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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买沪港通股票

发布时间: 2021-12-15 12:54:25

Ⅰ 沪港通股票怎么买需要开通专属账户吗

引言:实际上香港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都有合作,它们合作开通了一个叫做港沪通的,那么港沪通的股票怎么买呢?需要开通专属账户吗?

三、开通

实际上虽然说开通港股证券有很多平台在做,但是市面上这么多平台也要学会去辨别真假的。一般情况下要看这些券商有没有牌照,这个牌照是不是有香港证券交易所颁发的。在有牌照而且了解清楚了手续费的情况下,可以去进行选择是开通港沪通还是去直接开通港股账户。

Ⅱ 同花顺如何买沪港通

一、买卖沪港通的股票,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开通沪市股票账号;
2.账户资金达到或超过50万元;三是开通沪港通账号。只要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利用任何股票交易软件都是可以做到的。利用同花顺买卖沪港通股票就很简单了:打开同花顺交易软件,进入交易页面,进入港股通系统,点击买入,输入港股代码,买入价格、数量、确认就可以了。买卖港股,要注意:港股没有涨跌幅限制,风险还是很大的,建议小额资金试着练,半仓操作不要满,高抛低吸不要贪,及时止损不恋战。

二、证券相关内容
1.沪港通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允许两地投资者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是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而深港通指的是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建立技术连接,使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属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
2.虽然,沪港通和深港通的港股通是市值50亿港币以上的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成份股,但最大的区别在于深市有中小板和创业板,深市的成长股是沪港通和港股市场的补充。深港通与沪港通对比,深港通的标的就不局限于AH股同时上市,而还包含深市成份股,由于深市成份股与沪市有很大区别,这会使香港市场的投资范围扩大。
(1)沪港通和深港通的区别是:其包括的范围大小不同,其泸港通较大。
(2)深港通买卖是小票,像买卖香港和内地的纳斯达克。
(3)沪港通都是买卖大票,上交所上市的主要是银行、地产等大票。
(4)沪港通和深港通是有独自的通道,跟两家内地交易所独立挂钩。
3.沪港通的简介
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允许两地投资者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是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
4.沪港通包括了沪股通和港股通两部分。2014年11月10日证监会宣布沪港通下的股票交易于2014年11月17日开始。2014年11月1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公布了沪港通试点及QFII等税收政策。

Ⅲ 港股通怎么买股票

港股通买股票方法:可通过委托内地证券公司买卖港股通股票,证券公司在接受委托后,经由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联交所进行申报,该申报在联交所交易平台撮合成交后,将通过相同路径向证券公司和投资者返回成交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前,应当与内地证券公司签订港股通证券交易委托协议,签署风险揭示书等。个人投资者还须满足有关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条件。投资者若已有沪市人民币普通股账户的,无需另行开立股票账户
在结算交收方面,中国结算作为“港股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向香港结算履行“港股通”交易的清算交收责任,中国结算进而与其结算参与人就“港股通”交易进行清算交收,结算参与人负责办理自身与客户之间的清算交收。投资者参与“沪港通”采用人民币进行交收。内地投资者仅限于买卖“港股通”标的范围内的联交所上市且以港币报价的股票,以人民币进行交收。香港投资者仅限于买卖“沪股通”标的范围内的股票,并以人民币进行交收。
拓展资料:
1、沪港通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允许两地投资者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是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10日早间联合公告,沪港通下的股票交易将于2014年11月17日开始。自2014年11月17日开通以来,沪港通已平稳运行3年多,交易、登记结算、换汇和公司行为等各项业务处理正常。
2、沪港通包括沪股通和港股通两部分:
沪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香港经纪商,经由香港联合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买卖规定范围内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港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根据上交所资料显示,从2014年港股通开通到2019年的6年间,累计的净买入金额为6575亿元。每年的净买入情况见下表。

Ⅳ 沪港通港股怎么买

个人投资者: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投资者可选择网上开通或者去营业部开通。

内地的券商为大陆投资者开设港股账户是不合规的,大陆投资者需要到香港券商开户。具体方法是,准备身份资料:身份证或护照,居住地址证明,即三个月内任一期信用卡、基金、保险对账单、水电单等,或居委会证明信,到券商填表格办理,一周左右即可完成。

