外,全球仅有的4个拥有搜索引擎核心技术的国家之一。
人人公司
人人公司向美国证交会递交的F-1上市申请文件显示,该公司股票代码为RENN,计划在纽交所出售5300万份ADS(美股存托凭证),预计发行价区间为9到11美元,按此发行价区间中间价计算,此次IPO募集资金约5亿美元。
招股书显示,在IPO完成后,千橡集团创始人陈一舟将持有约2.7亿股普通股,持股比例为22.8%,成为第一大个人股东,陈一舟还持有约55.9%的投票权,拥有绝对控制权。此外,SB PanPacificCorporation将持有4.05亿股普通股,持股比例为34.2%,成为第一大机构股东。根据投行的消息,人人公司已正式启动上市流程。据推算,人人公司将于5月中旬左右挂牌交易,将有包括摩根士丹利等7家投行担任此次IPO的承销商。
由于在上市缄默期内,人人公司未对上市内容做任何回应。
2012年6月人人网邀请比亚迪王传福接替黎瑞刚出任独立董事。
(3)海湾资源股票价格扩展阅读
美股,即美国股市。开盘时间:美国从每年4月到11月初采用夏令时,这段时间其交易时间为北京时间晚21:30-次日凌晨4:00。而在11月初到4月初,采用冬令时,则交易时间为北京时间晚22:30-次日凌晨5:00。
『肆』 急问。。。。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在1964年两个海牙公约,即《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统一法公约》基础上制订的。1980年3月在由62个国家代表参加的维也纳外交会议上通过。按照公约第99条的规定,公约在有10个国家批准之日起12个月后生效。自1988年1月1日起,公约对包括我国在内的11个成员国生效。截至2005年 6月,加入该公约的国家已有65个。
一、《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主要内容和总体评价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除序言外,共分四部分,101条。第一部分共13条,对公约的适用范围和总则做出规定;第二部分共11条,规定合同订立程序和规则;第三部分共64条,就货物买卖的一般规则、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风险的转移等做出规定;第四部分是最后条款,对公约的保管、签字、加入、保留、生效、退出等做出规定。
(一)公约的宗旨和适用范围
根据公约在序言中的规定,公约的宗旨是建立新的国家经济秩序,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国际贸易,照顾到不同的社会、经济和法律制度,制定国际货物销售的统一规则,以减少法律障碍,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公约的适用范围包括:1.公约适用的主体范围。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但必须具备下列两个条件之一:或者双方当事人营业地所在国都是缔约国;或者虽然当事人营业地所在国不是缔约国,但根据国际私法规则导致应适用某一缔约国法律。2.公约适用的客体范围。公约适用的客体范围是“货物买卖”。但并非所有的国际货物买卖都属于公约的调整范围,公约排除了以下几种买卖:(1)以直接私人消费为目的的买卖;(2)拍卖;(3)依执法令状或法律授权的买卖;(4)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和货币的买卖;(5)船舶、气垫船和飞行器的买卖;(6)电力的买卖;(7)卖方绝大部分义务是提供劳务和服务的买卖。3.公约没有涉及的法律问题。公约的规定并没有涉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所有方面,以下问题公约没有涉及:合同的效力,或其任何条款的效力或惯例的效力;合同对所有权的影响;货物对人身造成伤亡或损害的产品责任问题。
在合同成立问题上,公约采用了传统的要约、承诺的理论。
(二)合同双方的义务
1.卖方的义务。公约第30条至第44条主要规定了卖方的义务。卖方的义务主要包括:(1)交付货物。交付货物是卖方的主要义务,根据公约的规定卖方应依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完成交货义务。(2)品质担保。卖方必须保证其交付的货物与合同约定的相符。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依公约的规定。(3)权利担保。权利担保分为所有权担保和知识产权担保。所有权担保指卖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知识产权担保是指卖方交付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依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和要求的货物。(4)交付单据。单据在象征性交货的情况下,对买方非常重要,可能会影响到买方能否及时提取货物或转卖货物。公约第34条规定,卖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移交与货物有关的单据。
2.买方的义务。公约第53条至60条规定了买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主要有两项:支付货款和接收货物。
(三)违约的救济方法
违约的救济方法是指在一方违反合同时,另一方当事人依法获得补偿的方法。
1.卖方违约买方的救济方法。(1)要求实际履行。公约第46条第1款规定,卖方违反合同时,买方可以采取要求实际履行的办法。第47条规定,买方可以规定一个合理时间的额外期限,让卖方履行义务。(2)交付替代物。依公约规定买方只有在货物与合同不符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才可以要求交付替代物。(3)修理。卖方对所交付的与合同不符的货物进行修补、调整或替换有瑕疵的部分。(4)减价。公约第50条规定,如货物与合同不符,不论价款是否已付,买方都可以减低价格。(5)宣告合同无效。依公约第49条规定,买方有权在下列情况下宣告合同无效:第一,卖方根本违反合同;第二,卖方在买方规定的宽限期间内没有交货或声明不交货。
