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某公司先香港上市后回国内增发.我持有以另外一个企业名义购买的法人股,请问如何才能在哪个市场卖出该股票
看回国内增发的公告说明,限售解禁没有。
㈡ 如要购买外国公司股份或股票或被赠予要转换国籍之类的吗
不需要。
在国内就可以投资国外股票。被赠与股票仅仅代表你持有该种股票,和国籍无关。不然的话,巴菲特需要多少国家的国籍啊。
㈢ 公司买的法人股
锦江
方案详细说明
以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股本结构为基础,A股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3.1股股票的对价,非流通股股东向A股流通股股东支付3049.16万股股票。[原方案为每10股流通A股获得2.8股]
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一).酒店集团承诺
1.酒店集团持有的原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期满后,在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但锦江酒店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酒店集团增持的锦江酒店A股社会公众股上市交易或转让不受上述限制。
2.在遵守前述承诺的前提下,酒店集团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时,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作出公告。
3.酒店集团在锦江酒店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完成后的两个月内,将择机投入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资金增持锦江酒店A股股份。在增持锦江酒店A股股份计划实施期间,以及在该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出售增持的股份,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2006年3月23日公告,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完成后的两个月内,从二级市场累计增持了公司A股股份14770003股,投入资金总额为100048400万元人民币。至此,酒店集团已履行了关于增持公司A股股份的承诺。截至2006年3月23日,酒店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总计为3019300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5%。
(二).参与对价支付的募集法人股股东的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参与对价支付的募集法人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参加对价支付的股东为酒店集团及10家募集法人股股东,酒店集团持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42.32%,10家募集法人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2.31%。酒店集团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收购11 家募集法人股股东所持6115.2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10.1372%。若该等股份转让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完成,则酒店集团向锦江酒店A 股流通股股东支付该等非流通股股东的应执行的对价安排;若该等股份转让未能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完成,则由酒店集团对该等非流通股股东应执行的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
截至股改方案公布时,有12家募集法人股股东对是否参加股权分置改革未明确表示意见,有2家募集法人股股东表示不同意参加对价支付,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共计1850.1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669%。公司控股股东酒店集团同意对上述募集法人股股东应执行的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
截至股改方案公布时,公司募集法人股股东上海浦东商业建设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质押。其中上海浦东商业建设有限公司对是否参加股权分置改革未明确表示意见,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不同意参与对价支付,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与对价支付。上海浦东商业建设有限公司、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应支付对价股份由酒店集团先行代为垫付。如在股改方案实施前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能解除冻结,其应支付的对价由酒店集团先行代为垫付。上述被代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酒店集团的同意,并由锦江酒店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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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建马上也要完成股改了:
方案详细说明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转增股本,转增比例为10:2.07124;名力集团、爱建基金会、上海工商联同意以各自持有的原发起人股份应得转增股份合计22,471,313股赠与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作为非流通股股东所持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的对价。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实际获得约2.8股的转增股份,该对价水平相当于在总股本不变的前提下,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0.604股的对价。本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原非流通股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本公司募集法人股股东除得到本身应有的转增股份外,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既不支付对价也不获得对价。
[原方案: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0.5股]
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1、法定承诺事项
名力集团在受让爱建基金会持有的部分股份后和爱建基金会、上海工商联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法定承诺事项。
2、补充特别承诺事项:
①名力集团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名力集团持原非流通股股份在24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所持的原非流通股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的第25个月至第48个月内,若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价格不得低于11.70元/股(若自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份等事项,则对该价格作相应除权处理)。
②爱建基金会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爱建基金会持原非流通股股份(不包括爱建基金会目前所持有的569,902股募集法人股及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应得的118,040股)在24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且该部分非流通股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的第25个月至第48个月内,若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价格不得低于11.70元/股(若自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份等事项,则对该价格作相应除权处理)。
㈣ 关于法人股继承问题
1.小女说股份不属于遗产是错误的,她必须有相关证据证明她所谓的出资购买了股份而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过户。否则即使金额再小,也属于遗产。这跟赠送首饰不一样,首饰是动产,交付即转移所有,但股份需要由专门机构登记后交付才转移所有,未登记则未转移所有
2.你婆婆的兄弟姐妹没有资格继承,除非她所有的子女都放弃继承权
3.当然可以全部继承委托其中一人代理管理遗产,这是权利自由,你们只要再做一个委托一人代理管理遗产的公证就可以了。只是相应的费用可能增加,我觉得你可以到当地的公证部门询问下,更加妥当
㈤ 员工取得股东赠与的股票,转让时如何纳税
个人所得税(Indivial Income tax),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以及无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满一年但有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等。
㈥ 法人股如何转让
公司法人转让法人股即为:可以签订转让协议书转让,具体建议需要了解你具体情况才能提出。根据《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无需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向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股权时,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而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的规定,就合资企业而言,无论是投资者之间转让股权,还是合营一方向合营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股权,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都必须经过其他投资者签字或者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即股权转让获得合营他方的同意;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合营他方对于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需要取得合营他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表示。
法人股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1、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份,如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3、法人股只能在法人之间转让,不能转让给自然人或其它非法人组织;
4、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5、除为核减公司资本或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它单位合并,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票;
6、中国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中外合资(合作)有限公司的股东;
7、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的公司股权,禁止或限制向外商转让。
㈦ 在一个人名下买的法人股股票,法人股流通后他可以任意买卖吗
法人股是不能买卖的
更不用说是自由了!