然后到中国银行(4.15,0.01,0.24%,实时行情)、招商银行(31.45,0.15,0.48%,实时行情)等有外汇业务的银行,将人民币换成港币,然后交付一定异地存款手续费,将港币汇到你在券商开立的港股账户上,就可以开始进行港股的买卖了。

(4)怎么买沪港通股票扩展阅读:

开户需准备的资料

1、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2、解决证书:

任何注明您的姓名和居住地址的日期为最近三个月的文件,例如:水电费、物业管理费、银行对账单、电话账单、宽带账单、居住证等。另外,假如通信地址与身份证地址相同,则不必再提供地址证明。

开户所需的资料

1、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2、解决证书:任何注明您的姓名和居住地址的日期为最近三个月的文件,例如:水电费、物业管理费、银行对账单、电话账单、宽带账单、居住证等。另外,假如通信地址与身份证地址相同,则不必再提供地址证明。

Ⅳ 怎样开户买港股通股票

符合开户条件到具有权限的券商营业部开通即可。

2014年4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联合公告》,决定原则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结算)开展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以下简称沪港通)。
沪港通,即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指两地投资者委托上交所会员或者联交所参与者,通过上交所或者联交所在对方所在地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股票。沪港通包括沪股通和港股通两部分。
沪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联交所参与者,通过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上交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上交所上市股票。
港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上交所会员,通过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联交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联交所上市股票。
中国结算、香港结算相互成为对方的结算参与人,为沪港通提供相应的结算服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

第一条 为规范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会员对委托其参与港股通交易的投资者进行适当性管理,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 投资者应当根据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条件及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港股通交易。
投资者应当遵循买者自负原则,不得以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条件为由拒绝承担港股通交易及交收责任。
第四条 会员应当根据《试点办法》、本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操作指引和相关工作制度,包括标准、程序、方法以及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保障措施等内容,并报送本所。
第五条 个人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交易,应当符合《试点办法》和本指引规定的投资者适当性条件。
会员与个人投资者签署港股通交易委托协议前,应当对个人投资者是否符合投资者适当性条件进行核查,对个人投资者的资产状况、知识水平、风险承受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估。
投资者应当配合提供有关评估的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六条 会员对个人投资者资产状况进行评估时,应当确认以该投资者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其中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第七条 会员应当评估个人投资者是否了解港股通交易的业务规则与流程,以及是否充分知晓港股通投资风险。
第八条 会员应当通过评估问卷等方式,对个人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并向个人投资者明确告知评估结果、留存评估记录。
第九条 会员接受个人投资者港股通交易委托,应当确认其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也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等规定的禁止或限制从事港股通交易的情形。
会员接受机构投资者港股通交易委托,应当确认其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等规定的禁止或限制从事港股通交易的情形。
第十条 会员应当向投资者充分告知参与港股通交易的主要风险,提示其审慎参与港股通交易,并要求其签署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风险揭示书应当包括本所规定的必备条款。
第十一条 会员应当妥善保存投资者提供的证明文件及相关材料、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材料以及风险揭示书等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应当动态跟踪和持续了解个人投资者交易情况,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风险承受能力的后续评估,并对评估结果予以记录留存。
第十三条 会员应当建立港股通投资者教育工作制度,根据投资者的不同需求和特点,对港股通业务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形式和内容作出具体安排。
第十四条 会员应当通过公司网站及营业部现场投资者教育专栏等方式,向投资者全面介绍香港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市场特点和港股通相关业务规则,充分揭示港股通交易风险,并提示投资者关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布的与港股通投资相关的市场通知、风险提示等重要信息。
第十五条 会员应当为投资者提供合理的投诉渠道,告知投资者投诉的方法和程序,妥善处理纠纷,引导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第十六条 会员应当督促投资者遵守与港股通交易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规则,切实加强对港股通投资者交易、结算行为的合法合规管理。
第十七条 本所可以对会员落实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员应当予以配合,根据要求如实提供投资者开户材料、资金账户情况等资料,不得隐瞒、阻碍或拒绝。
第十八条 本指引由本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