2.买方违约卖方的救济方法。(1)要求履行义务依据公约第61条至63条的规定,如果买方不履行其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或公约规定的义务,卖方可以要求其履行义务,如支付货款、接收货物等。(2)宣告合同无效。根据公约第64条的规定,卖方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宣告合同无效:①买方的违约时根本违约;②买方在宽限的时间内仍没履行,或买方声明将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
3.适用于买卖双方的一般规定。公约除上述适用于买方或卖方的特殊规定外,还在第71条至第88条规定了适用于买卖双方的一般性规则,包括:(1)预期违约和分批交货合同。当一方出现预期违约的情况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采取中止履行义务的措施。公约从分批交货的各批次之间的影响不同,对分批交货的违约救济做出了规定。(2)损害赔偿。公约在第74条至第77条从赔偿金额的计算、赔偿的限度、采用替代交易时的损害赔偿、要求损害赔偿一方减少损失的责任几个方面对损害赔偿进行规定。(3)支付利息。(4)免责。公约在79条至80条规定了免责的条件、免责的后果、免责的通知义务等。(5)宣告合同无效的效果。公约从81条至84条规定了宣告合同无效的效果:①合同一经被宣告无效,即解除了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的义务;②宣告合同无效,要求买方必须按实际收到货物的原状归还货物;③合同宣告无效后,买卖双方必须归还因接受履行所获得的利益。(6)保全货物。保全货物是指在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仍持有货物的处置权,该当事人有义务对他持有的或控制的货物进行保全。保全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违约一方当事人因违约而给自己带来的损失。
(四)风险的转移
货物的风险转移到买方承担后遗失或损坏的,买方支付货款的义务并不因此解除。除非这种损坏或遗失是由于卖方的行为或不行为造成的。公约第67条、68条规定了风险转移的时间,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合同中有运输条款的风险转移;在运输途中风险的转移;其他情况下风险的转移。第67条第2款特别强调了在货物被划拨到合同项下之前,风险不转移。
二、我国加入《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情况
我国在 1986年交存的批准书中声明:中国不受公约第1条第1款第(b)、第 11条及与第11条内容有关的规定的约束。对第一项保留,理论界习惯上称之为“国际私法规则保留”;第二项保留则被称为 “合同形式保留”。该项保留是依据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做出的,1999年10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生效后,对合同形式没有书面要求,尽管如此,在中国没有撤销有关保留前,该保留仍然有效。
三、我国关于《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相关实践
为了执行公约,我国前对外经济贸易部在1987年12月4日发布了《关于执行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以下简称《几个问题》)。依据公约的内容和特点、我国所作的保留,对外经济贸易部发布的《几个问题》指出,自1988年1月1日起,我国公司与该公约的缔约国(除匈牙利外)的公司签订的合同如不另行做出法律选择则合同规定的事项自动适用公约的有关规定(直接适用),发生纠纷和诉讼亦得依公约处理。公约在我国生效17年来,适用公约解决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和仲裁案件不在少数,如1998年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的,美国联合企业有限公司诉山东省对外贸易总公司烟台公司上诉案,因双方没有约定解决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我国和美国均是公约的缔约国,因此适用了公约的有关规定审理此案。我国公司和非缔约国公司之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不能直接适用,除非他们选择了公约作为合同准据法。如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迪拜阿里山的海湾资源有限公司与杭州杭钢对外经济有限责任公司的国家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就因当事人选择了公约作为准据法,依公约规定判决了此案。
我国在制定合同法时,吸收和借鉴了公约中规定的先进制度,这些具体制度概括起来可以分为合同形式、合同成立、合同履行、风险转移、归责原则及违约救济等几大方面,在这些方面,合同法均采取了与公约相类似的规则。另一方面,我国本身就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有义务对公约予以实施。这也为合同法吸收其中的规则提供了方便。