㈧ 股票分为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是根据什么的不同
股票分为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是根据什么的不同
1、买股票的心态不要急,不要只想买到最低价,这是不现实的。真正拉升的股票你就是高点价买入也是不错的,所以买股票宁可错过,不可过错,不能盲目买卖股票,最好买对个股盘面熟悉的股票。
2、你若不熟悉,可先模拟买卖,熟悉股性,最好是先跟一两天,熟悉操作手法,你才能掌握好的买入点。
3、重视必要的技术分析,关注成交量的变化及盘面语言(盘面买卖单的情况)。
4、尽量选择热点及合适的买入点,做到当天买入后股价能上涨脱离成本区。
三人和:买入的多,人气旺,股价涨,反之就跌。这时需要的是个人的看盘能力了,能否及时的发现热点。这是短线成败的关键。股市里操作短线要的是心狠手快,心态要稳,最好能正确的买入后股价上涨脱离成本,但一旦判断错误,碰到调整下跌就要及时的卖出止损,可参考前贴:胜在止损,这里就不重复了。
四卖股票的技巧:股票不可能是一直上涨的,涨到一定程度就会有调整,那短线操作就要及时卖出了,一般说来股票赚钱时,随时卖都是对的。也不要想卖到最高价,但为了利益最大话,在股票卖出上还是有技巧的,我就本人的经验介绍一下(不一定是最好的):
1、已有一定大的涨幅,而股票又是放量在快速拉升到涨停板而没有封死涨停的股票可考虑卖出,特别是留有长上影线的。
2、60分钟或日线中放巨量滞涨或带长上影线的股票,一般第二天没继续放量上冲,很容易形成短期顶部,可考虑卖出了。
3、可看分时图的15或30分钟图,如5均线交叉10日均线向下,走势感觉较弱时要及时卖出,这种走势往往就是股票调整的开始,很有参考价值。
4、对于买错的股票一定要及时止损,止损位越高越好,这是一个长期实战演练累积的过程,看错了就要买单,没什么可等的。
㈨ 公司将要上市,作为公司的小股东(法人股)若上市后如何卖出持有的股票,国家相关规定是什么
根据有关交易规则,法人股买卖必须由股票的记名持有人即机构通过开设在证券公司的机构股东账户进行,因此持有法人股股票的投资者是无法按照自己的意愿将股票随时卖出,必须找到原出面认购股票的机构才有可能操作。但是,随着时间、时势的变迁,许多当时出面认购此类股票的机构状况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公司仍然存在,未发生任何变更;
2、公司的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发生变更;
3、公司已经由原来单一的国有单位改制成民营或多种经营成分的公司;
4、公司通过收购兼并或资产重组,内部股东和资产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已经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而破产倒闭、停止经营,不再存在;
6、公司下落不明或发生其他重大变更事项。
由于上述一些情形的存在,使投资者希望抛售所持法人股的愿望无法实现,持有法人股的投资人无法变现持有的法人股。
㈩ 法人股可以转让给自然人吗如果可以,法律依据在哪里
当然可以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四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十六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节 股份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九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四十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二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