『伍』 简答题: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卖方的利益~~急~~~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在1964年两个海牙公约,即《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统一法公约》基础上制订的。1980年3月在由62个国家代表参加的维也纳外交会议上通过。按照公约第99条的规定,公约在有10个国家批准之日起12个月后生效。自1988年1月1日起,公约对包括我国在内的11个成员国生效。截至2005年 6月,加入该公约的国家已有65个。
一、《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主要内容和总体评价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除序言外,共分四部分,101条。第一部分共13条,对公约的适用范围和总则做出规定;第二部分共11条,规定合同订立程序和规则;第三部分共64条,就货物买卖的一般规则、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风险的转移等做出规定;第四部分是最后条款,对公约的保管、签字、加入、保留、生效、退出等做出规定。
(一)公约的宗旨和适用范围
根据公约在序言中的规定,公约的宗旨是建立新的国家经济秩序,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国际贸易,照顾到不同的社会、经济和法律制度,制定国际货物销售的统一规则,以减少法律障碍,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公约的适用范围包括:1.公约适用的主体范围。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但必须具备下列两个条件之一:或者双方当事人营业地所在国都是缔约国;或者虽然当事人营业地所在国不是缔约国,但根据国际私法规则导致应适用某一缔约国法律。2.公约适用的客体范围。公约适用的客体范围是“货物买卖”。但并非所有的国际货物买卖都属于公约的调整范围,公约排除了以下几种买卖:(1)以直接私人消费为目的的买卖;(2)拍卖;(3)依执法令状或法律授权的买卖;(4)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和货币的买卖;(5)船舶、气垫船和飞行器的买卖;(6)电力的买卖;(7)卖方绝大部分义务是提供劳务和服务的买卖。3.公约没有涉及的法律问题。公约的规定并没有涉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所有方面,以下问题公约没有涉及:合同的效力,或其任何条款的效力或惯例的效力;合同对所有权的影响;货物对人身造成伤亡或损害的产品责任问题。
在合同成立问题上,公约采用了传统的要约、承诺的理论。
(二)合同双方的义务
1.卖方的义务。公约第30条至第44条主要规定了卖方的义务。卖方的义务主要包括:(1)交付货物。交付货物是卖方的主要义务,根据公约的规定卖方应依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完成交货义务。(2)品质担保。卖方必须保证其交付的货物与合同约定的相符。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依公约的规定。(3)权利担保。权利担保分为所有权担保和知识产权担保。所有权担保指卖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知识产权担保是指卖方交付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依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和要求的货物。(4)交付单据。单据在象征性交货的情况下,对买方非常重要,可能会影响到买方能否及时提取货物或转卖货物。公约第34条规定,卖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移交与货物有关的单据。
2.买方的义务。公约第53条至60条规定了买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主要有两项:支付货款和接收货物。
(三)违约的救济方法
违约的救济方法是指在一方违反合同时,另一方当事人依法获得补偿的方法。
1.卖方违约买方的救济方法。(1)要求实际履行。公约第46条第1款规定,卖方违反合同时,买方可以采取要求实际履行的办法。第47条规定,买方可以规定一个合理时间的额外期限,让卖方履行义务。(2)交付替代物。依公约规定买方只有在货物与合同不符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才可以要求交付替代物。(3)修理。卖方对所交付的与合同不符的货物进行修补、调整或替换有瑕疵的部分。(4)减价。公约第50条规定,如货物与合同不符,不论价款是否已付,买方都可以减低价格。(5)宣告合同无效。依公约第49条规定,买方有权在下列情况下宣告合同无效:第一,卖方根本违反合同;第二,卖方在买方规定的宽限期间内没有交货或声明不交货。
2.买方违约卖方的救济方法。(1)要求履行义务依据公约第61条至63条的规定,如果买方不履行其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或公约规定的义务,卖方可以要求其履行义务,如支付货款、接收货物等。(2)宣告合同无效。根据公约第64条的规定,卖方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宣告合同无效:①买方的违约时根本违约;②买方在宽限的时间内仍没履行,或买方声明将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
3.适用于买卖双方的一般规定。公约除上述适用于买方或卖方的特殊规定外,还在第71条至第88条规定了适用于买卖双方的一般性规则,包括:(1)预期违约和分批交货合同。当一方出现预期违约的情况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采取中止履行义务的措施。公约从分批交货的各批次之间的影响不同,对分批交货的违约救济做出了规定。(2)损害赔偿。公约在第74条至第77条从赔偿金额的计算、赔偿的限度、采用替代交易时的损害赔偿、要求损害赔偿一方减少损失的责任几个方面对损害赔偿进行规定。(3)支付利息。(4)免责。公约在79条至80条规定了免责的条件、免责的后果、免责的通知义务等。(5)宣告合同无效的效果。公约从81条至84条规定了宣告合同无效的效果:①合同一经被宣告无效,即解除了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的义务;②宣告合同无效,要求买方必须按实际收到货物的原状归还货物;③合同宣告无效后,买卖双方必须归还因接受履行所获得的利益。(6)保全货物。保全货物是指在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仍持有货物的处置权,该当事人有义务对他持有的或控制的货物进行保全。保全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违约一方当事人因违约而给自己带来的损失。
(四)风险的转移
货物的风险转移到买方承担后遗失或损坏的,买方支付货款的义务并不因此解除。除非这种损坏或遗失是由于卖方的行为或不行为造成的。公约第67条、68条规定了风险转移的时间,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合同中有运输条款的风险转移;在运输途中风险的转移;其他情况下风险的转移。第67条第2款特别强调了在货物被划拨到合同项下之前,风险不转移。
二、我国加入《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情况
我国在 1986年交存的批准书中声明:中国不受公约第1条第1款第(b)、第 11条及与第11条内容有关的规定的约束。对第一项保留,理论界习惯上称之为“国际私法规则保留”;第二项保留则被称为 “合同形式保留”。该项保留是依据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做出的,1999年10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生效后,对合同形式没有书面要求,尽管如此,在中国没有撤销有关保留前,该保留仍然有效。
三、我国关于《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相关实践
为了执行公约,我国前对外经济贸易部在1987年12月4日发布了《关于执行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以下简称《几个问题》)。依据公约的内容和特点、我国所作的保留,对外经济贸易部发布的《几个问题》指出,自1988年1月1日起,我国公司与该公约的缔约国(除匈牙利外)的公司签订的合同如不另行做出法律选择则合同规定的事项自动适用公约的有关规定(直接适用),发生纠纷和诉讼亦得依公约处理。公约在我国生效17年来,适用公约解决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和仲裁案件不在少数,如1998年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的,美国联合企业有限公司诉山东省对外贸易总公司烟台公司上诉案,因双方没有约定解决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我国和美国均是公约的缔约国,因此适用了公约的有关规定审理此案。我国公司和非缔约国公司之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不能直接适用,除非他们选择了公约作为合同准据法。如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迪拜阿里山的海湾资源有限公司与杭州杭钢对外经济有限责任公司的国家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就因当事人选择了公约作为准据法,依公约规定判决了此案。
我国在制定合同法时,吸收和借鉴了公约中规定的先进制度,这些具体制度概括起来可以分为合同形式、合同成立、合同履行、风险转移、归责原则及违约救济等几大方面,在这些方面,合同法均采取了与公约相类似的规则。另一方面,我国本身就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有义务对公约予以实施。这也为合同法吸收其中的规则提供了方便。
『陆』 中国境外上市公司有哪些
1、阿里巴巴。
2014年9月19日,阿里巴巴在美国成功上市。23日上午,胡润研究院发布《2014胡润百富榜》,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以1500亿元身家成功登顶中国首富。
2、京东。
美国当地时间2014年5月22日,京东在纳斯达克正式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JD”,开盘报价为21.75美元,较发行价19美元上涨14.47%,市值达到约297亿美元。
3、爱奇艺。
2019年2月22日晚间,爱奇艺交出了在美上市后的首份成绩单,2018财年,爱奇艺实现营收25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2%。受该消息影响,美股开盘后,爱奇艺股价大涨。
4、网络。
北京时间2005年8月5日晚11点40分,中文搜索网络在美国纳斯达克股票市场正式挂牌上市,成为纳市第22只中国概念股。几个小时之后,这个纳市的新面孔便改写了中国股的江湖位次,发行价27美元的网络,上市当天便以66美元高开,并直线上闯至151.21美元,收盘于122.54美元。
5、腾讯音乐。
2018年12月12日,腾讯音乐娱乐集团(简称腾讯音乐)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开盘价为每股13美元,最终报收每股14美元,较发行价上涨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